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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字的研究讀后感

時間:2023-03-14 11:50:47 讀后感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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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字的研究讀后感(通用10篇)

  讀完某一作品后,大家對人生或者事物一定產(chǎn)生了許多感想,寫一份讀后感,記錄收獲與付出吧。那么如何寫讀后感才能更有感染力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血字的研究讀后感,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血字的研究讀后感(通用10篇)

  血字的研究讀后感 篇1

  偵探歇洛克·福爾摩斯是許多同學崇拜的人物,我也非常喜歡他。我很欣賞他的推理能力和斷案方法,一樁樁棘手的案子在這個“咨詢偵探”的點撥下都逐漸明朗起來。讀了《血字的研究》,對此我深有體會。

  比如,在勞里斯頓花園街奇案中,偵探們在死者所在的房間墻角發(fā)現(xiàn)了用鮮血寫成的詞:雷切(RACHE)。格雷格森和萊斯特雷德兩位偵探都認為寫字人要寫一個人的名字,叫雷切爾(Rachel),但是還沒來得及寫完。

  可是福爾摩斯經(jīng)過對房間的仔細檢查,卻得出了另一個答案:“雷切爾”在德文中是“復仇”的意思。他沒有想當然地得出結(jié)論,避免了偵探們在探案過程中走過多的彎路。

  我還非常欣賞他的一些新穎的觀點,比如他認為人應(yīng)該記憶一些有用的東西,因為人的大腦就像一個小閣樓,它并沒有有彈性的'墻壁,所以沒用的知識放多了,就會把有用的知識擠出來。因此,他竟然不知道地球圍繞太陽轉(zhuǎn)。

  他可真是個與眾不同的偵探!

  血字的研究讀后感 篇2

  今年寒假,我讀了一本叫《福爾摩斯探索選集》的書。這本書里,有的故事生動有趣;有的故事讓人不寒而栗;還有的故事出人意料,讓人時而淚流滿面,時而不禁哈哈大笑。其中,《血字的研究》像天空中的一顆星,在我的記憶中抹不去,擦不掉。

  很多人對福爾摩斯這個名字不陌生,對他的事跡也都很感興趣,但對他的長相卻是只知其一,不知其二。下面就先讓我來給大家介紹一下吧!福爾摩斯,他身高六尺有余,體型消瘦,非常精神;他的眼睛,目光銳利得像鷹,給人以機警果斷的印象。那么,你們想不想知道這樣一個人在《血字的研究》中的表現(xiàn)呢?

  那是發(fā)生在一個夜晚的兇案。 一位富翁在一間無人居住的房間中被暗殺。但經(jīng)檢查,除了發(fā)現(xiàn)屋內(nèi)的幾處血跡外,未見死者身上有任何傷痕,現(xiàn)場也沒有搶劫跡象。而且,兇手在屋里最暗的角落里,用自己的血寫了一個潦草的“血”字:拉契(RACHE)。歇洛克?福爾摩斯走到死者跟前仔細地檢查起來,他敏捷地這里摸摸,那里看看。

  突然,他似乎發(fā)現(xiàn)什么似地嗅了嗅死者的嘴唇,還蹲下來檢查了他漆皮靴子的靴底,從中抓住了幾條重要的破案線索:首先,通過兇手留下的腳印大致確定兇手是個六尺多高的中年男子,且穿著一雙方頭靴;其次,通過馬車留下的.痕跡推斷這匹馬的馬蹄只有右前蹄的鐵片是新的……

  通過這些明顯的提示,福爾摩斯判斷出兇手是個外鄉(xiāng)人,因為富商搶了他的妻子致使他的妻子郁郁寡歡而死,他就想替妻子報仇。他拿了一顆毒藥和一顆糖,把它們放在一個盒子里,然后自己偷偷拿了糖,留給醉了的富翁那顆毒藥。如他所愿,富翁被毒死了。所以他才在案發(fā)現(xiàn)場用血寫下“拉契”,這個德語中“報復”的單詞。

  通過這個故事,我明白了:第一,在現(xiàn)實生活中,無論遇到什么事都要細心觀察,仔細思考,這樣才容易發(fā)現(xiàn)平時被我們忽略的地方;第二,我們要培養(yǎng)創(chuàng)新精神,用和別人不一樣的角度去發(fā)現(xiàn)問題,思考問題,尋找更簡單的解決方案。

  特別是在我的學習過程當中,歇洛克?福爾摩斯啟發(fā)我:第一,當遇到答案不確定的時候,不必鉆牛角尖,可以換一種思考方法,說不定原本看上去“山重水復疑無路”的題目馬上就會變得“柳暗花明又一村”;第二,福爾摩斯在探案時,把每個細小的證據(jù)綜合在一起,做出大膽而又驚人的推測,這種魄力深深震撼了我。我也要學習他,在做數(shù)學題時,應(yīng)該充分利用每個已知條件,代入基本公式,這樣就可以很快得出對結(jié)論有幫助的新條件。

  血字的研究讀后感 篇3

  我最近讀了《福爾摩斯——血字的研究》,這篇文章讓我感受頗深、受益匪淺。

  文章講的是一個叫杰弗遜的.人為了給自己的女友露西復仇、而去殺折磨露西郁郁而盡的兩個人,最后也因為自己的動脈血管瘤癥發(fā)作而死的事情。

  讀完這篇文章,我認為杰弗遜是一個忠義耿直、心地純潔而善良的人,但是他卻因為一時的仇恨沖昏了頭腦,變成了一個殺人狂魔,這實在是很可惜。我認為他應(yīng)該向當?shù)卣笾、?yīng)該報警,只可惜他并沒有那樣做。

  福爾摩斯這個人,大家都很熟悉。他是一個性格、脾氣都很古怪、卻學識淵博、觀察仔細的大偵探,他在任何地方都能學習,在任何地方都能推理,這是為什么呢?讀完這本書,我終于明白了,因為他非常善于學習,并且能夠刻苦研究。我要學習福爾摩斯刻苦學習、刻苦鉆研的精神,在生活中學會觀察,不斷開闊視野,只有這樣,才能善于從小細節(jié)中發(fā)現(xiàn)大問題,要養(yǎng)成善于觀察、樂于觀察的好習慣,像福爾摩斯一樣擁有敏銳的洞察力,像他一樣擁有廣博的知識。

  血字的研究讀后感 篇4

  血字的研究是由英國作家阿瑟柯南道爾所著,道爾先生是英國甚至是世界上最偉大的推理小說作者之一。

  血字的研究就是福爾摩斯列傳的前言或者說是他的引子,凸顯了福爾摩斯聰明的才智,也為后續(xù)的六部續(xù)集坐下鋪墊。

  全書以華生醫(yī)生的'角度所寫。

  血字的研究,講述的是美國俄亥俄州克里夫蘭市發(fā)生的一起人命案,主人公福爾摩斯通過一系列推理,最后找到了兇手,最后,通過兇手的自述,讓所有人了解了背后的一切秘密,宗教信仰的邪惡傳統(tǒng),也有令人可悲的愛情慘劇,整本書大概可以分為兩章,第一章是福爾摩斯尋找兇手,第二章是兇手的自述,我認為兩章沒有順序之分,先讀哪一章都有不同的感受,先讀偵查兇手再讀兇手自述,這就是標準的順向結(jié)局,但你先讀兇手自述的話,剛開始可能會看不懂,當你看到偵查兇手的時候,你就會為兇手可惜。

  本書是19世紀最重要的推理小說,非常值得看。

  血字的研究讀后感 篇5

  神秘的《福爾摩斯探案全集》讓我真正經(jīng)歷了一次頭腦風暴。里面的每個故事情節(jié)都是如此的跌宕起伏,扣人心弦,讓我老半天都沒法從案件中走出來,簡直著了魔一般。

  故事的主人公——夏洛克。福爾摩斯是英國著名的偵探。他擁有十分敏銳的觀察能力、邏輯思維能力和極強的推理能力,所有的罪犯在他面前最終都會露出馬腳。

  就拿《血字案的研究》來說吧!初到犯罪現(xiàn)場,他看到死者身上沒有任何傷口,身邊卻有一灘血跡,就判定這攤血應(yīng)該是兇手流下的鼻血。一般情況下,只有血液旺盛的人才可能在情緒激動的情況下流鼻血,由此便判定兇手面色赤紅。他又發(fā)現(xiàn)馬車印在案發(fā)現(xiàn)場的門外停止了,說明兇手是這輛馬車的主人,兇手就是個馬車夫。在第二個死者的旅館里,福爾摩斯發(fā)現(xiàn)了兩粒藥丸,他第一次聞過死者的嘴時就判定他是被毒死的。于是他把藥丸喂給狗吃,得出結(jié)論,一顆有毒一顆無毒……像這樣的'觀察和推斷推理在全文中數(shù)不勝數(shù),逐漸讓我對福爾摩斯刮目相看,繼而佩服得五體投地。

  雖然現(xiàn)實生活中我們不需要去破案,但我們同樣需要一雙敏銳的眼睛去觀察生活中的點滴,去捕捉自然界的奧秘。

  去年夏天的一個傍晚,在清涼的海邊,同行的小伙伴們追逐著海浪。不經(jīng)意間我發(fā)現(xiàn)了幾個寄居蟹。有趣的是,那五六個寄居蟹從大到小排起了隊。它們究竟在干嗎呢?其中最大那只寄居蟹旁邊還有一個空殼呢,這個空殼明顯比它原來的殼大。我尋思著,這個大殼應(yīng)該就是最大的那只蟹找來的,這樣它不是可以搬進更大的房子,而它原來的房子不是就能留給下一只蟹了嗎?好奇心驅(qū)使我趴在沙灘上認真地觀察起來:果然,最大的那只慢慢鉆出自己的窩,爬入了那個更大殼里。緊接著其余幾只也依次爬出原來的殼,住進了前一個略寬大的殼中。我饒有興致地足足看看個把小時,直到它們都喬遷新居。真是太神奇了,原來它們是如此默契地換窩的啊!通過細致的觀察,我探索到了寄居蟹換殼的奧秘,這讓我欣喜萬分。

  大自然就像個神奇的萬花筒,蘊藏著許許多多的知識和奧秘,等待著我們用明亮的雙眸去觀察和發(fā)現(xiàn)。給我一雙如福爾摩斯的慧眼,我要用它去探索生活,探索世界,發(fā)現(xiàn)和推敲大自然中隱藏的奧秘。

  血字的研究讀后感 篇6

  它是福爾摩斯的第一個案子,當柯南·道爾決定開始從事寫作時,他只是一個26歲的開業(yè)醫(yī)生。他是個偵探小說愛好者,但又覺得當時書中的主角們的破案過程充滿了太多的巧合。這時他想起了他在愛丁堡的老師貝爾博士,于是便有了靈感。

  故事分為兩個部分,第一部分主要介紹案情。

  華生醫(yī)生從戰(zhàn)場因受傷回到英國后,在一次偶然的機會下認識了要和他共同租房的福爾摩斯。有一天,福爾摩斯接到了格萊森上校的來信邀請他去破一件案子,于是他便與華生一同前往勞瑞斯頓街的兇案現(xiàn)場,在那,他們在一座無人居住的空房子里發(fā)現(xiàn)一具沒有外傷的尸體,死者是美國人。現(xiàn)場的墻壁上用鮮血赫然寫著“RACHE”。同時,還發(fā)現(xiàn)了一枚滾落的戒指、兩種不同的腳印、幾處墻上的指痕,之后,經(jīng)過福爾摩斯細致的調(diào)查和縝密的推理,終于找到了兇手。

  第二部分主要回憶了兇手之前在美國與死者的一些恩怨情仇,解釋了兇手的殺人動機,使故事變得更加圓滿。

  雖然《血字的研究》幾經(jīng)退稿才發(fā)表,但他卻讓大家認識了福爾摩斯,也讓大家見證了福爾摩斯完美的.推理和聰明的腦袋。

  我十分的佩服福爾摩斯,平常他都呆在家里,等待委托人。一旦有案子,他立刻會變成一條追逐獵物的獵犬,開始鎖定目標,將整個事件抽絲剝繭、層層過濾,直到水落石出。另外,他的劍術(shù),拳術(shù)和小提琴演奏水平也相當高超。

  如果柯南道爾還活著,我真希望他把福爾摩斯系列一直寫下去。

  血字的研究讀后感 篇7

  “‘我早就預(yù)料到了’,他點起一根香煙,慢慢說起來……”這是福爾摩斯在血字的研究一案的結(jié)尾說起破案的方法的一幕。整個劇情我都被福爾摩斯高超的破案手法所震驚。

  福爾摩斯是世界偵探小說之父—柯南·道爾所塑造的`一個偵探角色!堆值难芯俊肥歉柲λ瓜盗兄械囊黄涸谝粋凄涼的夜晚,街道旁一間平常沒有人的屋子里有一點亮光,在最里面的房間的地下躺著一具尸體,房間的墻上還用鮮血寫下了兩個字:復仇……福爾摩斯與醫(yī)生華生來到了命案現(xiàn)場,福爾摩斯對一枚戒指展開了調(diào)查,最后終于找到了兇手!

  本篇小說是通過以華生為主人公的方式寫出福爾摩斯用科學、假設(shè)、觀察等方法破案的故事,劇情跌宕起伏、引人入勝。福爾摩斯跟平常人一樣,會自滿、會失落,甚至還有依賴毒品的嗜好。但是他精密的觀察力與準確的判斷力絕對是一流的,他破案的說詞無一不跟前面的許多不起眼的線索產(chǎn)生必然的聯(lián)系,讓人看完后恍然大悟。

  福爾摩斯是一個高級偵探、是一個很會驕傲的人、也是一個科學家。福爾摩斯的高大形象會永遠活在我的心中!

  血字的研究讀后感 篇8

  福爾摩斯,這位家喻戶曉的人物,在這本書中有多少犯人栽在他的手里!

  今天我雖然只看了其中的《血字研究》,我還是很欽佩他。

  華生是一位軍醫(yī),后來負了傷,政府給了他九個月的假期,他遇上了福爾摩斯先生。和他一起拼租房,后來他接到案子,他們來到了一座空屋,雖然里面只有一個蜷曲的尸體和一個德文“復仇”,但福爾摩斯三天之內(nèi)就找出了真兇?墒乾F(xiàn)在,人們都“墮落”了。為了一點錢,不顧朋友的安危,遇上小偷像只綿羊,不過也有“獵犬”。

  有一次,我正在坐公交車,忽然加快了速度,在公安局門口停下了,原來一個大盜在車上,司機發(fā)現(xiàn)了,就把車開到公安局門口,大盜被擒。

  有一個故事:在一個大醫(yī)院,一個小偷伺機行竊,很多人看到裝沒看到,顯然是怕了他,當他來到精神病科時,一個患者沖上來給他一腳,小偷飛來一刀,他躲了過去,好像是被激怒了,上來就是一拳,小偷被打得精神恍惚,暈了過去。院長為了感謝他,全力以赴的給他治療,后來他知道自己的.經(jīng)歷后就當了一名警察。這個故事里,雖然他是一位病人,但他的“勇敢”也是值得我們學習的。福爾摩斯雖然有時像冷血人,辦案就像比爾蓋茨;分析問題像數(shù)學家;抓犯人時像獵犬。

  我長大以后,也要當一位偵探,為人民奮斗,為和平拼搏,為志向發(fā)奮。

  血字的研究讀后感 篇9

  夏洛克·福爾摩斯是英國作家柯南道爾筆下的一個人物,《福爾摩斯探案》是以福爾摩斯的助手華生的視角,記敘了福爾摩斯讓世人驚嘆的推理。福爾摩斯已經(jīng)成了家喻戶曉的世界上最著名的名偵探之一。

  柯南道爾一生寫了福爾摩斯很多的故事,比較著名的有《血字的研究》、《四簽名》、《巴斯克維爾的獵犬》、《最后一案》等等。在《最后一案》中,福爾摩斯和宿敵莫里亞蒂教授在瑞士的萊辛巴赫瀑布決一死戰(zhàn),雙雙落下了懸崖。后來,柯南道爾又應(yīng)讀者的要求,讓福爾摩斯奇跡般地復活,又接辦了很多著名的案子。看過《福爾摩斯探案》的人,都會被他完美的推理所折服。我通過閱讀《血字的研究》這個案子,對福爾摩斯的辦案推理有了深刻的認識。

  小說開篇記敘了華生從阿富汗戰(zhàn)場歸來,因為合租房子而認識了福爾摩斯。兩人第一次見面,福爾摩斯就推理出了華生曾經(jīng)在阿富汗戰(zhàn)場待過。這讓華生驚嘆不已。隨著劇情的發(fā)展,當福爾摩斯詳細得說明了他推理出這個結(jié)論的全過程時,我被他的推理能力所折服了。沒有一絲線索和背景,只見過第一面,僅僅憑著第一眼的印象和觀察,在不到1秒內(nèi)就得到了準確的結(jié)果。這是一個吸引人的開篇,使我們對福爾摩斯的敬佩之情油然而生。

  還有一段推理讓我印象深刻,這來自于對勞瑞斯頓花園街的慘案的調(diào)查,福爾摩斯觀察完現(xiàn)場后推論道:“這是一件謀殺案。兇手是個男人,他高六英尺多,正當中年。照他的身材來說,腳小了一點,穿著一雙粗平方頭靴子,抽的是印度雪茄煙。他是和被害者一同乘坐一輛四輪馬車來的。這個馬車用一騎馬拉著,那騎馬有三只蹄鐵是舊的,右前蹄的蹄鐵是新的。這個兇手很可能是臉色赤紅,右手指甲很長。”這番話搞得大家一頭霧水、將信將疑。

  離開兇殺現(xiàn)場后,華生詢問福爾摩斯如此推論的其中緣由,福爾摩斯回答道:“一到那里,我首先便看到在馬路石沿旁有兩道馬車車輪的痕跡。由于昨晚下雨以前,一個星期都是晴天,所以留下這個深深輪跡的馬車一定是在夜間到那里的。除此以外,還有馬蹄的印子。其中有一個蹄印比其它三個都要清楚得多,這就說明那只蹄鐵是新?lián)Q的。這輛車子既然是在下雨以后到那里的,同時根據(jù)葛萊森所說,整個早晨又沒有車輛來過,由此可見,這輛馬車一定是昨天夜間在那里停留過;因此,也就正是這輛馬車把那兩個人送到空房那里去的!甭犕攴治龊螅案械襟@奇的華生馬上表示:“這看來好象很簡單”。柯南道爾很好地在之前作了伏筆,他寫福爾摩斯來到現(xiàn)場時提前下了馬車,走了一段路,并不急于到尸體躺著的房間,結(jié)果發(fā)現(xiàn)了腳印和車痕,這才有了上邊的結(jié)論。從這里我們可以看到,福爾摩斯是多么的心細,那些印痕之所以能讓他發(fā)現(xiàn)到,不在于他“未卜先知”,而在于他的細致。

  華生又提問福爾摩斯是如何知道兇手的身高情況的,福爾摩斯對此答道:“一個人的身高,十之八九可以從他的步伐的長度上知道。計算方法雖然很簡單,但是現(xiàn)在我一步步地教給你也沒有什么用處。我是在屋外的粘土地上和屋內(nèi)的塵土上量出那個人步伐的距離的!备实,是接下來的這段論述“接著我又發(fā)現(xiàn)了一個驗算我的計算結(jié)果是否正確的辦法。大凡人在墻壁上寫字的時候,很自然會寫在和視線相 平行的地方,F(xiàn)在壁上的字跡離地剛好六英尺……”確實是這樣,人在緊要場合總會無意識地保持自己的平日習慣,在這一時刻,很少有人能夠辦到再處心積慮地去思考各類細節(jié),此案中的兇手之所以想在墻上寫“RACHE”字樣,根據(jù)他本人的解釋,這是“靈機一動……這也許是由于一種惡作劇的想法,

  打算把警察引入起途”,而并非早已規(guī)劃好的策略,故他沒有及時想到彎下腰來改變血字的位置,以達到進一步攪亂警方調(diào)查,因此福爾摩斯以血字的高度來推測兇手的大致身高,是很有科學性的。

  接著華生又問到兇手的年齡,福爾摩斯回答到:“假若一個人能夠毫不費力地一步跨過四英尺半,他決不會是一個老頭兒。小花園里的甬道上就有那樣寬的一個水洼,他分明是一步邁過去的,而皮靴子卻是繞著走的,方頭靴子則是從上面邁過去的。這絲毫沒有什么神秘的.地方!贝蠖鄶(shù)老人沒有練“太極”,小孩一般也不會干兇殺,所以不出例外的話,這條結(jié)論也比較合乎情理。

  還有就是兇手的手指甲,福爾摩斯又如此推論:“墻上的字是一個人用食指蘸著血寫的。我用放大鏡看出寫字時有些墻粉被刮了下來。如果這個人指甲修剪過,決不會是這樣的。”兇手要是修剪過指甲的話,他也不會刻意地用指甲去刮墻壁。

  《血字的研究》是非常短小的一個案子,卻充分地表現(xiàn)出了福爾摩斯的推理能力。正因為它短小,所以它更說明福爾摩斯推理能力的高超。不過從福爾摩斯的分析看來,他是結(jié)合了不少當時的社會背景的,他對華生職業(yè)的推論是因人而異、隨機應(yīng)變,而并非適合任何時代、任何社會的死規(guī)律。所謂的推理,很多時候畢竟是經(jīng)驗之談,并非是絕對唯一的鐵定答案,犯罪事件總是富于變化的,而沒有實踐的推理就只是猜測而已,推理本身就帶有推論,高明的推理就是比別人分析得更準確一些。但再高明的推理也只能辦到相對準確,而不能辦到絕對無誤,凡事都有例外,有些平時我們認為順理成章的事兒,可能在某些特定的時刻就會被否定掉。所以推理最重要的是“合情合理”,能夠令人信服,而不是“先知”、“預(yù)知”、“神算”。

  血字的研究讀后感 篇10

  說實話,這本書是我看了《名偵探柯南》以后才想看的。我曾看過這本書的簡介,覺得很平常,后來看了《名偵探柯南》,里面的主人公非常崇拜福爾摩斯,我就很好奇,柯南已經(jīng)很聰明了,為什么還這么崇拜福爾摩斯呢?難道福爾摩斯真的有什么過人之處?懷著疑問,我看完了柯南道爾整個福爾摩斯探案系列的第一篇《血字的研究》。

  故事講述的一個人為了復仇而精心策劃了一切,但終被福爾摩斯偵破。這是“勞瑞斯頓花園街兇殺案”。別人都認為這是一個很離奇的事件,而且沒有任何頭緒時,卻隨著福爾摩斯的到來,現(xiàn)場慢慢地被細化。這些在我們的眼中似乎只是一盤散沙的線索通過福爾摩斯的嘴巴,它們卻成了非常有力的推理基礎(chǔ),每一個細微的環(huán)節(jié),經(jīng)過福爾摩斯的分析,就變成了非常重要的線索,將一條條線索串聯(lián)起來,整個案件便慢慢地變得清晰了。這不得不讓我佩服——他的知識、觀察力、推理能力等。

  接下來,又發(fā)生了第二件命案。當我還在為第二件命案摸不著頭腦時,福爾摩斯卻認為這符合他的推理。似乎一切都在他的意料之中。當他去過一次命案現(xiàn)場后,本以為他該繼續(xù)進行推理,然而他卻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勢抓住了一個馬車夫,并說明他就是兇手。一切就是那么快,所有的人都還在尋思命案的經(jīng)過時,他卻已經(jīng)有了充分的把握認定了兇手。一切完成之后,他回過頭來詳細說明了推理的細節(jié),又是那么精確,那么滴水不漏。我感覺到我成了福爾摩斯的襯托。

  最后的結(jié)尾也讓我覺得意味深長!靶αR由你,我自為之;家藏萬貫,唯我獨賞!泵髅魇歉柲λ箓善频陌讣,到頭來,卻說是雷斯垂德和葛萊森偵破的,還說他們倆是福爾摩斯的'老師。我不免為福爾摩斯抱不平。但他卻早已料到,而且并不放在心上。這就讓我想到了這周學的白居易和劉禹錫的詩,一個是“二十三年折太多”,一個卻是“病樹前頭萬木春”。

  看到這兒,我明白了,為什么柯南這么崇拜福爾摩斯?柯南遇到的命案和福爾摩斯遇到的命案相比,真是小巫見大巫了。原因是,柯南的推理是基于大量的證據(jù)進行的排除,而福爾摩斯遇到的命案,則是在完全沒有候選嫌疑人的基礎(chǔ)上完全進行的推理,最后在茫茫人海中鎖定嫌疑人,并設(shè)計方法捉拿歸案。我要繼續(xù)看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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