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宅基地買賣合同7篇
在當今社會,人們對合同愈發(fā)重視,越來越多的場景和場合需要用到合同,合同的簽訂是對雙方之間權利義務的最好規(guī)范。那么大家知道正規(guī)的合同書怎么寫嗎?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農村宅基地買賣合同,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農村宅基地買賣合同1
甲方(賣方):xx身份證號碼:
乙方(買方):xx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就宅基地及房屋買賣事宜,經協(xié)商自愿達成如下協(xié)議:
一、甲方自愿將坐落在xx的宅基地及房屋出售給乙方。
二、雙方議定的上述宅基地及房屋成交總價為人民幣xx元。
三、甲方陳述:該宅基地及房屋的所有權完全歸甲方個人,該宅基地及房屋沒有任何的債權債務糾紛,其轉讓符合法律規(guī)定的條件,如因甲方原因導致乙方損失,甲方愿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四、雙方簽署本合同以后,乙方即向甲方支付xx元定金;甲乙雙方約定在xx前向乙方交付房屋,并于xx前辦理土地使用證及房產證手續(xù)。如因甲方原因,該房屋未在約定時間內交付給乙方,甲方雙倍返還定金給乙方;如乙方因自身原因不愿買受該房,甲方定金不予返還。
五、在約定期限內不能辦好土地使用證及房產證手續(xù),導致本合同無法履行,乙方可向甲方提出解除合同的請求,甲方接到請求后應向乙方返還所有已收房款。
六、土地稅由甲方承擔,契稅由乙方承擔;其他稅務由國家指定各自承擔。
七、土地使用證及房產證手續(xù)完善后,甲方將房屋及相關原件交付給乙方,乙方即向甲方付清最后一筆房款。
八、甲方確保房屋建筑質量達到國家標準,該房屋發(fā)生的任何質量問題均由甲方承擔。
九、自本合同簽訂生效起,該宅基地及房屋的所有權、處置權、以及因國家動拆遷安置政策帶來的所有權益均與甲方無關。
十、土地使用證及房產證等其他證件未能辦理前,以本合同為準。
十一、本合同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未盡事宜,雙方協(xié)商解決,由此達成的補充協(xié)議與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十二、按《合同法》履行,合同履行地點為乙方戶籍所在地。
十三、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簽字:xx乙方簽字:
聯(lián)系地址:xx聯(lián)系地址:
電話:xx電話:
年xx月xx日xx年xx月xx日
農村宅基地轉讓合同
轉讓方:(簡稱甲方)受讓方:(簡稱乙方)
甲方自愿將坐落于房產及宅基地永久性有償轉讓給乙方,經雙方平等、友好協(xié)商,現(xiàn)達如下成協(xié)議:
一、該宅基地及房產四鄰至:東鄰西鄰:、南鄰:北鄰:建房及宅基地總面積平方米。
二、甲方保證房產及地籍的產權真實合法,證明人(保證人)應保證受托事務真實有效。甲方保證該宅基地的使用權權屬甲方使用,在轉讓使用前甲方保證沒有將該宅基地使用權進行抵押,也不存在其他糾紛和債權、債務糾紛,如上述宅基地使用權轉讓交接后因甲方發(fā)生在轉讓前存在的債權、債務糾紛,甲方承擔全部責任,按甲方違約處理。
三、雙方責任
1、甲方責任:因乙方所購房屋為農村集體土地拆遷賠償安置房屋。該房屋買賣過程中所發(fā)生的交易或過戶需要本村村民委員會同意或有關部門審批的手續(xù)問題,甲方應當積極全力配合乙方一起解決妥善。如因此發(fā)生相應糾紛的,由甲方負責處理。
2、乙方接收房屋后,在法律、國家政策允許的條件下,甲方必須無條件配合乙方辦理,土地使用證、房屋產權證過戶等手續(xù)到乙方手中,所需稅收、費用由乙方承擔。如因甲方責任沒有過戶,按甲方違約。
3、乙方責任:在使用期限內,如遇國家或者有關政策部門依法對該地征收時所賠償?shù)娜抠Y金歸乙方所得,相關費用均也有乙方負責承擔。
四、轉讓金額
轉讓價格為人民幣萬元(大寫:萬整)。
五、付款方式、房產及宅基地證明:
簽訂合同之日,乙方一次性向甲方付清轉讓金額。同時甲方需向乙方提供宅基地換購現(xiàn)有房屋土地證(原老房子的宅基地土地證),換購房屋時的補的差價金額的發(fā)票(收據(jù))和證明材料,及一切有關轉讓房屋的證明材料和過戶時需要的材料。
六、產權歸屬
協(xié)議雙方簽字付款之日起,房產及宅基地使用權屬歸于乙方所有,乙方有權在此宅基地上改造修建房屋,或再行轉讓他人,甲方無權干涉。在乙方修建房屋過程中,所有費用由乙方承擔。
七、違約責任
本協(xié)議從雙方簽字當之日起任何一方不得反悔違約,如甲方違約必須在原轉讓金全額的基礎上加倍賠償乙方,如造成乙方損失(如基建費、裝修費、安裝費),甲方應負責賠償給乙方,如乙方違約,甲方在收取乙方的轉讓金全額不退回給乙方,作抵消乙方違約金。
八、未盡事宜
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xié)商簽訂補充協(xié)議。補充協(xié)議具有同等效力。
九、協(xié)議生效條件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按手印后生效。
十、本協(xié)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zhí)一份為據(jù)。
甲方:身份證號:
證明人:身份證號:
乙方:身份證號:
年月日
農村宅基地買賣合同2
甲方(賣方):__身份證號碼:
乙方(買方):__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就宅基地買賣事宜,經協(xié)商自愿達成如下協(xié)議:
一、甲方自愿將坐落在__的宅基地出售給乙方。
二、雙方議定的上述宅基地成交總價為人民幣__元。
三、甲方陳述:該宅基地的所有權完全歸甲方個人,該宅基地沒有任何的債權債務糾紛,其轉讓符合法律規(guī)定的條件,如因甲方原因導致乙方損失,甲方愿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四、雙方簽署本合同以后,乙方即向甲方支付__元定金;甲乙雙方約定在__前向乙方交付,并于__前辦理土地使用證手續(xù)。
五、在約定期限內不能辦好土地使用證手續(xù),導致本合同無法履行,乙方可向甲方提出解除合同的請求,甲方接到請求后應向乙方返還所有已收款。
六、土地使用證手續(xù)完善后,甲方將相關原件交付給乙方,乙方即向甲方付清最后一筆款。
七、自本合同簽訂生效起,該宅基地的所有權、處置權、以及因國家動拆遷安置政策帶來的所有權益均與甲方無關。
八、土地使用證等其他證件未能辦理前,以本合同為準。
九、本合同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未盡事宜,雙方協(xié)商解決,由此達成的補充協(xié)議與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十、按《合同法》履行,合同履行地點為乙方戶籍所在地。
十一、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簽字:
聯(lián)系地址:
電話:
年__月__日
乙方簽字:__
聯(lián)系地址:__
電話:
__年__月__日
農村宅基地買賣合同3
甲方(賣方): 身份證號碼:
乙方(買方):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就宅基地買賣事宜,經協(xié)商自愿達成如下協(xié)議:
一、甲方自愿將坐落在的宅基地出售給乙方。
二、雙方議定的上述宅基地成交總價為人民幣 元。
三、甲方陳述:該宅基地的所有權完全歸甲方個人,該宅基地沒有任何的債權債務糾紛,其轉讓符合法律規(guī)定的條件,如因甲方原因導致乙方損失,甲方愿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四、雙方簽署本合同以后,乙方即向甲方支付 元定金;甲乙雙方約定在___________前向乙方交付,并于__________前辦理土地使用證手續(xù)。
五、在約定期限內不能辦好土地使用證手續(xù),導致本合同無法履行,乙方可向甲方提出解除合同的請求,甲方接到請求后應向乙方返還所有已收款。
六、土地使用證手續(xù)完善后,甲方將相關原件交付給乙方,乙方即向甲方付清最后一筆款。
七、自本合同簽訂生效起,該宅基地的所有權、處置權、以及因國家動拆遷安置政策帶來的所有權益均與甲方無關。
八、土地使用證等其他證件未能辦理前,以本合同為準。
九、本合同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未盡事宜,雙方協(xié)商解決,由此達成的補充協(xié)議與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十、按《合同法》履行,合同履行地點為乙方戶籍所在地。
十一、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聯(lián)系地址: 聯(lián)系地址:
電話: 電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農村宅基地買賣合同4
甲方(賣方)
身份證號碼:
乙方(買方)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就宅基地及房屋買賣事宜,經協(xié)商自愿達成如下協(xié)議:
一、甲方自愿將坐落在的宅基地及房屋出售給乙方。
二、雙方議定的上述宅基地及房屋成交總價為人民幣元。
三、甲方陳述:該宅基地及房屋的所有權完全歸甲方個人,該宅基地及房屋沒有任何的債權債務糾紛,其轉讓符合法律規(guī)定的條件,如因甲方原因導致乙方損失,甲方愿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四、雙方簽署本合同以后,乙方即向甲方支付元定金;甲乙雙方約定在___________前向乙方交付房屋,并于__________前辦理土地使用證及房產證手續(xù)。如因甲方原因,該房屋未在約定時間內交付給乙方,甲方雙倍返還定金給乙方;如乙方因自身原因不愿買受該房,甲方定金不予返還。
五、在約定期限內不能辦好土地使用證及房產證手續(xù),導致本合同無法履行,乙方可向甲方提出解除合同的請求,甲方接到請求后應向乙方返還所有已收房款。
六、土地稅由甲方承擔,契稅由乙方承擔;其他稅務由國家指定各自承擔。
七、土地使用證及房產證手續(xù)完善后,甲方將房屋及相關原件交付給乙方,乙方即向甲方付清最后一筆房款。
八、甲方確保房屋建筑質量達到國家標準,該房屋發(fā)生的任何質量問題均由甲方承擔。
九、自本合同簽訂生效起,該宅基地及房屋的所有權、處置權、以及因國家動拆遷安置政策帶來的所有權益均與甲方無關。
十、土地使用證及房產證等其他證件未能辦理前,以本合同為準。
十一、本合同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未盡事宜,雙方協(xié)商解決,由此達成的補充協(xié)議與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十二、按《合同法》履行,合同履行地點為乙方戶籍所在地。
十三、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簽字:乙方簽字:
聯(lián)系地址:聯(lián)系地址:
電話:電話:
20__年__月__日20__年__月__日
農村宅基地買賣合同5
甲方(賣方):身份證號碼:
乙方(買方):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就宅基地買賣事宜,經協(xié)商自愿達成如下協(xié)議:
一、甲方自愿將坐落在 的宅基地出售給乙方。該宅基地東至 , 西至 ,北至 ,南至 。合計 。
二、雙方議定的上述宅基地成交總價為人民幣 元。
三、甲方陳述:該宅基地的所有權完全歸甲方個人,該宅基地沒有任何的債權債務糾紛,其轉讓符合法律規(guī)定的條件,在建筑施工過程中,如出現(xiàn)任何糾紛,由甲方全權負責。如因甲方原因導致乙方損失,甲方愿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四、雙方簽署本合同以后,乙方即向甲方支付 元定金;甲乙雙方約定在___________前向乙方交付土地,如因甲方原因,該土地未在約定時間內交付給乙方,甲方雙倍返還定金給乙方;如乙方因自身原因不愿買受該土地,甲方定金不予返還。
五、自本合同簽訂生效起,該宅基地的所有權、處置權、以及因國家動拆遷安置政策帶來的所有權益均與甲方無關。
六、本合同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未盡事宜,雙方協(xié)商解決,由此達成的補充協(xié)議與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七、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簽字:乙方簽字:
聯(lián)系地址:聯(lián)系地址:
電話:
年月
農村宅基地買賣合同6
1、宅基地的所有權歸農民集體,農村宅基地買賣合同!稇椃ā返10條規(guī)定:“……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屬于集體所有!币虼,宅基地的所有權屬性,已經用根本法的形式固定為集體所有。《土地管理法》第8條第2款規(guī)定:“……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屬于農民集體所有!眲t更進一步明確宅基地歸農民集體所有。
2、宅基地使用權的主體是特定的農村居民。《憲法》、《物權法》、《土地管理法》等法律規(guī)定了宅基地使用權的主體是農村居民,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以外的人員不能申請并取得宅基地使用權。
3、宅基地使用權不得出賣、轉讓或抵押。宅基地使用權人只能用宅基地建房居住和使用,合同范本《農村宅基地買賣合同》。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侵占、買賣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宅基地使用權。
4、宅基地使用權具有福利性。農民取得宅基地使用權基本上是無償?shù)摹R虼苏厥褂脵嗍菍w經濟組織成員的照顧和優(yōu)惠,具有福利性。
由于合同標的不能而無效
所謂標的可能,是指合同所規(guī)定的債權人的權利或債務人的義務在客觀上有成為現(xiàn)實的可能。如果標的無法實現(xiàn),則不發(fā)生法律上的效力。當事人簽訂的宅基地上買賣合同,其標的是買受人交付價金、出賣人移轉房屋所有權。但現(xiàn)實生活中,房產管理部門要么只辦理城市國有土地上所建房屋的權屬證書,要么依據(jù)有關法律規(guī)章不予辦理,導致農村房屋無法辦理過戶。
未經村委會同意和政府審批而無效。
《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房地產案件若干問題的意見》第56條明確規(guī)定:“農村宅基地使用權的轉移,必須經合法批準……未經審查批準,宅基地使用權不能隨房轉移給買主,房屋買賣、贈與等行為也應認定為無效!
農村宅基地買賣合同7
當前我國正處于經濟轉型發(fā)展的.重要階段,特別是在“三農”問題上,中央政府一直將農村問題作為深化改革的重要目標之一。在這一進程之中,有一類新的農村問題不斷出現(xiàn)并開始受到不同程度的重視,農村集體土地使用權的流轉,農地建房買賣就是這類問題的具體反映,農村集體土地的使用權流轉一直是理論及實務界飽受爭議的問題,特別是集中出現(xiàn)的“小產權房”買賣合同問題,首先說明了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對自建房屋所有權的處分權能于事實上開始日益重視,農民個體相較過去更加重視自建房屋的財產屬性;其次,因為現(xiàn)行法制及國家政策原則上不允許農地使用權的自由流......
當前我國正處于經濟轉型發(fā)展的重要階段,特別是在“三農”問題上,中央政府一直將農村問題作為深化改革的重要目標之一。在這一進程之中,有一類新的農村問題不斷出現(xiàn)并開始受到不同程度的重視,農村集體土地使用權的流轉,農地建房買賣就是這類問題的具體反映,農村集體土地的使用權流轉一直是理論及實務界飽受爭議的問題,特別是集中出現(xiàn)的“小產權房”買賣合同問題,首先說明了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對自建房屋所有權的處分權能于事實上開始日益重視,農民個體相較過去更加重視自建房屋的財產屬性;其次,因為現(xiàn)行法制及國家政策原則上不允許農地使用權的自由流轉,但房屋既然屬于私有財產,農民的轉讓其所有權而非土地,對于買賣雙方均理所當然,加之交易雙方不熟悉國家相關法律、政策規(guī)制也相當容易產生此類糾紛。除此之外,審判實務方面,法院缺乏對上述“小產權房”買賣合理有效的規(guī)范指引,往往導致司法裁判結論不一:本文也已提到多數(shù)法院認定此類買賣合同無效,然而部分法院則承認其效力,甚至部分法院會采取“無效認定,有效處理”的方式,雖然各類裁判標準均有其合理之處,但仍需辨明其利弊,選擇在法律、政治及經濟效果最優(yōu)的合理方式以達到助推經濟秩序穩(wěn)定及社會秩序和諧的雙重效果。
本文在說明此熱點問題時,兼采理論闡釋及審判實務調研的方式,針對理論熱點、問題難點就宅基地使用權流轉及“小產權房”的審判實務觀點、農村宅基地使用權的基本理論、農村宅基地買賣合同的無效處理認定及處理方式、合同雙方的救濟與保障機制進行討論、分析,提出了相應的完善對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