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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關于做好五四表彰工作的通知
五四快到了,關于五四的表彰工作要做好準備,以下是2017關于做好五四表彰工作的通知,希望可以幫到您!
2017關于做好五四表彰工作的通知(一)
各分團委、各團支部:
過去的一年,我校各級團組織和廣大團員青年在各級黨團組織的正確領導和指導下,緊密圍繞學校育人中心工作,開展了一系列豐富多彩、行之有效的活動,在繁榮校園文化、引導和服務青年成長等方面取得了可喜的成績,涌現(xiàn)出一大批優(yōu)秀個人和先進集體。為進一步加強團的自身建設,樹立先進典型,營造團內創(chuàng)先爭優(yōu)的濃厚氛圍,現(xiàn)決定開展2017年“五四”先進集體和優(yōu)秀個人評選表彰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評選機構
評選活動在各級黨組織的領導下,由各級團組織具體負責。學校由校團委組織牽頭,組建評選委員會具體操作實施。
二、范圍和對象
我校各分團委及其所屬團支部、校團委直屬團支部、在校的全日制學生團員、從事共青團工作的干部。
三、評選項目及名額分配方案
1、先進分團委,5 個
以2016年度分團委量化考核結果為依據(jù),取考核前5名進行表彰,各分團委無需重新申報。
2、優(yōu)秀分團委書記,6名
2016年度分團委量化考核前10名的分團委,其分團委書記可申報參加本年度的“優(yōu)秀分團委書記”評選。
3、先進團支部,20個
團員人數(shù)在1500人以內的分團委,每系申報1個先進團支部,團員人數(shù)在1500到2500人的分團委,每系申報2個先進團支部,團員人數(shù)在2500人以上的分團委,每系申報3個先進團支部。
4、十佳大學生,10名
本年度的十佳大學生評選名額采用8+2制,每系申報1名候選人,由各系分團委書記組成評審團進行評審,根據(jù)綜合考評取前8名;校學生會、校學生社團聯(lián)合會各申報2名候選人,由校團委組織評審,根據(jù)綜合考評取前2名。
5、優(yōu)秀共青團干部,440名
本年度的優(yōu)秀共青團干部申報名額根據(jù)上一年度分團委考核排名進行分等次制定。上一年度考核名次為1至5名的分團委,按分團委所屬系全日制學生團員數(shù)的2.5%進行申報;上一年度考核名次為6至10名的分團委,按分團委所屬系全日制學生團員數(shù)的2%進行申報;上一年度考核名次為11至15名的分團委,按分團委所屬系全日制學生團員數(shù)的1.5%進行申報。
6、優(yōu)秀共青團員,550名
本年度的優(yōu)秀共青團員申報名額根據(jù)上一年度分團委考核排名進行分等次制定。上一年度考核名次為1至5名的分團委,按分團委所屬系全日制學生團員數(shù)的3%進行申報;上一年度考核名次為6至10名的分團委,按分團委所屬系全日制學生團員數(shù)的2.5%進行申報;上一年度考核名次為11至15名的分團委,按分團委所屬系全日制學生團員數(shù)的2%進行申報。
7、大學生自強之星,3名
每系推選1名,綜合考評排隊取前3名。
四、評選辦法
各團支部參照《呂梁學院先進團支部考核細則》,認真總結,寫出自評報告,向分團委申報,分團委根據(jù)申報情況,按學校下達的指標數(shù)進行推薦。
各分團委按學校下達的指標數(shù)對所有優(yōu)秀個人進行推薦評選,評選結果報團委副書記辦公室(一區(qū)1B102),由校學生會進行資格審查,審查通過后由有關部門及師生代表組成的評審委員會進行評審。
申報“十佳大學生”、“自強之星”評選的優(yōu)秀個人可同時申報“優(yōu)秀共青團干部”或“優(yōu)秀共青團員”評選。
五、時間安排
4月5-6日,各分團委、團支部自評推薦;
4月7日,各黨總支審核;
4月8-9日,校團委審核;
4月10日-12日,評審委員會評審;
4月13日-19日,公布擬表彰名單接受監(jiān)督舉報;
4月20日,提交學校黨委會審定;之后表彰。
六、表彰獎勵
評選結果由學校黨委表彰,校團委具體實施,獲獎者頒發(fā)榮譽證書。
七、評選要求
1、所有推薦單位和個人,都必須經所在黨總支審核;
2、優(yōu)秀共青團干部與優(yōu)秀共青團員不能兼得;
3、推薦個人時,附本班上學期綜合測評成績表一份,并加蓋系章;
4、團員比例不達70%,團員注冊率低于90%的`分團委、團支部不予推薦評比;
5、受到學校處分未撤銷者不予推薦評比;
6、各分團委推薦名單報送校團委后,不得調換;
7、所有推薦名單經團委委員會議通過后,向全校師生公布,然后提交學校黨委會議審核批準,確定正式表彰名單;
8、申報材料(包括1000字的事跡材料、申報表、成績表、相關證件)一律采用A4紙張打印(復印),由各系分團委于4月8日前匯總報校團委。逾期未報的,視為自動放棄;申報材料不全的,不予參評。
八、評選監(jiān)督
擬表彰名單公示期間,歡迎廣大同學對評選工作進行監(jiān)督,對各單位在評選工作中出現(xiàn)的違規(guī)現(xiàn)象,一經查實,校團委將報請學校嚴肅處理。
評比表彰是一項嚴肅慎重的工作,望各分團委、團支部積極爭取黨總支、系行政和班主任的支持,本著實事求是的態(tài)度,認真履行民主程序,寧缺勿濫,把各項工作做細、做實、做好,在全校廣大青年師生中形成弘揚正氣、崇尚先進、學習模范的良好風氣,確保本次表彰工作順利開展。
共青團呂梁學院委員會
2017年4月5日
2017關于做好五四表彰工作的通知(二)
各年級團支部:
我校團委決定于2017年3月至5月開展2016-2017學年東南大學團內分級評比工作暨2016-2017學年“五四表彰”工作。
我院就此展開土木工程學院優(yōu)秀團員、優(yōu)秀團干部以及團支部分級評比的終評工作,并向學校推薦東南大學優(yōu)秀團員、優(yōu)秀團干部以及團支部等。為把此次評比工作做好,各年級團總支、各班團支部須高度重視分級評比工作,以“為同學服務,對同學負責”為宗旨,實施好各項環(huán)節(jié)。要求做到廣泛宣傳、充分發(fā)動、嚴格把關。現(xiàn)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評選機構:
評選活動在各級黨組織的領導下,由各級團組織具體負責。學校由校團委組織牽頭組建評選委員會具體操作實施,我院由院團委組織評選。
二、評選工作安排:
(一)3月25日12:00前各年級團總支將評選院優(yōu)秀團員名單和團支部推薦名單上報院團委進行復核,確認院優(yōu)秀團員名單和院優(yōu)秀團支部;院團委評選委員會在院優(yōu)秀團員中評選,產生院優(yōu)秀團干。
(二)3月26日院優(yōu)秀團員自主申報校優(yōu)秀團員、校優(yōu)秀團干,28日晚院團委評選委員會組織申請人答辯,產生校優(yōu)秀團員、校優(yōu)秀團干。
(三)29日晚院團委評選委員會組織團支部答辯,產生甲級團支部。
(四)3月30日學院網站對評選結果進行為期三日的公示。
(五)研究生參照此評選通知,單獨評選,單獨公示。
三、評選項目及評選比例
(一)校優(yōu)秀團員(含研究生)
評選比例:按照本科生團員或者研究生團員或者青年教工團員總數(shù)的3%進行評選。
參評范圍:本科生為現(xiàn)階段的一年級至四(五)年級學生;研究生為現(xiàn)階段的在讀研究生,不超過28周歲的學生黨員計算進團員總數(shù),同時具有參評資格。
具體要求參見附件4:《東南大學團內分級考核評比條例(2015修訂版)》
(二)校優(yōu)秀團干部(含研究生)
評選比例:分別按照本科生團干部、研究生團干部及青年教職工團員總數(shù)的`5%進行評選。
參評范圍:本科生為現(xiàn)階段的一年級至四(五)年級學生;研究生為現(xiàn)階段的在讀研究生,不超過28周歲的學生黨員計算進團員總數(shù),同時具有參評資格。
具體要求參見附件4:《東南大學團內分級考核評比條例(2015修訂版)》
(三)團支部分級評比
1、本科生團支部
評選項目:甲級團支部(特級團支部在甲級團支部中產生,國旗團支部在特級團支部中產生)。
評選比例:甲級團支部按照團支部總數(shù)的10%進行評選。
參評范圍:本科生現(xiàn)階段的一年級至四(五)年級全部團支部。
具體要求參見附件4:《東南大學團內分級考核評比條例(2015修訂版)》
2、研究生團支部
評選項目:先進團支部。
評選比例:按照團支部總數(shù)的10%進行評選。
參評范圍:研究生全體團支部。
具體要求參見附件4:《東南大學團內分級考核評比條例(2015修訂版)》
四、評比方式
本次院優(yōu)秀團員評比,我院貫徹落實,進行適合本院實際情況的民主評選及學生自薦兩種方式的評選。具體評比方式如下:
1、民主評選
各班級由團支書負責進行民主評選,每班評出三名符合要求的學生,評選結果需得到各班班主任認可,結果報送各年級團總支書記。
2、學生自薦
符合評比條件的學生和團支書進行自薦,向各自團總支書記遞交自薦申請,由輔導員和團總支成員進行相關自薦評比工作,報院團委組織部。
五、上報材料要求(僅針對本科生)
優(yōu)秀團員、優(yōu)秀團干部申報表(電子版);甲級團支部申報表(電子版);特級團支部候選支部申報材料(電子版);評優(yōu)結果匯總清單(電子版)。電子版材料請由各年級團總支匯總打包發(fā)至tumu_tw@163.com。
請各班級于3月24日21:00前將班內評選結果上報年級團總支,對于超過截止日期且沒有提前說明原因的,作為放棄申報處理。
聯(lián)系人:陳啟陽
聯(lián)系電話:15850620303
共青團東南大學土木工程學院委員會
2017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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