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標準勞動合同
在當今不斷發(fā)展的世界,關于合同的利益糾紛越來越多,在達成意見一致時,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那么合同書的格式,你掌握了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重慶市標準勞動合同,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重慶市標準勞動合同1
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勞動者)
單位名稱 姓名
經濟性質 性別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碼
(委托的代理人) 家庭住址
地址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鑒證機關 鑒證人
(蓋章) (簽章)
年月日 年月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等法律、行政法規(guī)、行政規(guī)章的規(guī)定, (以下簡稱甲方)與 (以下簡稱乙方)按照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訂立本勞動合同,共同遵守。
一、勞動合同期限
(一)有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 止。
(二)無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甲乙雙方約定的勞動合同終止條件出現止。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完成之日止。其中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月 日止。
二、工作內容
乙方同意按甲方工作需要在,具體工作內容和要求是: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甲方執(zhí)行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工時制度和休息休假辦法。
(二)甲方由于生產經營需要并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后.或出現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的,可以依法延長工作時間。
(三)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休息日安排乙方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在法定休假日安排乙方工作的,應當依法分別支付不低于乙方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150%、200%、300%的工資報酬。
四、勞動報酬
(一)甲方根據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結合單位實際,自主確定工資分配形式和工資水平。
(二)甲方根據其生產經營特點和乙方的崗位,確定對乙方實行 工資制。乙方度用期月工資標準為 元;試用期滿為元。以后,按企業(yè)工資制度工資。
(三)甲方應以貨幣形式每月至少支付一次乙方工資,不得克扣和無故拖欠乙方工資。
(四)乙方在探親似、病假、婚喪假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甲方應支付工資。
五、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一)甲乙雙方執(zhí)行國家勞動安全衛(wèi)生法律、法規(guī)、規(guī)程和標準。甲方對乙方進行勞動 安全衛(wèi)生教育,防止事故,減少職業(yè)危害。
(二)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guī)定的勞動安全衛(wèi)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安全防護用品,努力改善勞動條件。
(三)乙方在勞動過程中應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guī)程:對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yè),有權拒絕執(zhí)行;對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六、社會保險和福利
(一)甲乙雙方必須執(zhí)行國家和地方政府有關社會保險和福利的規(guī)定。
(二)甲方努力創(chuàng)造條件,改善集體福利,提高乙方的福利待遇。
七、勞動紀律
(一)甲方依法建立和完善規(guī)章制度。
(二)甲乙雙方必須遵守法律、法規(guī)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規(guī)章制度。
(三)甲方有權根據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制度對乙方進行獎懲。
九、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
(一)甲乙雙方在本勞動合同的有效期內,可以遵循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依法變更勞動合同部分條款。
(二)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勞動合同可以解除。其中由甲方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應按規(guī)定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三)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依法建立的規(guī)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抑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勞動教養(yǎng)或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是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并按規(guī)定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1.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y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經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本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fā)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4.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或按本合同約定的提前通知期,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未按勞動合同的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4.用人單位支付的工資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或者集體合同約定的工資標HE的;
5.用人單位克扣、無故拖欠職工工資或者拒不支付、不足額支付職工加班加點工資的。
(六)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且未有本合同第九條(三)項規(guī)定情形的,甲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期限屆滿時,應當將期限頗延至下列情形規(guī)定的到期時間:
1、患職業(yè)病或者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者負傷,在規(guī)定的醫(yī)療期內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和哺乳期內的;
4、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七)本勞動合同期滿、或甲乙雙方約定的勞動合同終止條件出現、或甲乙雙方約定的 一定的工作達到完成標準,勞動合同即行終止。
十、甲乙雙方協商約定的其他事項
十一、甲乙雙方協商約定的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甲乙雙方或一方違反本勞動合同的規(guī)定,除依法承擔法律責任外,還應分別承擔如下違約責任:
甲方的違約責任:
乙方的邊約責任:
甲乙雙方因履行勞動合同發(fā)生爭議,可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也可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存乙方檔案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日期: 年 月 日
重慶市標準勞動合同2
甲 方:
乙 方: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名稱:
法定代表人
注冊地址
經營地址 郵政編碼 乙方 性別 聯系電話
身份證號碼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 年 月 日
家庭住址 郵政編碼 戶口所在地 省(市) 區(qū)(縣) 街道(鄉(xiāng)鎮(zhèn))社區(qū)(村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甲乙雙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勞動合同(以下簡稱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本合同期限經雙方協商一致,采取下列第 一 項形式:
(一)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無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其中,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時止。
第二條 乙方的工作區(qū)域或工作地點為
第三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崗位(工種)工作,具體工作內容和要求是:
第四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zhí)行 (標準工時工作制度、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不定時工作制度)工時制度。執(zhí)行標準工時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周工作不超過40小時。每周休息日為 。
甲方安排乙方從事的崗位(工種)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時工作制度的,應當事先經勞動行政部門審批。
第五條 甲方每月 日前以法定貨幣足額支付乙方工資。甲乙雙方約定,甲方按下列第 項方式支付乙方工資:
(一)乙方執(zhí)行計件工資,計件工資按 執(zhí)行。
(二)乙方執(zhí)行計時工資,月工資為 元,其支付項目為 ,或按 執(zhí)行。乙方的工資隨甲方的經濟效益上下浮動。具體的辦法為乙方在試用期月的工資為 元。甲方應向乙方提供當月發(fā)放工資的清單。
第六條 乙方在婚假、喪假、探親假、 期間的工資支付標準為 。
第七條 因甲方的原因停產或使乙方待工的,在一個工資支付周期內的,甲方應按上一個工資支付周期的工資標準(不包括加班工資、獎金以及特殊工作條件或環(huán)境下的津貼)支付乙方工資,超過一個工資支付周期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費為 元或按執(zhí)行。
第八條 甲方支付乙方的加班工資的計算基數按以下第 項計算:
(一)按本合同第六條約定的工資標準;
(二)按甲方規(guī)章制度規(guī)定的計算基數;
(三)按集體合同確定的基數。
第九條 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 。
第十條 甲乙雙方按國家和重慶市的規(guī)定參加社會保險。其中,乙方負擔的部分由甲方負責代扣代繳。
第十一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yī)療待遇按國家和重慶市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十二條 乙方患職業(yè)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和重慶市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十三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第十四條 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以及重慶市的有關勞動安全、職業(yè)衛(wèi)生的規(guī)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設施,發(fā)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十五條 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建立安全生產制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yè),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yè)危害。
第十六條 甲方應當建立、健全職業(yè)病防治責任制度,加強對職業(yè)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yè)病防治水平。
第十七條 甲乙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約定的內容。變更合同應采用書面形式,雙方各執(zhí)一份。
第十八條 甲乙雙方變更、續(xù)訂、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guī)和重慶市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十九條 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xù)。乙方應當按照甲方有關規(guī)定,辦理工作交接。甲方依法應當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第二十條 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二十一條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fā)生勞動爭議,可以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也可直接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二十二條 以下協議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1.培訓協議書
2.保密協議書
3.崗位協議書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國家和重慶市有關規(guī)定相悖的,按國家和重慶市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存乙方檔案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 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托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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