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機構借款合同6篇
隨著人們法律觀念的日益增強,很多場合都離不了合同,正常情況下,簽訂合同必須經(jīng)過規(guī)定的方式。那么制定合同書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金融機構借款合同,歡迎大家分享。
金融機構借款合同1
_______________ (簡稱借款方)
____________銀行(簡稱貸款方)
根據(jù)國家規(guī)定,借款方為進行基本建設所需貸款,經(jīng)貸款方審查同意發(fā)放。為明確雙方責任,恪守信用,特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借款方向貸款方借款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元,用于________________.預計用款為________年____元;________年____元;________年____元;________年____元;________年____元。
第二條 自支用貸款之日起,按實際支用數(shù)計算利息,并計算復利。在合同規(guī)定的借款期內,年息為____%.借款方如果不按期歸還貸款,逾期部分加收利息____%.
第三條 借款方保證從________年____月起至________年____月止,用國家規(guī)定的還貸資金償還全部貸款。預定為:____年 ________元;____年________元;____年________元;____年________元;____年________ 元;____年________元;____年________元;____年________元。逾期不還的,貸款方有權限期追回貸款,或者商請借款單位的其他開戶銀行代為扣款清償。
第四條 因國家調整計劃、產(chǎn)品價格、稅率,以及修正概算等原因,需要變更合同條款時,由雙方簽訂變更合同的文件,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五條 貸款方有權檢查、監(jiān)督貸款的使用情況,了解借款方的經(jīng)營管理、計劃執(zhí)行、財務活動和物資庫存等情況。借款方應提供有關的統(tǒng)計、會計報表及資料。
第六條 貸款方保證按照本合同的規(guī)定供應資金。因貸款方責任,未按期提供貸款,應按延期天數(shù),以違約數(shù)額的____%付給借款方違約金。
第七條 借款方應按合同規(guī)定使用貸款。否則,貸款方有權收回部分或全部貸款,對違約使用的部分按原定利率加收罰息____%.
第八條 本合同經(jīng)過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貸款本息全部清償后生效。合同正本一式2份,借、貸雙方各執(zhí)1份;副本____份,報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部門各執(zhí)一份。
借款方:(公章)貸款方:(公章)
地址: 地址:
法人代表:(簽字) 法人代表:(簽字)
開戶銀行及帳號:
簽約日期: 年月日
簽約地點:
金融機構借款合同2
借款合同可以分為金融機構借款合同和民間借款合同。二者有重要區(qū)別:
1、貸款人不同。前者貸款人是法定的金融機構,后者貸款人是公民。
2、利息不同。前者是商業(yè)行為,是有償貸款,要收取利息以求盈利,如果約定按照約定,沒有約定,按照中國人民銀行規(guī)定的利率上下限確定。當然,在執(zhí)行國家計劃或者政策而簽訂的合同一般是沒有利息的。后者由當事人約定,在合同中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應推定為無息。但是,最高不得超過銀行同類貸款利率的4倍。
3、合同成立的方式不同。前者是諾成合同,自雙方當事人就合同主要條款達成合意時成立。后者是實踐合同,貸款人向借款人交付借款時合同成立。
4、合同管理不同。前者受國家嚴格監(jiān)管。后者較少受到國家監(jiān)管,不違法即可。但是,有償借款不應違反國家強制性規(guī)定。
目前我國只允許兩類貸款人進行貸款,金融機構和自然人。金融機構是指在中國境內依法設立的經(jīng)營貸款業(yè)務的中資金融機構,以及經(jīng)過中國人民銀行批準的外資金融機構。
《貸款通則》第2條規(guī)定:“本通則所稱借款人,系指從經(jīng)營貸款業(yè)務的中資金融機構取得貸款的法人、其他經(jīng)濟組織、個體工商戶和自然人。”第61條規(guī)定:“各級行政部門和企事業(yè)單位、供銷合作社等合作經(jīng)濟組織、農(nóng)村合作基金會和其他基金會,不得經(jīng)營存貸款等金融業(yè)務。企業(yè)之間不得違反國家規(guī)定辦理借貸或者變相借貸融資業(yè)務。”
金融機構借款合同
金融機構借款合同是指辦理貸款業(yè)務的金融機構作為貸款人一方,向借款人提供貸款,借款人到期返還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金融機構借款合同作為借款合同的一種,具有如下特征:
1、有償性
金融機構發(fā)放貸款,意在獲取相應的營業(yè)利潤,因此,借款人在獲得金融機構所提供的貸款的同時,不僅負擔按期返還本金的義務,還要按照約定向貸款人支付利息,利息支付義務系借款人使用金融機構貸款的對價,所以金融機構借款合同為有償合同。在這一點上,該合同與自然人間的借款合同有所不同,后者為無償合同,當事人對支付利息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視為不支付利息。
2、要式性
金融機構借款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沒有采取書面形式,當事人雙方就該合同的存在產(chǎn)生爭議的,視為合同關系不成立。如果雙方?jīng)]有爭議或者一方當事人已經(jīng)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的,合同仍然成立。在要式性上,該合同也與自然人間的借款合同不同,對于自然人間的借款合同,當事人可以約定不采用書面形式。
3、諾成性
金融機構借款合同,在合同雙方當事人協(xié)商一致時,合同關系即可成立,依法成立的,自成立時起生效。合同的成立和生效在雙方當事人沒有特別約定時,不需以貸款人貸款的交付作為要件,所以金融機構借款合同為諾成性合同。自然人間的借款合同則有所不同,該合同自貸款人提供借款時生效。
金融機構借款合同的效力系指生效金融機構借款合同所具有的法律約束力,主要體現(xiàn)為合同雙方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
1、貸款人的合同義務
1)按期、足額提供借款。貸款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日期提供借款,未按照約定的日期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貸款人還應當按照合同 約定的數(shù)額足額提供借款,借款的利息不得預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預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借款人有權按照實際借款數(shù)額返還借款并計算利息。由于貸款人未足額提供借款給借款人造成損失的,應賠償損失。該項義務系貸款人的主合同義務。
2)保密義務。作為貸款人一方的金融機構,對于其在合同訂立和履行階段所掌握的借款人的各項商業(yè)秘密有保密義務,不得泄密或進行不正當使用。該項義務系貸款人的附隨義務。
2、借款人的合同義務
1)依約提供擔保。借款人應依據(jù)金融機構的要求提供擔保,該項義務常發(fā)生在借款合同的主要內容生效之前。
2)如實申報義務。訂立借款合同,借款人應當按照貸款人的要求提供與借款有關的業(yè)務活動和財務狀況的真實情況。該項如實申報義務也常發(fā)生在借款合同的主要義務生效之前。
3)容忍義務。在貸款人按照約定檢查、監(jiān)督借款的使用情況時,借款人應當按照約定向貸款人定期提供有關財務會計報表等資料。該項義務基于約定產(chǎn)生,未作約定的,借款人有權拒絕貸款人對借款使用狀況進行檢查、監(jiān)督的請求。
4)按照約定用途使用借款。借款人應當按照約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借款人未按照約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貸款人可以停止發(fā)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5)按期支付利息。金融機構借款合同作為有償合同,借款人有義務按照約定的期限支付利息。雙方當事人對支付利息的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可以協(xié)議補充,不能達成補充協(xié)議的,按照合同有關條款或者交易習慣確定。依據(jù)前述方法仍不能確定的,借款期間不滿1年的,應當在返還借款時一并支付;借款期間在1年以上的,應當在每屆滿1年時支付,剩余期間不滿1年的,應當在返還借款時一并支付。利息數(shù)額的確定,應當按照中國人民銀行規(guī)定的貸款利率的上下限確定。
6)按期返還借款。借款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返還借款。雙方當事人對借款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可以協(xié)議補充,不能達成補充協(xié)議的,按照合同有關條款或者交易習慣確定。依據(jù)前述方法不能確定的,借款人可以隨時返還;貸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內返還。借款人未按照約定的期限返還借款的,應當按照約定或者國家有關規(guī)定支付逾期利息。但借款人在還款期限屆滿之前向貸款人申請展期,貸款人同意的,可依照新確定的期限返還借款。借款人提前償還借款的,除非當事人另有約定,借款人有權按照實際借款的期間計算利息。
金融借款合同終止的原因,主要有如下幾種情況:
1、借款合同因期限屆滿雙方履行合同而終止。借款合同期限屆滿,雙方當事人未約定對合同繼續(xù)展期的,則合同終止,借款人應依約定將借款及利息返還給貸款人,借款合同因此而消滅。
2、借款合同因解除而終止。借款人未按照約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貸款人可以解除合同。借款合同因貸款人的解除而終止。此外,合同終止的其他原因也適用于借款合同。
金融機構借款合同3
甲方:
地址: 郵編:
電話:
代表人:
乙方:
地址: 郵編:
電話:
代表人:
甲乙雙方為攜手合作,促進發(fā)展,滿足利益,明確責任,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之相關規(guī)定,本著誠實信用,互惠互利原則,結合雙方實際,協(xié)商一致,特簽訂本合同,以求共同恪守:
第一條
貸款項目、種類、金額、用途、利率、期限如下:
項目
種類
金額(大寫)
用途
利率
期限 年 個月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二條
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在提用貸款前, 應向乙方提交具體提款計劃,并按提款計劃提款。
乙方應在甲方按提款計劃辦理提款后 個營業(yè)日內將貸款放出。
第三條
甲方用下列資金歸還本合同項下借款本息: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甲方應在本合同約定的借款期限內歸還全部借款本息,并按乙方要求向乙方提交具體還款計劃,按還款計劃還款。
第五條
本合同項下貸款,自乙方劃撥貸款之日起計息,按 結息。在本合同有效期內遇國家調整利率,本合同項下貸款利率也有變化時,乙方毋需通知甲方,從調整之日起即按調整后貸款利率計算利息。
第六條
本合同項下借款本息,由取得乙方認可的擔保人以保證獲或(和)抵押的方式提供擔保,并另行簽訂《保證合同》或(和)《抵押合同》,作為本合同的附件和本合同生效的前提條件。
第七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有權檢查貸款使用情況,甲方應按乙方要求向乙方提供情況和資料。
第八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
一、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擅自變更和解除本合同。
二、甲方需延長借款期限,應在借款到期前 個營業(yè)日向乙方提出申請,經(jīng)乙方同意(有擔保人的,應經(jīng)擔保人同意)簽訂延期還款協(xié)議。
三、甲、乙任何一方,需要變更本合同的其它條款時均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并經(jīng)雙方協(xié)商一致,達成書面協(xié)議。
四、甲乙任何一方需解除合同時,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并就合同解除后的有關事宜協(xié)商一致達成書面協(xié)議。解除合同的協(xié)議達成后,甲方已占用乙方的貸款和應付利息應付給乙方。
五、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因實行承包、租賃及其它原因而改變經(jīng)營方式時,應最遲于 天前通知乙方。乙方有權參與清產(chǎn)核資和承包、租賃、兼并等合同(協(xié)議)的研究。甲方如果要將本合同項下的權利、義務轉讓給第三者,應經(jīng)乙方書面同意,并由受讓單位和乙方重新簽訂借款合同。
六、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乙任何一方變更住所、通信地址時,應在變更后 天內書面通知對方。
第九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未按提款計劃,按時到乙方營業(yè)部門辦理提款手續(xù),又為和乙方達成變更提款計劃協(xié)議,應根據(jù)違約的金額和違約天數(shù),每日付給乙方百萬分之 的違約金。但出現(xiàn)本條第二項、第五項、第八項和第九項的情況時除外。
二、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乙方有權停止發(fā)放貸款,收回已發(fā)放的部分或全部貸款并對違約使用部分,按銀行規(guī)定加收 %的利息。
三、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的還款計劃歸還借款本息,也未與乙方簽訂延期還款協(xié)議,或所延期限已到仍不能歸還借款時,乙方有權限期或主動追回逾期貸款,乙方按銀行規(guī)定加收 %的利息。
四、乙方擅自提前收回已發(fā)放的貸款。應按違約金額和違約天數(shù)每日向甲方支付萬分之 的違約金。但出現(xiàn)本條第二項、第五項、第八項和第九項的情況時除外。
五、甲方在乙方按本合同第五條的約定調整本合同項下貸款利率后,不按新的利率計付利息時,乙方有權停止發(fā)放新貸款,提前收回已發(fā)放的貸款。
六、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八條第五項、第六項的約定,或者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八條第六項約定,對方均可要求違約方支付貸款總額萬分之 的違約金,造成對方經(jīng)濟損失的,還應賠償對方經(jīng)濟損失。
七、甲乙任何一方擅自變更本合同其它條款或擅自解除合同,或者甲方擅自轉讓本合同項下權利、義務,應按貸款總額的萬分之 向對方支付違約金。對方要求繼續(xù)履行合同的,應繼續(xù)履行本合同,應繼續(xù)履行本合同。
八、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情況、報表及其它資料不真實,乙方可責令對方限期糾正。甲方拒不糾正時,乙方可停止發(fā)放貸款,提前收回已發(fā)放的部分或全部貸款。
九、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或保證人因經(jīng)營管理不善,發(fā)生虧損或虛盈實虧,或與第三者發(fā)生債務糾紛,或者抵押財產(chǎn)發(fā)生損毀、滅失,危及貸款安全時,乙方可停止發(fā)放貸款,并可提前收回已發(fā)放的貸款本息。
十、上列第二項、第三項、第五項、第八項和第九項貸款,乙方可直接從甲方存款帳戶中扣收。對于逾期貸款,需要其它金融機構協(xié)助扣收時,可商請其它金融機構代為扣收。
十一、本條所列違約金的支付方式,雙方約定如下:
第十條
甲乙雙方商定的其它事項:
第十一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fā)生的爭議,由雙方協(xié)商或者通過協(xié)調解決。協(xié)商或者協(xié)調不成,可以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起訴。(或:向蘇州市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二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金融規(guī)章的規(guī)定執(zhí)行。
第十三條
甲方向乙方提供的借款申請書、分期提款和還款計劃、分期提款憑證、雙方簽訂的延期還款協(xié)議書和其它有關變更合同條款的協(xié)議,以及乙方要求甲方提供的與本合同有關的其它材料,均為本合同的組成。
第十四條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權的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之日起生效。由擔保合同的,和擔保合同同時生效。至本合同項下貸款本息全部清償時,本合同自動生效。
第十五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
甲方:公章
代表人:簽字
乙方:公章
代表人:簽字
年 月 日
金融機構借款合同4
金融機構借款合同是指辦理貸款業(yè)務的金融機構作為貸款人一方,向借款人提供貸款,借款人到期返還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1)金融借款合同主要包括以下內容:借款種類、借款幣種、借款用途、借款數(shù)額、利率、借款期限、還款方式。
2)合同訂立要注意的問題
①借款人應在訂立合同時負擔如實申報義務。
②借款人在訂立合同時應依約提供擔保。
3)貸款人的義務
①按期、足額提供貸款的義務。依據(jù)《合同法》第200條的規(guī)定,借款的利息不得預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預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借款人有權按照實際借款數(shù)額返還借款并計算利息。由于貸款人未足額提供借款給借款人造成損失的,應賠償損失。
、诒C芰x務。作為貸款人以方金融機構,對于其在合同訂立和履行階段所掌握的借款人的各項商業(yè)秘密,有保密義務,不得泄密或進行不正當使用。
4)借款人的合同義務
、侔凑占s定的日期和數(shù)額收取借款!逗贤ā201條規(guī)定,借款人未按照約定的期限和數(shù)額收取借款的,仍須按照合同約定的借款日期和數(shù)額向貸款人支付利息。
、诎凑占s定用途使用貸款
③按期支付利息。如果按照合同或者交易習慣不能確定利息支付期限,借款期間不滿1年的,應當在返還借款時一并支付;借款期間在1年以上的應當在每屆滿1年時支付,剩余期間不滿1年的,應當在返還款借款時一并支付。
④按期返還借款
、萑萑塘x務。在貸款人按照約定檢查、監(jiān)督借款的使用情況時,借款人應當按照約定向貸款人定期提供有關財務會計報表等資料。該項義務給予約定產(chǎn)生,未作約定的,借款人有權拒絕貸款人對貸款使用狀況進行檢查、監(jiān)督的請求。
金融機構借款合同的特征
金融機構借款合同為借款合同的一種,具有如下特征:
有償性
金融機構發(fā)放貸款,意在獲取相應的營業(yè)利潤,因此,借款人在獲得金融機構所提供的貸款的同時,不僅負擔按期返還本金的義務,還要按照約定向貸款人支付利息,利息支付義務系借款人使用金融機構貸款的對價,所以金融機構借款合同為有償合同。在這一點上,該合同與自然人間的借款合同有所不同,后者為無償合同,當事人對支付利息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視為不支付利息。
要式性
金融機構借款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沒有采取書面形式,當事人雙方就該合同的存在產(chǎn)生爭議的,視為合同關系不成立。如果雙方?jīng)]有爭議或者一方當事人已經(jīng)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的,合同仍然成立。在要式性上,該合同也與自然人間的借款合同不同,對于自然人間的借款合同,當事人可以約定不采用書面形式。
諾成性
金融機構借款合同,在合同雙方當事人協(xié)商一致時,合同關系即可成立,依法成立的,自成立時起生效。合同的成立和生效在雙方當事人沒有特別約定時,不需以貸款人貸款的交付作為要件,所以金融機構借款合同為諾成性合同。自然人間的借款合同則有所不同,該合同自貸款人提供借款時生效。
金融機構借款合同的終止
金融借款合同終止的原因,主要有如下幾種情況:
1、借款合同因期限屆滿雙方履行合同而終止。借款合同期限屆滿,雙方當事人未約定對合同繼續(xù)展期的,則合同終止,借款人應依約定將借款及利息返還給貸款人,借款合同因此而消滅。
2、借款合同因解除而終止。借款人未按照約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貸款人可以解除合同。借款合同因貸款人的解除而終止。此外,合同終止的其他原因也適用于借款合同。
金融機構借款合同5
摘要: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jīng)濟體制的建立和發(fā)展,金融機構貸款業(yè)務在一定程度上支持了企業(yè)的經(jīng)營擴展的需求,促進了國民經(jīng)濟的健康發(fā)展。但是因市場經(jīng)濟變化、參與借款合同簽訂的當事人法律意識淡薄等原因,借款糾紛案件日漸呈上升趨勢。本文就借款糾紛產(chǎn)生的原因及防范措施具體展開論述,希望對金融機構信貸業(yè)務的健康發(fā)展有所幫助。
關鍵詞:金融借款;合同糾紛;風險防范
一、金融機構借款合同的特點
金融機構借款合同是指辦理貨款業(yè)務的金融機構作為貸款人一方,向借款人貸款,借款人到期返還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金融機構借款合同因其主體的特殊性,相比于其他借款合同,具有明顯的特點,以自然人借款合同為例,具體差異如下:
(1)有償性:根據(jù)《人民幣利率管理規(guī)定》,金融機構發(fā)放貸款,按貸款合同簽定日的相應檔次的法定貸款利率計息?梢姡鹑跈C構發(fā)放貸款并非無償無息。而自然人借款合同與此不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211條規(guī)定: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視為不支付利息?梢,只要當事人雙方?jīng)]有對利息進行明確約定,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即為無償合同。
(2)要式性:《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yè)銀行法》第37條規(guī)定:商業(yè)銀行貸款,應當與借款人訂立書面合同!吨腥A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197條規(guī)定:借款合同采用書面形式,但自然人間借款另有約定的除外?梢姡鹑跈C構貸款合同屬要式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自然人借款合同沒有強制性規(guī)定,當事人可以合同形式進行約定,采用口頭形式等。
。3)諾成性:金融機構借款合同,如無特別約定,自雙方當事人簽字蓋章時生效。因此,金融機構貸款合同為諾成性合同。根據(jù)《合同法》第210條之規(guī)定: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自貸款人提供借款時生效。可見,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系實踐合同,以實際提供借款為生效要件。
二、借款糾紛產(chǎn)生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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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為企業(yè)的借款人,向金融機構融資巨額款項目的是為擴大經(jīng)營,但是因為市場經(jīng)濟變幻莫測,投入和產(chǎn)生未成正向比例,從而導致債務不能償還。
(二)金融機構方面原因
1.對借款人償債能力審查不嚴
實踐中,每個金融機構發(fā)放貸款時都要在程序上對借款人的資質、資產(chǎn)狀況等進行審查。但有的金融機構只是流于形式、表面程序上的審查,對借款人的資信狀況、實際償債能力并未進行實體評估、考察。再加上人情關系等因素影響,致使金融機構將巨額款項發(fā)放給已經(jīng)存在經(jīng)營風險的企業(yè),為日后貸款無法收回留下伏筆。
2.對《借款合同》的簽訂未能引起足夠重視
每個金融機構都有自己預先制定的合同范本,對于重要款項和需要協(xié)商的條文都以空白預留。簽訂合同時,由于信貸員的疏忽大意,合同有的是只有借款人的名稱,而無其具體通信地址或聯(lián)系方式;有的沒有具體填寫借款日期,甚至有的連借款利率都沒有明確標注;還有的是同一借款行為,卻簽訂了不同的《借款合同》版本。這些事件的發(fā)生,均是因為金融機構自己本身對《借款合同》簽訂這一法律行為及其產(chǎn)生的法律后果未引起足夠重視。
3.對保證人的保證能力審查不嚴
金融機構要求保證人參與到借款的法律事實中,旨在確保日后債權的實現(xiàn)。但是,有的擔保人已經(jīng)經(jīng)營不善,或是存在大量未到期債務,或已被提起訴訟,而這些直接影響擔保能力的情況,金融機構在發(fā)放貸款時并未予以詳細調查。
4.發(fā)放貸款后,未進行有效跟蹤監(jiān)督
一些金融機構在發(fā)放貸款后,對貸款的使用情況、借款人、擔保人的經(jīng)營狀況、償債能力等忽略不計,注意與關注力集中于貸款期限或利息收取。因此,對于缺乏誠信觀念的借款人,恣意使用貸款,或挪作它用,或用于揮霍,這些行為直接導致貸款無法追回,給國家造成巨大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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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律意識淡薄
在金融機構借款合同糾紛中,由其是大額貸款,其借款人一般為企業(yè)。作為自然人股東、法定代表人、高管等法律意識淡薄,從自身利益出發(fā),想方設法采取各種措施進行拖債、逃債,如不收受法院送達的法律文書、企業(yè)資金往來不通過企業(yè)賬戶等等。這些行為最終造成金融機構貸款難以收回的局面。
2.借款人自身經(jīng)營問題
許多借款企業(yè)在借款資金使用上沒有進行充分的風險評估和使用管理,資金投入與生產(chǎn)能力、經(jīng)營規(guī)模不成正比,致使投入資金打了水漂、虧損嚴重,根本無力償還借款。還有的企業(yè)頻頻更換高管,新的決策層對上任前的債務重視不夠,以各種借口搪塞還款,致使銀行收款受阻。還有的企業(yè)相互聯(lián)系、彼此交好,在向金融機構申請借款時,互為擔保,最終成為多家銀行追訴的還款義務人。
三、風險防范
針對上述借款糾紛產(chǎn)生的原因,筆者建議在借款合同實踐操作中,從以下幾個環(huán)節(jié)進行風險防范,避免糾紛產(chǎn)生的同時,保證金融秩序的有效進行。
1.核實借款人、擔保人資信狀況、還款能力
對貸款申請資料進行形式審查時,聘請專業(yè)機構對借款人、擔保人進行盡職調查,核實其資信狀況、還款能力。由專業(yè)機構進行調查,一方面確實能夠對借款人及擔保人的真實資信能力予以還原,另一方面如果因采信專業(yè)機構的調查報告予以發(fā)放貸款,而借款人卻因資信、還款能力而出現(xiàn)無法償還借款的情形,金融機構可因專業(yè)調查機構出具的報告不實而追究其違約責任。這樣,對于金融機構而言,就起到了轉移風險的作用。
2.對信貸部門人員進行法律專業(yè)培訓,樹立簽署合同的法律意識
目前,關于金融機構貸業(yè)務的規(guī)定有《商業(yè)銀行法》、《中國人民銀行法》、《貸款通則》、《人民幣利率管理規(guī)定》、《國內信用證結算辦法》等法律、法規(guī)及規(guī)章。不同的貸款種類,貸款發(fā)放的要求不同,每一位信貸工作人員都應當熟練掌握這些貸款基本要求及法律的相關規(guī)定。
另外,簽訂合同時,即便使用已經(jīng)事先擬定好的格式合同,信貸工作人員也應當對合同的每項條款予以認真審核。以下《借款合同》的主要條款更應認真填寫、嚴格審查,確保無誤:
(1)借款人名稱、地址、通信方式:該項關系到借款合同的一方主體,貸款發(fā)放后監(jiān)管、催款的聯(lián)系溝通及糾紛產(chǎn)生時訴訟文書的送達。
。2)借款種類:借款種類直接決定法律適用和政策規(guī)定,簽訂合同時應對該項作出明確約定。
。3)借款幣種:幣種決定貸方發(fā)放的貸款是人民幣還是外幣,應作出明確約定。
。4)借款用途:用途是貸方是否發(fā)放貸款的審核內容之一,根據(jù)現(xiàn)行的金融政策,貸款應當專款專用,是否依據(jù)合同約定用途使用貸款,直接決定借款人是否違約及利率的適用。
(5)、借款數(shù)額:即貸款發(fā)放的具體數(shù)額,合同中應當具體約定貸款的總金額及具體發(fā)放方式。分批支付貸款時,應當寫明每次支付的數(shù)額及時間。
。6)借款利率:期內利息、逾期利息、復利的計算都應當予以明確約定。
(7)借款期限:期限決定著還款日期及罰息的起算,也決定著借款人違約責任的承擔。
。8)還款方式:雙方對還方式有約定的,應當在合同中具體明確規(guī)定。
(9)合同簽署日期:因金融機構借款合同自雙方當事人簽字蓋章時生效,合同簽署日期即為合同生效日,雙方的權利義務于此時產(chǎn)生。
3.完善制度,成立相關部門
建立嚴格的貸款使用監(jiān)管制度,成立監(jiān)管小組,由專門人員定期對貸款資金的使用、借款方及擔保人的經(jīng)營狀況進行調查。當發(fā)現(xiàn)借款人、保證人等具有不利于還貸的重大不利事項發(fā)生時,即按合同約定宣布債務提前到期,以行使債權追索權,將金融機構的損失降低最低。
4.借助司法,依法收貸
現(xiàn)實中不乏借款人違約事實發(fā)生后,金融機構工作人員礙于情面,不愿訴諸法律,以使雙方撕破臉面,而一味無效協(xié)商。有的銀行還采取對借款人采用“借新還舊”的方法,變相延長還貸期限(現(xiàn)該方式是否合法,理論界已有爭議)。為了避免損失的擴大,使貸款有效回收,金融機構應盡早向法院起訴,借助司法手段,確認債權,依靠司法力量保障債權人的合法權益。
金融機構借款合同6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貸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鑒于借款人向貸款人申請貸款,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guī)及其他有關規(guī)定,借款人與貸款人雙方協(xié)商一致,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貸款
1.1幣種:人民幣。
1.2額(大寫金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所欠本金的實際金額以貸款人出具的會計憑證為準。
1.3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1.4本合同項下的貸款用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不得將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挪作他用。
第二條利息及計息方法
2.1月利率:_______‰。
2.2一年期以內的短期貸款,遇中國人民銀行調整利率時,本合同利率不作調整。
2.3一年期以上(含一年)的中長期貸款,遇中國人民銀行調整利率時,根據(jù)基準利率的浮動比例,于次季度首月按同比例調整本合同利率。
2.4貸款利息的計算公式:
貸款利息=本合同約定利率×放款金額×實際占用天數(shù)。其中實際占用天數(shù)從放款日開始計算。
2.5本合同項下貸款按月結息,貸款人在每月的20日向借款人計收利息。貸款最后到期時利隨本清。
第三條貸款的發(fā)放
3.1借款人在第1.3條確定的期限內可一次或分次辦理手續(xù),向貸款人申請放款。但每次應至少提前3個銀行工作日向貸款人提出申請。
3.2貸款人在放款前有權審查下列事項,并根據(jù)審查結果自主決定是否放款:
(1)借款人是否辦妥有關的政府許可、批準、登記等法定手續(xù)及貸款人要求辦理的其他手續(xù);
(2)有關的擔保合同是否已生效。
3.3貸款人根據(jù)《借款憑證》一次或分次向借款人放款。
3.4放款日和放款金額以《借款憑證》的記載為準;如實際放款日與借款合同和《借款憑證》不一致時,以實際放款日為準。
第四條還款
4.1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金的還款日以《借款憑證》的記載為準。
4.2借款人應按時足額地歸還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金并支付利息。
4.3借款人在此不可撤銷地授權貸款人從其開立在溫州市商業(yè)銀行的存款帳戶中主動劃收貸款本息。
4.4借款人在征得貸款人同意后可以提前歸還貸款。
貸款人有權按本合同約定的利率向借款人計收提前還款日至《借款憑證》記載的還款日期間的利息。
第五條借款人陳述與保證
5.1借款人承認和遵循貸款人的業(yè)務制度和操作慣例及本合同項下的操作規(guī)程。
5.2借款人保證配合貸款人調查、審查個人經(jīng)濟收入、開支、負債等情況,及時、完整、真實、準確地提供貸款人所需的情況和相關材料。
5.3借款人必須在下列事項發(fā)生或可能發(fā)生之日起7日內書面通知貸款人:
(1)借款人或其家庭成員的工作狀況、家庭收入發(fā)生重大變化;
(2)借款人的家庭發(fā)生重大變故;
(3)抵押物發(fā)生毀損,價值明顯減少;
(4)質押物的權利價值明顯減少;
(5)保證人的財務發(fā)生重大不利變化或不能歸還向金融機構的借款;
(6)發(fā)生其他影響借款人償債能力的事件;
(7)借款人通訊地址、電話號碼變更的。
第六條債權擔保
6.1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復利及相關費用由以下?lián)H藶榻杩钊讼蛸J款人提供擔保(擔保合同另行簽訂)
(1)由_____________________(保證人)提供保證擔保,保證合同[編號為溫商銀( ) _______年( )保字_____________________號].
(2)由______________(抵押人)提供______________(抵押物)的抵押擔保,抵押合同[編號為溫商銀( )_______年( )抵字______________號].
(3)由___________(出質人)提供______________(質物)的質押擔保,質押合同[編號為溫商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質字______________號].
第七條違約事件
7.1下列任一事件均可構成本條所稱的違約事件:
(1)借款人有挪用貸款的行為;
(2)借款人拒不接受貸款人正常的財務監(jiān)督及經(jīng)營監(jiān)督,或者借款人提供虛假材料;
(3)借款人涉及違法活動或刑事案件;
(4)借款人發(fā)生第5.3條所列的應通知的任何事項之一,影響借款人的償債能力的。
(5)借款人經(jīng)營發(fā)生嚴重虧損或拖欠任一金融機構任何信貸合同項下本金或利息的;
(6)抵押財產(chǎn)發(fā)生毀損,借款人沒有提供新的有效擔保措施;
(7)借款人或擔保人下落不明或無法聯(lián)系。
7.2有違約事件發(fā)生時,貸款人有權采取下列措施:
(1)停止支付借款人尚未使用的貸款;
(2)單方面宣布本合同項下已發(fā)放的貸款本金全部提前到期,并要求借款人立即償還所有貸款本金并結清利。
(3)采取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救濟措施。
第八條違約責任
8.1借款人未按時足額償還貸款本金,逾期貸款的罰息利率的,在本合同載明的貸款利率水平上加收百分之______;借款人不按時支付的利息,按逾期借款的罰息利率計收復利。
8.2借款人未按合同約定用途使用貸款的罰息利率的,在本合同載明的貸款利率水平上加收百分之______;借款人不按期支付的利息,按未按合同約定用途使用貸款的罰息利率計收復利。
8.3對借款人所欠的貨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復利及其他費用,借款人不可撤銷地授權貸款人從其開立在溫州市商業(yè)銀行的任何帳戶內扣收。
8.4借款人違約致使貸款人采取訴訟、仲裁等方式實現(xiàn)債權的,借款人應當承擔貸款人為此支付的訴訟費、仲裁費、通知費、催告費、律師費、查詢費、差旅費等實現(xiàn)債權的費用。
第九條其他約定事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其他條款
10.1本合同在履行中所發(fā)生的爭議,由雙方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的,則按下列第種方式解決。
一、向貸款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二、提交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
10.2借款人不可撤銷地授權貸款人向中國人民銀行個人信用信息基礎數(shù)據(jù)庫查詢其本人個人信用報告,用以審核借款人個人貸款申請,并將個人信用信息向中國人民銀行個人信用信息基礎數(shù)據(jù)庫報送。
10.3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憑證》以及雙方確認的相關文件、資料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10.4本合同經(jīng)雙方簽訂或蓋章后生效。
10.5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簽約雙方各執(zhí)一份,副本數(shù)份備查。
借款人(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__貸款人(公章)____________
授權代理人: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 ____________(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__
簽署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簽署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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