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合伙經營協議書四篇
隨著社會不斷地進步,我們用到協議的地方越來越多,協議協調著人與人,人與事之間的關系。什么樣的協議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合伙經營協議書4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合伙經營協議書 篇1
甲方: 身份證號:
乙方: 身份證號:
丙方: 身份證號:
丁方: 身份證號:
全面實施多方共同投資、組建、合作經營的決策,經過以上多方股東的平等協商,本著互利合作的原則,簽訂本協議,以供信守。
第一條:合伙項目名稱及主要經營地:
項目名稱:
經營地:
第二條:合伙經營項目和范圍:
項目業(yè)務范圍為。
第三條:合伙期限: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年。
第四條:出資額
一、出資總額為:
1、甲方以出資,占合作項目股份的%。
2、乙方以出資,占合作項目股份的%。
3、丙方以出資,占合作項目股份的%。
4、丁方以出資,占合作項目股份的%,
本協議簽訂后各合作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
第五條:合作人職責:
一、負責;
二、負責;
三、負責;
四、負責;
第六條:合伙負責人及合伙事務執(zhí)行
各方都有權參加該合伙項目經營管理和督導工作,有權知道所有的資金用處和運營情況。日常支出以及采購需經合伙各方同意,擇取市場最優(yōu)惠價格進行采購。一切合理收入與支出均由收據或發(fā)票進行結算。各方可保留每月審核該項目財務運營的權力,如對財務收支損益有疑問,各方有權提出查證原始單據核對賬目。如項目可疑且當事人不能給予合理解釋的,項目合伙各方有權追究當事人的經濟法律責任。涉及該項目的收入、支出等一切賬目的各項原始收支單據須經各方簽字認可,交財務管理做賬。
合伙項目每結算一次,除各項開支外,經營狀況做到清結。
第七條:利潤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余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需繳納的稅費等的收入為凈利潤,即合作創(chuàng)收盈余(股利)。出資各方以占有公司股份比例享有分配公司股利,各方按出資份額比例作為分配股利的依據。每年月份匯總上一度公司盈虧狀況,作為各股東股利分配依據。公司盈虧狀況清算完畢后進行股利分配。
2、債務承擔:如在合作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作債務先由合作財產償還,合作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作人的出資為據,按比例承擔。
第八條:入伙、退伙、出資的轉讓
一、入伙:
1、為了合作公司更好更快的發(fā)展,公司后期會吸納新的合作人入股,在新合作人入伙時,須經全體合作人同意。
2、新合作人須承認并簽署本合作協議。
二、退伙:
1、自愿退伙
在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作人可以退伙:
、 合作協議約定的退伙事由出現;
、 經全體合作人書面同意退伙;
、 發(fā)生合作人難以繼續(xù)參加合作企業(yè)的法定事由。
合作人合作項目經營期間出現虧損的情況下不允許退伙,擅自退伙給合作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其他合作人的全部損失且投資及所占股比不予退還,由其他合伙人按比例稀釋。
2、當然退伙
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伙:
① 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 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③ 被人民法院強制執(zhí)行在合作企業(yè)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實際發(fā)生之日為退伙生效日。
3、除名退伙
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經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違約一方的股份不予退還,由其他合伙人按各比例擁有。
① 未按約定履行出資義務;
、 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作企業(yè)造成經濟損失;
、 執(zhí)行合作企業(yè)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對合作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被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三、出資的轉讓:
允許合作人轉讓其在合作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作人有優(yōu)先受讓權。如向合作人以外的其他人轉讓,其他人應按新入伙對待,否則以退伙對待轉讓人。合作人以外的其他人受讓合作企業(yè)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作協議即成為合作企業(yè)的合作人。
第九條:合作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作人的權利:
1、合作事務的決定權、監(jiān)督權和具體的經營活動由合作人共同決定,無論出資多少,每個人都有表決權,重大事項應由所有合作人同意方可執(zhí)行。
2、合作人享有合作利益的分配權。
3、合作人分配合作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協議的約定進行,合作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作人共有。
4、合作人有退伙的權利。
二、合作人的義務:
1、按照合作協議的約定維護合作財產的統(tǒng)一。
2、分擔合作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為合作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條:禁止行為
1、未經全體合作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作人私自以合作名義進行業(yè)務活動;如其業(yè)務獲得利益歸全體合作人,造成的損失由該合作人個人全額進行賠償。
2、禁止合作人參與經營與本合作項目相似或有競爭的業(yè)務。
3、合作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作企業(yè)利益的活動。
第十一條:合作營業(yè)的繼續(xù)
1、在退伙的情況下,其余合作人有權繼續(xù)以原企業(yè)名稱繼續(xù)經營原企業(yè)業(yè)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作人入伙經營。
2、在合作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作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xù)經營;也可依照合作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作人同意,接納該繼承人為新的合作人繼續(xù)經營。
第十二條:合作的終止和清算
一、合作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作期限屆滿。
2、全體合作人同意終止合作關系。
3、已不具備法定合作人數。
4、合作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銷。
6、出現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合作企業(yè)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作的清算:
1、合作解散后應當進行清算,并通知債權人。
2、合作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后,按下列順序清償:合作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作所欠稅款;合作的債務;返還合作人的出資。
3、清償后如有剩余,則按本協議第七條的辦法進行分配。
4、清算時合作有虧損,合作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盈余分配的辦法辦理。各合作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作人由于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作人追償。
第十三條:違約責任
1、合作人未經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作人不愿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作人,可按退伙處理,轉讓的合作人應賠償其他合作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2、合作人私自以其在合作企業(yè)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由此給其他合作人造成損失的,該合作人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第十四條:協議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作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相關只能管理部門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五條:其他
1、經協商一致,合作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后的內容為準。
2、本協議一式份,合作人各執(zhí)份。
3、本協議經全體合作人簽名、蓋章后生效。
甲方: _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 ____年___月___日
丙方: ____年___月___日
丁方: ____年___月___日
合伙經營協議書 篇2
甲方:
甲方業(yè)主:
乙方:
丙方:
為規(guī)范合伙企業(yè)行為,保護合伙企業(yè)及合伙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修訂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伙企業(yè)法》和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結合本合伙企業(yè)的實際情況,經甲、乙、丙三方經協商一致,達成本《合伙企業(yè)協議書》。
第一條甲、乙、丙三方一致同意,本《合伙企業(yè)協議書》的首要法律依據為修訂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伙企業(yè)法》關于合伙企業(yè)的相關規(guī)定,只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伙企業(yè)法》未予規(guī)定的事宜,方能適用其他有關法律、法規(guī)。
第二條本合伙企業(yè)經甲、乙、丙三方確認其性質為普通合伙企業(yè),三方均為普通合伙人,甲、乙、丙三方應自覺遵守本協議,違約者需依照法律、法規(guī)和本協議的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第三條本合伙企業(yè)合伙人共叁人,其中一合伙人為個人獨資企業(yè),即甲方,另兩合伙人為自然人,即乙方、丙方。
第四條為了便于本合伙企業(yè)順利開展業(yè)務,甲、乙、丙三方共同決定,本合伙企業(yè)名稱沿用甲方注冊登記的商號即“東莞市長安悠然舞蹈培訓服務部”對外開展業(yè)務。合伙企業(yè)存續(xù)期間,甲方未經乙丙雙方同意,不得隨意更改其商號。
本合伙企業(yè)住所地:
第五條合伙人入伙出資的方式、數額如下:
合伙人甲方東莞市長安悠然舞蹈培訓服務部出資方式為甲方店內截止年月日所有自有財產,包括但不限于店內各項設備、家具、裝修及房屋租賃使用權等;
合伙人乙方沈敏出資方式為現金人民幣貳萬伍仟元。
合伙人丙方劉萍出資方式為現金人民幣貳萬伍仟元。
鑒于甲方之業(yè)主屈勝龍此前與他人合伙經營過甲方店務,甲、乙、丙三方特別聲明,甲方保證年月日前無任何債務,若未來發(fā)現此前負有債務,乙、丙兩方將不負任何法律責任,若乙、丙兩方因此承擔相關責任,則享有無條件向甲方追索的權力。
第六條合伙人出資時間及合伙企業(yè)經營期限:
合伙人甲方應于年月日向合伙企業(yè)交付甲方店內自有財產,包括但不限于店內各項設備、家具、裝修及房屋租賃使用權等;
合伙人乙方沈敏應于年月日向合伙企業(yè)交付現金人民幣貳萬伍仟元。
合伙人丙方劉萍應于年月日向合伙企業(yè)交付現金人民幣貳萬伍仟元。
本合伙企業(yè)的合伙期限為一年,即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本合伙企業(yè)期限屆滿后自行終止,若繼續(xù)合作則須以書面形式為之。
第七條合伙企業(yè)存續(xù)期間,合伙人依照合伙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合伙人共同決定,可以增加對合伙企業(yè)的出資,用于擴大經營規(guī);蛘邚浹a虧損。
上述出資事項經合伙人共同決定后,應于每月5日前向合伙企業(yè)交付。
上述出資比例為甲方承擔40%、乙方承擔30%,丙方承擔30%。
第八條合伙企業(yè)存續(xù)期間,合伙人三方的出資和所有以合伙企業(yè)名義取得的收益均為合伙企業(yè)的財產,甲、乙、丙三方對合伙企業(yè)財產共有性質為按份共有,共有份額分別為:甲方享有40%、乙方享有30%、丙方享有30%。
合伙企業(yè)的財產由甲、乙、丙三方依法共同管理和使用。
第九條合伙企業(yè)進行清算前,合伙人不得請求分割合伙企業(yè)的財產。
第十條合伙企業(yè)存續(xù)期間,合伙人向其他合伙人或者合伙人以外的人轉讓其在合伙企業(yè)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時,須經甲、乙、丙三方一致同意。
第十一條經甲、乙、丙三方共同同意,合伙人以外的人依法受讓合伙企業(yè)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伙協議即成為合伙企業(yè)的合伙人,依照修改后的合伙協議享有權利,承擔義務。
第十二條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業(yè)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須經甲、乙、丙三方一致同意。未經甲、乙、丙三方一致同意,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業(yè)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由此給其他合伙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三條經甲、乙、丙三方共同確定,合伙企業(yè)日常事務由甲
方負責,對外代表合伙企業(yè)。合伙企業(yè)會計由乙方擔任,出納由丙方擔任。超過元的開支事項需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方為有效。
第十四條合伙企業(yè)的下列事務必須經甲乙雙方共同同意:
(一)處分合伙企業(yè)的不動產;
(二)改變合伙企業(yè)名稱;
(三)轉讓或者處分合伙企業(yè)的知識產權和其他財產權利;
(四)向企業(yè)登記機關申請辦理變更登記手續(xù);
(五)以合伙企業(yè)名義為他人提供擔保;
(六)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擔任合伙企業(yè)的經營管理人員;
(七)依照合伙協議約定的有關事項。
第十五條合伙人不得自營或者同他人合作經營與合伙企業(yè)相競爭的業(yè)務。
非經全體合伙人同意,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業(yè)進行交易。
合伙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伙企業(yè)利益的活動。
第十六條合伙人對合伙企業(yè)利潤的分配比例如下:甲方分享合伙企業(yè)利潤的40%,乙方分享合伙企業(yè)利潤的30%,丙方分享合伙企業(yè)利潤的30%。
合伙企業(yè)財務會計報表實行月報制,每月月未七個工作日為當月報表制作時間。
合伙企業(yè)若有盈利,按本協議約定分配方式進行分配,但需預留元作為流動資金。
第十七條合伙人對合伙企業(yè)虧損的承擔比例如下:甲方承擔60%,乙方承擔30%,丙方承擔30%。
第十八條以合伙企業(yè)全部財產清償合伙企業(yè)債務時,其不足部分,由合伙人按照本協議約定的比例用其在合伙企業(yè)出資以外的自有財產承擔清償責任。
合伙人由于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伙人追償。
第十九條合伙企業(yè)中某一合伙人的債權人,不得以該債權抵銷其對合伙企業(yè)的債務。
第二十條合伙人個人負有債務,其債權人不得代位行使該合伙人在合伙企業(yè)中的權利。
第二十一條新合伙人入伙時,應當經全體合伙人共同同意,并依法訂立書面入伙協議。
第二十二條入伙的新合伙人與原合伙人享有同等的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伙協議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入伙的新合伙人對入伙前合伙企業(yè)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二十三條合伙人退伙需經其他全部合伙人書面同意方可為之,強行退伙對于退伙前及退伙后產生的債務均按其在合伙企業(yè)中約定的分擔比例承擔責任。
第二十四條本合伙企業(yè)解散時應當進行清算,清算人由甲、乙、丙三方共同擔任。
第二十五條本合伙企業(yè)財產按上述順序清償后仍有剩余的,按本協議規(guī)定的比例進行分配。
第二十六條合伙企業(yè)清算時,其全部財產不足清償其債務的,依照本協議的規(guī)定辦理。
第二十七條本協議未盡事宜,合伙人可以達成補充協議的,以書面方式簽訂補充協議,不能達成書面補充協議的,以法律、法規(guī)為準。
第二十八條爭議條款
甲、乙、丙三方發(fā)生爭議,可以協商解決,不能協商解決,應當向東莞市第二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予以解決。
第二十九條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丙三方各執(zhí)一份,工商登記機關備案一份。
第三十條本協議經甲、乙、丙三方簽名(蓋章)后生效。
甲方:
業(yè)主(簽名):
乙方(簽名):
丙方(簽名):
年月日
合伙經營協議書 篇3
(公章)
年 月 日
雙方本著互利互惠、共同發(fā)展的原則,經充分協商,一致決定聯合出資共同經營________公司(企業(yè))(以下簡稱公司),特訂立本協議。
1.聯營宗旨:
2.聯營企業(yè)名稱:____市(縣)____公司地址:____隸屬:____經濟性質____(所有制)聯營。核算方式:共同經營、統(tǒng)一核算、共負盈虧。
3.聯營項目:
4.經營范圍與經營方式:
5.聯合出資方式、數額和投資期限: 公司投資總額為人民幣______元。 甲方投資____元,占投資總額____%
甲方以下列作為投資 現金:____元: 廠房:____元,折舊率為每年____% 機械設備:____元,折舊率為每年____% 專用工具:____元,折舊率為每年____% 土地征用補償費________元 專利權:________元 商標權:_________元 技術成果:________元 投資繳付日期
6.公司資金增減由董事會決定,并報請聯營成員協商,根據資金增減合理?整本協議有關分配比例的規(guī)定
7.公司財產為全體聯營成員所共有,任何一方不經全體聯營成員一致通過不得處分公司的全部或任何部分財產、資產、權益和債務 8.聯營成員出資額及其因參加本聯營獲得之權益不得轉讓
9.聯營成員的權利和義務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10.利潤分配與風險承擔?
公司實行(所得)稅前分利的原則,即,依法繳納產品稅、營業(yè)稅后,由投各方將分得利潤并入投資方企業(yè)利潤,一并繳納所得稅
公司所得,在提取儲備基金,企業(yè)發(fā)展基金及職工福利獎勵基金后,按下述例分配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雙方按上述比例承擔公司虧損或風險
前款所列儲備基金、企業(yè)發(fā)展基金及職工福利獎勵基金所提取比例由董事會定,但不得超過毛利的____%
11.聯營企業(yè)的組織機構
公司實行董事會領導下的經現負責制,董事會為公司最高決策機構,定期舉董事會會議,決定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
董事會由____名董事組成,其中甲方委派_____名,董事長由甲方派,副董事長由乙方委派。董事會成員任期____年,經委派方繼續(xù)委派可以任,董事會成員如有臨時變動,可由該董事的原單位另派適當人選接替。董事長、副董事長、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的經理、副經理或其他職務
12.公司的經營管理
公司由出資各方共同經營管理。公司的經營方針,重大決策(包括生產銷售劃、利潤分配、提留比例、人事任免等)采取董事會一致通過的原則? 公司設經營管理機構,負責公司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經營管理機構設經理人,由__方推薦,副經理____人,由____方推薦,經理、副經理由董會聘請,任期__年
公司的主管會計由____方推薦,____方推薦____名協助之 公司的財務會計帳目受聯營成員監(jiān)督檢查
13.違約責任
(1)聯營成員任何一方未能按本協議規(guī)定依期如數提交出資額時,每逾期時間)違約方應繳付應產出資額的____%作為違約金給守約方。如逾期(時間仍未提交,除累計繳付應交出資額的____%的違約金外,守約方有權要求止協議,并要求違約方賠償損失。如雙方同意繼續(xù)履行協議,違約方應賠償因違行為給公司造成的經濟損失
(2)對不可抗力情況的處理
(3)協議履行中如發(fā)生糾紛,由各方派代表協商解決,或請雙方主管部門解解決及請求仲裁機關仲裁
(4)聯營成員不得中途退出聯營,如中退出,除賠償造成的全部損失外,付出資額的____%作為違約金
(5)聯營成員在本聯營存續(xù)期間不得加入其他半緊密型聯營,如違反本規(guī)定視為中途退出,按前款處理
14.本協議經雙方代表簽字后,報請有關主管部門審批后生效,協議中如未盡事宜,由聯營成員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guī)定
15.本協議生效日,即公司董事會成立之時,由公司董事會負責監(jiān)督檢查方履約情況
16.本協議正本一式____份,雙方各執(zhí)一份,公司存一份,協議副本式__份,送____、____、____、……各一份
甲方: (公章)
法定代表人: (蓋章)
銀行帳戶
地址
乙方: (公章)
法定代表人: (蓋章)
銀行帳戶
地址
年 月
公證或簽證機關
合伙經營協議書 篇4
合伙人:_______
姓名:____,性別:___,年齡:____,住址: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性別:___,年齡:____,住址:______________。
第一條 合伙宗旨:
第二條 合伙經營項目和范圍:
第三條 合伙期限:
第四條 出資額,方式,期限
1.合伙人____以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元。
2..合伙人____以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元。
3.各合伙人的出資于___年__月___日以前交齊,逾期不交或未交的,應對應交未交金額數計付銀行利息并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4.本合資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元,合伙期間合伙人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伙終止后,合伙人的出資為個人所有,至時應予返還。
第五條 盈余分割與債務承擔。
1. 盈余分配,以____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2. 債務承擔, 合伙債務應先由合伙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合伙人的______為據,按比例承擔。
第六條 入伙、退伙及出資的轉讓
1. 入伙:
、彭毘姓J本合同
、祈毥洷竞贤送
、菆(zhí)行合同規(guī)定的權利義務。
2. 退伙:
⑴需要有正當理由才能退伙
、撇坏迷诤匣锊焕麜r退伙
、峭嘶镯毺崆癬__月告知其他合伙人并經過全體合伙人同意。
⑷退伙后以退伙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方式結算。 ⑸未經合伙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給合伙人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3. 出資的轉讓:允許合伙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合伙人有優(yōu)先受讓權,如轉讓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伙對待,否則以退伙對待轉讓人。
第七條 合伙負責人及其他合伙人的權利
1. ________為合伙負責人,其權限是
⑴對外開展業(yè)務
、茖匣锸聞者M行日常管理
⑶出售合伙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
、戎Ц逗匣飩鶆铡
2. 其他合伙人的權利:
、艆⑴c合伙事務的管理。
、坡犎『匣镓撠熑碎_展業(yè)務情況的報告。
、菣z查合伙賬冊及經營情況
⑷共同決定合伙重大事項。
第八條 禁止行為
1.未經全體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義進行業(yè)務活動;如其業(yè)務獲得利益歸合伙,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
2.禁止合伙人經營與合伙競爭的業(yè)務。
3.禁止合伙人再加入其他合伙。
4.禁止合伙人與本合伙簽訂合同。
5.如合伙人違反上述各條,應按合伙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伙人決定除名。
第九條 合伙的終止及終止后的事項
1.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
、藕匣锲趯脻M;
⑵全體合伙人同意終止合伙關系;
、呛匣锸聵I(yè)完成或不能完成;
⑷合伙事業(yè)違反法律被撤銷;
、煞ㄔ焊鶕嘘P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2.合伙終止后的事項:
、偌葱型婆e清算人,并邀請____________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算;
、谇逅愫笕缬杏,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余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伙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
、矍逅愫笕缬刑潛p,不論合伙人出資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第十條 糾紛的解決
合伙人之間如發(fā)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著有利于合伙事業(yè)發(fā)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法院。
第十一條 本合同自訂立并報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批準之日起生效并開始營業(yè)。
第十二條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合伙人集體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條 其他
第十四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合伙人各執(zhí)一份,送____各存一份。
合伙人:______ 合伙人:______
___年____月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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