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殯葬禮儀
殯葬是人類社會相當重要的文化現(xiàn)象與生命禮儀,是集體性的生存經(jīng)驗與心理活動,在面對死亡過程中所形成的應對智慧。以下是小編整理的關于殯葬禮儀,僅供參考。
一般來講在停柩一段時間之后,到了諸事準備完成后,就要選日子報喪。報喪可以說是人死后的第一種儀式,早在周代就已經(jīng)形成。所謂的報喪就是用特定的方式把有人逝世的消息告訴親友和村人。至于采用什么方式也因地而異,有的是親屬手執(zhí)白色或黃色報表帖告諸親友,有的親屬通過發(fā)訃告把消息告訴給親友。從整體來看,傳統(tǒng)的報喪可以分為口頭和書面報喪兩種形式。
書面報喪就是在死者家大門口貼出訃聞,一般只寫亡人生前的官銜、品級,不寫亡人的履歷和生平事跡。比如:“不孝某某等罪孽深重,不自殞滅,禍延顯考,某大夫,其府君,痛于某年月日時終正寢,距生于某年月日時,享壽若干歲,不孝某某侍在側(cè),親視含殮,遵禮成服,謹擇于某年月日安葬,叩在鄉(xiāng)、學、世、寅、戚、誼、衰此訃聞。某日接三,某日唪經(jīng)!弊詈笠谟嚫娼Y(jié)尾寫上“孤子某某泣血稽顙”之類的文字。
口頭報喪是派專人到死者的親朋好友家,逐戶告之死者逝世的消息,即使是已經(jīng)知道消息的親友家,也要照例過去報喪。對于口頭報喪,在我國不同的地方有不同的報喪方式與習俗。如有的地區(qū)采用“報喪炮”的形式,即響三次火炮就表示報喪,然后派人告訴給親友。也有的地區(qū)死了人的家中要拿白紙扎成旗幟立在門前作為報喪的信號。有的地方則在門外懸掛紙條來報喪,紙條的位置為門上,而且是男左女右,紙條數(shù)是由死者的年齡,外加表示天和地的兩條的總和。
在我國還有一些地方報喪習俗有著十分嚴格的規(guī)定,喪家死的如果是男人,由死的侄子報喪;如果是女人,則由兒子、女兒報喪。報喪人頭上裹白布、戴斗笠,手上拿一條白布巾,跪在娘家或外婆家人的面前哭報喪事?迗笸曛篑R上回家。當外婆家里派人來奔喪,走到村頭的時候,孝男孝女必須跪在村邊路口哭迎,哭著述說喪親的悲痛,哭謝奔喪親人的一路辛勞,并且給每 人遞上一條白布,叫做“孝布”。 此外,我國少數(shù)民族的報喪習俗更是獨特,比如,云南怒族用吹“竹號”來報喪,還有貴州省的一些少數(shù)民族的報喪儀式是喪家請來鄰寨的青年去報喪。在漢族的觀念里,報喪不僅是一種禮儀形式,更是一種和親屬家人一起分擔悲痛的做法。
基本信息
殯葬禮儀是傳統(tǒng)文化的集大成,是源起于遠古社會的靈魂觀與死后世界觀,發(fā)展出維系家庭孝道倫理的禮儀規(guī)范,著重在生者與亡者之間慎終追遠的禮節(jié)制度與道德規(guī)范。殯葬禮儀是人類數(shù)千年來生存智慧的長期累積與發(fā)揚,其文化內(nèi)涵極為豐富與完備,體系相當龐大與多元。這種處理死亡的生命禮儀,進入到現(xiàn)代社會之后,不應被忽視或舍棄,應是人們生命尊嚴的價值的再實現(xiàn),更需要培養(yǎng)出較高水平的道德修養(yǎng)與倫理關懷,以殯葬禮儀來善待亡者與撫慰生者。
歷史背景
中國古代的喪葬禮儀主要是由《周禮》來確立的,歷代雖然有變化有損益,但基本內(nèi)容和方式?jīng)]有大的`改動。到魏晉之后,我國有一段較長時期相對穩(wěn)定的繁榮期,尤其是唐朝的建立,結(jié)束了長達四百余年的社會混亂局面。初唐的兩位君主唐高祖和唐太宗都是具有遠見卓識的政治家,他們出于保持李唐江山的穩(wěn)定發(fā)展的目的,極力推行“法治”和“禮制”并重的治國方針,如在法治方面,制訂了《唐律》,禮治方面則有《貞觀新禮》,后來的唐玄宗也制訂了《大唐開元禮》,值得注意的是法制和禮制中都有關于殯葬的詳細規(guī)定,有的甚至特別嚴厲,實為繼《周禮》之后我國歷史上再次通過國家力量使得喪葬禮儀達到了全面“制式化”的高度,加上它的基本精神依舊是儒家的孝道和忠道,因此對后世制定喪葬禮儀規(guī)范產(chǎn)生了深遠的影響。
唐朝滅亡,五胡亂華,中國再次進入了大割據(jù)時代。由于這種連年動蕩不安的國家形勢,普通百姓連基本的生活也處于極端困苦的狀態(tài),許多珍貴的文獻、書籍也毀于兵火,遑論厚葬,更不用說祭祀禮儀的流傳了。
宋代建立,國家進入了較為穩(wěn)定發(fā)展的階段,同時由于國家對文官采取了相對寬松的管理方式,歷朝的文獻整理也獲得了空前的發(fā)展,《資治通鑒》、《太平御覽》、《冊府元龜》、《文苑英華》、《全唐文》等幾部大型圖書的編輯成功,很能說明這點,正是在這種寬松的政治環(huán)境下,許多文人都能靜心研究歷代流傳下來的經(jīng)典文獻,其中當然不乏儒家經(jīng)典著作;及至南宋,更是產(chǎn)生了象朱熹(1130—1200)這樣的一代儒宗,他在探究儒學的基礎上,創(chuàng)建了既源自儒學,又有別于儒學的一個門類——理學,其中不少關于喪葬理論的論著,這些理論,突出地表現(xiàn)在《朱子家禮》一書之中。
朱熹作為我國最著名的理學家,建立的學說理論對后世影響很深,可說是繼孔子之后中國思想史上又一座里程碑。一生著作甚多,而《朱子家禮》一書,就是朱熹在理學方面影響范圍最廣、接受人群最多的著作。《朱子家禮》分《通禮》、《冠禮》、《昏禮》、《喪禮》、《祭禮》五卷,涉及個人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自生至死,無所不包。它上承儒學經(jīng)典著作《三禮》,下繼二程,打破了自古以來“禮不下庶人”之等級森嚴的非正常現(xiàn)象,受到廣大百姓的普遍贊同,同時也為明、清時期的朝廷和文人共同普及推廣儒家喪葬理論提供了強大的理論依據(jù),至今人們?nèi)粘I钪械亩Y制生活,就與這些努力不無密切關系。
朱熹在《朱子家禮》中將喪葬分成了許多步驟,僅安葬之前就有初終(病人一斷氣稱作初終)、沐浴、襲、奠、為位、飯含、靈座、魂吊、銘旌、小斂、大殮、成服、朝夕哭奠、上食、吊、奠、賻、聞喪、奔喪等步驟,這些步驟是需要分成若干天而完成的,其中第一天所做的事有沐浴、襲(意思是助喪者陳列好別人送來的物品)、奠(祭奠)、為位(設立停放尸體的床,并用席子、被褥、枕頭鋪好,第一步放置大帶、黑衣、袍襖、汗衫、袴襪、勒帛、裹肚之類于其上,然后帶進室外帷帳之內(nèi),再放置浴床的西邊,移尸其上,病時所穿衣服及內(nèi)衣全部脫掉,換上新衣,但未著頭巾、黑衣、鞋子)、飯含(即往死者口內(nèi)放置不易腐爛的物品,以免死者嘴巴由于水分揮發(fā)而產(chǎn)生凹陷,影響面部美觀,早期是放飯,發(fā)展到后來則是放置玉器之類的物品)、設置靈座、制作魂吊、銘旌等物品,第二天是小殮(即為死者穿好頭天沒有穿上的頭巾、黑衣、鞋子),第三天才是大殮(即將死者放入棺木),而且每一個步驟施行過程中都要有喪屬在一旁陪哭。朱熹在設計了如此多的步驟之后,緊接著對每一步驟作了詳盡的說明,如此繁苛的要求為晚清民國年間的殯葬改革提供了無限空間。
元朝建立后,雖說比較注意吸收漢文化,但由于是少數(shù)民族,喪俗與漢族的有較大差異,時間也不算長,因此在喪俗方面,基本沒有顯現(xiàn)出融合的潮流。
進入明朝,由于開國皇帝朱元璋自幼經(jīng)歷過諸多磨難,因此即位之后對父母極為講求“孝”,曾親擬祭文,下令作為范本在全國推行使用,全文如下(轉(zhuǎn)引自《中國風俗通史·明代卷》):
“維某年某月某朔某日,孝孫某闔門眷屬,告于高曾祖考妣靈曰:昔者祖宗相繼,鞠育子孫,懷抱提攜,劬勞萬狀。每逢四時交代,隨其寒暖,增減衣服,撙節(jié)飲食;驊n近于水火,或恐傷于蚊蟲,或懼罹于疾病,百計調(diào)護,惟恐不安,此心懸懸,未嘗暫息。使子孫成立,至有今日者,皆祖宗劬勞之恩也。雖欲報之,莫之所以為報。茲者節(jié)屆春夏秋冬天氣,將溫熱涼寒,追感昔時,不勝永奠。謹備酒肴羹飯,奉闔門眷屬以獻。尚饗!”
在朱元璋親制祭文的行為影響下,明朝對喪葬祭等禮儀特別重視,當皇帝或皇后初喪,每座寺廟都要敲鐘三萬次,此外又曾令著名謀臣朱升撰寫《齋戒文》,佛教色彩較為濃厚,大意是:在祭祀齋戒中,齋戒者在祭祀天地、祖先及其他神明前數(shù)日(通常是三日)停止食用葷食(用蒜、韭、蔥等香辛料烹制的菜肴,并非禁止吃肉),停止飲酒,停止性生活。不僅如此,還對齋戒者的行為規(guī)則做出了規(guī)范:“戒者禁止其外,齋者整齊其內(nèi)。沐浴更衣,出居外舍(即到專門的齋戒住宿場所居住),不飲酒,不茹葷,不問疾,不吊喪,不聽音樂,不理刑名,此則戒也。嚴畏謹慎,茍有所思,即思所祭之神,如在其上,如在其左右,精白一誠,無須臾間,此則齋也。”這種齋戒在當代大陸已不多見,但在海外華人圈中還有保留。
由于朝廷的重視,有些文人開始撰寫解釋喪葬禮儀的通俗讀本,其中最著名的當屬江西新建人程登吉(署名西昌程登吉)撰著的《幼學瓊林》,該書初名《幼學須知》,或名《成語考》,到了清代有個名叫鄒圣脈的在原文基礎上做了大量的増補、注釋工作,最后定名《幼學故事瓊林》(明·程登吉著,清·鄒圣脈增補,宋欣、薛洪等注解,《蒙學全書》)。
《幼學故事瓊林》甫出,即受到普通老百姓的熱烈歡迎,在舊時的鄉(xiāng)塾中大肆流行,究其原因有二:第一、內(nèi)容豐富,知識面廣,諸如天文地理、人情世故、婚姻家庭、生老病死、衣食住行、制作技藝、鳥獸花木、神話傳說等等,無所不包,幾乎囊括了過去人們?nèi)粘I钪休^常用的知識與詞匯,象一部微型百科辭書。第二、形式上采用對偶句式,句子有四言、五言、七言等,一般都文字簡練,對仗工整,讀起來瑯瑯上口,易學易懂易記,可說是繼《朱子家禮》之后最受歡迎的一部啟蒙讀物,至今仍有部分八十歲以上的老人雖然目不識丁,但對中華五千年的文明史了如指掌,各類禮儀程式脫口可出,很大程度上就是得益于《幼學故事瓊林》的廣泛流行。
中國在進入近現(xiàn)代社會之后,喪葬禮儀經(jīng)歷了巨大的變化過程。1918年11月23日,著名文化人士胡適的母親逝世,為了提倡新文化,胡適在辦理母親的喪事期間在幾個環(huán)節(jié)作了一次嘗試性的改革,如簡化了訃文,刪除了舊式訃文中“不孝XX等罪孽深重,不自殞滅,禍延顯妣”等之類的虛套,不僅不接受親友贈送的冥器,自己也不購買此類物品,只接受香與挽聯(lián)之類的物品,不請和尚、道士。
對于這次改革,胡適本人在總結(jié)這次辦理喪事的經(jīng)驗時說:“當從兩方面下手。一方面應該把古禮遺下的種種虛偽儀式刪除干凈,一方面應該把后世加入的種種野蠻迷信的儀式刪除干凈。這兩方面破壞工夫做到了,方才可以有一種進于人情,適合于現(xiàn)代生活的喪禮。”(轉(zhuǎn)引自周吉平著《北京殯葬史話》,北京燕山出版社2002年1月第一版,第109頁)由于胡適是社會知名人士,這種行為對脫胎于延續(xù)了數(shù)千年的封建社會之后的民國社會產(chǎn)生了一定的影響,有得風氣之先者,紛紛效仿,有的則一仍舊式,有的則不古不今,舊式長袍與西裝革履混雜一處,對這類現(xiàn)象胡適也頗覺無奈,認為“乃是一種沒有道理的大雜湊!
殯葬禮服
在喪葬習俗中,據(jù)《周禮》記載:喪家必須穿戴喪服,晚輩穿孝表示 對長輩的孝意和哀悼,后來引申成為亡人“免罪”之意。在傳統(tǒng)禮儀中是根據(jù)喪服的質(zhì)料和穿喪服的時間長短來體現(xiàn)血緣關系的尊與卑、親與疏的差異的,這就是古代的“遵禮成服”的習俗。幾千年來,漢族的孝服雖然有變異,但仍然保持了原有的定制,基本上分為五等,即:斬榱、齊榱、大功、小功、緦麻。
第一等孝服為“斬榱”,是五服中最重要的一種。在古代規(guī)定,如下情況必須要穿“斬榱”:侯為天子、臣為君、男子及未嫁女為父母、媳對公婆、重孫對祖父母、妻對夫等。
第二等孝服為“齊榱”,是用本色粗生的麻布制成。在古代規(guī)定,如下情況必須要穿“齊榱”:孫子、孫女為其祖父、祖母穿孝服;重子、重女為其曾祖父、曾祖母穿孝服;為高祖父、高祖母穿孝服。此外,孫子孝帽上釘紅棉球,孫子媳婦帶三花包頭,孫子、孫女的孝袍肩上釘有紅布一塊,按亡人性別,男左女右,謂之“釘紅兒”。重孫子孝帽上則釘粉紅棉球,孝袍肩上則釘有紅布兩塊,也是按亡者性別男左女右,謂之“釘雙補 丁兒”,到元孫的肩上釘三個“補丁兒”。
第三等孝服為“大功”,是用熟麻布制作的。在古代規(guī)定,如下情況必須要穿“大功”:為伯叔父母,為堂兄弟、未嫁的堂姐妹、已嫁的姑、姐妹,以及已嫁女為母親、伯叔父、兄弟服喪時。
第四等孝服為“小功”,其制作材料與“大功”相同,都是用熟麻布制作而成。在古代規(guī)定,如下情況必須要穿“小功”:為從祖父母、堂伯叔父母、未嫁祖姑、堂姑、已嫁堂姐妹、兄弟之妻、從堂兄弟、未嫁從堂姐妹,和為外祖父母、母舅、母姨等服喪時。
第五等孝服為“緦麻”,一般用較細的熟布制作而成,它是五服中最輕的孝服,后來改為用漂白的布做成,故也稱“漂孝”。在古代規(guī)定,如下情況必須要穿“緦麻”:為曾祖父母、族伯父母、族兄弟姐妹、未嫁族姐妹,和外姓中為表兄弟、岳父母穿孝時。
其實在古代除了五服外還有一種更輕的服喪方式,稱為“袒免”。據(jù)歷史記載,朋友之間如果親自前去奔喪,在靈堂或殯葬時也要披麻;如果在他鄉(xiāng),那 就“袒免”就可以了。
到了近現(xiàn)代的時候,中國的喪葬習俗受到西方的影響,喪服有了很大改變。通常是在告別死者、悼念亡魂時,左胸別一朵小黃花,左臂圍一塊黑紗。有些婦女死了,親人在發(fā)際插一朵白絨花。這些象征的志哀方式,比起古代喪服要大大簡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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