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中山二中 蔣曉輝(528429)
讀《項脊軒志》,自然要讀到“又北向,不能得日”一句。文中的“向”字,看似很好理解,但筆者在多年的教學實踐中,卻遇到過很多的尷尬。且看:
①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人民教育出版社中學語文室編著的《高中語文(第三冊)》注:“北向:窗戶向北。向,窗戶。”
②北京師范大學出版社出版、張必東主編《中學語文備課全書(高三分冊)》149頁說:“北向,朝北對著,朝向北邊。北,名字作狀語,朝北,向,動詞,對著。
③南方出版社出版、廣東“高中學科模塊學分認定”研究組編《每課一練(必修2)》,譯文為:“小屋又朝北!弊⑨尀椋骸氨毕颍捍皯舫。向,窗戶!
④南方出版社出版、任志鴻主編《中學教材優(yōu)化全析》的譯文為:“又朝北。。。。。!弊⑨專骸氨毕颍捍皯粝虮薄!
⑤廣東版《語文(必修2)》沒有加注,與之配套的《教師教學用書》說:“又加上屋門朝北開。。。。。。”
當學生拿著這些注釋向你提問時,你會不會尷尬?
把“向”解釋為“窗子”,理由可能就是《詩經(jīng)》中“塞向瑾戶”一句,許慎《說文》解釋說:“向,北出牖也”,因為“牖”是窗的意思。
向的本義是“窗”,但并不能說明它就一定要作本義理解啊。
再說,我們學習文言文,能夠把意思說通應該就可以了的,何必舍易就難呢?搞得那么復雜,對學生有什么好處?
我們再回頭看看前面的五種注釋,①是課本注釋,而與之配套的《教師教學用書》的譯文則是 “又朝北”; ②表述更加混亂;③④譯文和注釋不相符;⑤的處理則是繞過去,不作說明。要知道我們一線的教師是要面對學生的啊, “以己昏昏”,怎么能“使人昭昭”呢?
為什么不能直接將“向”解釋為“朝向”,作動詞理解?“北向”就是 “向北”,賓語前置,很好理解?《六國論》中“并力西向”,不就是并力向西嗎?
作者郵箱: syxheiwei@21c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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