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學學生請假制度(集錦15篇)
在現(xiàn)在社會,人們運用到制度的場合不斷增多,制度泛指以規(guī)則或運作模式,規(guī)范個體行動的一種社會結構。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定制度感到非常苦惱吧,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中學學生請假制度,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中學學生請假制度1
1、學生在校期間,需離校外出,必須履行請假手續(xù)。
2、學生要請假離校時,需家長來校(或打電話)向班主任請假,學生如實一式兩份填寫請假條,經班主任批準簽字方可離校外出。
3、學生需臨時外出時,要向班主任請假,如實一式兩份填寫請假條,經班主任批準簽字方可離校外出。
4、兩份請假條,一份由請假學生交門房作為外出憑證,一份班主任留存。
5、學生星期天在家因事不能按時返校,需家長用電話向班主任請假,并說明返校時間。
6、學生不得用電話請假、或托別人捎假條,否則視為無效請假。
7、學生請假后不能按時返校,需家長用電話向班主任續(xù)假。
8、學生未經請假私自離校,班主任要及時與其家長電話聯(lián)系,核實學生去向。
9、星期天學生未能按時返校,又沒有請假,班主任須及時與其家長電話聯(lián)系,了解學生情況。
10、學生請假期滿未能按時返校,班主任也須及時與其家長電話聯(lián)系,詢問學生情況。
11、上課教師發(fā)現(xiàn)學生不在教室,要及時弄清學生去向。
12、班干部、其他同學發(fā)現(xiàn)有學生私自外出,要及時向班主任匯報。
13、門房須憑班主任簽字的假條方可放行住宿生離校外出。
中學學生請假制度2
1.學生應自覺按學校規(guī)定時間到校學習或參加活動,不遲到,不早退。
2.學生因病不能到校,必須由家長親自向班主任請假,嚴禁不請假而擅自離開學校;因特殊情況無法及時請假者,須電話與班主任請假或事后補假;無正當理由的缺席者,按曠課處理。
3.學生請假3天以內,由班主任批準,3—7天由年級組長批準,7天以上由教務處或主管校長批準。學期內病、事假時間累計不得超過上課總時數的三分之一,超過者應辦理休學手續(xù)。
4.學生請假期滿后,須及時辦理消假手續(xù),如需續(xù)假,應辦理續(xù)假手續(xù)。
5.學生在校期間,如有特殊情況需出校門,必須向班主任請假,班主任核實后報政教處,由政教處開出門證方可出校,嚴格遵守出門時間及返校時間。門衛(wèi)應在規(guī)定時間準其出門,并做好登記手續(xù)。學生出門所持的請假條,門衛(wèi)應妥善保管,每周末送交政教處,用于班級考核。學生在校突感不適,班主任必須及時與家長聯(lián)系,親自將孩子交于家長。
6.上課無故遲到或早退三次按曠課一節(jié)計算;無故不參加學校、班集體活動,一律按曠課計算。無故兩次不出課間操,按曠課一節(jié)處理。一天按八節(jié)課計算,一周按五天計算。
7.連續(xù)曠課兩天或累計曠課三天,給予警告處分;連續(xù)曠課三天或累計曠課七天,給予嚴重警告處分;連續(xù)曠課一周或累計曠課兩周,給予記過處分;連續(xù)曠課兩周或累計曠課四周以上,給予留校察看或勒令退學處分。有經常性缺勤現(xiàn)象,但尚未構成以上情節(jié)的,給予通報批評。
中學學生請假制度3
1.請假前必須先寫申請書,寫明請假原因(請病假,必須有校醫(yī)或醫(yī)院開具的證明)、請假時間,需要離開學校的,必須經家長同意。
2.正副班主任、級部領導或學校領導根據學生所寫申請書,與家長核實后,方可批假。
3.請假2天以內的由正副班主任審批,正副班主任因事不在學校,由級部管理人員或德育處審批。請假2天以上至3天(含3天)的由年級部領導或德育處審批,請假3天以上的由德育處或校級領導審批,不符合上述規(guī)定的請假手續(xù)一律無效,請假超過一個月以上的,必須辦理休學手續(xù)。
4.請假學生必須認真填寫三聯(lián)請假條,若要請假離校則必須將請假條交一聯(lián)至宿舍值班室,另將校章和另一聯(lián)請假條交至校門值班室,方可離校。
5.請假期間需要續(xù)假的,必須經過家長同意,由家長向正副班主任續(xù)假(續(xù)假超過2天的必須上報級組并由級組審批,超過一周以上的必須上報德育處并由德育處審批)。未經準假,擅自延長請假時間的,一律按曠課處理。
6.請假結束返校后,必須到班主任處銷假。
7.制造虛假請假條或冒充正副班主任、級部領導、學校領導簽名的以及欺騙宿舍管理員和校門門衛(wèi)的,一律按曠課或是擅自離校處理。
8.每位學生每學期請假離校的次數不得超過3次(不含3次)。請假次數必須記錄到學生的學期綜合鑒定表中。
9.請假條必須規(guī)范填寫,字跡要清晰,存根要保存好。
10.請假條由學校統(tǒng)一印制,正副班主任可到德育處或級部處領取。請假條要妥善保管,如果因工作失職導致請假條遺失,造成嚴重后果的,將依法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11.學生請假離校要遵守《廣附江東中學學生進出校門管理規(guī)定》等相關管理制度,違反《廣附江東中學學生違紀處分條例》的予以扣分、處分。
中學學生請假制度4
一、請假原則
本著以學習為主的思想,望全體同學謹記“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能不請假則不請假”的原則,珍惜能在學校學習的每一分時間!
二、請假步驟
1、學生有事需請假,先電話致家長要求家長來接;
2、寫好請假條,待家長來之后,到班主任處請假;
3、班主任斟酌請假理由,若確需請假,準予請假;
4、學生待家長來之后,搬凳子到班主任處,并取請假條到值班室簽條,與家長一起回家;
5、假滿后,家長致電班主任告之學生返校時間,學生返校;
6、學生返校后,到班主任處銷假,并搬回凳子;
三、請假紀律
1、請假一次,返校后值日一天(擦黑板);
2、若學生無按班級規(guī)定程序請假,按情況嚴重程度,加倍值日或視作曠課處理或作其他處理;
3、若父母確實比較忙沒有時間來校接學生,電話致班主任由其他親屬來接學生回家,若感覺請假不值得有人來接,則說明此假可請可不請,則班主任將不準假;
4、對于請假頻繁的學生,班主任將作另外處理;
四、班主任寄語
望全體同學用清晰的頭腦認準自個所處的時間階段,科學定位;再回頭時,可以問心無愧的告之自己,不虛此行!
中學學生請假制度5
為加強隊伍管理,規(guī)范教職工請假行為,依法保障教職工合法權益,根據國家有關政策規(guī)定和市教育局《陽瀏市學校教職工請假暫行規(guī)定》,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制度》。
一、請假類別及休假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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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職工個人或家庭因特殊情況必須請假時,可請事假。請事假時間原則上不超過一周。
(二)病假
教職工因病不能工作,可休病假。休病假必須憑縣級公立醫(yī)院及以上等級醫(yī)院的病歷、檢驗報告及加蓋醫(yī)院專用章的病休證明辦理請假手續(xù);請病假一個學期以上的,必須參加市教育局統(tǒng)一組織的集中體檢。
(三)婚假
一般婚假1-3天(家居外縣的旅途時間除外)。晚婚(男滿25周歲、女滿23周歲,同時具備)的,增加婚假12天。
(四)產假
1、女職工正常產假90天。
具有下列情形的可累積增加產假:
。1)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
(2)生多胞胎的,每多生一個孩子,增加產假15天;
。3)晚育的(男滿25周歲,女滿24周歲,同時具備),增加產假30天;
。4)產假期間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增加產假30天。
女職工產假計算時間原則上從產前15天開始計算,如產前休假未達15天的,從產前開始休假時間計算。產假如在寒暑假期間,休假時間順延。產假期滿,因身體原因仍不能上班的,需按要求辦理病假手續(xù),非因身體原因要求繼續(xù)休假的,按照事假辦理。
2、男職工可享受陪產假15天。
3、女職工懷孕2個月以內終止妊娠的,產假15天;懷孕2個月以上4個月以內終止妊娠的,產假30天;懷孕4個月以上終止妊娠的,產假42天。
(四)喪假
教職工親屬(指父母、岳父母、公婆、配偶和子女)死亡的可請喪假,時間為3天,死者不在本市的,根據路程遠近,可另給往返路程假。喪家超過3天的,需辦理事假手續(xù)。
。ㄎ澹┨接H假
凡工作滿一年的教職工,與父母和配偶(以戶口所在地為準)不住在一起,且不能在公休日團聚的可以享受探親假待遇。探望配偶每年一次,探望雙方父母四年一次,假期為30天;未婚教職工探望父母每年一次,假期為20天,教職工探親假均安排在寒暑假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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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假指由學校統(tǒng)一安排的外出公務活動和學習培訓等,教職工經學校批準參加短期的提高學歷培訓可視為公假。
二、假期待遇
1、事假待遇:事假一年內不超過3天,每超一天扣發(fā)本人當月日均工資(含結構工資、出勤獎)。年累計事假超過15天的,按事假時間扣發(fā)當年的目標管理獎和教學質量獎;事假累計超過半年,不考核、不劃等、不晉升工資,不計算工、教齡,在事假期間停發(fā)學校所有的福利待遇。
2、婚假待遇:在批準的婚假和往返路程假期間,發(fā)給全額工資。
3、產假待遇:產假期間發(fā)給全額工資和保底結構工資,除不享受生產性獎金外,其他福利與在崗人員一視同仁。
4、喪假待遇:喪假和往返路程假期間發(fā)給全額工資。
5、探親假待遇:國內探親的教職工在規(guī)定的探親假和路程假期間發(fā)給全額工資。按照市財政局文件規(guī)定報銷往返差旅費。
6、病假待遇:
。1)病假在2個月以內的,工資(指財政統(tǒng)發(fā)部分,下同)照發(fā)。
(2)病假超過2個月但不滿6個月的,從第3個月起發(fā)給病假工資。其中工作年限不滿10年的,發(fā)本人工資的90%;工作年限滿10年的,工資照發(fā)。
。3)病假超過6個月的,從第7個月起發(fā)給病假工資。其中工作年限不滿10年的,發(fā)本人工資的70%;工作年限滿10年及其以上的,發(fā)給本人工資的80%;癌癥、精神病及其他重癥患者工資全額發(fā)放。
。4)病假超過6個月的(因公致傷除外),當年不予考核,不劃等,不晉升工資,不計算工教齡。
。5)曾獲得省級及以上勞動模范或部隊軍以上單位授予的戰(zhàn)斗英雄稱號,并一直保留榮譽的,其病假期間工資照發(fā)。
。6)病假期間,不享受學校結構工資和目標管理獎。
(7)病假期間,在校外從事其它工作并獲取勞動報酬的按照事假處理。
7、經批準參加提高學歷培訓,每期培訓時間(正常上課時間)超過5天的,培訓期間不享受結構工資和目標管理獎。
經批準且在規(guī)定的期限內請假,代課金由學校負責。
三、請假審批程序
1、教職工凡需請假者,應事先填寫《陽瀏一中教職工請假申請表》,按照規(guī)定程序逐級報批。
請假申請審批程序:填寫請假申請表→年級部主任審批→主管處室主任審批→主管副校長審批→常務副校長審批→校長審批→送辦公室存檔備案→將請假審批表復印件送相關主管處室。(任課教師歸口教學處和主管教學副校長審批)
請假2天(含2天)以內的由主管處室審批;請假5天(含5天)以內的由主管副校長終審,請假10天以內(含10天)的由常務副校長終審,請假超過10天的必須由校長終審,請假一個學期或以上的必須報市教育局審批。休產假的,需同時報學校計劃生育辦審核。
2、處室干部請假,2天以內的報主管副校長審批,超過2天的報常務副校長審批,超過5天的報校長審批;副校長請假直接報校長審批。
3、副處級校級領導請假,按干部管理權限辦理相關手續(xù)。
4、育齡女教職工請假除履行以上審批手續(xù)外,同時執(zhí)行瀏教發(fā)[2xxxx]2號文件精神。
5、教職工請假,除重病住院等特殊情況外,必須當場與直接主管領導及相關人員做好工作交接,保證請假期間不出現(xiàn)工作失誤。
6、非特殊情況,請假人應協(xié)助主管處室一起做好本人請假期間的工作安排。
四、曠工的界定與處罰
1、下列情形之一者屬于曠工;
。1)請假未獲得批準擅自離崗;
。2)無正當理由超假不歸;
(3)以弄虛作假形式騙取休假。
2、曠工處罰
。1)每曠工一天,扣發(fā)本人當月兩天日平均工資(含結構工資)。
(2)連續(xù)曠工15天或一年內累計曠工30天,報市教育局作自動離職處理。
五、附則:
1、如遇國家休假政策規(guī)定調整,本制度的'相關條款以調整后的國家政策規(guī)定為準。
2、本制度自發(fā)文之日起執(zhí)行。
中學學生請假制度6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校風、學風建設,營造優(yōu)良學習和生活環(huán)境,參照學校相關管理規(guī)定,結合我校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辦法以指導、規(guī)范學生請假管理工作。
第二條學生要按時上課,按時參加學校舉行的各項集體活動。不得曠課,不得無故遲到早退,凡因公、因事、因病不能參加學習或學校規(guī)定參加的集體活動的,應事先辦好請假手續(xù)。
第二章考勤
第三條學生要按時參加教學計劃規(guī)定的和學校統(tǒng)一安排、組織的一切活動。宿舍就寢、上課、自習、勞動、軍訓、課外活動和*等均實行考勤。
第四條學生考勤由值班教師負責,考勤班長執(zhí)行。值班教師應督促考勤班長將上課遲到、缺勤的學生和不按時就寢的學生登記在冊并簽字確認,對于無故不到的學生,值班教師應及時與班主任取得聯(lián)系?记诎嚅L把每周登記情況向班主任匯報,班主任每周將考勤登記匯總交到年級組,由年級統(tǒng)計出勤情況,并記錄入學生電子檔案。班主任要經常對班級的出勤情況進行檢查,節(jié)假日前后要進行重點檢查,并把學生出勤情況及時記錄在《學生成長手冊》。
第三章請假申請與審批程序
第五條請假程序:學生請假須事先填寫學校統(tǒng)一印制的請假條(三聯(lián)單),要說明請假原因或附上相關證明,請假時間需準確到某時某分,然后由本人按批假權限辦理審批手續(xù)。
請假條應包括:請假理由、請假時間。請假條必須由值班教師簽字審批。請假條一式三聯(lián),第一聯(lián)學生請假申請聯(lián),由班主任做存根;第二聯(lián)學生離校放行聯(lián),作為學生離校時校警核對的依據,交門衛(wèi)值班室存檔;第三聯(lián)學生返校放行聯(lián),作為學生返校的依據,并憑此聯(lián)到班主任處消假。
第六條審批權限:學生請假在一天以內由班主任批準;請假二至六天由班主任簽意見,年級組長批準;請假七天至一個月,由班主任、年級組長簽意見,報政教處批準;超過一個月由教務處審批辦理休學手續(xù),并報校長室,由校長室報市教育局備案。如果要申請續(xù)假,則申請續(xù)假的時間與原請假時間合并計算,批準權限同上。
第七條學生在校學習期間不得隨意請假,如確需請假須按程序辦理請假手續(xù),經批準后方能生效。學生因事請假應從嚴控制,一般不予批準,特殊情況下請假人確具有充足理由可酌情準假。所有學生請假必須以學校統(tǒng)一印刷的正規(guī)請假條為憑證,其他不合規(guī)范的請假條一律無效。請假的學生必須到班主任處備案,否則以曠課處理。
第八條學生因病請假須申請,有條件的須持有家長證明。請假超四周者,須持醫(yī)院診斷證明到教務處辦理休學手續(xù)。
第九條請假期滿因故不能按時返校者,應辦理續(xù)假手續(xù)。
第十條學生因急病、急事來不及事先請假者,應通過電話等其它方式由本人或指定代理人告知班主任或學校領導(特殊情況可告知有關教師或班干部),經口頭同意后方可準假,并在請假期滿一個工作日內持有關證明辦理補假手續(xù)。
第十一條一學期中因病、因事請假累計達總學習時數三分之一者應予以休學。因慢性病或住院請假時間較長而需要休學的,必須由學生或家長持醫(yī)生證明并向學校提交書面申請,經學校批準后,方能保留學籍,病愈經縣區(qū)以上醫(yī)院證明和學校復查批準后,方可復學。
第十二條未經請假或請假(含續(xù)假)未獲批準,擅自不上課或不參加學校規(guī)定活動者,以曠課論處。學生曠課以課堂學時統(tǒng)計,每天按曠課8節(jié)計。
第四章學生離校
第十三條在校期間因急事或疾病需請假回家的同學,必須寫好請假條,經班主任或教師同意,在班主任或教師與家長取得聯(lián)系后,方可憑班主任或教師簽字的放行條離校。
第十四條學生獲準請假后,不能在宿舍或教室等校內場所逗留,必須由家長或代理監(jiān)護人即時領回。
第十五條學生憑離校放行條到門衛(wèi)值班室辦理離校手續(xù),家長或代理監(jiān)護人要出示身份證或其它有效證件接受檢查并做好登記后,方可領取學生離校,學生不得單獨離校。離校放行條交由校警值班室存檔。
第五章學生返校
第十六條學生請假期滿回校時,必須向校警值班室報到并出示請假條第三聯(lián)學生返校放行條,經批準后方能進校。
第十七條學生憑請假條第三聯(lián)學生返校放行條向班主任報到并消假,第三聯(lián)學生返校放行條交由班主任存檔。
本辦法自2xxxx年5月1日起執(zhí)行,以前有關規(guī)定與本辦法相抵觸的,以本辦法為準。
江陽市第一中學
中學學生請假制度7
尊敬的老師:
我是 班學生 學號
因 原因, 需請假 日,從 年 月 日_____時(星期 )到 年 月 日__時 (星期 )。特懇請老師批準! 家長聯(lián)系電話:____________ 家長意見:____________
學生請假簽名:____________ 實際銷假時間:____________
學生銷假簽名:____________ 班主任簽名:____________
年級組長簽名:____________
中學學生請假制度8
1、學生上課、自習、考試和參加學校規(guī)定的集會、兩操、公益勞動、社會實踐活動等,都嚴格實行考勤制度,要求學生不遲到、不早退、不曠課、不缺席;寒、暑假不允許提前離;蛲七t返校。
2、學生的考勤每天按七課時計算,即上午四課時、下午三課時(包括課外活動)。
3、因故不能按時到達或不能參加者,必須事前履行請假手續(xù),事后辦理銷假手續(xù)。請假分為:公假、病假、事假(一般不批準事假)。請病假必須有醫(yī)院證明、病歷、經家長簽字的假條,病情較嚴重者請假時需經學校醫(yī)務室核實;請事假必須有經家長簽字的事由說明報告。
4、辦理請假手續(xù)的程序:由學生本人提前一天到班主任處填好《請假申請表》,班主任與家長取得聯(lián)系,確認事實確鑿,簽字同意后,交年級組長審查,最后經教育處審批蓋章后,方能生效。走讀生和寄宿生設有專用請假條,學生辦完請假手續(xù)后,將請假條左聯(lián)存教育處,走讀生將右聯(lián)直接交門衛(wèi),寄宿生將右聯(lián)到生活指導老師處登記簽字后,門衛(wèi)方予以放行。
5、批準學生病、事假權限:
。1)請假二天以內,由班主任、年級組報經教育處批準;
。2)請假三天以上,由班主任、年級組寫出報告、經教育處審查后報主管校長批準。
(3)凡請假一周以上由校長審批。
6、請假期間回校,必須向審批老師或部門銷假。請假未被批準或超過被批準時限又未被允許續(xù)假者,其缺席時間一律按曠課論處。由于情況特殊,事發(fā)突然,必須有教育處口頭審批才能生效,事后必補書面請假條,否則以曠課論處。
7、對學生的考勤,在教育處領導下,由班主任負責,任課教師、班級學生干部協(xié)助完成(即對遲到、早退、缺席者應及時登記并通知班主任)。各班每周一應將上周考勤情況書面報告教育處;班主任每月應將考勤情況在班級公布,每半學期要將學生出勤情況通知學生家長;班主任每學期末應將學生出勤情況,記入學籍檔案和學生手冊。
8、學生無故缺席時,班主任應及時與其家長聯(lián)系,掌握情況,學生曠課一天以上時,班主任必須及時報告教育處,并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工作。
9、學生違反本制度規(guī)定而遲到、早退、缺席,應受到及時的批評教育,直至按學籍管理條例的有關規(guī)定進行處分?记谌藛T若違反紀律、失職,教育處將追究責任、直至通報批評,對造成嚴重后果者將給予相應處分。
中學學生請假制度9
1.請假必須以假條或填單的形式寫明請假類別、事由和時間,請假類別指調休、事假、病假、婚假、產假、喪假、探親假等。沒有辦理請假手續(xù)而外出,一律視為曠工處理。
2.調休的前提是必須自行完成本職工作,一線教師必須自己完成課務。申請者填寫好調休單并請課程處或組室負責人簽署意見后遞交校務辦,一天(含)以內校務辦進行審批,一天以上須報校長室審批。調休原則上不得連續(xù)2天以上。
3.事假必須由校長室批準,申請者需遞交事假申請,校長室一經批準,由課程處或所在組室安排好代課、頂崗等事項。長期事假者的學期(年度)考核、獎勵等按有關文件精神執(zhí)行。
4.病假必須由區(qū)級及以上醫(yī)院出具病休假證明,申請者同時遞交病假申請,并須經校長室審批,在校務辦辦理相關手續(xù)。若特殊病因而不能前往辦理的,可由家屬辦理;或預先告之校務辦,事后適時補辦手續(xù)。長期病假者的學期(年度)考核、獎勵等按有關文件精神執(zhí)行。
5.婚假、產假、喪假等原則上應提前辦理請假手續(xù),法定假期期限則根據有關政策文件參照執(zhí)行。
6.凡符合享受探親假條件的教職工,所請?zhí)接H假時間一律安排在寒暑假進行。學校根據有關探親假政策,給予相應的探親路費補貼。
7.所有請假都必須到校務辦備案,請假結束須主動到校務辦銷假。
8.教職工因公出差,須經校長簽字同意,并由出差者本人報課程處備案(是班主任的還須報學生處)。出差者未在課程處、學生處等部門備案而影響工作的,按曠工、曠課論處。由學校各部門通知的教研活動、外出考察、培訓學習等,不需辦理因公出差手續(xù)。
9.本制度由校長辦公會議討論通過,自3月18日起執(zhí)行,原來的請假制度中止執(zhí)行。
杭州市杭余高級中學
2xxxx年3月14日
中學學生請假制度10
一、 教職工(含臨時工)因病、因事請假者,必須履行請假手續(xù),教學人員、職工、行政干部請假由辦公室審批。
二、辦理請假手續(xù)的程序:
1、本人填寫請假單;
2、請假1天以內由辦公室主任批準,一天以上由校長批準;
3、由教研(備課)組長簽名落實代課(代工)后,報教務處。
三、一周以上的病假,須持人民醫(yī)院病假證明,方可辦理請假手續(xù)。
四、教職員工親屬中,父母、子女、岳父母、配偶死亡給喪假七天,兄弟死亡給喪假三天,教職工結婚,結婚假七天,產假按上級教育行政部門有關規(guī)定給假。
五、事假一天扣資金20元,扣目標管理分0.1以上,事假三天,不發(fā)當月出勤獎,超假者扣除請假期間內的全部獎金與福利。
六、病休一天扣獎金5元,扣目標管理分0.01分,病休七天以上,不發(fā)當月出勤獎,全年累計病假在一個月以上者,扣除病假期間內的全部獎金。
七、全年累計事假在10天以上(含10天),病假在一個月以上(含一個月)年終不評先進。
八、有下列情況者,均按曠工(課)處理:
1、不假;
2、請假未批;
3、請假手續(xù)不完備;
4、請假超假。曠課一節(jié),扣資金100元,曠工一天, 扣獎金100元,停發(fā)當月出勤資,并通報批評。
中學學生請假制度11
1、學生應自覺按學校規(guī)定時間到校學習或參加活動,不遲到,不早退。
2、學生因病請假者,需憑醫(yī)院就診病歷向班主任請假,班主任立即通知學生家長;因特殊情況無法及時請假者,須電話與班主任請假;無正當理由者,按曠課處理。
3、學生請假3天以內,由班主任批準,3-7天由年級組長批準,7天以上由教務處或主管校長批準。學期內病、事假時間累計不得超過上課總時數的三分之一,超過者應辦理休學手續(xù)。
4、學生請假期滿后,須及時辦理消假手續(xù),如需續(xù)假,應辦理續(xù)假手續(xù)。
5、學生在校期間,如有特殊情況需出校門,必須持班主任批準的請假條,嚴格遵守出門時間及返校時間。門衛(wèi)應在規(guī)定時間準其出門,并做好登記手續(xù)。
6、嚴格會客制度,學生上課期間嚴禁讓家長進校會見學生,如有特殊情況,需經學校同意后再做安排。
7、無故遲到早退或曠課達一定程度者,按《學生違紀處罰規(guī)定》有關條款進行處理。
中學學生請假制度12
為進一步加強學生管理,守護學生的安全,結合學校實際情況特制定《平頂山三高學生請假制度》。各管理部門在學生請假管理中將嚴格執(zhí)行制度。
1、學校實行封閉管理,一般情況下不允許學生請假,如有特殊情況請學生或班主任與家長聯(lián)系,家長到校辦理請假手續(xù)。學生請假統(tǒng)一使用平頂山市第三高中學生專用假條。
2、家長到校辦理請假手續(xù)后,和學生一同離校。
3、如家長有特殊情況不能到學校,班主任電話聯(lián)系家長后,班主任簽字,并在家長簽字一欄注明“和家長聯(lián)系過”(由班主任上報政教處),政教處簽字后學生方可離校。學生到家后要有反饋的信息。
4、學生填寫請假條(一式四聯(lián)單),班主任、政教人員、家長簽字后,分別交與班主任、政教處、宿管辦、門衛(wèi)(備案)。
5、門衛(wèi)備有學生離校記錄及銷假記錄。政教處定時和門衛(wèi)聯(lián)系,檢查學生的銷假情況。
中學學生請假制度13
一、請假規(guī)則
1.請假分事假、病假、公假三種。事假,因私人或家庭親屬的重大事件無法按學校規(guī)定時間上課而提出的請假,一般情況下不得請事假;病假,因身體健康原因無法按時上課而提出的請假,病假同時須提供醫(yī)院的相關證明;公假,因參加學校開展的重大活動,并經有關學校領導證實后確無法按時上課而提出的請假。
2.學生因病、因事、因社會工作等原因不能按時上課或參加全校性集體活動,必須辦理請假手續(xù),否則按曠課處理。
3.學生請超過兩天的事假,原則上需學生家長打電話與班主任聯(lián)系,以說明原由。
4.考試、考查(包括補考)期間,除病假外,一般不得請假。如必須請假,不論時間長短,均須報教務處審批,同意請假后方準予參加緩考或補考。
二、請假程序
1.請假條由班級紀律委員負責管理。請假的同學應到政教處領取請假條,并按要求如實填寫。
2.學生請假,應事先填寫請假條,說明請假的原因和時間,請病假需有校醫(yī)務室或醫(yī)院有效證明。請事假要有充足理由,一般應從嚴掌握。請假條填好后,交班主任簽署意見,并送政教處辦理有關手續(xù),請假結束后返校時將請假單(回單)交于政教處。
三、準假權限
1.午休的請假,由班主任審批;
2.三天以內的請假,由班主任與政教處審批;
3.一周以內的請假,經班主任同意、政教處備案、主管校長審批;
4.一周以上的請假,經班主任同意、政教處備案、校長審批;
5.班級干部一律沒有準假的權利。
四、補假手續(xù)
1.學生因急事但無法事先請假的,應在一天內由學生家長或介紹教師代為辦理補假手續(xù)。補假期滿,不能銷假者應事先辦理續(xù)假手續(xù)。
2.學生在假期、節(jié)假日必須按學校的規(guī)定按時離校、返校,逾期不歸者必須持有效證明辦理補假手續(xù),否則按曠課處理。
五、銷假
請假期滿,返校后必須及時到班主任或政教處銷假,否則超過準假時間者,按曠課論處。
六、其它
1.學生請假,如果學生以欺騙手段請假,被查出,則取消該生的請假資格,并追究相應的責任。
2.若是住校生,還應持請假單到宿舍管理員處請假和銷假,到家后由家長致電宿舍管理員,否則予以曠宿處理。
3.學生請假3天以上的,在政教處領導沒有同意,班主任已經同意的情況下,學生不準離校,必須按正常時間上課。如果不來上課,則要追究相應的責任。
4.如學生違反請假制度,均作曠課處理。
5.學生請假時數不得超過一學年授課總數的三分之一(含事假、病假、公假),否則即予以休學。
6.所有學生、班干部、班主任等都應當嚴格按照本制度規(guī)定的程序履行自身的義務和職責。
七、本制度由政教處負責解釋。
中學學生請假制度14
1.病假:因病假請假必須寫病假條,病假一天或一天以上必須有家長假條或醫(yī)院診斷
2.事假:事假必須有家長假條,經批準方能請假,否則視為曠課。
3.遲到、早退、曠課:每天遲到三次按曠課一節(jié)論處,早退與遲到同等論處,曠課將給予紀律處分。
4.病假事假累計超過全學期課程三分之一者應辦理休學手續(xù)。
5.凡因患有嚴重疾病,傷殘不能參加劇烈活動和免體育者須提前向體育教師申請,并附醫(yī)院證明。
6.能到校上課的同學,體育課需請病假事假,應事先得到教師的批準。
7.已到校上課的同學需臨時請病假、事假必須事前得到教師的批準,事后無效。
8.學生因臨時請假不能到校上課,學生家長應及時通過電話等方式通知學校,而后補書面假條。
中學學生請假制度15
一、學生因事因病不能堅持在校學習者,必須履行請假手續(xù)。
二、學生請假須向班主任申述理由。一天以內由班主任、年級組長審批,一天以上兩天以內由行政主管審批,兩天以上一周以內由德育處領導審批,一周以上一月以內報分管德育校長審批,一月以上必須報校長審批。
三、學生請假一律填寫請假條。請假條一式三聯(lián),一聯(lián)作存根交班主備案,另一聯(lián)按正常程序審批后出校門時交給門衛(wèi),若不在學校住宿需把第三聯(lián)交到舍管員處。
四、學生因病因事需連續(xù)請假者,本人應提出申請,班主任審查簽字,報學校審批,否則,按自動退學處理。
五、學生出校門時必須在門衛(wèi)處出具請假條和學生證,否則不予放行。
六、凡請病假的學生要得到校醫(yī)的證明后班主任才能作出批示,急病酌情處理。
七、進校門時要憑放在門衛(wèi)處的學生證進入,若門衛(wèi)處沒有學生證的學生不得進入校園,并在查明原因后作出相應處理,如屬私自離校的將嚴肅處理。
八、學生證以班為單位統(tǒng)一在學校檔案室辦理。
九、學生請假離校時班主任必須與家長聯(lián)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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