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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第二條關于藥品的定義:本法所稱藥品,是指用于預防、治療、診斷人的疾病,有目的地調(diào)節(jié)人的生理機能并規(guī)定有適應癥或者功能主治、用法和用量的物質(zhì),包括中藥、化學藥和生物制品等。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藥品自查報告范文,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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