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相關推薦
股權代持授權委托協(xié)議書通用
在發(fā)展不斷提速的社會中,很多場合都離不了協(xié)議,簽訂協(xié)議可以約束雙方履行責任。大家知道協(xié)議的格式嗎?以下是小編整理的股權代持授權委托協(xié)議書通用,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股權代持授權委托協(xié)議書通用1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lián)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lián)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著誠實信用、互利互惠、公平自愿的原則,經友好協(xié)商,簽署本協(xié)議,以資雙方共同遵守執(zhí)行。
第一條 委托內容
1. 截止本協(xié)議簽署之日,甲方合法持有____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______公司”) _____%的股權。
2. 甲方愿意委托乙方依法代為持有__________公司____%的股權,并代為行使相關股東權利。
3. 甲方將其持有的___________公司的股權委托乙方代理后,甲方仍保留對該等股權的處置權和收益權,其他股東權利則全部由乙方行使。
第二條 委托代理權限
1. 乙方接受甲方的股權代理后,有權根據(jù)《公司法》、_______________公司章程及本協(xié)議的有關規(guī)定行使除股權處置權和收益權外的一切股東權利,包括但不限于出席或委派代理人出席股東大會權、投票表決權、質詢查閱權、提案權等。
2. 在代理期限內,乙方應定期或不定期地以書面形式或以甲方同意的方式向甲方通報其行使股東權利的有關情況。
第三條 委托代理期限
1. 甲方委托乙方代持股權的期間自本協(xié)議生效開始,至甲方將其股權轉讓給公司或第三人時終止。
第四條 特別約定
1. 乙方可依其自身的意志行使有關股東權利,但須保障該股權保值增值;甲方有權對乙方行使該等股權的行為進行必要的監(jiān)督。
2.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處置(包括但不限于轉讓、劃轉、質押、委托行使股權等)本協(xié)議項下的甲方股權;
3. 在特別情況或甲方書面同意的情況下,乙方可代為收受因代持股權所產生的任何收益(包括現(xiàn)金股息、紅利或任何其他收益分配),但應在獲得該等收益后3日內將該等收益劃入甲方指定的銀行賬戶。如果乙方不能及時交付的,應向甲方支付等同于同期銀行逾期貸款利息之違約金。
4. 乙方應統(tǒng)一行使甲方委托的股東權利,不得將該等股權分割為若干部分委派一個以上的代理人分別行使。
第五條 委托持股費用
1. 乙方受甲方之委托代持股權期間,乙方的報酬為:___________。
(1)不收取任何報酬;
(2)自本協(xié)議簽訂之日起,甲方向乙方每月支付____________元整(小寫:__________)。
第六條 承諾與聲明
1.甲方聲明,其合法擁有的____________ 公司股權,在本協(xié)議簽署之日該等股權未委托他人行使,亦無任何質押、凍結等限制股權行使的情形。
2.乙方承諾,將根據(jù)《公司法》、《證券法》________公司章程及本協(xié)議的有關規(guī)定,行使有關股東權利,維護該等股權權益,對其權益的安全完整負責。
第七條 保密條款
1. 協(xié)議雙方對本協(xié)議履行過程中所接觸或獲知的對方的任何商業(yè)信息均有保密義務,除非有明顯的證據(jù)證明該等信息屬于公知信息或者事先得到對方的書面授權。該等保密義務在本協(xié)議終止后仍然繼續(xù)有效。任一方因違反該等義務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均應當賠償對方的相應損失。
第八條 協(xié)議的`變更或終止
1. 有下列情形之一時,本協(xié)議將予以變更或終止:
(1) 甲乙雙方協(xié)商一致時;
(2) 本協(xié)議約定的股權托管期限屆滿時;
(3) 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協(xié)議無法履行時。
2. 若乙方的行為嚴重損害該等股權權益,且拒不糾正時,甲方可依法解除本協(xié)議。
第九條 違約責任
1. 任何一方違反其在本協(xié)議項下的任何責任與義務,即構成違約。違約方應向守約方全面、足額地承擔實際損失的賠償責任。
第十條 爭議的解決
1. 凡因本協(xié)議發(fā)生的一切爭議或與本協(xié)議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友好協(xié)商解決。如果協(xié)商解決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益陽市赫山區(qū)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 訴訟進行期間,除涉訟的爭議事項或義務外,雙方均應繼續(xù)履行本協(xié)議規(guī)定的其他各項義務。
第十一條 附 則
1. 本協(xié)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協(xié)商解決,或依國家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2.本協(xié)議一式叁份,甲乙雙方及_______公司各執(zhí)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委托方):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_________
乙方(受委托方):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授權委托書
委托人:__________,住所地: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__________,住所地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現(xiàn)委托受托人,代表本人全權行使作為________________公司股東的權利。
委托權限:包括但不限于出席或委派代理人出席股東大會權、投票表決權、質詢查閱權、提案權,以及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授予除股權處置權、收益權外的一切股東權利。
委托期限:自本授權委托書簽訂之日起,至委托人將其股權轉讓
給公司或第三人時終止。
委托人:____
受托人:____
____年__月__日
股權代持授權委托協(xié)議書通用2
委托方: (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碼:
受讓方: (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xié)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為持股事宜達成協(xié)議如下,以茲共同遵照執(zhí)行:
第一條 委托內容
1.1甲方自愿委托乙方作為自己對無錫市志瑞管理咨詢有限公司(以下簡稱“ 公司”)人民幣 元出資(該等出資占 公司注冊資本的 %,下簡稱“代持股份”)的名義持有人,并代為行使相關股東權利,乙方愿意接受甲方的委托并代為行使該相關股東權利。
第二條 委托權限
甲方委托乙方代為行使的權利包括:由乙方以自己的名義將受托行使的代持股權作為在 公司股東登記名冊上具名、在工商機關予以登記、以股東身份參與相應活動、代為收取股息或紅利、出席股東會并行使表決權、以及行使公司法與 公司章程授予股東的其他權利。
第三條 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3.1 甲方作為代持股份的實際出資者,對 公司享有實際的股東權利并有權獲得相應的投資收益;乙方僅以自身名義代甲方持有該代持股份所形成的股東權益,而對該等出資所形成的股東權益不享有任何收益權或處置權(包括但不限于股東權益的轉讓、質押、劃轉等處置行為)。
3.2 在委托持股期限內,甲方有權在條件具備時,將相關股東權益轉移到自己或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屆時涉及到的相關法律文件,乙方須進行相應的配合,由此產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3.3 甲方作為代持股份的實際所有人,有權依據(jù)本協(xié)議對乙方不適當?shù)氖芡行袨檫M行監(jiān)督與糾正,并有權查閱公司賬簿,但甲方不能隨意干預乙方的正常經營活動。
3.4 甲方認為乙方不能誠實履行受托義務時,有權依法解除對乙方的委托并要求依法轉讓相應的代持股份給委托人選定的新受托人。
第四條 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4.1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不得轉委托第三方持有上述代持股份及其股東權益。
4.2作為 公司的名義股東,乙方承諾其所持有的股權受到本協(xié)議內容的限制。乙方在以股東身份參與 公司經營管理過程中需要行使表決權時至少應提前7日通知甲方并取得甲方書面授權。在未獲得甲方書面授權的條件下,乙方不得對其所持有的代持股份及其所有收益進行轉讓、處分或設置任何形式的擔保,也不得實施任何可能損害甲方利益的行為。
4.3乙方承諾將其未來所收到的因代持股份所產生的任何全部投資收益(包括現(xiàn)金股息、紅利或任何其他收益分配)均全部轉交給甲方,并承諾將在獲得該等投資收益后30日內將該等投資收益劃入甲方指定的銀行賬戶。
4.4 在甲方擬向 公司之股東或股東以外的人轉讓代持股份時,乙方必須對此提供必要的協(xié)助及便利。
第五條 委托持股期間
甲方委托乙方代持股份的'期間自本協(xié)議生效開始,至乙方根據(jù)甲方指示將代持股份轉讓給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人時終止。
第六條 保密條款
協(xié)議雙方對本協(xié)議履行過程中所接觸或獲知的對方的任何商業(yè)信息均有保密義務,除非有明顯的證據(jù)證明該等信息屬于公知信息或者事先得到對方的書面授權。該等保密義務在本協(xié)議終止后仍然繼續(xù)有效。任一方因違反該等義務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均應當賠償對方的相應損失。
第七條 爭議的解決
凡因履行本協(xié)議所發(fā)生的爭議,甲、乙雙方應友好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能解決的,任一方均有權將爭議提請公司注冊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第八條 其他事項
9.1 本協(xié)議一式三份,協(xié)議雙方各持一份,無錫市志瑞管理咨詢有限公司持有一份,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2 本協(xié)議自甲、乙、無錫市志瑞管理咨詢有限公司三方簽署后生效。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咨詢有限公司(蓋章)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股權代持授權委托協(xié)議書】相關文章:
股權代持協(xié)議書及授權委托書12-10
股權代持委托協(xié)議01-06
股權委托代持協(xié)議01-02
股權代持協(xié)議書06-10
股權代持的協(xié)議書11-23
股權代持協(xié)議書07-31
股權代持委托協(xié)議5篇01-06
股權委托代持協(xié)議(4篇)01-02
股權委托代持協(xié)議4篇0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