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史 列傳一百一十五》閱讀及答案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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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根字知常,饒州德興人。少入太學,甫冠,第進士。調(diào)臨江司理參軍、遂昌令。當改京秩,以四親在堂,冀以父母之恩封大父母,而貤①妻封及母,遂致仕,得通直郎,如其志。時年三十一。鄉(xiāng)人之賢者彭汝礪序其事,自以為不及。
屏處十年,曾布﹑曾肇﹑鄒浩及本道使者上其行義,徽宗召詣闕。為帝言:“人主一日萬幾,所恃者是心耳。一累于物,則聰明智慮且耗,賢不肖混淆,綱紀不振矣。愿陛下清心省欲,以窒禍亂之原。”遂請罷錢塘制造局。帝改容嘉美,以為親賢宅教授。
未幾,通判杭州,提舉江西常平。洪州失官錫,系治兵吏千計。根曰:“此有司失于幾察之過也。今羅取無罪之人,責以不可得之物,何以召和氣?”乃罷其獄。
大觀中,命為轉(zhuǎn)運副使,改淮南轉(zhuǎn)運使,加直龍圖閣。又以水災多,乞蠲租賦,散洛口米﹑常平青苗米,振貸流民。詔褒諭之。
徙兩浙,辭不行,乃具疏付驛遞奏。大略謂:“今州郡無兼月之儲,太倉無終歲之積,軍需匱乏,邊備缺然。東南水旱、盜賊間作,西﹑北二國窺伺日久,安得不豫為之計?”因條列茶鹽、常平等利病之數(shù),遂言:“為今之計,當節(jié)其大者,而莫大于土木之功。今群臣賜一第,或費百萬。臣所部二十州,一歲上供財三十萬緡耳,曾不足給一第之用。以寵元勛盛德,猶慮不稱,況出于閭閻干澤者哉。雖趙普、韓琦佐命定策所未有,愿陛下靳之。其次如田園、邸店,雖不若賜第之多,亦愿日削而月?lián)p之。如金帛好賜之類,亦不可不節(jié)也!睍,權幸側目,謀所以中傷之者,言交上,帝察根誠,不之罪也。
尋以花石綱拘占漕舟,官買一竹至費五十緡,而多入諸臣之家。因力陳其弊,益忤權幸,乃擿根所書奏牘注切草略,為傲慢不恭,責監(jiān)信州酒。既又言根非詆常平之法,以搖紹述之政,再貶濠州團練副使,安置郴州。尋以討淮賊功,得自便。以朝散大夫終于家,年六十。 (選自《宋史 列傳一百一十五》)
注:①貤:通“移”。轉(zhuǎn)移;轉(zhuǎn)贈。
4.對下列各句中加點的詞語的解釋,錯誤的一項是( )(3分)
A.屏處十年 屏:隱居
B.安得不豫為之計 豫:參與
C.乃罷其獄 獄:案件
D.猶慮不稱 慮:擔憂
5.下列各組句子中,全都表明張根勸諫皇上為政節(jié)儉的一組是( )(3分)
①遂請罷錢塘制造局 ②此有司失于幾察之過也
、墼副菹陆 ④亦愿日削而月?lián)p之
、莨儋I一竹至費五十緡 ⑥因力陳其弊
A.①③④ B.②③④ C.①④⑤ D.④⑤⑥
6.下列對文中有關內(nèi)容的分析與概括,錯誤的一項是( )(3分)
A.張根很有才華,剛滿二十歲,就考取進士功名。曾布等多名官員上書表揚他的操行和道義,為此,徽宗把他召入皇宮。張根借機向皇帝提出了建議。
B.大觀年間,張根被任命為轉(zhuǎn)運副使,改為淮南轉(zhuǎn)運使,加任直龍圖閣。他鑒于當時水災頻發(fā),請求減免租賦,發(fā)放洛口米糧、常平青苗米,救濟流民。
C.張根調(diào)任兩浙,辭職不赴任,于是寫下奏疏通過驛站上奏朝廷。奏疏中力陳貪官橫行和自然災害環(huán)生導致的國庫空虛,敵國窺伺、盜賊頻起的'嚴重局面。
D.張根的多次上書,觸怒了權貴佞臣,他們羅織罪名,先將張根貶為監(jiān)信州酒。不久又以張根詆毀常平之法等為借口,再次將他貶為濠州團練副使。
7.把文中加橫線的句子翻譯成現(xiàn)代漢語。(10分)
。1)一累于物,則聰明智慮且耗,賢不肖混淆,綱紀不振矣。(5分)
。2)權幸側目,謀所以中傷之者,言交上,帝察根誠,不之罪也。(5分)
參考答案:
4.B(事先)
5.A(②是對“洪州失官錫”的看法⑤是當時官員的貪贓情況⑥是張根批評官場的貪腐風氣)
6.C(“力陳貪官橫行”無中生有)
7.(1)一旦被玩物拖累,那么聰明智慧會耗盡,賢良與壞人就分辨不清,國家社會秩序和國家法紀就會萎靡不振。(“累、被動句式、耗、不肖、振”各一分)
。2)權貴寵臣很是憤恨,謀求能夠中傷他的事件,輪流進上讒言言,皇帝察辨張根的忠誠,沒有加罪于他。(“側目、所以、交、罪、賓語前置”各一分)
譯文:張根字知常,饒州德興人。年幼時入太學,剛滿二十歲,考上進士。調(diào)任臨江司理參軍、遂昌令。應當改任京官,因為四親在堂,希望把給父母的恩封轉(zhuǎn)給祖父母,把妻子的恩封轉(zhuǎn)給母親,于是離職,得任通直郎,成全了他的志向。當時年僅三十一。鄉(xiāng)里有個賢者叫彭汝礪把這件事寫出來,自以為不如他。
閑居十年,曾布、曾肇、鄒浩及本道使者上書說明他的義行,徽宗召他到宮。他對皇帝說:“陛下日理萬機,所依靠的是心而已。一旦被玩物拖累,那么聰明智慧會耗盡,賢良與壞人就分辨不清,國家社會秩序和國家法紀就會萎靡不振。希望陛下清心寡欲,來消除禍亂的源頭!庇谑钦埱罅T去錢塘制造局;实鄹吲d地贊美他,任命他為親賢宅教授。
不久,出任杭州通判,提舉江西常平。洪州官府中失了官印,把上千兵吏關起來審治。張根說“:這是有關部門不仔細查管的過錯。現(xiàn)在羈押無罪之人,而索要不可得之物,怎能帶來和氣呢?”于是停止這個案件。
大觀年間,張根被任命為轉(zhuǎn)運副使,改為淮南轉(zhuǎn)運使,加任直龍圖閣。他又因為水災多,乞求蠲免租賦,發(fā)放洛口米、常平青苗米,賑貸流民。詔令褒揚他。
徙官兩浙,謝絕不聽,于是寫下條疏交驛站傳奏。大概說:“現(xiàn)在州郡沒有兩個月的儲積,太倉沒有一年的積蓄,軍需匱乏,邊備不周。東南水旱,盜賊常常發(fā)生,西、北二國窺伺日久,怎么能不預先計謀?”于是條列茶鹽、常平等利處與弊端,于是說:“從現(xiàn)實考慮,應該節(jié)制的大項目,最首要的是土木之功,現(xiàn)在賜給大臣一棟房子,有時耗費百萬。我所管轄的二十個州,一年上供才三十萬緡而已,甚至不足以供足造一棟住宅的費用。拿住宅來尊寵元勛盛德之臣,猶恐不夠,何況賜給那些阿諛邀恩者呢。即使有趙普、韓琦佐命定策之大功,希望陛下也要吝惜賞賜。其次如田園、邸店,雖然不如賞賜宅第那么多,也希望日削月?lián)p。像金帛之類,也不可不節(jié)制啊。”書表奏上,權貴寵臣很是憤恨,謀求能夠中傷他的事件,輪流進上讒言,皇帝察辨張根的忠誠,沒有加罪于他。
不久因為花石綱強行占有漕舟,官府買一根竹子耗費至五十緡,卻大多落入諸位大臣之家。于是力陳弊端,更加忤逆權貴,于是摘錄張根所書奏牘、注切、草略,認為傲慢不恭,責令他為監(jiān)信州酒。不久又認為張根詆毀常平之法,搖動繼承新法的政策,再貶為濠州團練副使,安置在郴州。不久因討伐淮賊有功,獲準自便居住。以朝散大夫身份死于家中,終年六十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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