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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管理制度

時間:2023-03-03 08:00:35 制度 我要投稿

經濟管理制度

  隨著社會不斷地進步,制度對人們來說越來越重要,制度是指在特定社會范圍內統(tǒng)一的、調節(jié)人與人之間社會關系的一系列習慣、道德、法律(包括憲法和各種具體法規(guī))、戒律、規(guī)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條例)等的總和它由社會認可的非正式約束、國家規(guī)定的正式約束和實施機制三個部分構成。你所接觸過的制度都是什么樣子的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經濟管理制度,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經濟管理制度

經濟管理制度1

  第一條為支持經濟適用住房建設,維護借貸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人民銀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yè)監(jiān)督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yè)銀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等國家有關法律和政策規(guī)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經濟適用住房開發(fā)貸款是指貸款人向借款人發(fā)放的專項用于經濟適用住房項目開發(fā)建設的貸款。

  第三條本辦法所稱貸款人是指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設立的商業(yè)銀行和其他銀行業(yè)金融機構。

  本辦法所稱借款人是指具有法人資格,并取得房地產開發(fā)資質的房地產開發(fā)企業(yè)。

  各政策性銀行未經批準,不得從事經濟適用住房開發(fā)貸款業(yè)務。

  第四條經濟適用住房開發(fā)貸款條件:

  (一)借款人已取得貸款證(卡)并在貸款銀行開立基本存款賬戶或一般存款賬戶。

  (二)借款人產權清晰,法人治理結構健全,經營管理規(guī)范,財務狀況良好,核心管理人員素質較高。

  (三)借款人實收資本不低于人民幣1000萬元,信用良好,具有按期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四)建設項目已列入當地經濟適用住房年度建設投資計劃和土地供應計劃,能夠進行實質性開發(fā)建設。

  (五)借款人已取得建設項目所需的《國有土地使用證》、《建設用地規(guī)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guī)劃許可證》和《建設工程開工許可證》。

  (六)建設項目資本金(所有者權益)不低于項目總投資的'30%,并在貸款使用前已投入項目建設。

  (七)建設項目規(guī)劃設計符合國家相關規(guī)定。

  (八)貸款人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第五條經濟適用住房開發(fā)貸款必須專項用于經濟適用住房項目建設,不得挪作他用。

  嚴禁以流動資金貸款形式發(fā)放經濟適用住房開發(fā)貸款。

  第六條經濟適用住房開發(fā)貸款期限一般為3年,最長不超過5年。

  第七條經濟適用住房開發(fā)貸款利率按中國人民銀行利率政策執(zhí)行,可適當下浮,但下浮比例不得超過10%。

  第八條經濟適用住房開發(fā)貸款應以項目銷售收入及借款人其他經營收入作為還款來源。

  第九條貸款人應當依法開展經濟適用住房開發(fā)貸款業(yè)務。

  貸款人應對借款人和建設項目進行調查、評估,加強貸款審查。借款人應按要求向貸款人提供有關資料。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強令貸款人發(fā)放經濟適用住房開發(fā)貸款。

  第十條借款人申請經濟適用住房貸款應提供貸款人認可的有效擔保。

  第十一條貸款人應與借款人簽訂書面合同,辦妥擔保手續(xù)。采用抵(質)押擔保方式的,貸款人應及時辦理抵(質)押登記。

  第十二條經濟適用住房開發(fā)貸款實行封閉管理。借貸雙方應簽訂資金監(jiān)管協議,設定資金監(jiān)管賬戶。貸款人應通過資金監(jiān)管賬戶對資金的流出和流入等情況進行有效監(jiān)控管理。

  第十三條貸款人應對經濟適用住房開發(fā)貸款使用情況進行有效監(jiān)督和檢查,借款人應定期向貸款人提供項目建設進度、貸款使用、項目銷售等方面的信息以及財務會計報表等有關資料。

  第十四條 中國銀行業(yè)監(jiān)督管理委員會及其派出機構依法對相關借貸經營活動實施監(jiān)管。中國人民銀行及其分支機構可以建議中國銀行業(yè)監(jiān)督管理委員會及其派出機構對相關借貸經營活動進行監(jiān)督檢查。

  第十五條經濟適用住房開發(fā)貸款列入房地產貸款科目核算。

  第十六條經有關管理部門批準,符合相關政策規(guī)定的單位集資合作建房項目的貸款業(yè)務參照本辦法執(zhí)行。

  第十七條本辦法由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行業(yè)監(jiān)督管理委員會負責解釋。

  第十八條本辦法自發(fā)布之日起30日后實施!督洕m用住房開發(fā)貸款管理暫行規(guī)定》(銀發(fā)〔1999〕129號文印發(fā))同時廢止。

經濟管理制度2

  一、企業(yè)經濟管理的重要性

  在當前企業(yè)激烈的競爭過程中,企業(yè)的經濟管理將直接影響著企業(yè)日常運行以及企業(yè)今后的發(fā)展。企業(yè)經濟管理的制度是否完善,將直接影響著企業(yè)是否可以順利的解決在生產發(fā)展中所遇到的各種經濟問題。同時在企業(yè)的發(fā)展中,企業(yè)的經濟管理對提升企業(yè)的市場競爭力有著重要影響,還能在一定程度上促進企業(yè)經濟利潤的增長以及維護企業(yè)的日常運行,因此,企業(yè)要想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立于不敗之地,就必須建立起一套完善的經濟管理制度。

  二、企業(yè)經濟管理中存在的問題

  1.企業(yè)管理者思想意識薄弱

  在企業(yè)的管理過程中,大多的企業(yè)負責人在提高企業(yè)經濟效益的過程中,只注重到生產、銷售兩個方面,往往會把經濟管理這一重要環(huán)節(jié)忽視。因此,在產品生產、銷售的過程中,由于得不到經濟管理的有效指導,也就無法為企業(yè)帶來大的經濟效益。有的企業(yè)在設置企業(yè)經濟管理的部門上,由于得不到企業(yè)管理者的重視,經濟管理部門的工作人員沒有明確的工作職責和規(guī)章制度,因此也就無法正常的發(fā)揮出經濟管理的作用。

  2.沒有一套完善的管理制度

  在企業(yè)的管理中,由于經濟管理制度的不完善,經濟管理在控制產品生產和產品質量審核的過程中缺乏一定的依據,因此在制定短期的經營目標、生產任務時都會受到一定的影響。在一些企業(yè)的經濟管理部門,部門的工作人員不能充分的明確工作制度以及工作責任,因此很多工作人員在對待業(yè)績考核的過程中玩忽職守,無法按照規(guī)定執(zhí)行,而一旦出現了問題時,由于沒有明確的責任劃分,很容易出現工作人員相互推卸責任的現象。

  3.管理組織跟不上時代的發(fā)展

  隨著時代的不斷進步,企業(yè)的管理也要及時的跟上時代前進的.步伐,只有這樣才能不被時代所淘汰。而在一些企業(yè)中,其經濟管理制度以及嚴重落后新時期企業(yè)的經營模式,以至于在管理的過程中因跟不上時代的發(fā)展直接給企業(yè)的經濟效益帶來損失。同時,企業(yè)的領導在對企業(yè)進行管理的過程中,也只能主管大體,針對各個細節(jié)不能準確的做出判斷或決策,甚至有的企業(yè)管理者在管理的過程中,不會依照實際情況去考慮產品的生產、市場等。

  4.對企業(yè)員工的培訓不到位

  在企業(yè)經營發(fā)展的過程中,往往會由于生產員工的生產技術不符合標準而對企業(yè)的利益造成一定的影響。同時,企業(yè)管理者在對企業(yè)經營的過程中,也往往忽視了對企業(yè)員工的培訓,因此造成企業(yè)的產品生產落后。另外,在一些企業(yè)內部中,企業(yè)工作人員流動頻繁,從而使企業(yè)在針對員工的培訓、教育受到了極大的影響,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企業(yè)員工的工作水平得不到提高,從而影響企業(yè)的生產發(fā)展。

  三、針對存在的問題提出的解決方案

  綜上所述,企業(yè)的經濟管理對企業(yè)的日后發(fā)展起著重要作用,不僅涉及到企業(yè)今后的命運,同時還是企業(yè)生產、發(fā)展的關鍵。因此,針對企業(yè)經濟管理中所存在的問題,主要提出以下四種解決方案:

  1.完善企業(yè)的管理制度

  完善企業(yè)的管理制度,不僅有利于對企業(yè)今后的各個環(huán)節(jié)進行管理,同時能在管理的過程中及時的發(fā)現問題,及時的解決問題。其主要包括以下兩方面的內容:一方面,在完善企業(yè)管理制度的過程中,要嚴格的按照企業(yè)的實際情況制定企業(yè)的經濟管理制度,明確的將工作的責任落實在各個負責人身上。另一方面,在對經濟管理部門制定一定的規(guī)章制度時,也要相應的制定出一套監(jiān)督制度。以保障經濟管理部門的人員在工作過程中不會因玩忽職守而對企業(yè)的經濟利潤造成損失。

  2.加強對人才的培養(yǎng)和管理

  21世紀激烈的競爭,說到底就是對人才的競爭。在加強企業(yè)經濟管理的過程中,企業(yè)要對管理部門的工作人員進行培訓和教育,在提高企業(yè)工作人員的知識技術水平的同時,還能使其運用到日后的工作中。另一方面,企業(yè)在進行招聘的過程中,也要注重對人才的選拔和考核,同時,企業(yè)應該從自己的實際需求出發(fā),研究出一套適用于本企業(yè)發(fā)展的管理方法,從而為今后企業(yè)取得更好的利益奠定堅定的基礎。

  3.切合實際的制定經濟目標

  合理的經濟目標,是企業(yè)生產和發(fā)展的重要保證。因此,企業(yè)在制定經濟目標的過程中,一定要從實際出發(fā),其主要包括以下兩方面的內容:首先,在制定經濟目標的過程中,要切合實際的對市場需求進行調查評估,確保生產的產品能有一定的市場空間。其次,要及時的與客戶進行溝通聯系,使雙方無論從產品的質量還是產品的銷量,都能對產品都能達到一個滿意的程度。

  4.不斷學習新的管理方式

  隨著社會的不斷進步,企業(yè)要想不斷的發(fā)展,就要適應社會的發(fā)展要求,因此在企業(yè)的管理中就要不斷的學習新的管理方式。同時在管理的過程中,要本著“科學管理”的理念,不斷對企業(yè)的經營理念進行更新,同時也要對經濟管理制度不斷的創(chuàng)新,只有這樣,才能使企業(yè)在今后的發(fā)展中獲取最大的利潤。

  在21世紀社會經濟不斷的發(fā)展中,各個企業(yè)之間的競爭也越來越激烈,能否在激烈的競爭環(huán)境中立足,使企業(yè)獲得更好的發(fā)展,就必須創(chuàng)新經濟管理理念,不斷的學習新的管理模式和管理制度,管理部門的工作人員能格盡職守,能嚴格的按照相關規(guī)定進行工作,同時在對企業(yè)的管理過程中,堅持以人為本以及和諧發(fā)展的理念,相信企業(yè)在今后的發(fā)展中一定能獲得更好的效益。

經濟管理制度3

  1、學校公章、介紹信由辦公室保管使用,專人負責管理;

  2、公章使用范圍為學校教育教學、管理、服務等方面的報表、材料,向上級組織提出的申請,購買物品所需證明,人員身份證明等方面;

  3、公章使用時,需經主管領導批準,并登記,任何人不得隨意使用;

  4、因工作需要,需攜帶公章外出,必須經主要領導批準,并登記好事由及收回時間;

  5、公章管理人員如工作變動,應及時上繳公章,與重新確定的'公章管理人員辦理接收公章手續(xù),不得私自轉交他人;

  6、介紹信由辦公室統(tǒng)一管理,需經相關領導批準后方可開具。

經濟管理制度4

  1、作息時間

  上午:8:00—11:40

  下午:15:00—16:40(周五下午14:00-15:40)

  晚自習:19:00—21:00

  特殊情況另行通知。

  2、考勤規(guī)定

  (1)行管人員(包括兼職)必須坐班,由辦公室負責考勤。教師不坐班,上課情況由教務科考核。

  (2)全體行管人員必須準時進入工作崗位。上班遲到10分鐘、早退超過10分鐘,一次扣考勤費50元。教師遲到或早退3分鐘,每次扣課時費10元,3分鐘以上扣課時費50元。

  3、請假規(guī)定

  凡需請假的,個人須親自以書面形式請假,經領導批準后交由辦公室備案,確因突發(fā)事件不能提前請假的,應電話通知相關領導,事后補齊請假手續(xù),否則缺席按曠工處理,扣除當日全部工資及獎金,情節(jié)嚴重者給予一定行政處罰。

  (1)事假

  請假一天由科室負責人批準;兩天由科室負責人簽署意見后報分管校領導簽批;兩天以上者由校長批準;科長以上請假者由分管校領導簽署意見后由校長簽批。事假一天以上者(不含1天),每次扣30元;每月事假超過5天以上,每天扣60元;請1個月以上長假,須經校領導班子集體研究,另行處理。

  (2)病假

  因病請假的須提供醫(yī)療定點診斷書,請假一天的由科室負責人批準,兩天由科室負責人簽署意見后報分管校領導簽批,兩天以上者由校長批準;科長以上請假者由分管校領導簽署意見后由校長簽批。病假2天以上者(不含2天),每次扣10元;每月病假超過5天以上,每天扣20元,20天以上按事假論處;請病假1個月以上,須經校領導班子集體研究,另行處理。

  (3)婚假:

  按法定結婚年齡(女20周歲,男22周歲)結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符合晚婚年齡(女23周歲,男25周歲)的,可享受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結婚時男女雙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視路程遠近,另給予路程假;榧侔ü菁俸头ǘ佟T倩榈目上硎芊ǘɑ榧,不能享受晚婚假。在寒暑假期間結婚的`,不另給假期。

  (4)產假

  女方晚育的(已婚婦女年滿二十四周歲生育第一個子女的為晚育)除國家規(guī)定的產假九十天外,獎勵延長產假三十天,并給予男方護理假十天;難產的延長產假十五天(產假連續(xù)計算,包含法定休息日,如遇寒暑假不再累計)。產假期視為出勤,工資、獎金照發(fā),福利待遇不變。生育計劃內二胎的,不享受晚育休假待遇,產假為三個月,工資照發(fā)。晚育的初產婦,生育雙胞胎或者多胞胎的,除享受晚育休假待遇外,每多生一嬰延長十五天,工資照發(fā)。女教職工產假期滿,因身體原因仍不能工作,經醫(yī)療部門證明后,其超過產假期間的待遇,按照職工病假的有關規(guī)定處理。

  (5)喪假

  職工的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和子女、岳父母、公婆)死亡時酌情給予一至三天假,去外地料理喪事的,根據路程遠近都可以給路程假,工資照發(fā)。

  (6)探親假和帶薪休假

  由于學校有寒暑假,因此不再享受探親假和帶薪休假。

  (7)每周政治學習和學校升旗儀式、大型集體活動無故不到者,一次罰款100元,需請假者必須有分管領導批準。

  -- end --

經濟管理制度5

  一、合同管理的部門

  1.1集團公司法律事務部是集團公司各部門、各分公司、各辦事處的經濟合同管理部門。

  1.2經濟合同管理的具體內容是,提供各類格式合同,檢查合同訂立人資格,審核合同條款,督促合同履行,建立合同臺帳,向主管領導提出整改意見。

  1.3公司各部門、各分公司、各辦事處的具體業(yè)務仍應按職責權限規(guī)定,各司其職負責洽談,法律部不作干預。

  1.4集團公司各部門、各分公司、各辦事處的對外經濟合同,是集團公司業(yè)務部門的經濟合同,均應以集團公司的名義簽訂,經集團公司主管總裁書面批準的.可除外,但其管理仍應納入本辦法之內。

  二、合同管理辦法

  2.3公司各部門、各分公司、各辦事處應確定1~2人為經濟合同訂立人,報法律事務部備案后,作為授權代理訂立經濟合同的合法依據。

  2.4公司各部門、各分公司、各辦事處經濟合同訂立人有變更的,應及時書面通知法律部變更備案。

  2.5全部經濟合同,我集團公司方應按一式三份留存,一份交財務部,一份交法律部,另一份在合同履行完畢后,由該業(yè)務部門負責經過法律部交集團公司檔案室存檔。

  2.6各類經濟合同的格式條款由法律部提供,未盡事宜(補充部分)由集團公司各業(yè)務部門、各分公司、各辦事處按業(yè)務特點補充,但應征得法律部對其合法性、安全性的書面認可。

  2.7自本辦法生效之日起,集團公司各業(yè)務部門、各分公司、各辦事處的經濟合同均應由其明確的合同訂立人對外按本辦法簽訂,法律部審核條款后,送該業(yè)務主管總裁簽字認可,總裁辦公室憑主管總裁的認可簽字給予蓋章。

  2.8總裁辦公室建立經濟合同蓋章登記臺帳,實行登記管理。

  2.9法律部對全部經濟合同進行統(tǒng)一編號,未經編號的經濟合同,未經登記的經濟合同,集團公司可不予認可,并作為追究有關人員責任的依據。

  2.10各類經濟合同的變更,亦適用上述辦法。

  2.11財務部按經濟合同規(guī)定付款,法律部有權建議財務部緩付,拒付款項,主管總裁批準后,財務部應予執(zhí)行。

  三、對經辦人員的獎懲

  3.1對本辦法提出合理建議,對訂立和履行經濟合同提出合理化建議的,法律部負責呈報獎勵。

  3.2對集團公司業(yè)務部門、各分公司、各辦事處已訂立的經濟合同提出合理變更意見,使集團公司獲益的,法律部負責呈報獎勵。

  3.3對未按本暫行辦法訂立的經濟合同的,法律部負責呈報整改。

  3.4對未按本暫行辦法訂立和履行經濟合同,給集團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的,法律部負責呈報懲罰。集團公司將依本暫行辦法追究有關責任人員的經濟責任。

  3.5對利用職務便利,擅自對外訂立經濟合同,隱瞞真相誘使集團公司對外訂立經濟合同的,誘使集團公司蓋章,法律部負責調查取證,集團公司將依法追究有關責任人員的經濟責任和刑事責任。

  四、其它

  4.1經濟合同對方當事人的營業(yè)執(zhí)照(注冊號、企業(yè)代碼),稅務證(稅號)應作為合同附件。

  4.2經濟合同雙方當事人的全部往來信函、傳真、電報、電子郵件等均應作為經濟合同附件。

  4.3履行經濟合同時,我方發(fā)出的全部信函、傳真、電報、電子郵件等,事涉經濟合同的變更履行,均應按本辦法的規(guī)定作訂立合同辦理。

  4.4經主管總裁批準,由各業(yè)務部門,分公司、辦事處以自己名義訂立的經濟合同,也適用本辦法。

  4.5經分管總裁批準的非標準(非格式)的各類經濟協議,由法律部根據主管總裁的意見另議。

  4.6經濟合同、經濟合同附件,主管人員批示,付款憑證,收發(fā)貨憑證均屬合同歸檔內容。

經濟管理制度6

  為切實加強農村財務管理,規(guī)范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財務行為,推進基層黨風廉政建設,根據中央、省市有關規(guī)定和《興化市村級集體經濟組織財務管理制度》文件精神,結合我鎮(zhèn)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一、村級會計委托代理制度

  1、實行會計委托代理。在堅持村集體資金所有權、使用權、審批權、收益權不變前提下,村集體經濟組織會計核算由鎮(zhèn)會計代理中心(簡稱代理中心)實行委托代理。

  2、健全會計賬簿。全面實行以合并村統(tǒng)一建賬核算。

  代理中心按照會計核算要求,以鎮(zhèn)為單位設立資金代管賬簿,以行政村為單位設立會計核算賬簿。

  代管資金賬簿和會計核算賬簿均應健全賬目,設立總賬、明細賬、銀行存款和現金日記賬進行會計核算。

  3、合理設置崗位。代理中心設立總賬會計和出納會計,負責村級資金代管工作;設立審(計)核員、代理會計,負責村級賬務記賬、核算、監(jiān)督、報表編制等工作。村設結報會計和輔助會計,負責本村財務事項結報,協助做好會計核算和本村賬務審核、核對等工作。

  會計代理中心實行賬款分離管理,管賬與管錢嚴格分開;嚴禁總賬與出納、審(計)核與記賬一人兼任。

  4、規(guī)范代理業(yè)務程序。全面實行“報賬制”結報模式:

  (1)結報業(yè)務。村級財務事項實行按月結報與隨時結報相結合,當月財務事項,結報會計應在次月初前向代理中心進行集中結報,最遲不得超過一個季度,結報時,同時填寫結報清單,代理中心和村分別留存。

 。2)收款業(yè)務。村結報會計收到資金,應在7日內將款項送至代理中心銀行賬戶,不得直接繳納現金。出納會計憑銀行資金解交單,開出代理中心代管資金收入憑證。代理中心出納會計和總賬會計依據代管資金收入憑證記賬聯入賬;村結報會計依據結算憑證、農民負擔專用票據的記賬聯和代管資金收款聯向代理會計結報。

 。3)付款業(yè)務。經辦人所經辦的開支事項,在手續(xù)完備、票據規(guī)范的情況下,經村民主理財小組集體核實、自然村負責人審核和村黨組織書記批準后,由村結報會計再履行好相關報批手續(xù)向代理中心集中結報。結報后所需的付款,經代理會計審核后,填制結算資金打卡表,由結報會計開出代理中心村付出憑證(手續(xù)齊全),經代理中心主任審批后,出納會計開出代理中心轉賬支票,由結報會計到農村商業(yè)銀行直接打到收款人在農村商業(yè)銀行的公務卡、一折通或結算賬戶;村因工程建設、大額兌付、債務償還等需要付款的,必須先提供對方出具完備的會計手續(xù),并填制市統(tǒng)一印制的付款憑證,由村審批人批準,再由村結報會計到代理中心辦理打卡支付手續(xù)。打卡表必須一事一表,打卡對象必須準確。代理中心出納會計和總賬會計憑代管資金付出聯入賬;代理會計憑代管資金記賬聯、資金用途有關手續(xù)和打卡表入賬。

 。4)記賬和報表。代理會計按照審計員審核后的原始憑證編制記賬憑證、登記賬簿,按月編制會計報表,并及時將會計報表報送代理中心主任和村黨組織書記、結報會計。并按季上報市業(yè)務主管部門。

  (5)審核和對賬。代理中心審計員按月對村結報會計結報的原始憑證和相關手續(xù)進行審計,對合格的票據蓋章確認后,代理會計方可入帳。

  每月,代理中心出納會計與總賬會計核對存款、現金賬面余額,與銀行核對存款余額;總賬會計制訂代管資金對賬單,與代理會計和結報會計核對各村交鎮(zhèn)代管款情況,確認無誤后雙方簽字,確保賬賬相符。

  村各種有價證券必須納入會計賬內核算,統(tǒng)一交代理中心進行登記、保管。代理中心應定期不定期地進行盤點清查。

  二、村級集體資金管理制度

  1、資金預(決)算管理。年初,各村應按照“以收定支”和“先保運轉、后搞建設”的原則,編制村級集體資金年度預算方案。編制的預算方案應交村民代表會議討論通過后,報鎮(zhèn)經管站審核,并經鎮(zhèn)政府批準。審批后的預算方案,應在村務公開欄中張榜公布。

  村級當年收支要按預算方案執(zhí)行,代理中心專門負責預算方案實施情況的管理和監(jiān)督,做到“有預算不超支,無預算不列支”,杜絕超預算使用資金。對特殊情況確需超預算使用資金的,須重新修編資金預算方案,經規(guī)定程序通過后方可實施。

  每年末,代理中心根據村資金實際收支情況編制資金收支決算方案,經民主理財后,進行張榜公布。

  2、村級資金收入管理。村級組織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村級組織收取的任何資金和各個單位部門下達、幫扶的資金均統(tǒng)一納入會計代理中心賬戶實行扎口管理,禁止私人收取保管。

  村集體取得資金,應在規(guī)定的期限內(7天)交代理中心,進入資金代管專戶。

  3、賬戶管理。鎮(zhèn)會計代理中心代管資金賬戶只開設一個基本賬戶,并與市設在農村商業(yè)銀行的“現金池”賬戶實行聯網,便于歸集管理,提高利息收入,達到保值增值作用。

  4、資金使用。村級資金實行先交后用,嚴禁行政干部收款用款,先用后結,公款私結等坐支集體資金的行為發(fā)生,嚴禁私設小金庫和資金體外循環(huán)。

  5、村級轉移支付資金管理。村級轉移支付資金要全面、及時、規(guī)范地進行核算;村級轉移支付資金保障范圍為村干部報酬、村辦公經費和基本公共服務支出。不屬于村級經費保障的開支項目,不得在村級轉移支付資金中列支。

  6、代管資金管理。鎮(zhèn)任何單位和部門不得以任何名義擠占、挪用、平調村集體資金。

  7、資金結算管理。嚴格執(zhí)行非現金結算制度,村級所有費用支出及資金付款,不允許由村結報會計(或村干部)代領代發(fā),統(tǒng)一由會計代理中心直接支付,打卡至收款人在農村商業(yè)銀行辦理的公務卡、一折通或結算賬戶。嚴禁不打卡結算、不根據收款人打卡、打卡表不入村賬或不按憑證分表打卡等情況發(fā)生。

  會計代理中心要逐步建立短信平臺信息庫,將打卡情況以短信形式發(fā)送至收款人手機。

  8、備付金管理。市規(guī)定村級原則上取消備付金,但考慮到我鎮(zhèn)各村實際情況確定限額,備付金每村不得超過3000元,并實行逐步取消。

  三、村級集體資產、資源管理制度

  1、資產資源臺賬登記管理。村級組織的固定資產、財產物資,要建立明細賬登記,明確存放地點,落實保管人和保管責任。每年應對財產物資至少進行一次全面盤點,確保賬物相符。

  村集體擁有的資源包括大水面、精養(yǎng)魚塘、機動地、“三荒”地塊、圩堤、場地、集體建設用地等集體資源,要建立好臺賬管理。

  代理中心和村共同對資產資源的變動情況及時進行記載。實行承包、租賃經營的應當及時進行登記,已出讓或報廢的,應當履行規(guī)范程序及時核銷。

  2、農村產權交易制度。農村集體經營性資產、農村集體建設工程項目、固定資產購置、農村集體資源發(fā)包均需向鎮(zhèn)農村產權交易服務中心先申報、審批、立項,后購置、發(fā)包或轉讓。主要包括:

 。1)單件超過20xx元的辦公用品及設備先申報后購置。

 。2)建設工程項目。所有單項金額超過5000元的新建、改建、擴建工程(包括新建公用房屋建筑、裝飾、綠化、道路、路燈、橋梁、泵站修建、河道疏浚、硬渠建設等),先申報、招標、評標,后進行建設。

 。3)集體資產、資源的發(fā)包,實行公開競標。

 。4)集體土地的出讓、轉讓、租賃、流轉。

 。5)集體資產的產權轉讓、出售。

 。6)一事一議資金、財政資金、募捐資金、村級自有資金實施的項目。

  (7)其他應該在農村產權交易服務中心進行交易的項目。

  3、產權交易管理。村需要發(fā)包、轉讓的資產、資源、工程建設項目、農村土地流轉等,一律到鎮(zhèn)農村產權交易中心按照全市統(tǒng)一的程序組織發(fā)包,簽好合同,招標資金統(tǒng)一解繳會計代理中心資金專戶。

  所有申報項目、發(fā)包標底價格和時間必須經村兩委會充分醞釀,由村務監(jiān)督委員會、民主理財小組全體成員討論通過形成會議記錄,報鎮(zhèn)農村產權交易服務中心審核。

  村級資源嚴禁低價發(fā)包,鎮(zhèn)黨委、鎮(zhèn)政府進一步明確村集體魚池標的指導價,凡魚池在20畝以下的最低年承包標的不低于400元/畝,20畝以上的不低于600元/畝,承包年限魚池一般在5年內,河溝一般在6年內,所承包年限租金須一次性交清。

  村級工程建設(招標工程),必須履行申請立項程序,鎮(zhèn)招標辦和產權交易中心要在招標公告或招標文件中明確要求村級工程建設支出必須取得合法有效的原始憑證(稅票),工程結束后,經村申請,由招標單位、村主要干部和全體理財代表,組成驗收小組驗收,出具驗收合格報告,并且履行好相關審批手續(xù),會計代理中心方可入賬。對招標后工程增項、變動部分應由招標單位、發(fā)包單位、監(jiān)理單位(或村民議事代表表決意見)、審計單位(經管站、財政所)出具手續(xù),報鎮(zhèn)政府批準后由招標辦或產權交易中心備案,增項部分超出本工程10%的,應該另行公開招標。

  4、承包合同管理。各類承包合同必須簽訂規(guī)范的合同文本,鎮(zhèn)農村產權交易服務中心必須對產權交易的招標投標方案、招標公告、現場記錄、招標合同及其它相關資料統(tǒng)一編號、統(tǒng)一保管,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私自保管、扣押、隱藏合同或協議。

  嚴格按承包合同規(guī)定的上交標準和上交時限結算兌現,未經村民代表會議討論,任何人不得私自決定承包上交款的減免。

  5、集體建設用地收益專項管理。農村集體建設用地是集體資產和資源的重要組成部分,其收益歸集體經濟組織所有,主要用于發(fā)展生產、增加集體積累、集體福利和公益事業(yè)等方面,改善農民的生產生活條件,不得用于發(fā)放干部報酬、支付招待費用等非生產性開支。農村集體建設用地收益一律納入賬內核算,嚴格實行?顚S、專項審計監(jiān)督。

  6、凡涉及村貸款、承包、對外簽訂合同、集體投資立項、固定資產出讓、出租、買賣、土地流轉及村集體所有經濟業(yè)務等重大事項,履行好相關程序,并經村黨組織書記、村主任(自然村負責人)批準后,一律使用村經濟合作社公章,否則不得入賬,村經濟合作社公章統(tǒng)一由鎮(zhèn)會計代理服務中心代理會計保管。

  四、費用管理制度

  (一)費用支出實行定項限額管理制度。

  1、村干部報酬開支。嚴格按照市委、市政府有關文件的規(guī)定配備村干部,其報酬由基本報酬和考核報酬組成,具體依據鎮(zhèn)年度目標考評實施辦法,通過考核結算后,年終憑經管站工資報銷單一票入賬;村級不得無依據發(fā)放考核獎勵、補助,養(yǎng)老保險和醫(yī)療保險集體負擔部分一律按鎮(zhèn)文件規(guī)定列支,集體不得為村干部墊支應由村干部本人承擔的各項保險費用。

  2、辦公、會務開支。村辦公用品、打印費用、電腦耗材、修繕、水費、電費等辦公費用,厲行勤儉節(jié)約,憑規(guī)范票據(稅票)實報實支,報支時需有支出的清單附件。

  3、電話費用。每村設一部公用電話,村公用電話費按實報支,每月控制在150元以內(含電信網絡費)。村干部個人通訊費用實行包干使用,村黨組織書記、自然村負責人按每人每年720元補貼,村委會主任、村結報會計,按每人每年500元補貼,其他人員不得報支。

  4、差旅費用。本鎮(zhèn)以內,公務車船費用實行包干使用,一票入賬,包干標準為村黨組織書記、自然村負責人按每人每年600元補貼,村委會主任、村結報會計,按每人每年500元補貼,其他鎮(zhèn)批村干部按每人每年300元補貼;本市以內,只報公務差旅費用,沒有出差補貼;本市以外,因公出差,需經鎮(zhèn)分管領導同意,出差補貼標準:住宿費每人每天200元限額,伙食費每人每天補助標準為100元,公雜費每天補助標準為60元。差旅費用一律憑正式票據報支,并附有會議通知、考察學習等附件。

  5、招待費支出。村級公務招待費實行零支出。杜絕任何形式的招待、接待、協調、來人費用支出,嚴禁改頭換面虛假列支招待費。

  村級商務接待必須貫徹中央“八項規(guī)定”和省委、市委“十項規(guī)定”精神,厲行勤儉節(jié)約,與村級集體收入、建設項目多少掛鉤,具體標準為:按上年集體經營性收入的2%、其他收入的10%(不含財政補助收入)。接待范圍:必須屬于商務接待,接待費用用于與集體收入直接關聯的人和事。審批程序:由鎮(zhèn)蹲點干部簽字、掛片領導或片長審核、鎮(zhèn)分管領導審批后方可報支入賬。全年額定總額最高不得突破2萬元。并且納入村級年度收支預算,經鎮(zhèn)政府批準后,年初一票入賬,記入專項應付款,憑票逐筆使用,實行超支不報,由代理中心把關,超用不補,結余全部轉入下年度使用。

  報支時必須填制商務接待報銷單,并注明招待對象、招待事由、招待時間,實行一事一報,實報實支,并且取得對方合法有效的票據(稅票)方可入帳,嚴禁列支香煙、釣魚、購買農副產品和高檔酒水等。

  6、用工支出。村級日常零星調工,必須公開透明,由村黨組織書記和自然村負責人共同審批調工工單,當月月底公布用工情況,用工費用要在次月月初結清,報賬時,列具用工清單(注明用工事由、工時、價格、金額),由出工人簽字確認,經手派工人、證明人簽字,村理財代表審核簽章,審批人審批后,實行一月一報,并實行打卡發(fā)放到出工人,嚴禁村干部、用工頭代領代發(fā)情況發(fā)生。村干部對用工的真實性負全部責任。

  工程建設、植樹、打撈水上飄浮物等用工量較大的,還需事先擬定用工計劃,填寫用工評估表,由村民代表對用工量進行評議,工后對項目進行驗收評估,實行一事一報制。

  7、外出學習考察支出。原則上村級不得自行組織村干部(黨員、村民代表)外出學習考察,確因工作需要的,須經鎮(zhèn)批準;鎮(zhèn)相關單位及主管部門確因工作需要,組織村干部(黨員、村民代表)外出學習考察的,須報鎮(zhèn)紀檢監(jiān)察室備案,學習、培訓、考察費用由組織單位列支。

  8、捐助、贊助、賀禮支出。村集體不得以捐助、贊助、賀禮費等名義向外單位(個人)捐款,確需捐贈的須經村民代表會議討論通過,并報鎮(zhèn)審核同意。

  9、報刊費用。村級報刊訂閱費用實行限額控制,每年控制在20xx元以內,主要用于黨報黨刊的訂閱,黨報黨刊下達超過標準的,提倡黨員干部個人自主訂閱;黨報黨刊報支時,除有規(guī)范的票據外,須附有鎮(zhèn)黨委政府出具的報支證明。嚴禁公費訂閱x電視報、揚子晚報等娛樂性報刊雜志;嚴禁訂閱“人情報”、“關系報”。

  10、計劃生育、征兵、黨員冬訓班等專項工作不再單獨提取費用。其誤工補助、醫(yī)藥費用、差旅費用等按照相關政策據實逐項報支。其它非生產性開支要求嚴格控制。

  (二)定期限時報支制度。村集體發(fā)生的費用支出,由村結報會計按月定期結報,特殊情況隨時結報。超季報支的,須報經鎮(zhèn)分管負責人同意,超過一年的,非特殊情況,一律不得報支。

 。ㄈ┫壤碡敽笕胭~管理制度。費用支出發(fā)生時,經辦人必須取得有效的原始憑證,注明用途并由證明人簽字(蓋章),每月在規(guī)定的結報日內,交民主理財代表和村干部集體審核, 審核同意后由理財小組組長簽字(蓋章),然后村審批人進行審批。審批后的票據,每月定期由村結報會計到鎮(zhèn)履行好相關審批手續(xù),統(tǒng)一到代理中心進行審核、審計、結報。

  (四)集體審批制度。村集體發(fā)生的費用支出和各項付款,由自然村負責人證明,村黨組織書記“一支筆”審批。對村發(fā)生的支出費用,村理財代表要嚴把審核關,每一張支出發(fā)票,在經手人、證明人齊全的前提下,村理財代表要共同審核,組長簽字確認,加蓋“理財代表審核專用章”。再經村主要干部共同審核后,由自然村負責人證明,村黨組織書記審批。村結報會計要將票據先交代理會計審核,再報相關領導審批后,送代理中心審計員審計合格后方可入帳。對301—20xx元支出需經鎮(zhèn)蹲村干部審核;20xx—4000元支出由村填報事先支出申請表,經片長批準后方可使用列支;對4001—10000元支出必須召開村干部和議事代表會議討論表決通過后,向鎮(zhèn)政府提出事先書面請示,經片長審核、掛片負責人批準后再使用;10001元以上重大支出需經鎮(zhèn)主要負責人批準同意后方可實施,村干部對支出發(fā)票的真實性負全部責任。

  五、票據管理制度

  1、票據的使用。要規(guī)范票據使用,不得串開、混用各種票據,嚴禁白條支出。收款和收入票據必須使用《x省村集體經濟組織內部結算憑證》,屬于農民經濟上繳的,一律使用《農民負擔專用票據》。費用支出應當取得對方單位出具的財政、稅務或其他合法有效的專用票據,同時附材料明細清單并注明具體使用地址;100元以下小額的,可以憑對方單位(章印齊全)出具的收據入賬,村發(fā)放各種補助應列發(fā)放清單(報銷單),領款人必須簽字(或蓋章),嚴禁拆分報支行為;對于應當取得對方法定票據而不取得濫用自制憑證的,報支程序不規(guī)范和報支手續(xù)不健全的,票據事由、時間不具體含糊不清的都是無效和違規(guī)的行為,村結報會計、代理會計、審計員必須拒報。村集體和農戶付款統(tǒng)一使用市農辦印制的《村集體經濟組織付款憑證》。村結報會計到代理中心交納、支付交鎮(zhèn)代管資金,分別使用《代理中心代管資金收入憑證》、《代理中心代管資金付出憑證》。

  2、票據的保管和領用。代理中心明確專人保管票據,由代理會計和村結報會計一并領取,領用時必須進行登記簽名,經代理會計在收據聯加蓋村經濟合作社公章后,交村結報會計使用,一般情況,每個品種每次領用僅限一本,做到先交銷存根,再領下冊;收入憑證交銷存根時,代理會計必須查清收入是否入賬,并在存根注明入賬憑證號碼!秞省村集體經濟組織內部結算憑證》、《農民負擔專用票據》、《村集體經濟組織付款憑證》、《代理中心代管資金付出憑證》等連號票據,由村結報會計領取、使用;《代理中心代管資金收入憑證》會計代理中心出納會計使用。代理中心要定期檢查票據的領用和使用情況,查看發(fā)票存根是否完整,抽查存根與收入聯、付款聯等是否相符。

  六、債權債務管理制度

  1、加強債權管理。要強化村級組織經濟工作考核,及時完成政策規(guī)定內各項規(guī)費的收取工作,不得讓農戶拖欠集體資金。因借(付)出資金導致債權新增的,誰同意借付、誰負責收回,確因無法收回的由同意借付人個人負擔;對歷年形成的往來欠款,有償還能力的,要通過行政、經濟、法律等措施常年催繳;農戶暫無償還能力的要簽訂還款協議,約期歸還;對確無償還能力的農戶稅費尾欠款或無法收回的應收款項,可以通過村民代表會議進行民主評議,確定減免金額,經鎮(zhèn)經管站審核,報鎮(zhèn)人民政府批準后核銷,核銷對象和金額須張榜公開,接受群眾監(jiān)督。

  2、債務臺賬管理。建立村級債務臺賬,臺賬由代理會計和結報會計負責連續(xù)登記,村結報會計負責與債權人核對和解釋。

  3、嚴格控制新債。嚴格執(zhí)行資金預算方案,確保當年收支平衡。村級一般情況嚴禁借款,確需借款的',填好《興化市村級借款審批表》,必須經村民代表會議討論通過,并落實好還款資金來源,報鎮(zhèn)政府審批后,辦理借款手續(xù)。村民議事和鎮(zhèn)審批手續(xù)必須隨票入賬。未辦理規(guī)范手續(xù)擅自借款的,集體不得入賬,誰借誰負責償還。

  嚴禁以集體名義為他人提供擔保,嚴禁舉債支付非生產性開支,嚴禁舉債興辦公益事業(yè),嚴禁舉債墊支規(guī)費,嚴禁舉債興辦企業(yè)。

  要加強借款利息管理,凡超過農村商業(yè)銀行同期貸款利率的借款利息,一律降息(最高不得超過年息10%),嚴禁超標準付息,嚴禁利滾利或預提利息現象發(fā)生。

  4、逐步化解陳債。整合集體資產資源,民主確定債務化解方案,有計劃、有步驟償還集體債務。

  七、籌資籌勞管理制度

  1、民主議事。一事一議籌資、籌勞實行年初一次議定,由村委會提議,經村民大會或村民代表會議2/3以上人員討論通過,形成書面記錄,報鎮(zhèn)審批后實施。

  2、限額收取。嚴格執(zhí)行農民負擔政策,按規(guī)定標準向農民收取一事一議資金。

  3、專款專用。一事一議籌資、籌勞款必須?顚S,不得用于彌補村干部報酬和村行政開支的不足,不得隨意預收、透支或追加。

  4、專賬核算。代理中心統(tǒng)一分村設立一事一議專賬,專門核算村級一事一議資金的籌集和使用情況。專賬核算情況納入理財公開范圍,接受群眾監(jiān)督。

  八、民主理財和村務公開制度

  1、理財組織。民主理財小組成員由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從村務公開監(jiān)督小組成員中推選產生,每村一般5—7人,任期與村委會任期同步,F職村干部及其配偶、直系親屬不得參加民主理財組織。

  2、民主理財。全面實行“先理財、后入賬”的管理模式。民主理財小組應按月逐筆逐項審核財務收支單據,經民主理財組長簽名確認并加蓋民主理財專用章,未經民主理財小組審核的收支單據不得入賬。

  民主理財活動定期不定期開展,每年不少于四次,記載和報告理財情況,公布理財結果;開展正常的村級財務審計活動,鎮(zhèn)政府組建審計工作組,每2—3年對全鎮(zhèn)各村集體財務進行審計一次,發(fā)現問題及時整改處理到位,不斷提升全鎮(zhèn)農村財務規(guī)范化管理水平。

  3、財務公開。村級財務要定期不定期公開,每年公布不少于四次,有條件的村應每月公開,對專項的、重大的財務情況,及時向村民公開;對五分之一以上村民或三分之一以上民主理財小組成員要求公開的專項或重要的財務活動,村集體應當單獨公布,并附其說明。財務公開要拍照存檔,資料須及時整理歸檔保管。

  九、會計電算化管理制度

  1、電算化崗位設置。代理中心應根據會計代理和電算化工作情況,配備管理員、審核員、記賬員,嚴禁管理員、審核員、審計員和記賬員一人兼任。

  2、機房及電腦設備管理。做好計算機房和設備的防火、防水、防盜工作,配好防盜門、防盜窗,不得將任何易燃易爆物帶入機房。機房要配備空調設備,保持室內規(guī)定的工作溫度。不得隨意拆裝、移動計算機設備,更不得帶電維修、拆裝、移動設備。要按照規(guī)定的程序操作使用計算機和打印機,防止設備損壞。

  3、會計核算軟件的操作管理。按照電算化規(guī)定的要求設置工作崗位和工作權限,系統(tǒng)管理員、審核員、記賬員要妥善保管操作密碼并注意經常更換。憑證錄入時,要嚴格按照市現行規(guī)定的會計科目和各級子科目錄入業(yè)務,憑證的各項要素不得缺省。

  4、會計電算化檔案管理。及時做好電算化數據備份工作,每次記賬后,要將數據導出,保存在硬盤或軟盤中;每年,要將電算化數據采用光盤刻錄,并歸檔由代理中心統(tǒng)一保管。

  每個季度,記賬人員必須將會計報表以書面形式打印輸出;年終,除總賬、報表外,必須將各科目的明細賬進行打印,并分類裝訂成冊,交檔案管理員統(tǒng)一保管。

  十、檔案管理制度

  1、檔案設施建設。以鎮(zhèn)統(tǒng)一建立農村會計檔案室,檔案室應具備防火、防盜、防塵、防潮、防蛀、防光、防鼠、防震、防高溫和防御有害生物、有害氣體的條件和設施。

  2、檔案集中管理。每年年終,會計憑證、賬簿等會計檔案要集中統(tǒng)一按期移交到鎮(zhèn)經管站保管,經管站嚴格按財務檔案管理辦法強化管理。

  3、檔案專人管理。鎮(zhèn)經管站要設立專職檔案管理員,負責檔案的收集、管理和調閱。

  4、檔案調閱管理。查看村集體財務檔案,村委會須出具書面申請,經鎮(zhèn)經管站站長批準后,由專管人員進行登記,安排進行查閱。嚴禁會計檔案外借;嚴禁在檔案上涂畫、拆封和抽換,確保檔案完整。

  十一、崗位職責

  1、村級財務實行一把手負責制。村黨組織書記、自然村負責人為農村財務管理制度執(zhí)行的第一責任人。

  2、村級結報會計、代理會計承擔村級會計工作主體責任。負責對會計賬目的核算和會計業(yè)務的入賬把關。

  3、實行會計人員持證上崗。凡是從事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會計工作的人員,應接受市、鎮(zhèn)農村經營管理部門的管理、培訓和考核,取得農村會計上崗證書,憑證上崗。

  4、會計人員使用。村結報會計要保持相對穩(wěn)定,任免和調換,先征求鎮(zhèn)經管站意見,然后鎮(zhèn)黨委政府考察批準,村“兩委會”不得自配財會人員。鎮(zhèn)代理會計實行聘用制,在鎮(zhèn)經管站現有人員中選聘。任何個人不得任意隨意撤換財會人員。

  5、實行輪換制度。代理會計代理村賬要定期進行輪換,代理某一村賬最長時間不得超過市規(guī)定年限。

  6、實行回避制度。村負責人直系親屬不得擔任本村的代理會計、結報會計;會計代理中心負責人直系親屬不得擔任會計代理中心總賬會計和出納會計。

  本制度從20xx年1月1日起執(zhí)行,并由鎮(zhèn)經管站負責解釋。

經濟管理制度7

  一、健全財務管理制度。實行“村有、鎮(zhèn)管、縣審計”(村財鄉(xiāng)代管)的農村財務管理體制,具體要求是:在不改變其資金所有權、使用權、審批權和監(jiān)督權的前提下,實行所有權、使用權、與管理權、監(jiān)督權的分離,由鄉(xiāng)鎮(zhèn)農經站代理會計業(yè)務,村級財務實行報賬制管理。各村委會要根據財務制度和會計制度的要求建立健全各項財務管理制度,主要包括民主管理制度、財務公開制度、財務開支審批制度、現金管理制度、債權債務管理制度、定期報賬制度、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制度、“一事一議”籌資籌勞制度。

  二、規(guī)范財務工作流程。嚴格實行村賬鎮(zhèn)管,取消村集體自有資金賬戶,由鎮(zhèn)農經站統(tǒng)一開立銀行賬戶,分村記賬,分戶管理。各村集體經濟組織自有資金的所有權、使用權、收益權不變。村集體經濟組織發(fā)生的財務事項,必須取得有效的原始憑證,注明用途并有經手人簽字,交民主理財小組審核同意后,加蓋民主理財小組財務章,并經村委會主任、村支部書記同時簽批后,報鎮(zhèn)農經站審批后方可入賬。嚴格執(zhí)行村級招待費限額額制度,1200人以下的'村每年招待費限額為8000元;1201——20xx人的村每年招待費限額為15000元;20xx人以上的村每年招待費限額為20000元,超出限額部分不予核銷。對有大宗項目建設或其他特殊情況,

  需要多列支招待費的村,須由村書記、村主任共同說明理由,其招待費標準由鎮(zhèn)政府另行核定。對各村民小組發(fā)生的賬目,要由村民組長簽字,村主任簽批,村報賬員整理入賬,每年結賬一次。

  三、實行民主理財。為保證農民群眾對集體經濟組織財務的知情權、參與權、決策權和監(jiān)督權,集體經濟組織的重大財務事項,如集體土地的承包和租賃、集體企業(yè)承包、集體舉債等,必須依照相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程序進行民主決策。各村要建立民主理財小組,民主理財小組由3——7人組成,在村民代表中選舉產生,民主理財小組成員要堅持原則、辦事公道、主持正義、認真負責。制定民主理財辦法,依法理財、科學理財,切實發(fā)揮民主理財小組的作用。

  四、強化村集體資金管理。為規(guī)范村集體經濟組織資金管理,村集體收入必須在三日內交鎮(zhèn)農經站專戶,不得坐收坐支。嚴禁村私設小金庫,一經發(fā)現嚴肅處理。每發(fā)現一起對村書記、主任、報賬員各罰小金庫的33%并沒收小金庫全部款項,對當事人情節(jié)嚴重的,移交紀檢部門處理。另外,各村要本著量入為出的原則,充分發(fā)揮村集體資金的使用效益,嚴禁舉債經營,有效化解舊債的同時,不允許產生新債。誰借債誰負責。

  五、全面實行財務公開。財務公開是村級財務管理的重點和核心,對村級財務要做到每半年公開一次,接受群眾監(jiān)

  督。公開內容要真實全面,要堅持實際、實用、實效的原則。充分利用好村固定公開欄,同時還可以通過廣播、明白紙等進行輔助公開。要進一步豐富公開內容,當前公開的重點是:村組財務收支情況;“一事一議”籌資籌勞情況;農民種糧直補情況等。對于村民小組財務要做到每年公開一次,讓群眾真正明白。

經濟管理制度8

  保證本公司在國家的政策、法律允許的范圍內合法經營,保護本公司的合法權益,提高經濟效益,加強公司內部的合同管理,減少經濟糾紛,特制定本規(guī)定。本規(guī)定適用于公司及下屬公司各業(yè)務部門簽訂的商品購銷及貿易類經濟合同,其他合同的管理規(guī)定將另行制定。

  合同的內容要求

  第一條 訂立經濟合同,必須遵守國家的法律、法令,必須符合國家政策和計劃的要求,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利用合同進行違法活動,損害本公司的利益。

  第二條 訂立經濟合同,必須貫徹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等價有償的原則,為公司創(chuàng)造經濟效益。

  第三條 為保證經濟合同內容的合法性,禁止隨便攜帶已蓋合同專用章或公章的空白合同或空白便條,如確有需要,須經主管業(yè)務的副總經理批準并辦理領用手續(xù),使用完畢經審查無誤后,辦理銷準手續(xù)。

  合同的簽訂要求

  第四條 公司的所有經濟合同必須采用書面形式訂立。

  第五條 為便于管理,公司的經濟合同實行統(tǒng)一編號制和一式五份制。合同簽訂后,除交付對方必要的份數外,負責該項業(yè)務的業(yè)務員應存底,同時送合同監(jiān)察員、業(yè)務主管部門及財務部門各一份存查。

  第六條 所有經濟合同原則上應采用公司統(tǒng)一制定的格式合同。業(yè)務人員對于格式合同的條款須有全面、正確的理解,對于選擇的條款和不采用的條款應明確標注,以免產生誤解。

  第七條 在訂立經濟合同前,應對對方當事人的工商營業(yè)執(zhí)照、經營范圍、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法人授權委托及資信狀況進行認真審查,并應將上述情況形成書面資料存查。

  第八條 合同的關鍵用語應力求準確,表述應規(guī)范,明確,文字書寫要工整。

  第九條 合同應具備下列主要條款:

  (一) 合同標的(如貨物、勞務等);

  (二) 標的物數量和質量(質量應寫明執(zhí)行何種質量標準或由雙方議定);

  (三) 價款或酬金,除寫明數額外,還應明確支付地點、計算標準、支付方式等;

  (四) 履行的期限、地點和方式;

  (五) 違約責任;

  (六) 數額較大的經濟合同,有條件的應要求對方當事人提供保證(可采用擔保、抵押、保證金、留置等方式)。

  第十條 合同訂立后,如經雙方協商對合同進行變更或解除,應以書面形式作出并由雙方簽字蓋章。

  合同審批權限

  第十一條 本規(guī)定范圍內的所有經濟合同都必須嚴格地按照下列權限審批。

  第十二條 合同中涉及支付貸款,依據貨款數額按照以下權限審批:

  (一) 貨款總額在100萬元以下的,由業(yè)務部門、財務部審核,主管副總經理審批,經財務總監(jiān)核準;

  (二) 貨款總額在100萬~500萬元的,由業(yè)務部門、財務部、主管副總經理審核,報總經理審批,經財務總監(jiān)核準;

  (三) 貨款總額在500萬~20xx萬元的,由業(yè)務部門、財務部、主管副總經理,報董事長審批,經財務總監(jiān)核準;

  (四)貨款總額在20xx萬元以上的,由業(yè)務部門、財務部、主管副總經理、財務總監(jiān)、總經理報董事長審批,并經董事長辦公會通過。

  第十三條 合同條款中如有涉及定金預付內容的,依據定金數額,按下列權限審批:

  1. 定金數額在10萬元以下的,由業(yè)務部門、財務部審核,主管副總經理審批,報財務總監(jiān)核準:

  2. 定金數額在10萬~50萬元的,由業(yè)務部門、財務部、主管副總經理審批,報總經理審批,經財務總監(jiān)核準;

  3. 定金數額在50萬元以上的,由業(yè)務部門、財務部、主管副總經理、總經理審核,經財務總監(jiān)核準,報董事長審批。

  第十四條 各下屬公司一律不得擅自對外擔保貸款。

  第十五條 各業(yè)務部門只能在各自經營范圍內對外簽訂購銷合同及進出口代理合同,其他合同(如借款、擔保、承包、合資、聯營等),必須經公司法人代表,特別授權方可簽訂。

  第十六條 以上審批權限應嚴格遵守,嚴禁隱瞞不報,不準逾級逾時上報。

  合同的審批程序

  第十七條 結合前一章有關規(guī)定,合同的審批應按照主辦業(yè)務員、部門經理、合同監(jiān)察員、公司經理、總公司領導這一順序嚴格執(zhí)行審批程序。

  第十八條 各級審批人員應對合同進行全面審核,并寫明具體意見。業(yè)務人員、部門經理應著重審查合同的真實性和經濟效益;合同監(jiān)察人員應主要從合同的規(guī)范性、合法性等方面進行審核;公司經理對合同負責全面審核。以上人員要明確分工,各司其責。

  第十九條 具體每一經濟合同的審批應填寫合同審核表,審批表格樣式附后:

  第二十條 已訂立的`經濟合同經雙方協商,確有必要變更或撤銷的,按照合同原審批程序重新報批。

  第二十一條 合同審批表和雙方的往來信件、傳真、函電、票據、單證等,均應作為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同合同一起存檔備查。

  合同的履行及管理

  第二十二條 經濟合同簽訂后,即具有法律約束力,各業(yè)務部門應積極自覺履行合同約定的義務,同時督促對方當事人履行合同。

  第二十三條 對方當事人不能履行合同,且我方已掌握其確切資料,可為維護公司的利益暫時中止履行合同,并立即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

  第二十四條 為了對合同簽訂后的履行情況進行管理和監(jiān)督,執(zhí)行合同的業(yè)務員、合同監(jiān)察員在審查合同時,應根據雙方約定的履行期限和方式制作合同履行進度表。

  第二十五條 合同監(jiān)察員應根據合同履行進度表,監(jiān)督合同的履行情況,并由具體業(yè)務主辦人員同合同監(jiān)察員共同視履行進度填寫進度表。

  第二十六條 合同對方如不履行合同或出現違約,業(yè)務人員應立即將具體情況向合同監(jiān)察員和部門負責人通報,共同制定對策。

  合同出現問題后的處理

  第二十七條 經濟合同在訂立或履行過程中發(fā)生問題和糾紛的,業(yè)務部門應及時向主管機構和領導逐級匯報,匯報應采用書面形式,情況特別緊急的(如貨入倉),應先行采取緊急措施,保證財產不受損失。

  第二十八條 對方當事人不履行合同或違約的,我方應暫時中止履行合同,并通知對方盡快履行合同,要求其承擔因違約給我方造成的經濟損失;通知或其他意思表示應采用書面并可留作依據的方式。

  第二十九條 如通過協商方式不能解決糾紛,業(yè)務部門應及時與公司法律事務室聯系,聽取法律意見,以便通過程序妥善處理。

  第三十條 各業(yè)務部門及有關人員應嚴格遵守本制度,對于違反上述規(guī)定,導致公司經濟利益受到損失的,將根據公司獎懲制度的有關規(guī)定嚴肅處理。

經濟管理制度9

  1.簽訂合同,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經濟合同法》、國家的法律、政策及有關規(guī)定。

  2.凡對外簽訂的合同,相關部門經理需填寫《匯簽單》,送公司有關領導簽署意見,報總經理批準。重大合同必須經過經理辦公會評審并報董事長批準。

  3.對外簽訂經濟合同除法人代表外,必須是持有法人委托書的法人委托人,在授權范圍內行使簽約權,超越代理權限和非法人委托人均無權對外簽約。但經法人特別授權并發(fā)給委托證書的例外。

  4.在簽訂經濟合同時,對方當事人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4.1對方單位具有法人資格,有經營權;

  4.2有履約能力,資信良好;

  4.3對方簽約人是法定代表人或是持有法人委托書的法人委托人。

  5.簽訂經濟合同,必須貫徹'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等價有償'的原則和'物美價廉,擇優(yōu)簽約'的原則。

  6.經濟合同一律采用書面格式。盡量采用統(tǒng)一經濟合同文本。

  7.簽訂經濟合同必須加蓋公司合同專用章,否則所簽訂的合同一律無效。

  8.合同對各方當事人權利、義務的規(guī)定必須明確,具體文字表達要清楚、準確。

  9.對外簽訂的經濟合同,須經理辦公會審核,報法定代表人批準。

  10.批準后的合同,應由綜合部蓋章、編號、存檔。原件交綜合部存檔,財務人員、執(zhí)行部門各持一份。

  11.合同履行人員都必須本著'重合同,守信譽'的原則,嚴格執(zhí)行合同所規(guī)定的'義務,確保合同的履行,維護公司的利益。

  12.財務人員按合同要求,對付款申請審核無誤,按財務審批權限付款。

  13.主管經理負責審核合同的付款形式、付款數額、付款時間,嚴格執(zhí)行合同條款。對合同在付款、監(jiān)督、結算方面負責任。財務人員對原始憑證不齊,不符合公司要求的付款可以拒付,上報領導,對知情不報者,承擔相應責任。

經濟管理制度10

  1、為防止發(fā)生事故,保護職工身體健康,實現安全生產,根據國務院《企業(yè)職工獎懲條例》和公司有關安全規(guī)章制度,結合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規(guī)定。

  2、每個職工都必須遵守各項規(guī)章制度,完成生產和工作任務,對本職工作的安全生產負全面責任。所有職工對他人的違章行為有制止和向上級反映的義務。對領導違章指揮有拒絕執(zhí)行的權力。

  3、違反本規(guī)定的行為,不論是否產生后果,均應承擔責任,按本規(guī)定給予罰款處理。情節(jié)比較嚴重的,屢教不改的'可以加重處罰,直至行政處分。

  4、在日常的安全檢查中,在同一科隊一個月內查出違章3起(含3起)以上,對該科隊主管領導罰款50元、對單位罰款200元。

  5、在各種特殊安全活動期間查到違章違紀行為,一律加倍處罰。

  6、根據具體情況有些問題可由安全部門規(guī)定為整改項目,在限定整改期內完成,可不罰款。

  7、對所查的違章違紀罰款,由安全部門開出罰款通知書經主管領導簽字后生效,交煤礦財務扣款。

經濟管理制度11

  中國的外匯管理在20xx年修訂《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以前非常嚴格,修訂以前的經常項目外匯收入,必須調回境內,不得違反國家有關規(guī)定擅自存在境外。修訂以前的資本項目外匯收入,除國務院另有規(guī)定外,應當調回境內。境內機構的資本項目外匯收入應在外匯指定銀行開立外匯賬戶。依20xx年修訂的外匯管理條例:

  1.經常項目,經常項目外匯收入,可以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保留或者賣給經營結匯、售匯業(yè)務的金融機構。

  2.資本項目,資本項目外匯收入保留或者賣給經營結匯、售匯業(yè)務的金融機構,應當經外匯管理機關批準,但國家規(guī)定無需批準的除外。同時,資本項目外匯支出,應當按照國務院外匯管理部門關于付匯與購匯的管理規(guī)定,憑有效單證以自有外匯支付或者向經營結匯、售匯業(yè)務的金融機構購匯支付。國家規(guī)定應當經外匯管理機關批準的.,應當在外匯支付前辦理批準手續(xù)。對于依法終止的外商投資企業(yè),應依國家有關規(guī)定進行清算、納稅后,屬于外方投資者所有的人民幣,可以向經營結匯、售匯業(yè)務的金融機構購匯匯出。

  3.外匯收入,對于境內機構或個人的外匯收入,可以調回境內或者存放境外;調回境內或者存放境外的條件、期限等,由國務院外匯管理部門根據國際收支狀況和外匯管理的需要作出規(guī)定。這里的“境內機構”指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國家機關、企業(yè)、事業(yè)單位、社會團體、部隊等,外國駐華外交領事機構和國際組織駐華代表機構除外!熬硟葌人”指中國公民和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連續(xù)居住滿1年的外國人,外國駐華外交人員和國際組織駐華代表除外。

經濟管理制度12

  公司對外簽署的具有法律效率的合同、協議、意向書、章程等均適用于本規(guī)定。公司辦公室與公司計劃合約部為公司合同管理部門,分管不同類別的公司合同。

  (一)、合同的分類

  根據公司的'具體情況,合同分為四類進行管理

  1、采購合同

  指公司根據業(yè)務和管理工作需要而購買,簽訂的購銷合同。如辦公用品的采購,職工福利用品的采購。

  2、租賃服務合同

  公司簽訂的房屋租賃、花卉租賃及修理有償服務類合同。

  3、勞動合同

  公司與聘用員工簽訂確定勞動關系的合同。

  4、工程、廣告等經營性業(yè)務合同

  公司項目運營活動中,與其他組織發(fā)生勞動、經濟關系而簽訂的合同、協議等。

  (二)、合同的審批程序

  1、采購和租賃服務類合同由公司業(yè)務主管部門提出,辦公室按計劃,報相應級別的主管領導審批,并由公司總經理簽署后執(zhí)行。

  2、勞動合同,公司辦公室按公司勞動合同管理規(guī)定執(zhí)行。

  3、工程、廣告等經營性業(yè)務合同的審批程序

 。1)、業(yè)務主管部門提出,公司計劃合約部負責確定簽約方的資質進行審查,并起草合同文本;

  (2)、主管副總審查;

 。3)、公司律師審查;

 。4)、總經理或授權人簽署;(重大合同需要報董事會的,由董事會批準,需要總經理辦公會決定的,以辦公會會議紀要或辦公會決議形式批準)

  (5)、辦公室用印,并對審批程序進行確認;

 。6)、政府或行業(yè)主管部門制式合同文本,可不經律師審查。

 。ㄈ⒑贤膱(zhí)行

  合同簽署后,報批合同的業(yè)務主管部門為合同的履行部門,履行過程中,如發(fā)現有違約情況,及時向上級報告,并采取相應的補救措施。財務部對合同的履行負有監(jiān)督和提示責任。

 。ㄋ模⒑贤臍w檔管理

  所有合同,公司保留一式兩份,在簽署合同一周內,其中第(一)、(二)、(三)類合同,一份由辦公室歸檔,一份由財務部門保管;第(四)類合同,一份由計劃合約部歸檔,一份由財務部門保管。合同經辦部門保留合同復印件。

經濟管理制度1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進一步加強村組集體財務管理,規(guī)范村組財務收支行為,維護集體和群眾利益,根據《省農村集體財務管理辦法》、《市農村三資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結合我鎮(zhèn)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全鎮(zhèn)所有獨立核算的村組集體經濟組織。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負責人是農村集體財務行為的主要責任人,對本組織的財務管理工作和財務資料的合法性、真實性、完整性負責。

  第三條鎮(zhèn)農村產權交易服務中心是村組集體財務管理的業(yè)務主管部門,負責村組財務管理、指導、監(jiān)督和培訓,鎮(zhèn)農村產權交易服務中心受村民委員會、村股份經濟聯合社委托代為記賬。

  第二章資產、資源管理

  第四條村集體經濟組織的房屋、建筑物、辦公設施、機械設備、工具器具、經濟林木和農業(yè)基本建設設施及集體統(tǒng)一經營的資源性資產,凡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單位價值在500元以上的應列為固定資產。

  第五條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應當建立資源登記簿,對集體所有的耕地、林地、園地、草場、荒山、荒地、荒坡、荒灘、水面等資源逐項登記。集體資源進行承包、租賃的,其承包、租賃方案應經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會議或成員代表會議討論決定,并采取公開協商或者招標投標的方式進行。獲得的收益歸集體經濟組織所有,主要用于發(fā)展集體生產經營、興辦公益事業(yè)等。

  第六條村集體經濟組織購置、變賣、報廢等處置固定資產和對資源性資產進行轉讓、發(fā)包、出租、出借等時,應由村委會提出購置或處置方案,經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討論通過后,報鎮(zhèn)政府審核,審核通過后將方案公示7日后實施,價值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由村”兩委”會討論決定,并有書面會議記錄。價值5000元以上的按“四議兩公開”管理程序進行決策,并報鎮(zhèn)政府審批,同意后簽定合同,并報鎮(zhèn)產權交易中心備案。

  第七條村集體經濟組織資產、資源的轉讓、發(fā)包、出租、出借等必須簽定合同,合同期限不得超過有關法律規(guī)定的期限,費用原則上按年度進行收取,最長不得超過本屆村“兩委”會剩余的任期時間。

  第八條村集體經濟組織應當每年年底對所簽定的'合同進行清理,及時清收應收未收的合同款項。

  第九條村文書和村民小組長分別負責本村組固定資產的管理和使用,保管不善損壞、丟失者由其本人負責賠償。

  第三章資金管理

  第十條村組不準違反規(guī)定亂設賬戶,不得利用職務之便公款私存、平調、挪用、侵占、截留集體資金。村集體經濟組織嚴禁舉債,確需舉債的,經村民代表會議討論通過、村“兩委”會審核、鎮(zhèn)政府審批后方可實施。否則,按照誰舉債,誰承擔的原則由其個人償還。

  第十一條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所有收入和支出都應當納入賬內統(tǒng)一核算。

  第十二條集體資金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制度,向農戶或其他單位收取各種款項時,必須開具由省級業(yè)務主管部門統(tǒng)一監(jiān)制的《省農村集體財務收款憑據》。不準用自制收據或白條向農戶和單位收取款項。嚴禁坐支、出借、挪用、白條抵庫等違規(guī)使用集體資金現象。

  第十三條各項收入三日內及時存入銀行賬戶,入庫時間超過三個月且收入數額較大的移交鎮(zhèn)紀委或司法部門處理。

  第十四條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各項收支應當取得合法的原始憑證。對外財務結算應當使用國家稅務、財政部門監(jiān)制的合法票據。

  第十五條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應當嚴格財務開支審批程序。原始憑證由經辦人簽字或者蓋章,村務監(jiān)督委員會或民主理財小組審核簽章,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負責人審批簽字后方可報銷;單項支出5000元(含)以下的,由村集體經濟組織提出開支申請,填寫《鎮(zhèn)村集體經濟組織動用集體資金申請審批表》,監(jiān)委會主任(理財小組)、村集體經濟組織負責人簽字后報鎮(zhèn)分管領導審批,批準后報鎮(zhèn)機構付款。5000元以上的按“四議兩公開”程序決策,并經鎮(zhèn)政府領導辦公會集體批準后按程序支付。

  第十六條各類工程項目的實施,從項目的立項、預算、確定施工單位、合同簽定、決算、驗收等環(huán)節(jié),必須按照“四議兩公開”的工作程序進行,支付工程款時必須將村會議記錄、《工程預算書》、《施工合同書》和《鎮(zhèn)村集體經濟組織動用集體資金申請審批表》、《工程驗收報告單》報鎮(zhèn)產權交易服務中心審核,經鎮(zhèn)政府審批后方可按程序支付工程款。

  第十七條村集體經濟組織支出票據結算實行“報賬制”管理,即:每月10日前由村集體經濟組織負責人組織專門會議,對上月發(fā)生的支出進行統(tǒng)一審核,填寫《鎮(zhèn)村集體經濟組織動用集體資金申請審批表》,收集全所有原始憑證并按要求簽字蓋章后,報送鎮(zhèn)產權交易服務中心報賬,同時安排本月支出計劃,并形成相關會議記錄。

  第十八條屬于村集體所有的土地被征收,土地補償費歸村集體經濟組織所有,屬于村內具有法人資格的村民小組所有的,土地補償費歸村民小組所有。村集體的土地補償費主要用于發(fā)展生產、增加積累、培育經濟增長,以及村基礎設施和開展公益事業(yè)建設等方面。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擠占挪用和截留土地補償費;不得用于發(fā)放村干部報酬、支付經營費用等非生產性開支和福利發(fā)放;不得出借;不得為任何單位和個人提供經濟擔保;不得擅自改變用途。

  第四章會計核算

  第十九條會計必須按照《村集體經濟組織會計制度》的規(guī)定,設置會計賬簿,使用會計科目,編制會計報表。

  第二十條登記入賬的各項收入必須要有真實完整的合法憑證,原始憑據不完整、審批手續(xù)不齊全的,會計有權拒絕報賬。

  第二十一條會計核算必須做到財務核算準確,科目運用正確,報表編制及時,確保賬實、賬證、賬賬、賬表相符。

  第五章民主理財、財務公開

  第二十二條村集經濟組織應建立民主理財小組,民主理財小組由3—5人組成。村級民主理財小組組長由村監(jiān)督委員會擔任,負責監(jiān)督村集體經濟組織一切收入和支出;組級民主理財小組,由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選舉產生,負責監(jiān)督本組一切收入和支出是否真實有效。

  第二十三條民主理財小組應采取集中行使其監(jiān)督審查權,不準私下分別簽字審核,民主理財小組審核后應加蓋個人名章,個人名章應報鎮(zhèn)產權交易服務中心備案。

  第二十四條村組財務公開程序要規(guī)范、內容要全面,所有公開內容要經民主理財小組核實,村集體經濟組織負責人、村監(jiān)委會主任、民主理財小組和會計簽字蓋章后向群眾公布。

  第二十五條村組財務每季度公開一次,重大項目的收支情況必須在工程事項結束后單獨逐項逐筆向群眾公布。

  第六章財務審計

  第二十六條鎮(zhèn)產權交易服務中心對村組集體經濟組織行使內部審計職權,并向鎮(zhèn)政府負責報告審計工作。每年至少對村級財務審計一次,村“兩委”任期屆滿或村集體經濟組織負責人發(fā)生變動時進行離任村干部任職期間經濟責任審計。

  第二十七條審計人員應當依法審計、忠于職守、堅持原則、客觀公正、廉潔奉公。嚴把票據入賬審計關,做到“八不準”即:涂改復印的票據不準入賬;票據日期、單位名稱不填或大小寫金額不一致不準入賬;原始票據上必須有領款人、經辦人、理財小組、村黨總支書記、村委會主任、村監(jiān)委會主任簽字審批,否則不準入賬;購置固定資產、發(fā)放非生產性補助或重大開支事項沒有審批報告的不準入賬;原始票據開支事項不清楚,沒有明細的(如辦公用品明細、集體用工明細、工程費用支出明細)不準入賬;開支事項不真實的票據不準入賬;不符合財務制度規(guī)定的票據不準入賬;不合法不合理的支出票據不準入賬。

  第二十八條村集體經濟組織負責人、村監(jiān)委會主任在審批票據時必須認真履行職責、照章辦事、嚴格審批各項開支,做到“八不準”。

  第七章考核獎懲

  第二十九條違反本制度第六條,未按規(guī)定程序購置或處置固定資產、資源的,扣除村集體經濟組織負責人年終考核總分5分。

  第三十條違反本制度第七條,各類合同簽定不規(guī)范的,扣除村集體經濟組織負責人年終考核總分3分,扣除報賬員年終考核總分1分。

  第三十一條違反本制度第八條,村集體資產、資源發(fā)包收入不能按時回收,屬于本屆村集體經濟組織任期內簽定合同的,每3000元扣除集體經濟組織負責人年終考核總分1分,屬于歷史遺留的,對集體經濟組織負責人酌情扣分。

  第三十二條違反本制度第十三條,各項收入不按時存入銀行賬戶的,按入庫時間超過10天的,扣除責任人年終考核分2分,入庫時間超過一個月的,扣除責任人年終考核分3分,入庫時間超過二個月的,扣除責任人提終考核5分。

  第三十三條違反本制度第十五條,支出審批把關不嚴,出現虛列支出報賬等問題,扣除村集體經濟組織負責人終考核總分5分、監(jiān)委會主任年終考核總分3分。

  第三十四條違反本制度第十七條,不按要求的時間報賬,發(fā)現一次扣除責任人年終考核分2分,并扣除報賬員年終考核分1分。

  第三十五條違反本制度第二十三、二十四條,村組財務收支情況每季度公示一次,公示不及時的,每次扣除報賬員和村民小組長年終考核分2分。

  第三十六條違反本制度第六條、第七條、第八條、第十三條、第十五條、第十七條、第二十三、二十四條,構成違規(guī)、違紀的,交由鎮(zhèn)紀委進行處理,構成違法的交由司法部門進行處理。

  第八章附則

  第三十七條本制度自之日起生效,同時鎮(zhèn)人民政府20xx年9月28日印發(fā)的政發(fā)【20xx】318號《關于印發(fā)鎮(zhèn)村組集體財務管理制度(試行)的通知》作廢。

  第三十八條本制度如與上級部門制定的各項制度、辦法不一致時,以上級部門制定的制度、辦法規(guī)定為準。

  本制度由鎮(zhèn)產權交易服務中心負責解釋。

經濟管理制度14

  一、財產管理制度:

  規(guī)定:單位財產實行先分類登記造冊(或入實物帳)后使用,并責任到人保管,損壞或丟失者按價賠償。

  1、辦公室財產:附冊ⅰ。

  2、倉庫財產:附冊ⅱ。

  3、流動財產:附冊ⅲ。

  4、其它設備設施:附冊ⅳ。

  二、經費管理制度:  

  1、因公下鄉(xiāng)盡量減輕學校負擔。禁止私自向學校推銷物品;禁止工作日中午飲酒;禁止在工作時間內參與打牌賭博! 

 。、各學校交費(不含個人承包項目等)一律由會計接收。因特殊情況,其他人員接收者必須及時轉交財會人員,不允許私自沖抵票據,否則按違紀論處,并追究責任! 

  3、因公出差、開會、培訓等按有關規(guī)定報銷。每天生活費補助標準為:省級30元,市級20元;每夜住宿補助標準為:省級50元,市級30元;車票據實核算。返城后開支票據一般在一周內找站長簽批,否則無效! 

 。、單位來客,一律先請示后安排,飯后簽字并及時向站長報帳,否則不予報銷! 

 。、因公派車,也必須先請示后安排(且每次預支加油費不超過200元,多退少補。),加油票等由用車人簽名,并由司機于月底匯總后報銷! 

 。、單位購置、安裝或維修物品(設備、設施等),必須先請示,后預算,再安排,否則不予報銷! 

 。贰⑾锣l(xiāng)照像、禁燒秸桿(包村),周末或節(jié)假日加班、裝卸作業(yè)本或其它教學設備等,每天補助生活費不少于20元,期末兌現! 

 。、班子成員職務津貼可參照上級“績效工資”中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三﹑補充說明:

  1、其它特殊情況由站長辦公會議研究支付。

  2、教育經濟開發(fā)中心有關個人承包項目合同另附。

經濟管理制度15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進一步規(guī)范村經濟合作社的財務管理行為,保證農村集體資產保值增值,維護村經濟合作社及其成員的合法權益,促進農村社會和諧發(fā)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財政部《村集體經濟組織會計制度》、《浙江省村經濟合作社組織條例》、《浙江省農村集體經濟審計辦法》以及有關法規(guī)和政策,結合本區(qū)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的村經濟合作社是指依據《浙江省村經濟合作社組織條例》成立,在農村雙層經營體制下,集體所有、合作經營、民主管理、服務社員的社區(qū)性農村集體經濟組織。

  第三條村經濟合作社依法代表全體社員行使集體財產所有權、承擔資源開發(fā)與利用、資產經營與管理、生產發(fā)展與服務、財務管理與分配職能,是農村集體資金、資產、資源(以下簡稱“三資”)管理主體。

  第四條村經濟合作社的財務管理工作,必須貫徹執(zhí)行黨和國家在農村的方針政策及有關法律法規(guī),實行重大經濟事務民主決策管理。

  第五條村經濟合作社財務實行會計委托代理制,按照民主、自愿的原則,委托各街道(鎮(zhèn))農村集體“三資”代理服務中心記賬,做好會計核算工作。村經濟合作社財務實行網絡化管理,通過區(qū)級農村集體“三資”監(jiān)管平臺,建立區(qū)、街道、村三級監(jiān)管系統(tǒng),實現數據的實時傳遞、查詢與監(jiān)控,實行動態(tài)管理。

  第六條區(qū)農業(yè)林業(yè)局負責全區(qū)村經濟合作社財務管理和農村集體“三資”管理的業(yè)務指導和監(jiān)督工作,街道(鎮(zhèn))負責具體的業(yè)務指導和①監(jiān)督工作。區(qū)紀委(監(jiān)察)、組織、財政、農辦、民政、審計等部門要各司其責、密切配合,共同做好這方面工作。

  第二章財務預決算管理

  第七條村經濟合作社的財務活動實行預決算管理。村經濟合作社在編制預決算時必須堅持統(tǒng)籌兼顧、量入為出、留有余地原則。

  第八條村經濟合作社財務預算包括年度綜合預算和單項預算。年度綜合預算方案的編制要根據上年度決算情況,結合本年度實際,預算當年收入,合理安排各項支出,嚴格控制非生產性支出。重要項目和工程實施,必須實行單項預決算。財務預算方案由村黨組織、村經濟合作社、村民委員會共同提出,經社員會議或社員代表會議審議通過后,及時張榜公布。

  第九條村經濟合作社應嚴格按預算方案開展各項財務活動。因特殊情況需要對預算方案作出調整和修改的,須報社員會議或社員代表會議審核通過。

  第十條村經濟合作社年終時要向社員會議或社員代表會議報告年度財務預算執(zhí)行情況,并向社員公開。街道(鎮(zhèn))要對預算執(zhí)行情況進行定期檢查與分析,年終對決算情況進行審查。

  第三章貨幣資金及票據管理

  第十一條村經濟合作社應嚴格執(zhí)行賬款分管制度,除出納外任何人不得管理現金和銀行存款,F金和銀行存款實行分別核算,建立現金和銀行存款日記賬,出納應準確核算收入和支出,做到日清月結,定期核對庫存,確保賬款相符。

  第十二條村經濟合作社應嚴格執(zhí)行庫存現金限額制度。庫存現金限額為20xx元,超過20xx元時應及時存入銀行,以確保資金安全。不準坐支現金,不準挪用公款,不準公款私存,不準白條抵現。

  第十三條村經濟合作社只能開設一個基本存款賬戶,進行日常轉賬結算和現金收付。一律取消存折戶,電費、水費、電話費等固定費用由銀行轉賬支付。村開設銀行賬戶,須由社員代表會議表決通過,經街道(鎮(zhèn))審核,報區(qū)農業(yè)林業(yè)局審批,嚴禁私設賬戶、多頭開戶、民地開戶。所有開戶銀行必須開通銀行短信提醒業(yè)務,大額銀行存款變動須短信提醒至村主要干部和代理會計;規(guī)范銀行存款印鑒使用,嚴禁一人保管支付款項所需的全部印章,實行會計代理的村,必須統(tǒng)一啟用街道(鎮(zhèn))農村集體“三資”代理服務中心財務專用章。

  第十四條街道(鎮(zhèn))農村集體“三資”代理服務中心要加強銀行取款監(jiān)管。不準簽發(fā)空白支票,村與單位之間往來款的結算,金額在1000元以上的一般不得使用現金。

  第十五條村經濟合作社應嚴格控制集體資金出借。村級不得擅自將集體資金出借給企事業(yè)單位和個人。特殊情況確需出借的,須經社員會議或社員代表會議通過,并報街道(鎮(zhèn))審核。凡出借資金的,必須簽訂規(guī)范的借款合同或協議,同時落實擔保責任人。

  第十六條村經濟合作社不得超出集體經濟承受能力舉債搞建設,原則上不得向個人借款。因經濟發(fā)展需要,確需向銀行貸款的,實行集體決策,并經社員大會或社員代表大會表決通過,報街道(鎮(zhèn))審核。

  第十七條村經濟合作社要建立健全票據使用管理制度。

  (一)統(tǒng)一使用臺州市農業(yè)局監(jiān)制的“臺州市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統(tǒng)一收據”。有經營性收入的村可以使用稅務部門監(jiān)制的行業(yè)正規(guī)發(fā)票或收據,并按規(guī)定繳納稅金。除此之外,禁止使用其他收款收據。

  (二)村經濟合作社要加強收款收據的管理和使用。收款收據實行分級領購、專人負責制度。各街道(鎮(zhèn))要指定專人負責收款收據的領購登記、使用、結報、核銷工作,并定期檢查。使用完畢的收款收據存根由街道(鎮(zhèn))農村集體“三資”代理服務中心核查后存檔保管。收款收據要求整本連號使用,年末對已使用而未使用完的收款收據實行剪角作廢。對使用稅務發(fā)票的村,年末應備份年度發(fā)票使用清單便于核查。

  嚴禁村經濟合作社為其他單位和個人提供或代開收款收據。

  (三)村經濟合作社應嚴格規(guī)范支出票據,各項支出應取得合法、規(guī)范的票據憑證;對確因客觀情況不能取得合法、規(guī)范的票據,且金額在500元及以下的支出,須由收款方出具自制的內容齊全的原始憑證,嚴禁使用無據支出憑證。

 。ㄋ模┐褰洕献魃绲母黝惼睋袑H吮9埽⒌怯洸,進行登記管理。保管和使用過程中,不得遺失,誰遺失誰負責。

  第四章財務收支管理

  第十八條村經濟合作社應積極發(fā)展壯大村級集體經濟,不斷拓寬生產經營渠道,增加集體積累,為集體擴大再生產、發(fā)展公益福利事業(yè)提供足夠的資金。

  第十九條村經濟合作社的各項收入必須按規(guī)定及時全額入賬,嚴禁私設小金庫。村經濟合作社要按“權責發(fā)生制”原則確認當年收支,不準虛增或虛減收入和支出。

  第二十條村經濟合作社應嚴格控制管理費用及各類非生產性支出,全面推行村級公務零招待,嚴格規(guī)范村級商務接待支出。村經濟合作社應控制外出考察活動,外出考察須經街道(鎮(zhèn))同意。

  第二十一條村經濟合作社應嚴格干部報酬、社員誤工的發(fā)放程序。干部報酬、社員誤工的發(fā)放標準由各村結合干部工作實績和村民的收入水平確定,并在民主評議的基礎上,經社員會議或社員代表會議討論通過,報街道(鎮(zhèn))批準后方能發(fā)放。

  第二十二條村經濟合作社應建立健全開支審批制度。村經濟合作社的財務支出實行分級審核聯簽制度。經常性的小額支出由社長(或財務負責人)審批;較大金額的支出由副社長、社長聯簽,社長審批;大額支出由社管會集體討論通過后各成員聯簽,社長審批。特大金額支出須經社員會議或社員代表會議表決通過后,由社長審批。具體的審批額度由各村集體商量決定后上報街道(鎮(zhèn))農村集體“三資”代理服務中心備案。

  第二十三條村經濟合作社應嚴格執(zhí)行財務報銷制度,健全財務工作流程。所有支出票據必須寫明用途,由經手人、證明人、審批人簽字后,出納方可付款。村經濟合作社的所有票據必須經村務監(jiān)督委員會(社監(jiān)會)審核蓋章后,才能向農村集體“三資”代理服務中心報賬。對有爭議的票據,村務監(jiān)督委員會(社監(jiān)會)可提請社員會議或社員代表會議討論決定。農村集體“三資”代理服務中心要加強原始票據的審核,對手續(xù)不全、內容不明確的票據應及時退回,對不合法、違規(guī)的票據一律拒報,實行“誰經手誰負責,誰簽字誰負責”。

  第二十四條村經濟合作社應嚴格執(zhí)行按月報賬制度。經濟業(yè)務量特別少的村,經街道(鎮(zhèn))批準,可以按季度報結賬。對連續(xù)6個月未報賬的村,根據《椒江區(qū)村主要干部基本報酬發(fā)放暫行辦法》規(guī)定,扣減村主要干部基本報酬。

  第五章集體“三資”經營與管理

  第二十五條村經濟合作社應加強集體“三資”經營與管理,確保資產保值增值。村經濟合作社集體資產、資源的發(fā)包、租賃和轉讓,應本著公平、公正、公開原則,實行公開協商或招投標。集體資產、資源的發(fā)包與租賃應當簽訂規(guī)范的合同或協議,并報街道(鎮(zhèn))農村集體“三資”代理服務中心存檔。村經濟合作社承擔經濟合同的簽訂與履約職責,同時要定期檢查合同履約情況,確保合同各項指標按時兌現。

  第二十六條村經濟合作社對外投資應實行集體決策,大額投資項目必須經過社員大會或社員代表大會表決通過,同時報街道(鎮(zhèn))審核。村經濟合作社不得將集體資金投資于高風險項目,不得用于購買股票和從事期貨交易,不得用于購買各類理財產品。村經濟合作社收回、出售和轉讓對外投資時,必須經社員大會或社員代表大會表決通過。對外投資業(yè)務各環(huán)節(jié)應有完整的記錄并歸檔管理。村經濟合作社應建立有價證券管理制度。

  第二十七條村經濟合作社應加強固定資產管理,單獨設立固定資產卡片賬,與農村集體“三資”代理服務中心的固定資產臺賬定期核對,確保賬賬相符。同時要落實專人負責保管,并注意加強日常的維修保養(yǎng)。村經濟合作社應建立固定資產折舊制度。

  第二十八條村經濟合作社應規(guī)范固定資產的購置、更新、報廢、變賣手續(xù)。大額固定資產的購置、更新、報廢、變賣要經村集體商量決定,并報街道(鎮(zhèn))審核備案。固定資產變賣、轉讓應合理估價,公開出讓。

  第二十九條村經濟合作社應規(guī)范工程項目建設管理,工程建設應實行民主決策制度,并實行公開招投標,具體招投標實施細則參照《關于進一步推進小額公共資源交易工作的實施意見》(椒政發(fā)[20xx]131號)。

  工程建設應簽訂規(guī)范的合同或協議,工程完工應由施工單位提供正規(guī)的行業(yè)發(fā)票。村務監(jiān)督委員會(社監(jiān)會)對工程的立項、招投標、質量驗收、款項結算等實行全程監(jiān)督。

  第三十條村經濟合作社應加強土地、山林、灘涂、水面等資源性資產管理,建立資源性資產臺賬,并落實專人管理。

  第三十一條村經濟合作社要確保集體財產的安全與完整,不得隨意用集體財產抵押貸款。因特殊情況確需用集體財產抵押貸款的,須經社員會議或社員代表會議表決通過,并報街道(鎮(zhèn))審批同意。

  村經濟合作社一律不得為任何單位和個人提供經濟擔保。

  第六章民主監(jiān)督及財務審計

  第三十二條村經濟合作社應加強村務監(jiān)督委員會(社監(jiān)會)對社務的監(jiān)督作用,實行民主管理、民主監(jiān)督、民主決策。

  第三十三條村務監(jiān)督委員會(社監(jiān)會)應加強日常財務事項的監(jiān)督。定期開展理財活動,形成書面理財記錄并歸檔。村經濟合作社成員對財務有疑問的,可委托村務監(jiān)督委員會(社監(jiān)會)查閱賬目。對因村務監(jiān)督人員不能正確履行職責,造成財務連續(xù)6個月不能正常報結賬的,可根據《椒江區(qū)村務監(jiān)督委員會主任履職考核及基本報酬資金使用管理暫行辦法》規(guī)定,扣減村監(jiān)會主任基本報酬。

  第三十四條村務監(jiān)督委員會(社監(jiān)會)應加強工程項目建設監(jiān)督。對項目實施中發(fā)現的問題,應及時向村黨組織、村經濟合作社反映,發(fā)現村干部違規(guī)違紀的,應及時向上級有關部門反映。

  第三十五條村務監(jiān)督委員會(社監(jiān)會)應加強財務公開監(jiān)督。審查財務公開內容是否全面、真實,公開時間是否及時,公開形式是否科學,公開程序是否規(guī)范,并及時向社員會議或社員代表會議報告監(jiān)督情況。

  第三十六條村經濟合作社財務實行定期公開制度,每期記賬完畢應及時向村民公開相關財務數據,涉及重大事項須隨時公開。各村應在便于群眾觀看的地方設置固定的財務公開欄,同時積極創(chuàng)新財務公開模式,通過網絡、電視、觸摸屏、手機報等形式,實現村級財務有效公開。

  第三十七條村經濟合作社應確保財務公開內容真實完整,公開及時長效。農村集體“三資”代理服務中心應做好財務公開數據的審核,確保數據真實無誤。區(qū)級相關部門和街道(鎮(zhèn))要組織力量,開展經常性督查,保證村級財務公開工作制度化、規(guī)范化。

  第三十八條村經濟合作社財務實行“三年一輪審”制度。對財務問題較多、群眾意見強烈的村可以開展專門委托審計。配合做好村干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對涉及工程建設的專項審計,村應委托具有相關資質的中介機構進行審計。

  村經濟合作社應積極配合做好審計工作,完整提供相關資料,如實反映情況,及時公布審計結果,認真落實審計意見和建議。

  第七章財會人員管理

  第三十九條村經濟合作社實行會計委托代理制后,村級應配備助理會計、出納等財會人員;經濟業(yè)務少的村可不設助理會計,可只設出納。街道(鎮(zhèn))農村集體“三資”代理服務中心要配備代理會計,并實行持證上崗。

  第四十條村經濟合作社財會人員必須認真貫徹執(zhí)行黨和國家的政策、法令、制度,遵守會計法規(guī)和財經紀律。嚴格執(zhí)行財務管理制度,敢于堅持原則,秉公辦事。財會人員應努力鉆研業(yè)務,提高業(yè)務技能,原則上應取得會計從業(yè)資格證書,持證上崗。提倡年輕、懂電腦的財會人員上崗,逐步實現村級財務管理電算化。

  第四十一條村經濟合作社財會人員的任免和調換,必須經社員會議或社員代表會議討論通過,報街道(鎮(zhèn))考核批準。新任財會人員應實行公開招考制度。村級財會人員要保持相對穩(wěn)定,無正當理由不得隨意調換。村主要干部的`直系親屬不得擔任該村的財會人員。

  第四十二條村經濟合作社財會人員應按上級規(guī)定設置賬簿,處理賬務,保證會計資料的真實與完整。對不真實、不合法的原始票據有權不予接受,并向村級財務負責人報告;有權對本村有關資金的籌集、使用和財務管理等方面的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有權向上級和有關部門反映財務管理方面的問題。村經濟合作社財會人員要接受上級主管部門的管理、培訓和考核。

  第四十三條村財會人員因工作調動或離職,必須按規(guī)定辦理交接手續(xù),并由街道(鎮(zhèn))、村務監(jiān)督委員會(社監(jiān)會)負責監(jiān)督交接。在未辦理交接手續(xù)前,不得擅自離職。

  第四十四條村經濟合作社應合理落實財會人員報酬。原則上65周歲以上的財會人員應離崗。

  第八章財務檔案管理

  第四十五條村經濟合作社的財務檔案包括經濟合同和承包合同或協議、工程招投標書及合同、土地清冊、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會人員交接清單、會計檔案銷毀清單等,會計年度終了后,財會人員應及時按要求整理檔案,并分類編號,裝訂成冊,歸檔保管。

  第四十六條街道(鎮(zhèn))農村集體“三資”代理服務中心應建立村級財務檔案室,實行統(tǒng)一歸檔管理。檔案室必須配置防火、防盜、防蛀、防潮等設施。村級會計資料集中保管期限為3年,期滿后逐年返還給村,由村按《會計檔案管理辦法》,落實專人管理。

  第四十七條村經濟合作社和各街道(鎮(zhèn))農村集體“三資”代理服務中心應建立嚴格的檔案查閱使用制度。除村務監(jiān)督委員會(社監(jiān)會)及業(yè)務主管部門、執(zhí)法機關履行公務查閱檔案之外,其他單位和個人凡要求查閱村會計檔案的,須經街道(鎮(zhèn))同意后方可進行,并將查閱情況書面記錄。

  第四十八條村經濟合作社財會人員和農村集體“三資”代理服務中心人員應嚴格遵守保密紀律,對有關財務情況不得隨意泄露。非檔案管理人員不得隨意進入檔案室。

  第四十九條村經濟合作社財務檔案保管期滿需銷毀的,應編制好銷毀簿冊,報街道(鎮(zhèn))批準并監(jiān)督銷毀。

  第九章責任追究

  第五十條村經濟合作社應建立對違反村級財務管理有關規(guī)定行為的責任追究制度。如有違反本辦法規(guī)定的應立即予以整改,整改不到位的,要進行通報并追究村主要干部責任;對因責任心不強、制度執(zhí)行不力,造成村級集體經濟重大損失,或在社會上造成重大影響的,要按《浙江省違反村級財務管理規(guī)定行為責任追究辦法》有關規(guī)定,追究相關人員責任;情節(jié)嚴重的,要移交紀檢監(jiān)察部門處理;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當事人的刑事責任。

  第十章附則

  第五十一條本辦法由區(qū)農業(yè)林業(yè)局負責解釋。

  第五十二條各街道辦事處、大陳鎮(zhèn)人民政府、椒江農場、椒漁總公司和村經濟合作社可根據本辦法,結合當地實際,制定實施細則。

  第五十三條各村級股份經濟合作社、實業(yè)總公司、海洋漁業(yè)公司等集體經濟組織財務參照本辦法執(zhí)行。原則上自然村財務應并入所屬村經濟合作社,可以單獨開立銀行基本賬戶,實行統(tǒng)一核算,分賬管理。

  第五十四條本辦法自發(fā)布之日起實施。二○○三年椒江區(qū)人民政府下發(fā)的《關于印發(fā)〈椒江區(qū)村級集體經濟組織財務管理制度〉的通知》(椒政發(fā)[20xx]206號)同時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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