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人天堂日韩,中文字幕18页,天天伊人网,成人性生交大片免费视频

試用期管理制度

時間:2023-06-23 20:56:02 制度 我要投稿

試用期管理制度7篇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很多場合都離不了制度,制度就是在人類社會當中人們行為的準則。你所接觸過的制度都是什么樣子的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試用期管理制度,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試用期管理制度7篇

試用期管理制度1

  一、目的

  為了實現(xiàn)zz物業(yè)公司人力資源戰(zhàn)略,幫助新員工理解和接受zz文化,達到勝任崗位的要求,進一步規(guī)范新員工的試用期管理與轉正程序,特制定本管理辦法。

  二、適用范圍

  1.本管理制度適用于公司總部及外派員工。

  2.各子公司參照本管理制度并結合自身情況制定本公司的試用期管理辦法。

  三、職責分配

  1.總經(jīng)理

  1.1具有對試用期員工轉正的最終審批權。

  2.人力資源分管副總經(jīng)理

  2.1指導試用期與轉正管理的全面工作;

  2.2具有對試用期員工轉正的審核權。

  3.綜合服務部

  3.1負責組織新員工試用期與轉正的組織管理工作;

  3.2負責試用期中新員工的培訓工作;

  3.3負責外派人員的試用期轉正考核工作;

  3.4負責新員工轉正過程中的審批組織工作。

  4.用人部門

  4.1具有對新員工轉正的審核權。

  四、程序和內(nèi)容

  (一)新員工試用期期限

  根據(jù)《勞動合同法》和《北京市勞動合同規(guī)定》,公司聘用的新員工根據(jù)勞動合同的期限不同,

  試用期也不同(根據(jù)勞動合同約定)。

  (二)試用期勞動合同管理

  1.公司須在新員工入職后一個月之內(nèi)與新員工簽訂勞動合同;

  2.試用期間員工均可隨時以書面形式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但應按照公司的要求辦理工作交接。

  3.試用期間公司在經(jīng)過考核之后,若認為不符合公司相關崗位的.要求,根據(jù)合同約定有權解除

  勞動合同。

  (三)試用期薪酬福利

  1.新員工試用期崗位工資為基數(shù)的80%,轉正后按100%發(fā)放。

  2.住房公積金轉正后次月繳納,社會保險到職后當月繳納。

  (四)試用期新員工融入計劃

  試用期間,公司開展相應活動對新員工進行培訓,使新員工盡快融入到公司氛圍中來。

  (五)試用期員工考核評估

  1.各管理上級對試用期員工的工作進行指導與考核,通過工作計劃與定期談話對新員工的績效與能力進行深入了解;在新員工轉正審批時主管上級提出考核結果與轉正意見;

  2.對于外派人員的新員工,由綜合服務部組織對新員工進行專門的試用期考核,包括任務績效考核與'德能勤廉'考核兩部分,各占50%權重。

  (六)試用期溝通反饋

  新員工在試用期間,綜合服務部和主管上級應通過各種溝通方式幫助新員工盡快適應環(huán)境,進入角色,發(fā)揮作用,并對其績效與能力進行反饋。

  (七)新員工轉正

  試用期員工須在試用期結束前15個工作日,向其直接上級遞交《員工轉正申請審批表》。

  (八)轉正程序

  1.試用期員工須圍繞本部門與崗位的職責撰寫轉正述職報告,重點應包括:實際工作成果與不足,對公司企業(yè)文化的理解,轉正后的工作思路等。

  2.試用期員工的直接上級應對《員工轉正申請審批表》的內(nèi)容進行初審,提交綜合服務部進行復核;

  3.綜合服務部與申請人的上級進行溝通,綜合服務部審核通過后,請分管人力資源的副總經(jīng)理進行復核。

  4.分管人力資源的副總經(jīng)理審核后由總經(jīng)理進行審批。

  5.根據(jù)各方審核與審批意見,由綜合服務部對新員工進行溝通,指出優(yōu)點與不足。

  (九)提前轉正

  1.公司可根據(jù)新員工的工作表現(xiàn)提前予以轉正。提前轉正時,應由試用期員工所在部門負責人將相關情況做出書面說明,報綜合服務部;經(jīng)綜合服務部審核后,由綜合服務部通知試用期員工,并發(fā)放《員工轉正申請審批表》,實施正常的轉正流程;

  (十)未獲轉正

  新員工試用期轉正不能通過審批的公司將與其終止勞動關系。綜合服務部應在決定做出后,試用期結束前通知試用期員工所在部門和其本人,并辦理離職手續(xù),詳見《zz物業(yè)公司員工離職管理制度》。

  五、附則

  1.本制度自20xx年4月1日起施行。

  2.各子公司可參照本制度制定本公司相關試用期管理辦法,并報總公司審批后執(zhí)行。

  3.本制度最終解釋權歸總公司綜合管理部。

試用期管理制度2

  一、目的

  為規(guī)范員工在試用期內(nèi)及轉正的要求及辦理程序,明確相關部門的工作職責,特制訂本規(guī)定。

  二、適用范圍

  適用于地產(chǎn)公司、物業(yè)公司、xx、xx等試用期員工轉正。

  三、權責

  3.1試用期員工的權責

  3.1.1主動了解自己的工作職責與工作內(nèi)容、工作目標、公司的規(guī)章制度等;

  3.1.2接受總部行政人事中心的入職培訓及相關考核。

  3.2試用期直屬主管的權責

  3.2.1在工作中引導新員工領悟公司的文化、督促并指導其執(zhí)行公司各項管理制度以及日常辦公/工作須知等;

  3.2.2培訓新員工工作職責、內(nèi)容與目標及崗位必須的安全操作知識與技能。

  3.3總部行政人事中心的權責

  3.3.1培訓新員工有關公司的文化、公司各項管理制度以及日常辦公/工作須知等;

  3.3.2負責試用期員工的最終考核;

  3.3.3負責面談試用期轉正的員工并審核其申請;

  3.3.4負責與試用期員工簽訂勞動合同;

  3.3.5 新進職員入職的三天內(nèi)須持有并簽名的《崗位工作說明書》。該'崗位工作說明書'是其工作的要求與標準,作為勞動合同的附件,具體請參閱《工作說明書管理辦法》。

  3.4轉正申請的批準

  3.4.1董事長負責審批職員以上的轉正申請;

  3.4.2行政人事總監(jiān)負責一般員工轉正申請審批。

  四、內(nèi)容

  4.1試用期管理規(guī)定

  4.1.1員工入職當天,填寫<員工檔案>的同時,總部行政人事中心在其入職一個月內(nèi)與其簽訂《勞動合同》,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期限規(guī)定如下:

  (1)合同期不滿一年者,試用期為一個月;

  (2)合同期達一年,不滿三年者,試用期為二個月;

  (3)合同期達三年及以上者,試用期為六個月;

  (4)需要縮短試用期或免試用期者,由用人單位申請,經(jīng)行政人事總監(jiān)加注意見后報董事長批準方可。

  4.1.2試用期內(nèi)離職

  (1)辭職:試用期員工由于個人原因提出辭職的,須提前三天填寫<離職申請書>通知所屬部門的負責人,并督促所屬部門在二個工作日之內(nèi)加注意見后遞交至總部行政人事中心,經(jīng)批準后,員工可辦理離職手續(xù);

  (2)辭退:因違反公司規(guī)章制度、違反國家法律或試用不合格而辭退員工。各用人單位的'直接主管必須有明確的不合格證據(jù)說明,并將職員不合格的事例填寫在<職員試用滿月評估報告>中或相關考核報告中,普通員工不合的事例由直接主管自行記錄報告總部行政人事中心;

  (3)試用人員工作未超過三日而離職的員工不予發(fā)放工資。

  4.1.3試用期內(nèi)請假

  試用期員工如因事、病或其他請假達三天者,其轉正時間自行順延,若請假時間達三十天者,如非特殊原因向總部行政人事中心申請并經(jīng)過同意,否則不得轉正。

  4.1.4試用期考核

  (1)職員滿月考核:當新職員入職時,行政人事中心須在其入職的三個工作日內(nèi)將<職員試用滿月評估報告>交給其直接主管,用人單位在其工作滿一個月后的三個工作日內(nèi)將提交該報告提交總部行政人事中心;

  (2)試用期結束考核:員工試用期滿前一周內(nèi)用人單位須將<試用期員工轉正考核表>提交總部行政人事中心;

  (3)試用人員在試用階段如因品行不良或工作能力欠加、考勤未達標者,部門負責人須如實記錄在<職員試用滿月評估報告>中,以作為解聘其的依據(jù)。如給公司造成經(jīng)濟損失者要給予賠償或追究其法律責任。

  4.1.5若發(fā)現(xiàn)試用期員工在應聘過程中有隱瞞、欺騙現(xiàn)象,公司有權立即終止其試用關系并無任何賠償責任。

  4.2轉正管理規(guī)定

  4.2.1正常轉正

  (1)普通員工正常轉正程序

  每月10日前,各單位主管根據(jù)員工入職時間,按約定的試用期限,確定可以在當月轉正的員工的名單,填寫在內(nèi),逐級審核后交行政人事中心總監(jiān)審核,若在規(guī)定薪酬范圍的轉正,由行政人事總監(jiān)批準即可生效,若其轉正薪酬超過規(guī)定的范圍,由行政人事總監(jiān)加注意見后報董事長批準;

  (2)職員正常轉正程序

  職員在試用期滿前10天,由行政人事部門的招聘人員將<試用期員工轉正考核表>發(fā)至用人單位主管,由用人單位約其面談后,將該表交至被考核者填寫。同時被考核者須撰寫'試用期間工作總結與自我鑒定';

  用人單位的考核表與報告經(jīng)用人單位主管逐級審核后,在試用期滿前七天遞交總部行政人事中心。所有職員,總部行政人事中心均須在在試用期滿前七天與需要轉正的員工約見訪談(遠程則以電話約談),并將訪談內(nèi)容與意見加注在考核中,報董事長批準后生效。

  4.2.2考核不合格的員工之處理辦法

  (1)試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員工公司原則上不予錄用,特殊情況,須在試用期滿前七天向總部行政人事中心提出申請,獲批準后可按轉正員工處理。

  (2)試用不合格員工由行政人事中心在期滿前一天內(nèi)(最遲不得超過期滿的當天)為其核算工資辦理離職手續(xù),用公告欄和電子郵件兩種形式發(fā)布公告,告知相關部門及與我司相關有業(yè)務來往的合作伙伴。

  4.2.3提前轉正程序

  (1)試用期間內(nèi)表現(xiàn)優(yōu)秀者可由用人單位負責人提出申請,經(jīng)批準后向總部行政人事中心提交提前轉正的申請,總部行政人事中心加注意見后報董事長批準。提前轉正者試用期不得低于一個月;

  (2)注意:用人單位任何人均不可擅自承諾員工提前轉正,而必須將其優(yōu)秀事跡整理成書面文件上報至總部行政人事中心,經(jīng)審核報董事長批準后方可向員工轉達提前轉正、提前調(diào)薪的口頭通知。若因用人單位擅自承諾提前轉正而未能經(jīng)批準者,員工應提前獲得的調(diào)薪待遇由承諾者承擔,公司將視情節(jié)嚴重程度或金額的大小向該承諾者予以行政警告以上處分。

  4.2.3免試用期程序

  所有免試用期者必須滿足以下條件之一:

  (1)曾在我司工作超過6個月,且沒有被考評不合格或沒有受行政警告以上處分者;

  (2)特殊人才有免試用期的特殊要求者;

  (3)滿足上述二個條件的人,由本人在入職時即申請,由總行政人事中心向董事長報告經(jīng)同意后,方可同意免試用期。

  4.2.4轉正相關報表的遞交時限規(guī)定

  (1)各用人單位須在每月10日前,將當月轉正員工的與職員的<試用期員工轉正考核表>,一并交至總部行政人事中心;

  (2)行政人事中心收到上述考核表后,在15日前遞交行政人事總監(jiān)或董事長批準。

  4.2.5試用期員工轉正后薪酬的調(diào)整及反饋。

  (1)試用期滿后,員工在每月的15日前轉正的則在當月調(diào)整薪金,若在每月的16日后轉正的,則從下月調(diào)整薪金;

  (2)基層員工轉正參照《物業(yè)基層員工工資標準》和《xx公司各崗位工資與出勤時間標準表》進行調(diào)整,超出標準者,須在表中注明;

  (3)職員級人員的轉正,由總部行政人事中心應將考核評估結果知會當事人(一般要求被評估者書面確認<試用期員工轉正考核表>),職員轉正工資視入職時所談條件及試用期表現(xiàn)而定,若與入職時所談薪酬有出入,則由行政人事中心與入職者面談確定。

  4.2.6社保事宜

  (1)總部行政人事中心為轉正職員購買基本養(yǎng)老、住院、工傷、失業(yè)等社會保險,不愿購買者須與所屬部門負責人處簽訂書面協(xié)議;

  (2)普通員工的社保按用人單位的預算及用人單位的要求而購買。

  4.2.7各類考核表原件作為調(diào)薪依據(jù)保存于總部行政人事中心薪酬核算部門。

  4.2.8試用不合格者,總部行政人事中心在試用期滿前二天內(nèi)約談當事人。

  4.3本辦法經(jīng)批準后施行,修改時亦同,解釋權在總部行政人事中心。

  五、相關文件

  5.1《xxxx崗位工作說明書》;

  5.2《工作說明書管理辦法》;

  5.3《物業(yè)基層員工工資標準》;

  5.4《xx公司各崗位工資與出勤時間標準表》;

  5.5《勞動合同》;

  六、附表格

  6.1

  6.2<試用期員工轉正考核表>

試用期管理制度3

  第一章 總則

  一、目的

  第一條 完善現(xiàn)有的考評體系,明確公司的價值導向,不斷增強公司的整體核心力。

  第二條 通過對試用期員工的考核溝通,幫助他們盡快了解公司,明確崗位需求,融入公司文化,并為決定新員工的去留及轉正定級提供依據(jù)。

  二、定義

  第三條 試用期是指在勞動合同期限內(nèi)所規(guī)定的一個階段的試用時間。在此期間用人單位進一步考察被錄用的員工是否真正符合聘用條件,能否適應公司要求及工作需要。同樣,勞動者也可以進一步了解用人單位的工作條件是否符合招聘時所提供的情況,自己能否適合或勝任所承擔的工作,從而決定是否繼續(xù)保持勞動關系。試用期一般為1―6個月,最長不超過6個月(含培訓時間)。

  三、適用范圍

  第四條 本考核管理辦法適用于公司所有新入職員工。

  第五條 新員工的職業(yè)道德、文化素質(zhì)、職業(yè)潛力由人力資源部考核,新員工的業(yè)務技能、業(yè)務素質(zhì)由入職部門考核。部門經(jīng)理以上人員的業(yè)務技能、業(yè)務素質(zhì)由總經(jīng)理考核。

  四、考核原則

  第六條 事實求是原則:考核要以日常管理中的觀察、記錄為基礎,定量與定性相結合,強調(diào)以數(shù)據(jù)和事實說話。

  第七條 區(qū)別對待原則:相對于正式員工的績效改進考核而言,對于試用期員工的考評是綜合考評,需要對其任職狀況,勞動態(tài)度和工作時效做全面的評價。

  第八條 考、評結合原則:對于試用期員工的考核日常的'月度考核、試用期結束的評議與個人試用期總結報告相結合的方法進行綜合評價,力求客觀、公正、全面。

  第九條 效率優(yōu)先原則:對于考核結果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或能力明顯不適應工作需求、工作缺乏責任心和主動性的員工要及時按規(guī)定終止試用期,解除勞動關系。管理者未按公司規(guī)定而隨意辭退員工或者符合公司辭退條件而未及時提出辭退建議,致使造成不良后果或不良影響的,相關人員要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十條 考核以重能力、重潛力,業(yè)績?yōu)檩o助考核條件,考核標準盡可能量化。

  第二章 考核形式、周期及內(nèi)容

  五、考核周期、形式

  第十一條 試用期員工的考核分月度考核(根據(jù)實際情況而定)、試用期結束的評議與個人試用期總結報告三種形式。月度考核每月進行一次,試用期結束評議與個人試用期總結報告原則上在試用期結束時通過筆試、答辯等方法進行。

  第十二條 考核期限根據(jù)崗位性質(zhì)、合同期限一般為一至六個月,特殊情況下亦可縮短,但至少應有一個月考核期(如果試用期為一個月的,考核采取試用期結束評議與個人試用期總結報告的形式操作)。

  六、考核內(nèi)容

  第十三條 試用期員工月度考核要素為工作態(tài)度、作業(yè)能力、工作績效三大項。

  第十四條 試用期結束考核結合崗位要求,全面考評員工試用期間的任職資格:品德、素質(zhì)、能力、績效、經(jīng)驗。

  第十五條 個人試用期的總結報告主要是個人在試用期間的應知應會,個人的自我規(guī)劃與職業(yè)生涯規(guī)劃。

  第十六條 具體的實施辦法及考核表格由人力資源部依據(jù)具體情況設置;考核、評議結束后人力資源部依據(jù)相關情況,匯集相關部門逐一對考核員工進行績效面談。

  第三章 考核的準備及結果應用

  七、考核信息準備

  第十七條 人力資源部門、用人部門綜合各方面收集到的考核信息,客觀公正的評價員工,信息來源一般有以下幾種:

  1、用人部門記錄員工工作過程中的關鍵行為或事件;

  2、員工的培訓記錄;

  3、員工定期工作總結及日常匯報材料;

  4、同一團隊成員的評價意見或證明材料;

  5、相關部門或個人的反饋意見或證明材料;

  6、用人部門與員工溝通過程中積累的有關信息。

  八、考核結果

  第十八條 無論是月度考核、試用期結束評議還是綜合評定,其考核結果都包括評語和等級(優(yōu)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兩部分。

  第十九條 考核等級的定義如下:

  1、優(yōu)秀(90分以上):相對于試用期員工而言,各方面都表現(xiàn)突出,尤其是工作績效方面,遠遠超出對試用期員工的要求;

  2、良好(80―90分):各方面超出對試用期員工的目標要求;

  3、合格(60---80分):達到或基本達到對試用期員工的基本要求;

  4、不合格(60分以下):達不到對試用期員工的基本要求。

  第二十條 考核成績達到合格者,即時轉為正式員工。 成績在60分以下者,結束試用期,解除關系(辭退)。

  第二十一條 正式錄用的員工考核結果記入檔案。

  第二十二條 本制度解釋權歸人力資源部所有。

  第二十三條 本制度從頒布之日起開始執(zhí)行。以前的規(guī)章、制度、規(guī)定與本管理辦法有抵觸的地方,以本辦法為準,沒有抵觸的繼續(xù)遵照執(zhí)行。

試用期管理制度4

  一、考核目的:

  通過對試用期員工的溝通和考核,幫助他們盡快了解公司,明確崗位需求,融入公司文化,并為決定新員工的去留提供依據(jù)。

  二、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XXXX有限公司所有試用期員工。

  三、定義:

  1、試用期:試用期是指在被錄用者與公司協(xié)議期限所規(guī)定的一個階段的試用時間。在此期間公司進一步考核被錄用的員工是否真正符合聘用條件,能否適應公司要求及工作需要。試用期限嚴格按照被錄用者與公司簽訂的勞動協(xié)議約定試用期限。

  2、轉正:轉正是指新員工試用期滿,達到崗位要求,并按時向人資部提交轉正材料后,通過審核后成為公司的正式員工。

  四、考核原則:

  1、設置合理的考核指標,考核員工試用期間展示的技能與所在崗位達到的匹配程度及工作態(tài)度;因本考核辦法針對試用期員工,故著重考核其工作態(tài)度。

  2、考核要以日常管理中的觀察、記錄為基礎,定量與定性相結合,以數(shù)據(jù)和事實說話。

  3、對于考核結果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或能力明顯不適應工作需求,工作缺乏責任心和主動性差的員工要及時按規(guī)定延期轉正、調(diào)崗或中止試用,乃至解除勞動關系。

  五、職責:

  公司為新進員工指定專人進行指導、考核,指導人必須對被指導人的崗位工作熟悉,能夠及時進行行之有效的指導。指導人由組長及以上管理者或有較豐富的工作經(jīng)驗、品行兼優(yōu)的骨干員工擔當。

  1、指導人職責:

  1.1幫助新員工了解公司有關規(guī)定,引導新員工熟悉工作環(huán)境、部門業(yè)務流程以及相關業(yè)務交接人。

  1.2為新進員工解釋崗位職責,協(xié)助新員工共同制定工作計劃,合理安排日常工作和階段目標。

  1.3定期與新員工進行正式面談(建議至少每月一次),根據(jù)新員工工作計劃的完成情況和表現(xiàn),及時總結成績與不足,并給予適時的鼓勵或指導。

  1.4試用期滿,對新員工進行考核,同時將考核結果反饋給新員工,以便其提高和改進。

  2、人資部職責:

  2.1負責監(jiān)督考核過程,審核考核結果,必要時,需找指導人和新員工面談,了解指導人對新員工的指導情況,作為判斷考核公正、合理的依據(jù)。了解內(nèi)容包括以下幾方面內(nèi)容:

  2.1.1是否給予新員工適時的指導和足夠的關心。

  2.1.2是否給予新員工提供足夠的資源以做好階段性工作。

  2.1.3是否有與新工進行階段性面談。

  2.1.4是否按期填寫并提交新員工轉正材料。

  2.1.5考評的'結果是否能提供的事實依據(jù)。

  2.1.6新員工對指導人的評價。

  2.2負責處理新員工針對考核的投訴,調(diào)查考核的公平、合理與否,并給出處理結果,對于指導人與新員就考核結果有爭議提請仲裁,由人資部調(diào)查了解后給出仲裁結果。

  3、部門負責人職責:

  3.1按期檢查、督促本部門指導人實施指導工作并按期填寫轉正申報材料。

  3.2及時督促相關人員向人資部報送轉正材料,同時審核材料填寫的完整性、正確性。

  六、考核內(nèi)容:

  1、工作業(yè)績(權重值:40%)

  履行職責:崗位職責相關工作完成情況,是否符合崗位需求。(10%)

  工作質(zhì)量:完成的工作是否符合要求,達到預期的效果。(10%)

  工作效率:在規(guī)定的時間完成作務,遇到問題能迅速反應。(10%)

  2、工作態(tài)度(權重值:30%)

  積極性:表現(xiàn)出的工作熱情和對業(yè)務知識的求知態(tài)度是否飽滿。(10%)

  協(xié)作性:部門內(nèi)部及部門之間團結協(xié)作能力是否能滿足崗位需求。(10%)

  責任性:對自身崗位職責和目標負責,勇于承擔責任。(10%)

  紀律性:公司內(nèi)部規(guī)章制度、工作標準遵守及表現(xiàn)出應具有的職業(yè)素養(yǎng)。(10%)

  3、工作能力(權重值:20%)

  知識與技能:履行及獨立完成崗位職責所應具有的專業(yè)知識及能力。(10%)

  理解與表達:對職責內(nèi)容理解、判斷及隊員相互溝通、表達能力。(10%)

  4、負荷考核(20值%)

  精神負荷:完成工作內(nèi)容所表現(xiàn)出的理智與忍耐性。(10%)

  時間負荷:工作時間內(nèi)投入工作的程度和出勤率。(10%)

  七、考核方法:

  指導人評價:指導人綜合各方面收集的信息作為依據(jù),客觀公正地評價員工,信息來源包括以下幾種(但不限于):

  1、指導人記錄員工工作過程中的關鍵行為或事件。

  2、結合同一團隊成員的評價意見或證明材料。

  3、相關部門或個人的反饋意見或證明材料。

  4、員工定期及不定期的工作總結及日常匯報材料。

  5、員工的歷次培訓反饋記錄。

  6、主管與員工溝通(面談)過程中積累的有關信息。

  7、提報至人資部備案。

  八、考核結果處理:

  1、可以轉正:考核成績達到80分及以上,為優(yōu)秀,即可轉正。

  2、延遲轉正:員工考核成績?yōu)?0分及以上,80分以下,為一般,延遲轉正。

  3、終止試用或崗位調(diào)整:考核成績低于60分,經(jīng)人資部確認,終止試用,特殊情況的調(diào)至其他崗位再試用。

  九、投訴及仲裁:

  被考核者如果不認同考核者對自己的考核結果,在與考核者溝通后仍不能達成共識,可向考核者的上級主管或人資部投訴或雙方請求仲裁。

  投訴或仲裁的受理者需在受理日起2個工作日內(nèi)作出處理,并將處理意見反饋給投訴人或請求仲裁的雙方。

  十、本辦法最終解釋權歸xxxx有限公司人資部。

  十一、本制度自發(fā)布之日起執(zhí)行。

人力資源部

  20xx年xx月xx日

試用期管理制度5

  一、目的

  為規(guī)范員工試用期轉正考核流程,確保員工轉正考核工作規(guī)范、有效、有章可循,特制訂本制度。

  二、試用期及轉正流程

 。裕

  三、試用期限

  1、集團職員試用期1-3個整月;集團主管級及以上、各直營店主管級及以上員工試用期2-4個整月。優(yōu)秀者經(jīng)個人申請批準通過可提前轉正,不合格者可延期轉正。

  2、直營店員工實習期不低于一個月,自月初1號算起,①能獨立操作本崗位流程;②當月全勤、無遲到、曠工、請假及打架斗毆行為;③熟悉基本的制度(崗位工作標準、業(yè)務知識、考勤制度、企業(yè)文化、行為規(guī)范等);

  3、試用期結束不能達到工作要求者,部門負責人可延長其試用期限,但最長不得超過6個月;

  4、特殊人才需經(jīng)董事長批準方可轉正。

  四、新員工試用期管理

  1、試用期間執(zhí)行本崗位固定工資標準,但績效工資減半,轉正考核合格者,執(zhí)行本崗位的工資標準,考核不合格,試用期順延。

  2、所有人員在試用期內(nèi)均要制定績效考核目標并進行月度績效考核,試用期內(nèi)每月度的績效考核成績不列入月薪資核算,但績效成績納入轉正考評依據(jù)。

  五、試用期員工轉正條件

  1、集團公司及各店經(jīng)理級及以上級別人員轉正須符合以下條件直接上級方可申請轉正:

 、偃肼毰嘤柨己撕细瘢

 、谳啀徔己撕细瘢

 、蹗徫患寄苓_標(實習期能獨立頂崗);

 、芟聦偌吧霞墸o下屬的'只需上級評定)能力評定(管理能力、工作能力)達標;

 、菘记谶t到低于2次、無曠工、病事假不超過1周。否則,轉正后不執(zhí)行順延至無以上違規(guī)現(xiàn)象;

  2、思想?yún)R報專題直營店主管級以上轉正須符合以下條件直接上級方可申請轉正:

  六、試用期員工轉正考核流程

  A、試用期月度考核指標核算

  由人力資源部協(xié)助部門制定月度考核表,部門負責人月度進行考核成績核算,考核成績作為其轉正考評依據(jù)。

  B、360度評價及個別方談的組織與實施

  集團職員及直營店經(jīng)理級及以上人員由人力資源部組織實施測評,直營店主管級及以下人員由直營店組織實施測評,調(diào)查人員包括被評價人的上級(1-2人)、平級(4-6人)、下級(4-6人)及客戶(4-6人)。下屬人數(shù)不足規(guī)定數(shù)額時,按實際人員進行,《360度評價問卷》見附表。

  C 、任職規(guī)劃答辯的組織與實施(僅針對集團職員及直營店經(jīng)理級及以上人員)

  1、試用期人員在試用結束前需完成《轉正工作總結及下步工作規(guī)劃》,要求必須以word形式呈交,總結與規(guī)劃需提交直接上級及部門中心總監(jiān)予以審核,最后報人力資源部組織進行現(xiàn)場述職報告,結果由人力資源部審核備案;

  2、述職報告與答辯參與人由當事人的直接上級及部門中心總監(jiān)與員工代表,及集團人力經(jīng)理、行政人力總監(jiān)共同組成,支持率與認同度低于60%者,該候選人按否決處理。

  七、評價結果認定及審批

  A、綜合評價結果計算方法:

  (1)集團職員及直營店經(jīng)理級及以上人員:

  評價得分=試用期月度績效平均得分*50%+總結及規(guī)劃答辯評價得分*30%+360度評價得分*20%

 。2)直營店主管級及以下人員:

  評價得分=試用期月度績效平均得分*60%+360度評價得分*40%

  B、考核結果應用:

  低于60分者解除勞動合同,大于等于60分,低于70分,延長試用期2個月,大于等于70分者方可按期轉正。

  C、試用期轉正批準權限:

  1、前廳(廚房)經(jīng)理及店長轉正申請由運營總監(jiān)審核,人力中心總監(jiān)復核,總經(jīng)理批準,人力部薪酬福利專員辦理轉正手續(xù);

  2、集團職員轉正申請由部門經(jīng)理審核,人力經(jīng)理復核,中心總監(jiān)批準,人力部薪酬福利專員辦理轉正手續(xù);

  3、部門經(jīng)理(含主管級)轉正申請由中心總監(jiān)審核,人力經(jīng)理、人力中心總監(jiān)復核,總經(jīng)理批準,人力部薪酬福利專員辦理轉正手續(xù);

  4、總監(jiān)級轉正申請由人力中心總監(jiān)審核,總經(jīng)理批準,人力部薪酬福利專員辦理轉正手續(xù);

  5、中心無總監(jiān)時人事權由行政總監(jiān)代簽;

  D、轉正批準流程

  人力部根據(jù)人員轉正既定時間節(jié)點提前7天通知相關人員→本人按轉正既定時間提前5天填寫《轉正申請表》(見附表五)及實習總結、師傅轉正鑒定提交至直接上級→直接上級提前3天提交整套轉正資料(轉正申請表、轉正

  人員實習總結、師傅鑒定、上級鑒定)至人力部→人力部審核完畢批準后在微信群上表示祝賀→每月2日統(tǒng)一下發(fā)任命通知→任命通知下發(fā)一周內(nèi)由培訓專員對接轉正人員的上級為其舉辦轉正儀式。

  備注:人員轉正要先向被服務人員調(diào)查是否能轉正,符合轉正條件且調(diào)查及考核通過后方可按轉正程序簽批完畢后于每月2日下發(fā)轉正通知。

  E 、轉正儀式

  集團由人力部薪酬福利專員負責組織;直營店人員由酒店人力專員組織,并負責在微信群上祝賀及通報。

試用期管理制度6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完善現(xiàn)有的考評體系,明確公司的價值導向,不斷增強公司的整體核心競爭力。

  第二條通過對試用期員工的考核溝通,幫助他們盡快了解公司,明確崗位需求,融入公司文化,并為決定新員工的去留及轉正定級提供依據(jù)。

  第三條本制度適用于公司本部、駐外機構及事業(yè)部的所有試用期員工。

  第四條試用期是指在勞動合同期限內(nèi)所規(guī)定的一個階段的試用時間。在此期間用人單位進一步考察被錄用的員工是否真正符合聘用條件,能否適應公司要求及工作需要。同樣,勞動者也可進一步了解用人單位的工作條件是否符合招聘時所提供的情況自己能否適合或用途所承擔的工作,從而決定是否繼續(xù)保持勞動關系。試用期一般為3~6個月,最長不超過6個月(含培訓時間)。

  第五條實事求是原則:考核要以日常管理中的觀察、記錄為基準,定量與定性相結合,強調(diào)以數(shù)據(jù)和事實說話。

  第六條區(qū)別對待原則:相對于正式員工的績效改進考核而言,對于試用期員工的考評是綜合考評,需要對其任職狀況、勞動態(tài)度和工作績效做全面的評價。

  第七條考、評結合原則:對于試用期員工的考核,以日常的月度考核與試用期結束的期終評議相結合的方法進行綜合評價,力求客觀、公正、全面。

  第八條效率優(yōu)先原則:對于考核結果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或能力明顯不適應工作需求、工作缺乏責任心和主動性的員工要及時按規(guī)定中止試用,解除勞動合同。管理者未按公司規(guī)定而隨意辭退員工或符合公司辭退條件而未及時提出辭退建議,致使造成不良后果或不良影響的,相關人員要承擔相應責任。

  第二章考核形式、周期及內(nèi)容

  第九條試用期員工的考核分月度考核和試用期結束的期終評議兩種形式。月度考核每月進行一次;期終評議原則上在試用期結束時通過筆試、答辯等方法進行。

  第十條試用期員工月度考核要素分為工作態(tài)度、作業(yè)能力、工作績效三項。

  1、工作態(tài)度:包括責任心、合作性、主動性、紀律性、自我提高的熱情、基本行為準則等內(nèi)容。

  2、作業(yè)能力:主要指業(yè)務能力,含學習理解能力、解決問題能力、應用創(chuàng)造能力、協(xié)調(diào)能力等崗位必需的能力。

  3、工作績效:員工是否能按時保質(zhì)保量地完成所布置的工作或學習任務,并達成每月的改進目標。

  第十一條期終評議結合崗位標準,全面考評員工試用期間的任職資格、品德、素質(zhì)、能力、績效、經(jīng)驗。

  具體實施辦法及考核用表可由各人力資源部(處)根據(jù)具體情況設置。

  第三章相關責任

  第十二條經(jīng)理、主管和員工共同承擔考核責任,原則上經(jīng)理為一級考核者,對考核結果的.公正、合理性負責;員工的主管為二級考核者,對考核結果負有監(jiān)督、指導責任。若二級考核者修改了一級考核者的考核結果,應向一級考核者反饋,共同協(xié)商決定。

  第十三條一級考核或主要考核責任人必須就考核結果向被考核者進行正式的面對面的反饋溝通,內(nèi)容包括肯定成績、指出不足及改進措施,共同制定下一步學習、工作目標或改進計劃。反饋是雙向的,考核者應注意留出充足的時間讓被考核者發(fā)表意見。考核者與被考核者負有對考核結果進行反饋、溝通的責任。

  第十四條反饋時,被考核者無論是否認可考核結果,都須在考核表上簽字。簽字僅代表知曉考核結果,并不一定代表認可。

  第十五條被考核者如果不認同考核者對自己的考核結果,在與考核者溝通后仍不能達成共識,可向考核者的上級主管或人力資源部投訴。投訴的受理者需在受理日起10個工作日內(nèi)作出處理,并將處理意見反饋給投訴人。

  第四章操作程序

  第十六條試用期員工綜合考核操作步驟。

  1、由考核辦確定各部門考評小組人員名單及考評日程安排。

  2、考評辦負責布置考核任務,講解考核要求,下發(fā)人事考核表等。

  3、員工填寫自我評價卡,填后移交考評辦。

  4、考評時采取現(xiàn)場答辯的方式,先由被考核者陳述個人季度工作表現(xiàn),考評小組依據(jù)陳述內(nèi)容及每月的工作記錄卡填寫人事考核表。

  5、考評辦對每人的資料進行匯總,并與計劃處、總裁辦及有關人員組成綜合評議小組,負責對考核用表進行審核,審核完成后,考評結果將通知被考核者本人,對不合理的地方,被考核者可填寫考核意見卡,考評經(jīng)分析后,提出考評調(diào)整建議。

  6、考評調(diào)整建議將及時通知考核者與被考核者本人。

  7、考評辦對有異議的地方進行協(xié)調(diào),包括組織考核者與被考核者面對面地交流等,考評辦協(xié)調(diào)不了的,將進入特殊考核程序。

  第五章考核的準備及結果應用

  第十七條經(jīng)理、主管綜合各方面收集到的考核信息,客觀公正地評價員工,信息來源一般有以下幾種:

  1、主管記錄員工工作過程中的關鍵行為或事件。

  2、員工的歷次培訓記錄。

  3、員工定期工作總結及日常匯報材料。

  4、同一團隊成員的評價意見或證明材料。

  5、相關部門或個人反饋意見或證明材料。

  6、主管與員工溝通過程中積累的有關信息。

  第十八條不論是月度考核、期終評議還是綜合評定,其考核結果都包括評語和等級(A、B、C、D)兩部分。

  第十九條考核等級(A、B、C、D)的定義如下:

  A、杰出。相對于調(diào)節(jié)作用期員工而言,各方面都表現(xiàn)突出,尤其是工作績效方面,遠遠走出試用期員工的要求。

  B、良好。各方面超過對試用期員工的目標要求。

  C、合格。達到或基本達到對試用期員工的基本要求。

  D、不合格。達不到對試用期員工的基本要求。

  月度考核與期終評議的關系

  第二十條綜合月度考核和期終評議結果決定試用期員工的轉正(提前轉正、正常轉正、延期轉正)、定級與辭退。

  1、試用期員工連續(xù)兩月得“D”者,原則上取消試用資格,不再參加期終評議。

  2、連續(xù)兩月得“A”,且業(yè)績突出者,可由部門安排,提前參加期終評議。評議“杰出”者,由部門提出申請,報人力資源部批準后,原則上可給予提前轉正定級。

  3、其他情況原則上要求參加試用期結束時的期終評議。根據(jù)期終評議和月度考核兩方面成績決定其轉正定級。

  第二十一條試用期員工的轉正除第二十條規(guī)定的提前轉正、提前辭退外,其他主要看其綜合評定結果。

  1、綜合評定為“D”者,原則上取消試用資格,公司不再聘用。

  2、綜合評定為“C”者,原則上給予正常轉正。如試用成績接受“D”,在與員協(xié)商一致且試用期總長度不超過法定試用期期限的前提下,此類員工可以延期轉正。延期轉正者根據(jù)時限內(nèi)的工作表現(xiàn)進行重新評價,評價內(nèi)容及程序同上述相關條例。

  3、綜合評定為“A”、“B”者,公司給予正常轉正。

  第二十二條試用期員工的職位及薪酬級別的決定主要依據(jù)對其任職資格的評定結果,參照公司職位說明書、職位及薪酬等級對應表,及相應的任職資格標準和管理辦法。

  第六章附則

  第二十三條本暫行辦法的解釋、修訂和廢止權歸人力資源管理部。

  第二十四條本辦法簽發(fā)之日起開始生效。

  第二十五條各部門可在本暫行辦法的原則范圍內(nèi)進行細化,并組織實施。

試用期管理制度7

  1目的

  為確保公司正式聘用的員工符合公司的要求,使員工試用期管理工作有章可循,特制定本辦法。

  2范圍

  公司所有正式在編崗位新進員工試用期管理均參照本辦法執(zhí)行。

  3工作程序

  3.1錄用、晉升人員經(jīng)審查、面試合格后方可試用,員工到上崗前應到人力資源部辦理報到手續(xù),具體包括以下內(nèi)容:

  a.交驗學歷證明、戶口冊、身份證及崗位要求的其他證件(正本);

  b.簽訂《試用協(xié)議書》;

  c.提交指定醫(yī)院的體檢表;

  d.接受人力資源部負責的崗前培訓,培訓內(nèi)容詳見《員工培訓管理辦法》的有關規(guī)定。

  3.2報到手續(xù)辦理完畢后,人力資源部為報到員工開具《員工聘用(調(diào)動)通知》,并應親自帶領新進員工到其工作部門,交由用人部門領導安排其進行進一步的崗前培訓。當新進人員為主任級及以上人員時,人力資源部招聘專員還應負責將其介紹給公司所有相關部門的負責人。

  3.3用人部門接收新員工后應做的工作

  3.3.1為新員工進行進一步的.崗前培訓,培訓內(nèi)容詳見《員工培訓管理辦法》中的有關規(guī)定;

  3.3.2為新進員工做職前介紹,幫助其做好上崗前準備,盡快進入工作角色;

  3.3.3帶領新員工到行政部辦理食宿手續(xù);

  3.3.4幫助新員工申領辦公用具、用品;

  3.3.5向新進員工收集其本人相關證件的復印件(身份證、戶口冊、學歷證書、職稱證書、培訓證書等)及1寸免冠照片3張。

  3.3.6其它應交待辦理的事宜。

  3.4員工試用及轉正規(guī)定:

  3.4.1試用期限

  a.主任級人員試用期為6個月。

  b.大中專畢業(yè)生試用期為6個月。

  c.其他人員試用期為3個月。

  3.4.2試用期定級

  3.4.2.1新招聘人員試用期定級:

  a.凡屬增崗或增編人員,參照《人員需求申請表》上批準的級別,由用人部門和人力資源部在核準的范圍內(nèi)協(xié)商確定。如定級超出核準范圍,應重新審批,具體參照《員工招聘管理辦法》5.4.8.2條款規(guī)定執(zhí)行;

  b.凡屬替補人員,原則上工資定級應比原崗位人員低一級。如替補人員條件特別優(yōu)秀,定級需高規(guī)定標準時,應參照《員工招聘管理辦法》5.4.8.2條款規(guī)定執(zhí)行;

  c.招聘的大中專應屆畢業(yè)生,從事專業(yè)對口的技術或管理工作,崗位定級參照《薪酬管理辦法》的相關規(guī)定。

  3.4.2.2員工晉升到高級別崗位,試用期間的薪資維持原級別。

  3.4.3員工在試用期期間由新員工所在部門領導進行管理。試用期滿前一周,用人部門新進員工的直屬領導按相關規(guī)定對員工在試用期的表現(xiàn)予以考核鑒定,決定該員工是否能夠轉正。

  3.4.3.1新進員工在試用期中表現(xiàn)良好,符合本崗位的工作要求,用人部門領導負責填寫《人事異動審批表》,在相應欄中簽署轉正、定級意見,并督導待轉正員工本人撰寫試用期間的工作總結,一并提報人力資源部。

  3.4.3.2員工在試用期間表現(xiàn)特別優(yōu)秀,用人部門可酌情縮短該員工的試用期,但主任級人員和大中專畢業(yè)生不得少于3個月,其他人員不得少于1個月,轉正審批手續(xù)執(zhí)行3.4.3.1條款的規(guī)定。

  3.4.3.3新進員工在試用期中表現(xiàn)不符合公司要求,用人部門領導認為有必要停止試用時,用人部門領導填寫《員工離職審批表》,按照《員工異動管理辦法》3.2.2條款相關規(guī)定報批后,人力資源部負責向試用員工發(fā)放《終止試用通知書》,要求其立即辦理相關離職手續(xù)。

  3.4.3.4員工在試用期內(nèi)品行或能力欠佳不能完全達到崗位要求的,用人部門可以申請延長該員工的試用期限。人力資源部在收到用人部門的書面意見后,向該員工發(fā)放《延長試用期通知書》,延長試用期限最長為3個月。延長試用期滿用人部門同意其轉正,按照3.4.3.1規(guī)定辦理;若延長試用到期后,該員工經(jīng)考核仍不適用本崗工作,參照3.4.3.3執(zhí)行。

  3.4.5員工轉正審批權限

  3.4.5.1計件工人、臨時聘用人員的轉正審批,由所屬一級部部長負責,報人力資源部備案;

  3.4.6人力資源部負責對經(jīng)審批的《人事異動審批表》進行復核,確認無誤后向該員工發(fā)放《轉正通知書》,協(xié)助其辦理轉正相關的一切人事錄用手續(xù)。

  3.5本辦法自頒布之日開始執(zhí)行。

  4附表

  4.1《轉正通知書》

  4.2《延長試用期通知書》

  4.3《終止試用通知書》

【試用期管理制度】相關文章:

試用期管理制度01-11

員工試用期管理制度06-21

試用期轉正管理制度07-18

試用期員工管理制度03-21

試用期管理制度集錦04-12

試用期管理制度10篇06-13

員工試用期管理制度規(guī)章制度08-01

試用期總結11-21

銷售試用期1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