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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xiāng)鎮(zhèn)社會法庭工作總結

時間:2022-11-02 18:40:32 總結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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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xiāng)鎮(zhèn)社會法庭工作總結

  總結是對某一特定時間段內的學習和工作生活等表現(xiàn)情況加以回顧和分析的一種書面材料,它是增長才干的一種好辦法,不如我們來制定一份總結吧?偨Y怎么寫才是正確的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鄉(xiāng)鎮(zhèn)社會法庭工作總結,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鄉(xiāng)鎮(zhèn)社會法庭工作總結

鄉(xiāng)鎮(zhèn)社會法庭工作總結1

  1、深入淺出,生動形象

  法庭辯論是一場關于事實、法律和理論的爭論,常常會涉及到一些復雜、疑難的理論問題。同時,由于辯論的對手不同,有時候簡單的問題也會變得復雜化。在這種情況下,在有限的時間內能夠有針對性地使一個復雜的理論問題深入淺出,往往會收到明顯的效果。

  2、把握主攻方向,切忌偏離主題

  在法庭辯論時,還要注意一個十分重要的問題,就是一定要把握住自己的思路和主攻方向,不要讓對方牽著走,以免誤入歧途而不能自拔。有時候,對方會有意識地避實就虛,轉移話題,然后攻其一點,不及其余,達到改變辯論主題的目的,這時候一定要反應敏捷,切勿上當。

  3、贏得法庭辯論的理論基礎和工作基礎

  技巧歸技巧,它畢竟只是贏得法庭辯論的因素之一,而并不是贏得法庭辯論的基礎。那么,贏得法庭辯論的基礎是什么?首先,要有扎實的理論功底,你沒有理論功底,你就要犯錯誤,你再有技巧也沒用,只是嘩眾取寵,只是嘴上功夫。其次,要有扎實的工作基礎,就是說要充分地調查取證。

  4、法庭辯論中的應變能力

  在法庭辯論中,常常會遇到一些意想不到的情況,對于這情況如何應付?這確實是對律師應變能力的考驗。在法庭上,有些情況是不可能提前做好準備的,所以,應變能力對于律師來說非常重要。《三國演義》中孔明說郭嘉:“坐說立議,無人可及,臨機應變,百無一能!本褪钦f郭嘉沒有應變能力。可見,缺乏應變能力的只能做謀士,不適合做律師。

  5、良好的心理素質是贏得法庭辯論的重要因素

  心理素質方面包含的因素很多,就我個人的體會而言,最突出的一點就是自信。自信心可以使你保持一種良好的心理狀態(tài),這樣你就能充分發(fā)揮你的應變水平,善于應付各種環(huán)境和場面。由于我國的司法環(huán)境并不盡如人意,所以,有些案子該輸?shù)牟灰欢ㄝ敚撢A的不一定贏,特別是當這種跡象在法庭上顯露出來的時候,就可能影響你的情緒。在這種情況下,自信心會幫助你解脫困境。

  6、語言表達要注重方式

  在法庭辯論中,還要注意語言本身的表達藝術,其中很重要的一條,就是讓人家聽得進,聽得懂,給人家留下反應和理解的余地。大家都知道,語言的連貫性是很重要的,做律師的不能結結巴巴,張口結舌,要連貫地表達一種意思。但反過來切不要忘了另一條:要給人留下理解和琢磨的余地。律師的口才在法庭上是需要充分表現(xiàn)的,但滔滔不絕、連珠炮似的發(fā)言并非是貫穿始終的惟一方式,這一點我的體會非常深。

  7、辯論要抓住要害突出重點

  抓住要害,突出重點,這不僅在法庭辯論中十分重要,在法庭調查和庭前準備中也同樣重要。有些比較復雜的案件,內容很多也很亂,這時候一定要抓住要害,突出重點,不宜面面俱到,避免沖淡了主題。有些案件很復雜,甚至涉及到十幾項、幾十項犯罪事實。這還不說,關鍵是有的案件涉及的證據(jù)內容及其它一些內容太多太亂,如果在有限的'庭審時間內不能抓住要害,往往會被牽著鼻子走,陷入一種難以解脫的境地,不利于把重點問題說清楚。

  8、說理也要講究策略

  法庭辯論中,既要重說理又要講策略,在關鍵時刻要善于選擇最容易使人接受的理由和辯論方式。在辯論的時候我們可能有很多的道理,但是如何表達?選擇什么樣的落腳點才會使對方易于接受?這一點非常重要。有時法庭辯論很激烈也很精彩,但水火不相容,雙方陷人僵局,又確有各自的道理。在這種情況下,如果僅僅是各執(zhí)一詞,一味僵持下去,也并不見得總是上策。反過來,如果能夠不失時機地跳出圈外,找到一個有可能打破僵局的新的思路作為切人點,側面迂回地發(fā)起新的攻勢,卻很可能取得成功。

  9、善于抓住和利用矛盾

  新刑訴法實施后,法庭調查質證中必然溶進辯論的內容,這時如何進行辯論,如何使辯論更有力度,這是個很值得研究、探討的問題。法庭調查中,主要是舉證和質證,事先一定要有一個舉證、質證的基本思路,在庭上則要不失時機地尋找對我方有利的線索和機會,一方面要善于發(fā)現(xiàn)對方舉證中的矛盾,另一方面一定要避免自相矛盾。有些情況下,在法庭調查中不宜過早地暴露自己的思路,以免使對方有所防備,使得一些重要證據(jù)無法核實。法庭調查當中這些技巧是很重要的,這不僅是在刑案的辯論中,在民事案件和其他案件中也一樣,凡是涉及到法庭辯論的都有這樣的問題。

鄉(xiāng)鎮(zhèn)社會法庭工作總結2

  20xx年7月,原告李小的母親李玉從鄉(xiāng)下到新余市區(qū)打工,認識了王峰,相互愛慕并同居生活。同居一年后,由于雙方性格存在差異不歡而散,但此時李玉已有身孕。李玉多次找到王峰要求與其結婚,或者一次性給付小孩撫養(yǎng)費,但都被王峰拒絕。

  20xx年4月,李玉生下女兒李小,辦理了出生證明,繼續(xù)找王峰討要女兒的撫養(yǎng)費,王峰卻以李小不是自己親生為由拒不支付費用。20xx年7月,李玉以李小的名義起訴,要求王峰支付撫養(yǎng)費,并申請進行親子鑒定。江西新余市渝水區(qū)法院受案后,多次找到王峰,希望他能配合做親子鑒定,以查明事實,卻屢遭王峰拒絕。

  法院認為,原告要求確認與被告的親子關系,不能適用“誰主張、誰舉證”的一般舉證規(guī)則,原、被告在本案中均負有舉證義務,即做親子鑒定義務。原告已提供了醫(yī)院出生證明等證明材料,完成了與其請求相當?shù)呐e證責任,要求做親子鑒定,其舉證責任轉換,應由被告承擔舉證責任,但被告不同意鑒定,又不能提供其他證據(jù)推翻該證據(jù)。盡管法院不得強迫其所為,但被告應承擔舉證不能的法律后果,故依法推定被告王峰是孩子的父親,每月向李小支付撫養(yǎng)費200元。

  點評

  這個案件再次證明我國《婚姻法》親屬制度的缺項,即非婚生子女認領制度。在親子關系上,《婚姻法》還缺少婚生子女否認、非婚生子女準正等制度。這些親子關系制度《婚姻法》都沒有規(guī)定,是必須進行補充的。

  在本案中,李玉與王峰同居,分手后發(fā)現(xiàn)懷孕并生下李小。李玉認為李小與王峰具有親子關系,并且提供了相應的證據(jù)。王峰予以否認,但不同意進行親子鑒定。在這種情況下,法院依據(jù)舉證責任的證據(jù)法則,確定負有舉證責任的王峰承擔對自己舉證不能的后果,推定為親子關系,確認其撫養(yǎng)義務,是公平的,伸張了社會正義。這個判決完全正確。

  從另外一個角度觀察,在親屬法制度上,非婚生子女確定親子關系,需要經(jīng)過認領程序。子女認領分為任意認領和強制認領。任意認領是“尋親”,找到自己的`親子主張確認親子關系。強制認領就是針對王峰之類的人,他們否認親子關系,但有事實證明他就是被認領人的生父,法院判決確認親子關系,令其承擔生父責任。本案判決推定王峰是李小的生父,并且負擔撫養(yǎng)費給付義務,其實就是適用強制認領規(guī)則,但我國《婚姻法》并沒有這樣的規(guī)定。在制定《民法典親屬法編》時,必須予以補充,以應司法急需。

  北京 "驢友"自冒風險索賠無理由

鄉(xiāng)鎮(zhèn)社會法庭工作總結3

  20xx年11月某日上午11點,重慶市高新區(qū)某建材市場對面馬路上,21歲的袁正敏和丈夫凌勇正守在自己的百貨攤前,一根晾衣服用的叉棍突然從臨街樓上落下,正好插入袁正敏的頭部。叉輥長約半米,整個“y”字形鐵叉已經(jīng)陷入頭顱內。醫(yī)院急救車趕到現(xiàn)場后,醫(yī)生將叉棍的竹竿部分取下,只剩下鐵叉留在頭中,將袁正敏送至醫(yī)院。經(jīng)搶救,袁正敏脫離生命危險,但傷害嚴重,正在康復之中。事發(fā)后,派出所民警趕到事發(fā)地,封鎖現(xiàn)場并提取證據(jù),刑偵技術部門經(jīng)過多次比對,無法找到破案線索,無法確定肇事人。自袁正敏受害后,肇事者一直未露面。凌勇代理受害人向法院起訴,將涉嫌肇事的渝州新城2號樓97戶共計126名業(yè)主集體告上法庭,請求賠償。所有被告無不惶恐,召集“應急維權大會”,奉勸肇事者主動投案,其他業(yè)主相互支招尋求證明自身無責的證據(jù)。目前案件正在審理之中。

  點評

  這是典型的高空拋擲物、墜落物致人損害的侵權責任,爭執(zhí)的焦點是究竟維護哪一方當事人的公平。

  最早的這類案件也是發(fā)生在重慶,一座高層建筑物上拋下一個煙灰缸,致傷樓下過路人,法院判決該棟建筑物有可能造成損害的20余戶對受害人承擔連帶賠償責任。而稍后,濟南市一婦女被樓上拋下的菜板擊中致死,向法院起訴該樓56戶居民請求賠償,被法院駁回。

  兩種判法,各自都有道理,都有人支持和反對,無論支持者還是反對者都強調的是公平,但立場卻不同。

  在制定《侵權責任法》的過程中,對于該不該規(guī)定這種侵權行為,如何規(guī)定具體規(guī)則,也是兩種立場態(tài)度鮮明。如果基于受害人得到救濟的公平,則認為受害人的`損害應當由可能造成損害的人共同承擔;如果基于承擔責任人的公平,則沒有證據(jù)證明大多數(shù)人是致害人,令其承擔責任,更加不公平。在不斷的討論中,意見比較集中,傾向于在侵權法中規(guī)定,從建筑物中拋擲物品或者從建筑物上墜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損害,難以確定具體加害人的,除能夠證明自己不是加害人的外,為了保護受害人的合法權益,依據(jù)公平責任,由可能造成損害的建筑物使用人承擔補償責任,而不是確認為侵權責任,更不是連帶賠償責任。這樣的規(guī)則,是要突出受害人的公平,使受害人的損害能夠得到救濟。我選擇這個案件進行點評,正是為了說明這個立法中的意見。

  我在德國、荷蘭等國家考察這個侵權行為時,他們的法官和學者都表示驚訝,理由是住在高樓上的居民怎么可以如此不負責任?相比之下,我們的國民是否素質還有待于進一步提高呢?應當特別告誡的是,肇事者應當勇于承擔責任,不要把自己過失所造成的損害推脫給他人為你負擔!

  新余 親屬法亟需規(guī)定強制認領

鄉(xiāng)鎮(zhèn)社會法庭工作總結4

  20xx年11月27日,沈陽某銀行委托沈陽銀信信用卡代理服務有限公司到齊濤家所在地,沈北新區(qū)蒲河鎮(zhèn)發(fā)送緊急通知即催賬單。

  賬單內容是:“齊濤:您所持有的銀行信用卡,截至20xx年10月透支欠款已經(jīng)超過3個月,且數(shù)額較大,經(jīng)多次提醒、催收,您均以各種理由進行推脫,仍未還款,依據(jù)我國刑法第196條之規(guī)定,您的行為已涉嫌信用卡詐騙。如您在20xx年11月29日之前仍不能一次性還清全部欠款,我單位將把您的立案材料移交至沈陽市公安局經(jīng)濟犯罪偵查部門立案處理,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齊濤否認其在該銀行辦理過信用卡,但催賬單在齊濤的家人、朋友及周圍群眾中引起不良反響。

  20xx年6月,齊濤經(jīng)過查詢個人信用報告,發(fā)現(xiàn)信用卡透支的齊濤另有其人,此齊濤并非彼齊濤。齊濤到法院起訴,要求該銀行為自己消除不良信用記錄,公開賠禮道歉,并賠償精神損失5000元。

  沈陽市沈北新區(qū)法院認為,被告在催收賬款過程中,未盡到足夠的注意義務,依據(jù)真?zhèn)挝幢娴那房钚畔,到原告家庭住地發(fā)送以透支涉嫌詐騙追究刑事責任為內容的催收通知,在一定范圍導致原告的社會評價降低,存在主觀過錯,構成侵害齊濤的名譽權,判決銀行公開道歉,并賠償原告精神損害撫慰金5000元。

  點評

  典型的張冠李戴啊!天下的'齊濤多了去了,銀行再馬虎,也要核查清楚!

  銀行怎能如此不負責任,給一個與此毫無關聯(lián)的此齊濤發(fā)出欠款并且有涉嫌信用卡詐騙將要把立案材料移交公安機關偵查處理的催賬單呢?須知,這樣的催賬單,涉及到被催賬的人的信用、名譽以及人格尊嚴,造成名譽權損害是必然的后果。

  根據(jù)民法的規(guī)則,銀行負有善良管理人的注意義務,應當以謹慎人的標準要求自己,不能如此不負責任。違反注意義務就有過失,銀行對于自己過失造成的后果,當然應承擔侵權責任。

  點評本案,還有一個重要意義,就在于認定一個行為是不是構成侵權,基本的歸責原則是過錯責任原則。在一般情況下,有過錯就有責任,無過錯就沒有責任,除非法律規(guī)定的是無過失責任適用的范圍。

  什么是過錯呢?過錯就是故意和過失。故意,是行為人追求或者放任行為的后果;而過失,在民法上的要求,就是應當注意而沒有注意。當一個主體負有注意義務,由于疏忽或者懈怠而沒有盡到這個注意義務,就存在過失。

  在本案中,被告銀行對自己的客戶負有注意義務,對他人也負有注意義務,卻未經(jīng)核實,就對沒有信用卡透支的此齊濤,認定為彼齊濤,對其發(fā)出錯誤的催賬單,造成了損害后果。有過失,有損害,被告當然就有侵權責任。

  鎮(zhèn)江 妻子侵占植物人丈夫的賠償款

鄉(xiāng)鎮(zhèn)社會法庭工作總結5

  20xx年4月20日下午,北海市銀海二年級小學生劉某放學后與同學一起到停業(yè)多時的“漁家莊”鱷魚湖玩耍。劉某爬墻進入鱷魚湖內,用彈弓和樹枝挑逗躺在湖邊的鱷魚,一條鱷魚突然撲上來,咬住他的腳并將其拖入湖中,被鱷魚群活活吞噬。事發(fā)后,當?shù)卣M織武警將其中一條吃人鱷魚射殺,其余鱷魚轉移到了野生動物救助中心。劉某父母認為鱷魚管理人劉家振和鱷魚湖所有人德天漁家莊旅游度假有限公司應承擔賠償責任,起訴到法院,要求兩被告賠償精神撫慰金、死亡補償金等共計30萬余元。兩被告辯稱受害人擅自進入鱷魚池,損害后果應自行承擔。

  一審法院認為,鱷魚湖雖然早已停業(yè)并設有警示牌,但鱷魚湖外層防護墻墻體坍塌,內墻最矮處只有0。55米,外人很容易進入,因此兩被告對事故發(fā)生存在疏忽大意、看管不力的過錯,應負主要責任。劉某父母對孩子監(jiān)管不力,應承擔20%責任;孩子葬身鱷魚池給原告夫婦造成巨大精神傷害,兩被告應賠償一定數(shù)額精神損害撫慰金。劉家振不服上訴。北海市中級法院審理中,進行調解,最終在20xx年9月5日雙方達成協(xié)議,鱷魚管理人與小孩父母達成了賠償16萬元損失的協(xié)議。

  點評

  這個案件可以用“觸目驚心”來概括!

  在民法上思考,這個案件有兩點值得注意的問題:第一,在違反安全保障義務的侵權行為中,有一個類型就是對未成年人未盡安全保障義務。說的是,在一個對兒童具有誘惑力的經(jīng)營或者活動中,經(jīng)營者或者組織者就必須對防范兒童受到損害盡到高度注意義務,起碼要做到以下三點中的一點:一是消除這個危險,二是使兒童與該危險隔離,三是采取其他措施使危險不能發(fā)生。沒有做到,造成兒童損害,危險活動的經(jīng)營者或者組織者就必須承擔侵權責任。在本案中,飼養(yǎng)鱷魚顯然是具有高度危險的活動,且對兒童具有特別誘惑力,同時經(jīng)營者在鱷魚池周圍的防護墻坍塌,兒童很容易爬進來。因此,可以判斷經(jīng)營者沒有盡到高度注意義務,確定其承擔侵權責任是公平的。

  第二,在本案中,還有一個細節(jié)值得注意,就是如何對待未成年受害人的監(jiān)護人的過失問題。在未成年人受到損害的案件中,未成年受害人更應當予以保護,應當?shù)玫奖瘸赡晔芎θ说玫降馁r償更多才對,但在現(xiàn)實的司法實踐中,在這類案件中,并不是增加對未成年受害人的賠償,而是認定未成年受害人的監(jiān)護人具有監(jiān)護過失,按照過失相抵規(guī)則而減輕加害人的賠償責任。在本案中,一審法院就是這樣判的。這樣判對嗎?我認為是不對的。在這種情況下,應當適用《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2條規(guī)定,加害人一方具有故意或者重大過失,受害人一方只有一般過失的,不減輕加害人的`責任。適用這一條款的規(guī)定,未成年受害人的監(jiān)護人的過失當然是一般過失,因而不減輕加害人一方的責任,就能夠使未成年受害人的權利得到更好地保護。

  另外應當說明的是,在正在審議的《侵權責任法草案》中專門規(guī)定了“動物致人損害責任”一章,分別規(guī)定了飼養(yǎng)的動物致害責任、飼養(yǎng)烈性犬致人損害責任、動物園的動物致人損害責任以及第三人過錯致使動物造成損害的責任。本案屬于類似于烈性犬之類的動物致人損害,適用無過失責任原則確定責任。據(jù)此,鱷魚飼養(yǎng)者也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沈陽 發(fā)錯催賬單侵害名譽權

鄉(xiāng)鎮(zhèn)社會法庭工作總結6

  12月23日,市法院召開全市家事審判方式改革年終總結會議,市法院黨組成員、審委會專職委員姚正陸,市法院少家庭庭長周侃,各區(qū)法院少家庭庭長或審判員參加會議。

  20xx年是法院家事審判方式改革的開局之年。我院在3月、7月分別召開了家事審判方式改革分工部署會議及中期推進會,12月份各區(qū)法院少家庭報送了試點情況?傮w而言,各區(qū)法院少家庭遵循家事審判規(guī)律,勇于實踐、大膽創(chuàng)新,就家事審判方式改革進行了有益嘗試,加強了家事案件審理的專業(yè)化水平,有效提升了審判質效。

  其中,雨花、棲霞、浦口、玄武、建鄴、鼓樓、六合法院少家庭在財產(chǎn)申報制度,雨花法院少家庭在心理疏導制度,秦淮法院少家庭在歸并審理制度,高淳法院少家庭在當事人到庭制度,溧水、棲霞法院少家庭在家事調查員制度,棲霞、六合、江寧法院少家庭在家事調解制度,江寧法院少家庭在不公開審理制度上都做了較好的實踐。我院少家庭從家事審判實踐需要程度、試點制度規(guī)范性程度考慮,經(jīng)過比較研究,決定先期推廣當事人到庭制度、財產(chǎn)申報制度、心理疏導制度、歸并審理制度及家事調查員制度。

  會上,與會代表從審判實際出發(fā),對五項制度進行了深入的討論,并提出相關實踐難點,如家事調查報告的法律性質,財產(chǎn)申報制度適用的案件類型、訴訟階段,心理疏導制度的專家選任、當事人到庭制度存在送達難、歸并審理制度的.庭際協(xié)調等。

  經(jīng)討論,會議認為:家事調查制度的施行可以增添民意基礎,家事調查員及其出具的報告原則上應出示并接受質證;財產(chǎn)申報制度不囿于第一次訴訟離婚,應加強誠信訴訟的釋明力度;心理疏導制度是為服務審判,在心理輔導專家的選任上可加強與婦聯(lián)及其他社會組織的合作;當事人到庭制度有利查清案件事實,同時有利調解,應窮盡一切送達方法;歸并審理制度側重在各轄區(qū)內施行,嚴禁人為拆分案件,保證個案公平。

  姚正陸專委指出,就家事審判方式改革,全市少家條線應:

  一、統(tǒng)一思想,提高認識。最高法院民一庭提出,家事審判是民事審判的基礎和支柱,對維護婚姻家庭關系和諧穩(wěn)定、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保障未成年人婦女老年人合法權益、促進社會建設和諧健康發(fā)展,發(fā)揮著重要的司法保障和服務作用。各少家庭要以高度的使命感與責任感開展家事審判方式改革。

  二、依法有序。試點的制度不可避免的會存在一定的難點、盲點,這就要求在審判工作中牢牢把握家事審判改革規(guī)律,嚴格遵守家事審判改革理念,以順應人民群眾司法需求、適應我國社會發(fā)展需要為目標,靈活運用、妥善把握。

  三、多實踐,多總結。表面看來,如財產(chǎn)申報等制度,是給法官增加了工作量,但根本看來,有利于案件審判質效的提升。家事審判改革符合家事審判應充分體現(xiàn)法官職權干預的要求,符合訴訟當事人根本利益,不能逡巡不前,應嚴格按要求開展改革,并從工作方式上找方法以提效保質。

  四、上下聯(lián)動,形成合力。家事改革系由市法院統(tǒng)一研究部署,各基層法院少家庭應積極參與,在改革中遇到困難要及時與市法院溝通、請示,形成上下聯(lián)動的工作合力,共同推動改革發(fā)展。

  姚正陸專委強調,在推進家事審判改革過程中,少家審判工作,尤其是少年刑事審判工作,只能加強,不能削弱,少年審判與家事審判有著共同的工作目標,應當協(xié)同發(fā)展、相互促進、共同提高。

  市法院少家庭將對上述家事審判方式改革五項制度進一步征求意見,以期論證完善,從而在20xx年統(tǒng)一于全市少家條線鋪開。

  姚正陸專委另就今年浦口區(qū)法院涉盤城地區(qū)離婚糾紛異常增多的情況專門指出,全市家事條線要嚴格根據(jù)胡院長要求,立即開展此方面的調研。市法院少家庭要強化對審判數(shù)據(jù)的分析和利用,進一步加強條線業(yè)務培訓和指導。全市家事條線對涉及身份關系的訴訟一定要慎重,要充分行使法院的司法審查權,遇有群發(fā)事件一定要及時匯報,要采取設置“冷靜期”、加強家事調查等措施,有針對性地予以應對。

鄉(xiāng)鎮(zhèn)社會法庭工作總結7

  在六月份的提到的對卷宗的排序、送達、對判決書的校對、宣判等一些零散而瑣碎的工作每天都在繼續(xù)著,充實著實習的每一天,但在這個月的實習中對這些工作不是為做而做,而是有了進一步的認識和了解,有了一個整體的把握:

  在立案庭立案后,會把案子隨機地分到每一個法官手中(注:我所在的民二庭是經(jīng)濟庭,專門負責審理經(jīng)濟案件),于是每個被受理的案子開始了它在法院的歷程:

  首先,第一步是聯(lián)系被告(因為雖然立案要求是要有明確的被告,但對這一“明確”的審查,一般原告能夠提供被告的身份證復印件,如果是企業(yè)、單位的話,則提供營業(yè)執(zhí)照,立案庭一般都是予于立案的,但這并不意味著被告能夠聯(lián)系得上或者是被找到)。聯(lián)系被告是審理案子前首先要做的第一步,需要告知被告被起訴這件事情(送達起訴狀以及原告在立案時提交的證據(jù)材料),告知開庭時間以及相應的訴訟權利但要完成這一步卻一點也不簡單:首先,是要求原告提供能夠聯(lián)系得上被告的聯(lián)系方式;如通過電話沒能聯(lián)系得上被告,則通過郵寄的方式按照身份證上的地址郵寄送達,如無人簽收或被退回,則就需要派車出去親自送達,如送達不成功,剩下的就是聯(lián)系途徑是公告送達。(關于送達,在六月份的實習報告中已有涉及,故在此不累述)。——這通常都是很令人頭疼的事情。

  其次,在聯(lián)系上被告后,法院要做的.是根據(jù)雙方提交的各項新的證據(jù)、事實材料負責送達對方,以便質證。同時,在這過程中,即開庭前(撤訴的除外),雙方有可能提出管轄權異議,或是財產(chǎn)擔保請求,或是要求法院調查取證,或是延期審理等事項請求,這時就要根據(jù)當事人的請求依照法定程序進行的活動。法官在這過程一般都還要主持當事人的調解。(如調解成功,就無需開庭,可依據(jù)當事人的和解協(xié)議制作調解書,或是依原告的申請撤訴作出撤訴裁定)

  接下來的是開庭。如果是普通程序,則還需要約人民陪審員開庭,這項工作也是法院中一項必不可少的卻又很重要的工作。

  然后,接下來的是法官寫判決書的工作。在一份判決書寫出來后的工作便是校對判決書(因為判決書作為對當事人均有約束力的法律文書以及象征著法院的威性,是不可馬虎的),校對的內容很繁瑣,要注意到每一個細節(jié),包括判決書的格式、判決書所涉及到當事人身份、訴訟請求、所引用的證據(jù)材料是否和原件相符等等,甚至包括到標點符號。一般的校對都是要兩遍以上的,不能不說是個大工程。在確保判決書準確無誤后(當然不是指法官所作的判決絕對地公正、正確,這是無法校對的),便是對當事人的宣判。

  在對當事人進行宣判或送達判決書后,接下來的工作便是卷宗的歸檔工作:

  歸檔的工作也很瑣碎,一般包括排序、裝訂、查漏補缺(主要是檢查看哪些筆錄漏了簽名,比如告知筆錄、開庭筆錄、宣判筆錄上審判長或是陪審員的簽名,漏簽的就需要逐個找到本人補簽回來),寫皮(包括軟皮和硬皮),蓋好簽名印章以及短期章后,便可以把卷宗移送當檔案儲存室保存(如果是上訴的話,則要移送給中院)。

  以上便是我的實習工作總結。這段實習經(jīng)驗使我明白,一個案子在走完了上述程序后,便終結了它在法院的歷程。所以,案子卷宗是工作的核心,一切工作都圍著它展開。正如我們庭的書記員陳宇所說的:“卷宗是我們工作的生命”。

鄉(xiāng)鎮(zhèn)社會法庭工作總結8

  律師張豐接手了一個案子:蔡某多次盜竊電動車,一次,在他騎贓車逛街時被失主發(fā)現(xiàn),將其告上法庭,但蔡某卻堅持說電動車是自己購買的二手車。法院經(jīng)過對案情的了解,發(fā)現(xiàn)蔡某所說的購買時間與事實不符。張豐想,如果直接予以揭露,蔡某可能會辯解是記憶錯誤,這樣就無法認定他是盜竊,至多是購買贓物。為揭開蔡某的面紗,張豐和蔡某在法庭上展開了辯論——

  張豐:原告控告你所騎的電動車是盜竊他的,你是否承認?

  蔡某:不可能!這車是我購買的,只是口頭交易,沒有發(fā)票。

  張豐:你是什么時候從什么人手里購買的?

  蔡某:三個月前,人我不認識。

  張豐:你對購車時間確定嗎?

  蔡某:確定,大約三個月前。

  張豐:為什么這么確定?

  蔡某:因為3月13日是我姑姑的生日,我買電動車就是為了去城里給姑姑過生日方便。電動車就是在姑姑生日前兩天買的,所以記得清楚。

  張豐:但請你看看,這是這輛電動車的.銷售發(fā)票,原告是4月23日才購買的新車,你怎么可能3月11日就買了呢?

  蔡某:?這……

  蔡某在鐵證面前,不能自圓其說,只好乖乖承認了盜竊的罪行。

  在這場法庭論辯中,律師張豐詢問確定蔡某的“購車時間”是“圍魏”,而用發(fā)票證明其所說是謊言,車是盜竊所得是“救趙”。這樣一來,蔡某為救“購車時間”之急,忽略了偷車的真正時間,情急之下露出破綻,只得承認了盜竊的罪行。

鄉(xiāng)鎮(zhèn)社會法庭工作總結9

  趙先生和牛女士于20xx年登記結婚,20xx年生有一女小紅。20xx年7月,雙方經(jīng)法院調解離婚。趙先生帶小紅做了親子關系鑒定,證明趙先生并非小紅的生父。趙先生的身心受到極大傷害,于20xx年9月向北京市豐臺區(qū)法院起訴,要求牛女士給付精神損害撫慰金20萬元,撫養(yǎng)小紅的費用10萬元及親子關系鑒定費2400元。牛女士認可鑒定結論,也同意給付精神損害撫慰金和撫養(yǎng)費,但愿意負擔5000元。

  法院認為,雙方結婚后,趙先生撫養(yǎng)牛女士與他人懷孕所生子女,身心受到了損害,對趙先生要求牛女士支付精神損害賠償及女兒小紅撫養(yǎng)費用的訴訟請求,應予支持。關于精神損害賠償及撫養(yǎng)費的給付數(shù)額,應根據(jù)具體情況予以確定,判決牛女士給付趙先生精神損害撫慰金3萬元、小紅的撫養(yǎng)費用3。6萬元及鑒定費用2400元。

  點評

  這個案件也證明了《婚姻法》在親子關系上的一個制度缺漏,即婚生子女否認制度。

  在現(xiàn)實生活中,有一個有趣的現(xiàn)象,即所有的母親都是事實自證的,即基于子女出生的事實而證明自己就是孩子的母親;但差不多所有的父親都是推定的,推定的事實,就是在母親受胎期間與該母親同居的.男人就推定為孩子的父親。如果要推翻這個推定,就必須按照婚生子女否認的程序,提供確實、充分的證據(jù)證明自己不是孩子的生父,能夠證明者,即可否認親子關系。

  在本案中,趙先生基于這樣的關系,被推定為小紅的生父,并且延續(xù)了6年,直至離婚后進行親子鑒定,才證明這個親子關系推定是錯誤的。牛女士認可非親子關系的鑒定,生父的推定已經(jīng)被推翻,確認趙先生非小紅的生父。這個制度,《婚姻法》也沒有規(guī)定,應當予以補充。

  本案還涉及到另外一個問題。在生父推定期間,推定的生父受生母欺詐而履行撫養(yǎng)義務,這種行為是何種性質呢?我曾經(jīng)提出一個主張,這種行為是欺詐性撫養(yǎng)關系,具有侵權行為性質。其受欺詐付出的撫養(yǎng)費用應當返還,欺詐造成的精神損害,應當予以精神撫慰金賠償。本案法院判決支付精神損害撫慰金,返還撫養(yǎng)費用等,采納的顯然是這種意見。

  成都 共同危險行為抑或違反安全保障義務

鄉(xiāng)鎮(zhèn)社會法庭工作總結10

  周龍20xx年廣西大學畢業(yè)。20xx年12月他參加了學校舉辦的招聘會,并與被告某公司簽訂了畢業(yè)生就業(yè)協(xié)議。20xx年7月31日,被告因周龍患有“乙肝小三陽”而通知其“不予錄用”。周龍家業(yè)貧寒,靠父母資助和助學貸款才完成學業(yè),這次因為公司毀約,不僅使其喪失了工作機會,并且致使其錯過了選擇就業(yè)的最佳時機。20xx年4月,周龍多次與被告協(xié)商未果后,憤而將被告起訴,請求確認被告不予錄用的行為違法,侵犯了原告的平等就業(yè)權,應承擔相應違約賠償責任,并賠償原告精神損失。

  廣西欽州市欽南區(qū)法院審理認為,勞動者享有平等就業(yè)的權利,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于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就業(yè)權利的意見》,要求保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的就業(yè)權。被告因原告是乙肝小三陽拒絕錄用,違反了上述規(guī)定,侵犯了原告的平等就業(yè)權,判決用人單位賠償原告精神撫慰金1萬元。

  點評

  平等就業(yè)權,就是勞動權在人格權中的具體表現(xiàn)。憲法規(guī)定公民享有勞動權,這是一個憲法權利。這個權利反映在人格權法上,就表現(xiàn)為平等就業(yè)權。

  我們在起草《民法典人格權法》專家建議稿時,就寫過這個權利,其性質是人格權。侵害平等就業(yè)權,就是侵害人格權,就構成侵權行為,就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這個“病癥”坑害了很多青年,為此而喪失就業(yè)機會何其多!甚至有很多熱戀中的青年也因此而被父母等親屬強制干預,喪失追求幸福的'權利,造成無數(shù)生活悲劇。

  本案原告周龍就是這樣的受害者。他的遭遇,不僅使他喪失了就業(yè)的機會,而且錯過了尋找其他就業(yè)途徑的最佳時機。

  我作為一個大學教師,我對他的遭遇深表同情,也為他呼吁。本案的重要意義,在于確認平等就業(yè)權是人格權,任何企業(yè)以“小三陽”為理由而拒絕接受勞動者,就構成侵害平等就業(yè)權。確認本案被告的行為構成侵權責任,為周龍討回了一個公道,同時,也對類似周龍的其他“小三陽”的勞動者主張了正義和公平。因此,本案判決值得稱道。

  西安電視劇情節(jié)虛假侵害死者名譽

鄉(xiāng)鎮(zhèn)社會法庭工作總結11

  20xx年,常亮經(jīng)朋友介紹從宋平手中買了一套二手房,在辦理房屋所有權過戶手續(xù)時,發(fā)現(xiàn)該房產(chǎn)已經(jīng)轉手3次,自己是第4位房主,房產(chǎn)證上登記的“房主”已不知去向,能夠找到的兩位前任房主間的轉讓、買賣也沒有規(guī)范的手續(xù)。

  因無法辦理過戶手續(xù),常亮訴至法院,要求前三位房主協(xié)助自己辦理房產(chǎn)過戶手續(xù)。

  鄭州市中原區(qū)人民法院查明,涉訴房屋系光的私有財產(chǎn),1990年以公證的形式無償贈與秦霞,將相關憑證原件交付秦霞;秦霞又將房屋轉讓給宋平,將相關憑證原件交付宋平。20xx年,宋平將房屋賣給常亮。

  以上轉讓手續(xù)均未辦理過戶。

  法院認為,依照《物權法》的規(guī)定,不動產(chǎn)所有權取得、轉讓,須依房管部門登記為準,未辦理過戶登記手續(xù),物權不發(fā)生轉移,但原、被告間簽訂的`房屋轉讓協(xié)議為有效合同,原告有權要求被告履行合同辦理過戶手續(xù),20xx年12月,判決該房屋之前的3位房主于判決生效后60日內協(xié)助常亮辦理過戶手續(xù)。

  點評

  我選擇本案進行點評,意圖讓讀者明確不動產(chǎn)買賣的過戶登記手續(xù)的重要性。

  買賣房屋,是在轉讓不動產(chǎn)的所有權和使用權,按照《物權法》的規(guī)定,只有辦理權屬過戶登記手續(xù),才能發(fā)生權屬轉移的法律后果,否則,即使占有房屋等不動產(chǎn),也不能取得房屋的所有權或土地使用權。

  在本案中,交易的房屋及土地使用權轉讓3次,但都沒有辦理物權變動的登記,因此,常亮即使占有了該房屋,也沒有享有其所有權以及相應的土地使用權。

  常亮是聰明的,知道在這種情況下應當怎樣依法取得這個權利,防止自己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前兩任買主是糊涂的,不知道應當怎樣才能夠保障自己取得權利。

  須知,僅僅對不動產(chǎn)權屬轉移的合同進行公證,是不能取得不動產(chǎn)的權利的,只有依法登記,才能夠取得不動產(chǎn)權利。法院的判決是對的,前任房主作為不動產(chǎn)產(chǎn)權出讓人,有義務協(xié)助買受人辦理不動產(chǎn)權屬轉移的登記手續(xù),以保證買受人能夠買到交易的不動產(chǎn)權利。

  北京 欺詐性撫養(yǎng)應當賠償費用

鄉(xiāng)鎮(zhèn)社會法庭工作總結12

  法庭辯論可能會出現(xiàn)不可預測的變化,有時會發(fā)生猝不及防的情況。這種情況一旦出現(xiàn),首先要冷靜待之,進而對策攻之。總的對策是:原則問題據(jù)理力爭,枝節(jié)問題不予糾纏,無理則不強辯。

  具體對策大體有如下幾種

  1、控訴失實的以所獲之實對辯。

  不可否認,某些辦案人員由于業(yè)務素質差異或缺乏職業(yè)道德,案件辦得粗糙,有些案件摻雜了個人成分因素,因此失實的情況時有出現(xiàn)。對于這類案件,律師為了發(fā)揮制約作用,一定要有實辯之,不能有任何遷就的表現(xiàn)。要充分引用可靠有力證據(jù),當庭公布事實真相,以客觀事實反駁其不實之詞。

  2、對于片面的指控應以全面對辯。

  片面指控有兩種情況:一是認定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犯罪事實本身就不全面,沒有把有利于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重要情節(jié)反映出來,當然不利于綜合分析案情;二是起訴書中片面強調了從重的一面,而忽略了完全要從輕處理的.依據(jù)、情節(jié)。這兩種情況的出現(xiàn),律師可根據(jù)客觀存在的事實和情節(jié)加以辯論。

  3、控訴謬誤的應以真理對辯。

  謬誤往往產(chǎn)生于無知或偏激。如果公訴人出現(xiàn)了這種情況,律師應以緩解的態(tài)度,恰當?shù)夭皇r機地據(jù)理反駁,以澄清是非。但應避免發(fā)生感情上的沖突。如果辯方言之謬誤,則應及早修正錯誤,絕不可無理強辯。

  4、利用矛盾,借言對辯。

  這種應變技巧多用于對共同犯罪案的辯論中,由于共同犯罪有許多被告與律師出庭,而每一個律師都要維護各自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合法權益,于是就可能形成諸律師對公訴人的共辯,以及形成律師與律師之間的對辯,辯論的內容,大多會形成主犯與從犯、從犯與從犯之間地位與作用上。這時在法庭上往往形成多種矛盾并存的場面。如第三被告辯護人認為第四被告的犯罪作用比第三被告要大,試圖將其犯罪地位提前,此時第四被告的辯護人可采取借言辦法,以公訴人認定的理由辯之,爭取同公訴人“求同辯異”達到辯論的目的。

  在許多被告人的共同犯罪中,如果案件定性不準,各被告人辯護律師還可以采取著眼全案、通力合作、分清主次,各盡其責的策略,一致與公訴方對辯,共同分訴案件性質,提出依據(jù),給法庭以全面影響。如果各辯護律師首先就著眼分清各被告人的主從,而忽視全案的事實和性質,則是舍本求未,即使把從犯辯成功,但對全局而言也可能是失敗的。

  5 、辯論發(fā)言先后有序,留有余地。

  每一律師在法庭辯論中,都可能會遇到許多被告人辯論范圍的問題,這就需要巧妙地加以安排,其原則做法是:把握關鍵,合理安排,使自己辯論永遠處于精神飽滿狀態(tài)。為此,要針對公訴方可能提出的問題,作好二、三輪辯論的準備。從技術處理上,可層層展開,道理與依據(jù)不可一次說盡,以免二、三輪無言可發(fā),陷入被動。

鄉(xiāng)鎮(zhèn)社會法庭工作總結13

  廣西欽州市欽南區(qū)法院審理認為,勞動者享有平等就業(yè)的權利,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于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就業(yè)權利的意見》,要求保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的就業(yè)權。被告因原告是乙肝小三陽拒絕錄用,違反了上述規(guī)定,侵犯了原告的平等就業(yè)權,判決用人單位賠償原告精神撫慰金1萬元。

  點評

  平等就業(yè)權,就是勞動權在人格權中的具體表現(xiàn)。憲法規(guī)定公民享有勞動權,這是一個憲法權利。這個權利反映在人格權法上,就表現(xiàn)為平等就業(yè)權。

  我們在起草《民法典人格權法》專家建議稿時,就寫過這個權利,其性質是人格權。侵害平等就業(yè)權,就是侵害人格權,就構成侵權行為,就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這個“病癥”坑害了很多青年,為此而喪失就業(yè)機會何其多!甚至有很多熱戀中的青年也因此而被父母等親屬強制干預,喪失追求幸福的.權利,造成無數(shù)生活悲劇。

  本案原告周龍就是這樣的受害者。他的遭遇,不僅使他喪失了就業(yè)的機會,而且錯過了尋找其他就業(yè)途徑的最佳時機。

  我作為一個大學教師,我對他的遭遇深表同情,也為他呼吁。本案的重要意義,在于確認平等就業(yè)權是人格權,任何企業(yè)以“小三陽”為理由而拒絕接受勞動者,就構成侵害平等就業(yè)權。確認本案被告的行為構成侵權責任,為周龍討回了一個公道,同時,也對類似周龍的其他“小三陽”的勞動者主張了正義和公平。因此,本案判決值得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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