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賃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嗎
隨著法律知識的普及,合同的使用頻率呈上升趨勢,它可以保護民事法律關系。你知道合同的主要內容是什么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房屋租賃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嗎,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出租方(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承租方(簡稱乙方):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有關規(guī)定,為明確出租方與承租方的權利義務關系,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條款如下:
一、甲方將擁有產權或處置權的延安市的房屋(建筑面積平方米),出租給乙作使用。
二、租期從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日止(即個月)。
三、該房屋每月租金為人民幣萬仟佰拾元整,乙方每個月向甲方繳納租金萬仟佰拾元整,并于每個月的.日前交清,甲方須開具(收據或發(fā)票)給乙方。
四、簽訂房屋租賃合同時,乙方應向甲方交納個月的房屋租金作為履約保證金和元整的室內財物押金,上述保證金和押金合同期滿后退還乙方。
五、租賃期間房屋的房產稅、營業(yè)稅及附加稅、個人所得稅、土地使用費、出租管理費由方負責交納;電話費、保安費、水電費、衛(wèi)生費、電梯費、房屋管理費由方負責交納。
六、乙方必須依約交付租金,如有拖欠租金,甲方每天按月租金的5%加收滯約金拖欠租金達天以上,甲方有權收回房屋,并有權拒絕退還履約保證金。
七、甲方應承擔房屋工程質量及維修的責任,乙方也不得擅自改變房屋結構和用途。乙方因故意或過失造成租用房屋及其配套設施、室內財物毀壞,應恢復房屋原狀或賠償經濟損失。
八、租賃期間,若甲方要收回房屋,必須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乙方。同時退還兩倍的履約保證金;若乙方需要退租,也必須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甲方,同時不得要求退還履約保證金。
九、租賃期間,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將房屋轉租給第三方。租賃期滿或解除合同時,乙方需結清費用后退還房屋給甲方;如需續(xù)租須提前一個月與甲方協商,若逾期不還又未續(xù)租,甲方有權收回房屋。
十、本合同如在履行中發(fā)生糾紛,雙方應通過協商解決糾紛,協商不成可請房屋租賃管理部門調解或起拆人民法院處理。
十一、本合同經簽字或蓋章后即時生效,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經紀方一份,如有未盡事宜,可經雙方協商作出補充規(guī)定,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附:室內財物清單:
出租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承租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簽名(蓋章):_________簽名(蓋章):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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