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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方言淺談議論文
桂林方言屬于以北京話為代表的北方方言。在廣西的所有方言里面桂林話算是最溫柔的,它不同于桂南地區(qū)難懂的北話,幾乎和普通話的發(fā)音相近,基本上各族人民都能聽懂,所以它歷來是南方科場、官場的通用語言,故有“南方官話”之稱。
而導致桂林方言與廣西其他地區(qū)方言的差距巨大的原因,還得從歷史上桂林地區(qū)的居民情況說起。歷史上桂林外來移民不斷,這對桂林的方言影響很大。特別是清末至抗戰(zhàn)時,由于戰(zhàn)亂頻繁,大量湖南、廣東的移民進入,使得現在的桂林人中湖南和廣東人的后代分別占到1/3以上。所以桂林方言中帶有大量的湖南和廣東味。比如:把“kenakai”(去哪里)的“去”讀成“ke(克)”,這像湖南話,而把“咸”字讀“han”,這像廣東話。此外,由于解放前桂林一直是廣西的省城(政治經濟軍事文化中心),所以很多北方和中原地區(qū)的人進入廣西定居在桂林附近。加上歷史上桂林的駐軍、大小官員及其家屬和仆從也不少,從而導致桂林地區(qū)(包括很近的柳州)原住民比例較小,這些移民對桂林方言的形成起到了不小的作用。從而形成了桂南桂北的方言差別較大的現狀。
雖然說桂林話和四川話、云南話一樣同屬于北方語系,但是它又有不同于云南話、四川音的特別韻味。如把鞋(xie)子叫做“hai”子,把“一直”說成“麻直”,叫小孩為“把爺”,實在是別具一格。究其原因,是與桂林地區(qū)特有的地域和歷史文化密不可分的。
桂林方言所蘊含的地域和歷史文化
要說起桂林方言中最經典的詞匯典故,那就非“狗肉”莫數了。
“狗肉”二字在大江南北是一個貶義詞。狗肉朋友就是吃吃喝喝的酒肉朋友,卻唯有桂林方言中它不是貶義的,桂林人通常把好朋友叫做“狗肉”。這又是為什么呢?
相傳,桂林人是好吃的,天上飛的地上跑的是無所不吃。比廣東人也不遜色。同時也愛好吃狗肉。冬日里,三兩好友,一瓶三花,圍坐于香氣四溢的狗肉火鍋傍,談板路,品小酒,其樂溶溶,也是人生一大樂事。此時不熟悉之人或者道不同之人的介入都會影響了這份意境。所以有好朋友才在吃狗肉一起的說法。
而桂林靈川當時有三位秀才是好友,上京趕考。十年寒窗,倍是艱苦。就相約,考完后一起去吃狗肉,改善生活,兼慶賀。三位秀才就進入考場,甲乙兩秀才天資聰穎,很快做完了,教了卷,出了考場,等丙秀才。很久還沒見到丙出來,兩秀才急著吃狗肉心切,就想了個法混進了考場去找。發(fā)現丙秀才有道題不會做,正在犯難,兩秀才幫朋友心切,同時為了找點去吃狗肉。就寫了答案,給了丙秀才。并在后面關照寫上了一句:你趕快抄,抄完我們去吃狗肉。
丙拿到答案,非常高興,又非常緊張,人呢又有點苯,一急之下,把后面那句:你趕快抄,抄完我們去吃狗肉。當做了答案,一起抄到了試卷上。這下麻煩了,一改卷,三秀才作弊就被發(fā)現了。以前對仕子作弊處罰很嚴厲,功名革去不算,還要在考場門口重枷示眾。三人重枷立于考場門口,丙覺得很對不起兩位朋友,唉聲嘆氣。甲已兩位就安慰他了:沒關系的,我們是好朋友嘛,好朋友就應當甘苦與共,你如果還是覺得內疚的話,三天后,除去枷鎖,請我們去吃狗肉就好了。
“狗肉”就由此而出,是指可以同甘共苦,共患難的兄弟、朋友。而不僅僅是吃吃喝喝的酒肉朋。
此外,桂林俚語中的稱呼也很有意思。如桂林土話俚語把未成年的小孩稱為“把爺”,這也是有來歷的。原先清朝時有個官名叫把總,武官。一般人見到官都稱之為“把爺”。不知怎么著,后來就有人把小孩稱為把爺了,如果不是希望小孩子將來有出息就是因為小孩子特胡鬧,蠻著呢,叫他們“把爺”還真形象。
桂林人往往還稱老爸為“老蓋”,胖的男人叫“胖蓋”,女青年叫“母蓋”。多少有些洋涇兵的味道。因為當年抗戰(zhàn)時飛虎隊駐在桂林——西南飛虎隊最大的大本營。飛虎隊的成員都是美國人啊,他們與當地人交往,言語半通不通,英語里所謂“GAY”,就是指小男孩。于是當地桂林人就這么傳開了,而且把這種半通不通的`語言變成當地的土話。
可以說,正是桂林獨特的地域、歷史文化賦予了桂林方言的豐富的內涵和特有的趣味。
桂林的方言的生動、形象和趣味性
桂林方言不僅蘊含著豐富的文化內涵,而且許多日常詞匯也非常精彩。如:
桂林人會用“下米”來比喻人既能吃虧、又肯做事。這是個動名詞,具有苦力生涯的人最能體會這個詞的份量。那時做短工的人,經常各人帶著自己的米,然后一起下到大鍋煮飯,搭伙一起吃,肯“下米”的人必是實在人。
桂林人還把那些干活偷懶的人,叫“耍死蛇”。蛇是既有毒且懶惰的動物,除了受到攻擊和攫取食物之外,它是一動也不動的。一個人像條蛇已經夠毒夠懶了,這還不算,還是死蛇;死蛇還不算,還要耍一番。這個詞比普通話中的“磨洋工”要精彩、形象。
那些小人的小動作稱為“蛆蛆拱拱”,這個詞把小人的骯臟、陰暗、委瑣的各種狀態(tài)簡直形容得淋漓盡致,普通話就難以達到如此效果。
如果一個人遭了不幸或者生活工作不如意,桂林人叫“跌灘”,這也是個動名詞,把人生的艱難和危險處境描繪到家了。
“搏底”這個詞,用來形容那些放肆為自己撈取好處的行為,這個詞明顯含有警告的意味——不要突破道德與良知的底線。
桂林口語中的“喊聲”一詞,有“萬一”的意思,但是聽起來卻更緊急,好像就要發(fā)生的險情。(如叫小孩別亂跑,“喊聲跌倒了咧”。就是萬一摔倒了呢。)
小孩子生日了,桂林人叫“長尾巴”;市場上買肉,稱好了后還要添加一小點肉,桂林人叫“戴點帽”,等等。這無不體現了桂林方言的生動、有趣。
除此之外,還有許多詞匯是桂林人的專有的,如:
“雷堆”——桂林人用得比較多。意指啰嗦、累贅、做事拖拖拉拉,甚至禮性太多等。
“來味道”——泛指特別來勁,與北方話“來勁兒”同意。
“挨嘈”——表示事情辦糟了,估計要挨批評或處分。
“醒橄欖”或“醒嘎喇”——來形容某人傻
“丟雄”——贊揚做事精干,精神抖擻,趾高氣揚。
“跛裸”——在桂林話的意思就是:很糟糕、很無能;和他意思相近的桂林話還有“差火”;比如,要說小明開車水平很差,我們就說:小明這個人,很跛裸的,開車差火得要死。
“嘎嘎”——指熟了的肉,生的不這樣叫。
“克料子”----指死了;完了。
“麻直”——指一直。如一直往前走。說成麻直麻直往前走。
“密密”——形容很快。如密密的吃。
“醒昂醒昂”——形容人笨頭笨腦。
“霧樹”(桂林話讀音)——指惡心。
“醒龍”——清醒。
“背食”——倒霉。
“壓馬路”——逛街。
“搞屎棍”——調皮鬼。
可見,桂林方言中許多的詞匯真是非常精彩。然而,隨著全球化的發(fā)展和普通話的普及,桂林方言正在很快地被同化以至消失,特別是近幾年的口語變遷大家有目共睹。一些老桂林話,現已面目全非。隨著普通話的推廣和普及,許多年輕人已經不再使用桂林方言進行交際。我們不可否認,方言被同化亦或被湮沒的大勢勢不可擋。但是我認為,我們不能將方言一棍子打死,永遠徹底的拋棄。二是要去其糟粕,保留其有生命力的精華的東西,因為地域方言之于文化還是還是有益的。像相聲、小品及一些方言類節(jié)目使用方言帶來的詼諧幽默的效果是普通話所不及的。而且對于文學作品中人物的塑造和環(huán)境的烘托,方言所帶來的生動、形象以及典型性也是普通話所不能達到的。我們試想,要是老舍的《茶館》失去了濃重的京味還會成功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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