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薦】抵押合同范文匯編10篇
隨著人們法律觀念的日益增強,合同的類型越來越多,簽訂合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行為。那么常見的合同書是什么樣的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抵押合同10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抵押合同 篇1
抵押人(以下簡稱甲方):
抵押權人(以下簡稱乙方):
茲因甲方為擔保乙方對于其所有的債權,將由甲方提供抵押物,為乙方設定抵押權,并約定條款如下:
一、所擔保的債權:包括本金_________元(在本合同有效期間內(nèi),得分次循環(huán)動用,但在同一時間,其動用總額以上開金額為限額)及其利息,逾期利息,既違約金以及債務不履行致乙方蒙受損害的賠償、至債權實際金額及各種利息違約金的計算方法以及債務的清償期,另立借據(jù),透支約據(jù)、本票、約定書、委任保證合同為憑,并作為本合同的附件,各該附件所規(guī)定事項的效力與本合同同
二、抵押物:_________牌_________型汽車_________輛,車輛牌號為:_________,發(fā)動機號為:_________,車架號為:_________、上述用于抵押的車輛為__________________所有
三、本合同所擔保的債務縱未屆清償期,乙方亦可以隨時通知甲方清償其全部或一部,甲方愿即照辦,絕無異議
四、抵押物于登記后如有粘貼標簽或烙印的必要時,甲方應協(xié)助乙方或登記機關辦理、其因此而支出的費用,全部應由甲方負擔
五、甲方及抵押物提供人切實聲明:上述抵押物完全為甲方或抵押物提供人合法所有,并與任何第三人的權利無關、如日后發(fā)生任何糾葛致使乙方遭受損害時,縱其事由非可歸責于甲方及擔保物提供人,亦愿負連帶賠償責任
六、本合同存續(xù)期間,甲方及抵押物提供人保證抵押物占有人對于抵押物必盡妥善保管的責任所有因抵押物支出的稅費、修理、保養(yǎng)等一切費用,亦與乙方無涉
七、抵押物的現(xiàn)狀發(fā)生變動時,不論其原因如何,甲方及抵押物提供人應及時通知乙方、其因抵押物現(xiàn)狀的變動或價值的抵落致不能或不足使本合同第一條開列的全部債權獲得清償時,乙方因此所遭受的損失,甲方及抵押物提供人愿負連帶賠償責任
八、抵押物應按乙方指定置于_________省_________市_________路_________號,甲方保證決不擅自遷移、抵押物為交通工具,經(jīng)乙方同意得由甲方或抵押物提供人或其他第三人使用者,一經(jīng)乙方通知,甲方或抵押物提供人應即負責將抵押物停放于指定處所
九、抵押物應向乙方同意的保險公司投保乙方所指定的保險,并應以乙方為惟一受益人,保險金額及條件應商得乙方的同意,一切保險費用均由甲方負擔,所有保單及保費收據(jù)均交由乙方保管;乙方如為代為墊付保費,經(jīng)通知甲方限期償還,甲方未如限辦理時,乙方得將墊款徑行列入甲方借款金額,依例計金,甲方絕無異議、但乙方并無代為投;虼鷫|保費的義務
十、遇有下列情形之一時,乙方得占有抵押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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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ǘ┪唇(jīng)乙方允準而抵押物的烙印或粘貼的標簽被損毀時
(三)未經(jīng)乙方同意而將抵押物出租時
。ㄋ模┮蚣追交虻盅何锾峁┤嘶蚱渌谌说男袨椋碌盅何锏膬r值顯然減少或顯有減少之虞時
。ㄎ澹┮曳秸J為甲方借款運用不當時
(六)乙方依前5項規(guī)定占有抵押物,甲方或第三人拒絕交付時,乙方得申請法院徑行強制執(zhí)行
。ㄆ撸┮曳揭蛘加械盅何锼艿膿p失及支出的費用,均由甲方負責賠償、抵押物被占有后所生孳息,乙方占有權收取,以之抵償收取孳息的費用及甲方債務
。ò耍┮曳秸加刑幏值盅何,應依擔保法的有關規(guī)定行之
十一、甲方應覓具經(jīng)乙方認可的保證人,以為甲方履行本合同所定一切給付責任的保證、保證人并愿以本合同為證,聲明放棄先訴抗辯權暨民法保證各法條內(nèi)有關保證人的一切權利
十二、甲方愿接受乙方對于借款用途的監(jiān)督及對于甲方業(yè)務財務的稽核、乙方因行使監(jiān)督稽核之權而需甲方供給任何有關資料時,甲方應即照辦,但乙方并無監(jiān)督或稽核的義務
十三、本合同所訂給付義務,以乙方營業(yè)所在地為履行地、如因本合同所訂事項而涉訟時,不論當時甲方或抵押物提供人或營業(yè)所在地,或其國籍有無變更,均以_________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十四、本合同書所載甲方、乙方、抵押物提供人、連帶保證人均包括其繼承人、法定代理人、破產(chǎn)管理人或遺產(chǎn)管理人、又甲方、抵押物提供人及連帶保證人等同意本合同乙方代表人變更時,承受其職務之人,即當然為本合同書權利義務主體的代表人,毋庸為變更的登記
十五、除本合同所訂的條款外,凡乙方現(xiàn)在或將業(yè)所訂與有關的各項章則以及金融業(yè)現(xiàn)在或將來所適用的一切有關章則,甲方均愿遵守,決無異議
十六、本合同有效期限自立約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屆期未清償時得延長期限、本合同副本共_________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抵押物提供人(簽字):_________
連帶保證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抵押合同 篇2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
乙方(受托方):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jīng)友好協(xié)商,達成如下合同條款,以茲共同信守:
第一條 委托擔保內(nèi)容:
甲方同意以其房屋(即座落于_________的房屋)向銀行申請抵押貸款,甲方為使順利獲得此項貸款,特委托乙方提供階段性擔保,該階段指的是甲方與貸款銀行簽訂《二手房抵押借款合同》之日起至甲方所購的房屋設定貸款抵押完成之期間。
第二條 委托費的約定:
委托費為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由甲方在簽訂《二手房抵押借款合同》的同時,一次性支付給乙方。
第三條 甲方義務:
1.甲方應向乙方交納不少于房價總款(見甲方與賣方在《房屋轉讓合同》的約定)_________%的首付款;若銀行貸款與上述首付款之和小于房價總款,則甲方應在簽訂《二手房抵押借款合同》的同時一次性向乙方交納差額部分。
2.甲方承諾銀行貸款直接撥付乙方。
3.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支付委托費;并按法律法規(guī)及政策和合同規(guī)定,約定支付房屋過戶,申領權屬證書以及辦理抵押貸款過程中的各項稅費。
4.甲方須特別授權乙方為其辦理房屋過戶及申領權屬證書事宜。
第四條 乙方義務:
在甲方完全履行本合同前提下,乙方承擔本合同第一條擔保責任。
第五條 違約責任:
1.若因甲方原因,導致本合同及《二手房抵押借款合同》不能履行,則視為甲方違約,甲方交納給乙方的委托代理費不予退還,歸乙方所有。
2.若因乙方原因,導致本合同及《二手房抵押借款合同》不能履行;若乙方已收取甲方委托代理費的,乙方應返還,同時乙方尚應支付等于委托代理費的違約金給甲方。
第六條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若雙方有爭議,應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第七條 《二手房抵押借款合同》是本合同附件,系本合同組成部分。
第八條 本合同終止時間為甲方所購的房屋設定抵押完成之日。
第九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雙方簽字或蓋章生效。
甲方(簽字):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抵押合同 篇3
甲方(出借人):
乙方(借款人):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公司法》、《物權法》及相關法律規(guī)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經(jīng)雙方友好協(xié)商,乙方同意將其公司的股權作為擔保質(zhì)押給甲方。以取得甲方的借款。甲乙雙方就上述事項達成以下協(xié)議:
第一條:乙方向甲方借款用途僅限于 項目,首批借款 萬元人民幣,甲方于本協(xié)議簽訂之日并辦理股權質(zhì)押登記手續(xù)后 日內(nèi)轉賬到乙方指定賬戶。借款期限為 年,借款利息為同期銀行掛牌貸款利率,每年支付一次,每滿365日后 日內(nèi)支付。
第二條:甲方不參與乙方項目的生產(chǎn)經(jīng)營管理工作,但為確保借款的專項用途,甲方對于借款用途享有知情權,并有權查詢乙方對于借款使用情況,乙方應當積極配合。為此產(chǎn)生的差旅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三條:乙方需向甲方提供真實合法的企業(yè)營業(yè)執(zhí)照,組織機構代碼證,法定代表人身份證等相關證件。
第四條:乙方將其 xxx 公司百分之五十一的股份作為擔保質(zhì)押給甲方,在本協(xié)議簽訂后,甲乙雙方共同到工商部門辦理股權質(zhì)押登記手續(xù)。乙方在借款期限內(nèi)可以提前還款,甲方對乙方所質(zhì)押的股份份額應隨乙方還款的數(shù)目按比例減少,并應配合乙方到工商部門辦理相應的股權質(zhì)押變更手續(xù)。
第五條:借款到期后,乙方如無力歸還借款時,甲方對于乙方所開發(fā)的 項目所有的資產(chǎn)享有優(yōu)先受償權,項目資產(chǎn)價值由雙方協(xié)商確定,如協(xié)商不成,應當共同委托第三方評估機構對項目資產(chǎn)進行評估,項目資產(chǎn)不足以清償甲方借款時,乙方仍需承擔剩余還款責任,超出借款數(shù)額部分所有權歸乙方。
第六條:如甲方不能按協(xié)議向乙方支付借款時,乙方享有單方的合同解除權,并且有權要求甲方賠償乙方所產(chǎn)生的一切合理合法的損失。
第七條:乙方應當嚴格按照合同約定對于借款進行?顚S,如在借款期間乙方擅自改變借款用途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并要求乙方提前全部還款,并承擔違約責任。
第八條:本協(xié)議簽訂后,未經(jīng)對方書面同意時,甲、乙雙方均不得全部或部分轉讓本協(xié)議所約定的權利義務。
第九條:協(xié)議生效后,甲乙雙方在執(zhí)行過程中,如發(fā)生爭議協(xié)商不成的情況下,到乙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第十條:本協(xié)議一式兩份,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附:乙方銀行信息
1.開戶行:
2.賬號:
3.開戶人:
抵押合同 篇4
合同編號:
抵押人:(以下簡稱甲方)
證件類型:證件號碼:
地址:電話:
抵押權人:(以下簡稱乙方)
證件類型:件號碼:
地址:電話:
甲、乙雙方為向房屋登記機構申請設立最高額抵押權登記,經(jīng)協(xié)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主債權詳情
1、最高債權金額及幣種:
2、債權確定的期間:
第二條抵押詳情
1、房屋所有權證號:
2、抵押房屋坐落:
3、抵押房屋建筑面積:
4、被擔保最高債權金額:
5、擔保范圍:
6、債務人:
7、備注:
第三條特別約定
1、甲、乙雙方共同確認:本合同僅為甲、乙雙方向房屋登記機構申請辦理最高額抵押權登記之用的主債權及抵押合同。除雙方另有約定外,不作他用。
2、甲、乙雙方共同承諾:本合同填寫的內(nèi)容真實、準確。如有虛假,雙方自行解決爭議并愿意承擔申報不實的法律責任。
3、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約定。
第四條其他
1、本合同與甲、乙雙方及相關當事人簽訂的相關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其他相關合同與本合同存在沖突、矛盾的,以本合同為準。
2、本合同經(jīng)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3、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房屋登記機構存檔一份。
甲方(簽字或公章):XXX乙方(簽字或公章):XXX
代理人:XXX代理人:XXX
XXXX年XX月XX日XXXX年XX月XX日
抵押合同 篇5
貸款人:
借款人:
抵押人:
經(jīng)貸款人、借款人和抵押人充分協(xié)商,根據(jù)國家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簽訂如下最高額抵押借款合同:
第一條 貸款人同意向借款人發(fā)放如下內(nèi)容的借款:
1、借款種類:
2、借款用途:
3、借款期間: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4、借款最高余額:人民幣 元(大寫 )。
5、利率為月息 ‰。
6、還款方式:按月償還利息;單筆借款到期,清息還本。
第二條 借款人的義務:
1、向貸款人提供真實的借款申請資料;
2、按照合同約定及時足額償還借款本息;
3、按照合同約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擅自改變借款用途;
4、接受貸款人對其借款使用情況的了解、調(diào)查和監(jiān)督;
5、對外提供擔保或者自身經(jīng)營情況惡化時,必須及時通知貸款人;
6、身份證件、住所地、家庭關系等個人情況變更時,必須在變更前及時通知貸款人;
7、依法應當承擔的其他義務。
第三條 抵押人的義務:
1、向貸款人提供真實的抵押資料;
2、督促借款人按照合同約定及時足額償還借款本息;
3、監(jiān)督借款人按照合同約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
4、對外提供擔保或者自身經(jīng)營情況惡化時,必須及時通知貸款人;
5、身份證件、住所地、家庭關系等個人情況變更時,必須在變更前及時通知貸款人;
6、在抵押有效期內(nèi),未經(jīng)貸款人書面同意,不得以轉讓、出租等形式處置抵押物;
7、抵押物發(fā)生毀損、滅失時,必須在事故發(fā)生3日內(nèi)向貸款人報告,并提供其他相應價值的財產(chǎn)重新設定抵押;
8、抵押物發(fā)生毀損、滅失所得的賠償,應當優(yōu)先償還借款本息;
9、依法應當承擔的其他義務。
第四條 貸款人的義務:
1、按照合同約定及時足額向借款人發(fā)放貸款;
2、對得知的借款人、抵押人家庭、債務、財產(chǎn)、經(jīng)營等情況保密;
抵押合同 篇6
抵押權人(全稱):
抵押人(全稱):
鑒于抵押人愿為抵押權人與(下稱債務人)按本合同第一條約定簽訂的一系列業(yè)務合同(下稱主合同)所形成的債權提供最高額抵押擔保,根據(jù)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當事人各方經(jīng)協(xié)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被擔保的主債權及最高額
1.1抵押人自愿為抵押權人與債務人形成的下列債權提供擔保,擔保的債權最高余額折合人民幣(大寫金額)。外幣業(yè)務,按本條第(1)項約定的業(yè)務發(fā)生當日賣出價折算。
1.1.1抵押權人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與債務人辦理約定的各類業(yè)務所形成的債權。該期間為最高額擔保債權的確定期間。上述業(yè)務具體包括:(以劃“√”的為準):
□人民幣/外幣貸款□減免保證金開證□出口打包放款
□商業(yè)匯票貼現(xiàn)□進口押匯□銀行保函
□商業(yè)匯票承兌□出口押匯□賬戶透支
□其他業(yè)務:
1.1.2抵押權人與債務人已形成的下列主合同項下尚未受償?shù)膫鶛啾窘鸺捌湎鄳睦、罰息、復利、費用等,其中利息、罰息、復利、費用等按相應的主合同約定計算至實際受償之日止:
(表中欄目不夠填寫而增加的附表,為本合同組成部分。)
1.2本合同擔保的每筆業(yè)務的種類、金額、利率、期限等內(nèi)容以相關法律文書或者憑證為準。
1.3在本合同約定的期間和最高余額內(nèi),抵押權人發(fā)放本合同約定的貸款或者提供其他銀行信用時無須逐筆辦理擔保手續(xù)。
1.4在本合同約定的期間和最高余額內(nèi)發(fā)生的業(yè)務,幣種不限,抵押人按原幣種承擔擔保責任。
第二條 抵押擔保的范圍
抵押擔保的范圍包括主債權本金、利息、罰息、復利、違約金、損害賠償金,以及訴訟(仲裁)費、律師費、處置費、過戶費等抵押權人實現(xiàn)債權和抵押權的一切費用。
因匯率變化而實際超出最高余額的部分,抵押人自愿承擔擔保責任。
第三條 抵押物
3.1抵押人同意以設定抵押。上述抵押物詳見(清單名稱及編號),該抵押清單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2上述抵押物暫作價(幣種及大寫金額),其最終價值以抵押權實現(xiàn)時實際處理抵押物所得價款為準。
第四條 抵押人承諾
4.1抵押人已按有關規(guī)定和程序取得本合同擔保所需要的'授權。
4.2抵押人對抵押物擁有充分、無爭議的所有權或者處分權。
4.3抵押物依法可以流通或者轉讓。
4.4抵押物不存在被查封、扣押、監(jiān)管等情況。
4.5抵押人如實告知拖欠稅款、抵押物建設工程價款等款項及抵押物已設定抵押、已出租等情況。
4.6抵押人已就本合同項下抵押事宜征得抵押物共有人同意。
4.7抵押期間,發(fā)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抵押人立即書面通知抵押權人:
4.7.1抵押物品被查封、扣押、監(jiān)管或者被采取其他強制措施;
4.7.2抵押人改變資本結構或者經(jīng)營體制,包括但不限于承包、租賃、股份制改造、聯(lián)營、合并、分立、合資、資產(chǎn)轉讓等;
4.7.3抵押人被撤銷、吊銷營業(yè)執(zhí)照、責令關閉或者出現(xiàn)其他解散事由;
4.7.4抵押人申請破產(chǎn)、重整、和解或者被申請破產(chǎn)、重整。
4.8抵押物不存在其他影響抵押權人實現(xiàn)抵押權的情形。
第五條 抵押權的效力
抵押權的效力及于抵押物的從物、從權利、代位物、分離物、附合物、混合物、加工物及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財產(chǎn)和權利。
第六條 抵押物的占管
6.1本合同項下抵押物由抵押人占管,抵押人對抵押物負有妥善管理和合理使用的義務。抵押權人有權監(jiān)督和檢查抵押物的管理和使用情況。
6.2抵押期間,未經(jīng)抵押權人書面同意,抵押人不得對抵押物作出贈與、轉讓、出租、再抵押或者進行其他任何方式的處分。經(jīng)抵押權人書面同意,抵押人以轉讓、出租或者其他方式處分抵押物的,所得價款應用于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或者提存。
6.3抵押期間,抵押物毀損、滅失、被征收、被征用或者因附合、混合、加工使抵押物的所有權為第三人所有等,抵押人應及時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損失擴大,同時立即書面通知抵押權人。抵押權人有權就獲得的保險金、賠償金或者補償金等優(yōu)先受償;被擔保債權的履行期未屆滿的,抵押權人有權要求提前清償債務或者提存。
6.4抵押期間,抵押物價值減少的,抵押權人有權要求抵押人恢復抵押物的價值或者提供抵押權人認可的與減少的價值相當?shù)膿!?/p>
第七條 抵押物的保險
7.1抵押人應根據(jù)抵押權人的要求辦理有關保險,并指定抵押權人為該項保險的第一受益人,保險單據(jù)原件交與抵押權人保管。
7.2保險費由抵押人承擔,抵押人應按時足額繳納保險費,并履行保險合同(含保險單或者其他保險憑證,下同)項下的其他義務。抵押期間,抵押人未按約繳付保險費或者辦理保險(續(xù)保)手續(xù)的,抵押權人有權代為墊付或者辦理保險(續(xù)保)手續(xù),相關費用由抵押人承擔。抵押人同意抵押權人從其在中國農(nóng)業(yè)銀行各機構開立的賬戶中直接劃收上述費用。
7.3抵押期間,未經(jīng)抵押權人書面同意,抵押人不得單方或者與保險人協(xié)商變更、解除或者終止保險合同;不得放棄保險金請求權或者向第三人請求賠償?shù)臋嗬?/p>
7.4抵押期間,抵押物發(fā)生保險事故的,抵押人應立即通知保險人及抵押權人,并負責索賠事宜。抵押人未及時通知或者索賠,造成抵押權人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八條 抵押登記
8.1抵押人應在本合同生效后五日內(nèi)到有關登記機構辦理抵押登記手續(xù);抵押物的他項權利證書、抵押登記文件或者其他權利證書由抵押權人占管。
8.2抵押期間,如需在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登記的,抵押人應及時到有關機關辦理相應的變更登記手續(xù)。
8.3抵押期間,抵押權人依本合同約定轉讓最高額抵押權的,抵押人應當協(xié)助抵押權人、受讓人辦理相應的變更登記手續(xù)。
第九條 抵押權的轉讓
1、本合同項下最高額抵押擔保的債權確定前,抵押權人轉讓部分債權的,有權轉讓相應的抵押權。
2、本合同項下最高額抵押擔保的債權確定后,抵押權人轉讓部分債權的,有權不轉讓相應的抵押權。
第十條 被擔保債權的確定
發(fā)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項下最高額抵押擔保的債權確定:
10.1債權確定期間屆滿。“期間屆滿”包括本合同第一條約定的債權確定期間屆滿,以及抵押權人依國家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或者本合同約定宣布債權確定期間提前屆滿的情形。債務人違反主合同約定義務或者抵押人違反本合同約定義務的,抵押權人有權宣布債權確定期間提前屆滿。
10.2新的債權不可能發(fā)生。
10.3抵押物被查封、扣押。
10.4債務人、抵押人被宣告破產(chǎn)或者被撤銷。
10.5法律規(guī)定債權確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一條 抵押權的實現(xiàn)
11.1發(fā)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抵押權人有權行使抵押權,并可以與抵押人協(xié)商以抵押物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抵押物的價款優(yōu)先受償。所得價款不足以清償本合同項下所擔保的債權的,抵押權人可以選擇將該款項用于歸還本金、利息、罰息、復利或者費用等:
11.1.1任一主合同項下債務履行期限屆滿,抵押權人未受清償!捌谙迣脻M”包括主合同項下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以及抵押權人依照國家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或者主合同的約定宣布主合同項下債權提前到期的情形;
11.1.2債務人、抵押人被撤銷、吊銷營業(yè)執(zhí)照、責令關閉或者出現(xiàn)其他解散事由;
11.1.3債務人、抵押人被人民法院受理破產(chǎn)申請或者裁定和解;
11.1.4債務人、抵押人死亡、被宣告失蹤或者被宣告死亡;
11.1.5抵押物被查封、扣押、監(jiān)管或者被采取其他強制措施;
11.1.6抵押物毀損、滅失或者被征收、征用;
11.1.7抵押人未按抵押權人要求恢復抵押物的價值或者提供相應的擔保;
11.1.8抵押人違反本合同項下義務;
11.1.9其他嚴重影響抵押權實現(xiàn)的情形。
11.2本合同所擔保的債權同時存在物的擔保(含債務人或第三人提供)和保證擔保的,抵押權人可以就物的擔保實現(xiàn)債權,也可以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本合同所擔保的債權同時存在兩個以上物的擔保人的(含債務人提供物的擔保),抵押權人有權就其中任一或者各個擔保物行使擔保物權。抵押權人已經(jīng)選擇某一擔保方式/擔保物來實現(xiàn)債權的,也可同時主張通過其他擔保方式/擔保物來實現(xiàn)全部或部分債權。
11.3抵押人為債務人以外的第三人,且債務人同時為本合同所擔保的債權提供物的擔保,抵押權人放棄該擔保物權、擔保物權順位或者變更擔保物權的,抵押人同意繼續(xù)按本合同約定為主合同項下債權提供抵押擔保!霸摀N餀唷敝競鶆杖藶橹骱贤椣聜鶛嗵峁┪锏膿K纬傻膿N餀。
11.4抵押人以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為債務人與抵押權人之間存有的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項下的數(shù)筆債務提供擔保,且抵押物折價或者拍賣、變賣所得價款不足以清償全部到期債務的,所清償?shù)膫鶆占暗殖漤樞颍傻盅簷嗳舜_定。如果該抵押物同時為其它債務人與抵押權人之間的債務進行擔保,抵押物折價或者拍賣、變賣所得價款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人到期債務的,而且沒有其它約定事項,所清償?shù)膫鶆占暗殖漤樞,亦由抵押權人確定。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12.1本合同生效后,抵押權人不履行合同義務,造成抵押人損失的,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12.2抵押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應按本合同所擔保的債權最高余額的%向抵押權人支付違約金;造成抵押權人損失的,應同時給予全額賠償:
12.2.1未取得本合同擔保所需的合法有效授權;
12.2.2未如實告知拖欠稅款、抵押物建設工程款等款項,以及抵押物存在共有、爭議、異議、已設定抵押、已出租或者被查封、扣押、監(jiān)管等情況;
12.2.3未按本合同約定辦理抵押登記手續(xù);
12.2.4未經(jīng)抵押權人書面同意擅自處分抵押物;
12.2.5未按抵押權人的要求恢復抵押物價值或者提供相應的擔保;
12.2.6其他違反本合同約定或者影響抵押權人實現(xiàn)抵押權的行為。
第十三條 抵押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著物及建設用地使用權發(fā)生拆遷的特別約定
13.1若本合同項下抵押物為建筑物、其他土地附著物、建設用地使用權,抵押物發(fā)生征用、征收或類似情形需要拆遷(以下統(tǒng)稱“拆遷”)的,抵押人應在知悉拆遷消息后的____日內(nèi)通知抵押權人。
13.2若拆遷補償采用權利調(diào)換補償形式且借款人未提前清償債務,抵押人應以拆遷調(diào)換的建筑物、其他土地附著物、建設用地使用權繼續(xù)為借款設定抵押并簽訂相關協(xié)議,配合抵押權人為調(diào)換的建筑物、其他土地附著物、建設用地使用權辦理抵押權預告登記和抵押登記,并承擔相關費用。在新抵押登記辦理完成前,抵押權人有權要求抵押人提供其他擔保。
13.3若拆遷采用貨幣補償形式,抵押權人有權就抵押人獲得的拆遷補償款優(yōu)先受償;借款履行期未屆滿的,抵押權人有權要求抵押人將拆遷補償款存入保證金專戶或以存單質(zhì)押等形式為債務提供擔保并簽訂相應擔保協(xié)議。
13.4抵押人違反本條約定的,應按本合同擔保的主債權本金數(shù)額的%向抵押權人支付違約金。
第十四條 費用承擔
本合同項下抵押物的登記、評估、保險、鑒定、公證、提存等費用由抵押人承擔。
第十五條 解除權異議期
抵押權人依照法律規(guī)定或者合同約定行使解除權的,抵押人的異議期間為七個工作日,自抵押權人以書面、口頭或者其他形式通知抵押人之日起計算。
第十六條 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履行中發(fā)生爭議,可由各方協(xié)商解決,也可按以下第種方式解決:
16.1訴訟。由抵押權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16.2仲裁。提交(仲裁機構全稱)按其仲裁規(guī)則進行仲裁。
在訴訟或者仲裁期間,本合同不涉及爭議的條款仍須履行。
第十七條 其他事項
抵押人應主動了解債務人經(jīng)營狀況及本合同項下各類業(yè)務發(fā)生、履行情況。本合同項下發(fā)生各類業(yè)務的主合同、相關法律文書或者憑證不再送達抵押人。
第十八條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各方簽字或者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九條
本合同一式份,其中抵押權人份,抵押人各份,債務人份,份,效力相同。
抵押人聲明:抵押權人已依法向我方提示了相關條款(特別是黑體字條款),應我方要求對相關條款的概念、內(nèi)容及法律效果做了說明,我方已經(jīng)知悉并理解上述條款。
以下無正文
抵押權人(簽章)
負責人
或者授權代理人(簽字):
抵押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
或者授權代理人(簽字):
抵押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
或者授權代理人(簽字):
抵押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
或者授權代理人(簽字)
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約地點:
債務人聲明:已收到上述《最高額抵押合同》,對全部條款無異議。
債務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
或者授權代理人(簽字):
簽收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抵押合同 篇7
抵押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
抵押權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
甲方因生產(chǎn)需要,向乙方申請借款。雙方經(jīng)協(xié)商一致同意,甲方以其所有的財產(chǎn)(以下簡稱甲方抵押物),作為借款抵押物抵押給乙方,由乙方提供雙方商定的借款額給甲方。就有關事項訂立如下協(xié)議:
1、乙方向甲方借款金額為元人民幣(¥)。
2、借款期限:自20 年月日起至20xx年月日止。
3、甲方以位于自有財產(chǎn)做抵押,向乙方提供擔保,并于本合同簽訂后,到?谑蟹康禺a(chǎn)管理局辦理抵押登記手續(xù)(即辦理房屋他項權利證)。乙方將在他項權利辦妥后三天內(nèi)將全部資金付給甲方。
4、借款利率: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同期存款利率執(zhí)行。
5、甲方保證在合同規(guī)定的期限內(nèi)按期還本付息。否則乙方有權處置抵押物
6、抵押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方履行完畢本合同止。
7、簽訂本合同后,甲方未經(jīng)乙方同意不得將抵押物出租、出售、轉讓、再抵押或以其他方式處分。抵押期間抵押物不受甲方破產(chǎn)、資產(chǎn)分割、轉讓等影響,如乙方發(fā)現(xiàn)甲方有違反本條款的情節(jié),將處置抵押物。
8、違約責任
1)、乙方如因本身責任不按合同規(guī)定支付貸款,給甲方造成經(jīng)濟上的損失,乙方應負責違約責任。
2)、甲方如未按合同規(guī)定歸還借款,乙方有權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拍賣抵押物,用于抵償借款本息,若有不足抵償部分,乙方仍有權向甲方追償。直至甲方還清乙方全部貸款本息為止。
9、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雙方應向海口市公證處辦理公證手續(xù),有關抵押的登記、公證等一切費用由乙方負責。
10、本合同系經(jīng)?谑泄C處公證并依法賦予強制執(zhí)行效力的債權文書,甲方到期不履行義務,乙方可根據(jù)《民訴法》第一百六十八條規(guī)定,直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執(zhí)行。
11、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持三份、乙方執(zhí)一份,公證處留存一份。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簽約時間:____年____月____日
抵押合同 篇8
甲方(借款人):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乙方(出借人):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就下列事宜達成一致意見,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具體約定:
(一)借款人向出借人借款人民幣萬元,人民幣(大寫):,于年月日前還款。本合同借款用于法律允許范圍內(nèi)的正常生產(chǎn)經(jīng)營活動。
。ǘ┍竞贤杩钇谙拊,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在合同規(guī)定的借款期內(nèi),年利率為 %(百分之 ),利息每年結算一次。
(三)借款人保證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按本合同規(guī)定的利息償還借款。
。ㄋ模┍竞贤阅暝氯掌鹕В皇絻煞,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
第二條違約責任:
一、發(fā)生下列情況之一即構成違約:
。ㄒ唬┘追礁淖兘杩钣猛;
。ǘ┘追竭`反本合同約定,逾期或未按約定的金額歸還借款本息;
。ㄈ┘追教峁┑淖C明、資料等文件有虛假、非法的情況;
(四)甲方死亡、被宣告死亡、被宣告失蹤、喪失民事行為能力后無繼承人、受遺贈人、財產(chǎn)代管人、監(jiān)護人或者其繼承人、受遺贈人、財產(chǎn)代管人、監(jiān)護人拒絕履行本合同;
(五)甲方提供虛假財務報告或者拒絕乙方對其財務狀況進行監(jiān)督、檢查;
。┘追交蚱淅^承人、受遺贈人、財產(chǎn)代管人、監(jiān)護人的其他可能影響歸還乙方借款的行為。
二、發(fā)生違約情況時,乙方有權采取以下一種或多種措施;
。ㄒ唬┮蠹追交蚱淅^承人、受遺贈人、財產(chǎn)代管人、監(jiān)護人立即償還借款,或以合法程序處理甲方或其繼承人、受遺贈人、財產(chǎn)代管人、監(jiān)護人的財產(chǎn)用以清償全部借款和利息;
。ǘ┢渌稍试S的措施。
第三條糾紛的解決:
本合同履行中發(fā)生爭議,各方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各方同意采取向人民法院起訴的方式解決。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抵押合同 篇9
借款人(債務人)
抵押人: 貸款人(抵押權人):
本合同各方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城市房地產(chǎn)抵押管理辦法》等規(guī)定,本著平等、自愿、誠實守信、協(xié)商一致的原則,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簽訂本合同,并保證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 借貸條款
第一條 借款用途:
本合同項下之借款必須合法使用。
第二條 借款金額:
借款金額為人民幣(大寫):叁仟萬元整,小寫:¥30000000元(大小寫不一致時,以大寫為準,下同)。
第三條 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為8個月,自20xx年4月20日起到20xx年12月19日止。
第四條 借款利率:
借款期限內(nèi)月利率為(大寫):百分之二即(小寫):
借款方除按上述規(guī)定支付利息外,還應按合同借款金額的 一次性向出借方支付服務費。
第五條 還款方式:
借款人按月結清利息,利息支付日為每月20日,借款到期時息隨本清。
第六條 提前還款:
借款人提前還款應征得貸款人同意。貸款人同意借款人提前還款的,按本合同約定的利率及借款實際使用期限計收利息,但一次性向出借方支付的服務費不予退計。
第七條 提前收回貸款:
貸款人提前收回貸款應征得借款人同意。利息及本金償付辦法由雙方另行約定。
如出現(xiàn)下列情形,貸款人有權隨時要求借款人在一定的期限內(nèi)提前清償部分或全部貸款本息:
1、借款人將所借款項用于非法活動;
2、抵押物毀損或滅失,不足以實現(xiàn)本合同擔保之目的,借款人和抵押人不能提供貸款人可予接受的其他擔保的;
3、借款人一個月內(nèi)不按時結清利息的。
第八條 借款人的權利和義務:
1、如實提供有關證件、證明和其他材料,并接受貸款人的監(jiān)督和檢查;
2、保證本借款不用于非法活動;
3、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取得借款本金,并按時償還借款本息。
第九條 貸款人的權利和義務:
1、保證資金來源合法;
2、有權對本合同項下抵押擔保的房產(chǎn)進行查詢和核實;
3、在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辦理完畢抵押登記后3日內(nèi),足額向借款人發(fā)放貸款;
4、有權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收取借貸本金和利息,有權按照約定行使抵押權;
5、借款人在還款期限屆滿時,未能足額償還清借款本息的,貸款人有權處置抵押物。
第二部分 抵押條款
第十條 抵押物:
為確保借款人正當履行還款義務,抵押人自愿以其擁有所有權并有權處分的位于 (房屋所有權證號:權證 字第 號,建筑面積 平方米)以及相應的土地使用權(以下簡稱房地產(chǎn))抵押給貸款人,作為借款人歸還借款的擔保。 抵押人保證,該房地產(chǎn)不存在任何權屬爭議,不存在被查封、已抵押等情況;已出租的經(jīng)貸款人同意,并留存出租合同。和他人共有的,共有人同意將該房地產(chǎn)抵押給貸款人,并同意受本合同約束。
第十一條 抵押價值:
經(jīng)本合同各方確認,前條用于抵押的房地產(chǎn)價值為人民幣(大寫)叁仟萬元整,(小寫):¥30000000元。
第十二條 抵押登記:
本合同自簽訂后3日內(nèi)(遇法定節(jié)假日順延),抵押雙方當事人應持房屋所有權證及其他相關證件到房管部門辦理房屋抵押登記手續(xù)。
如因抵押人提供虛假材料或掩蓋重要事實導致不能辦理抵押登記、抵押登記無效或者被注銷的,借款人和抵押人應對貸款人承擔相應責任。
第十三條 抵押擔保范圍:
為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違約金以及貸款人實現(xiàn)債權的所有費用。
當借款人未按照本合同約定履行其還款義務時,無論貸款人對本合同項下的債權是否擁有其它擔保,貸款人均有權直接要求抵押人以該房地產(chǎn)承擔擔保責任。
第十四條 權利限制:
抵押期間,未經(jīng)貸款人書面同意,抵押人不得將該抵押物出租、轉讓、抵債或賦予其它負擔。
第十五條 抵押注銷:
貸款人應在借款人償還全部款項后3日內(nèi)(遇法定節(jié)假日順延)協(xié)同抵押人到房管部門辦理抵押注銷登記。
第三部分 違約責任及其他約定
第十六條 違約責任:
下列情況均構成違約,違約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1、借款人提供的證件、證明等有虛假、非法的情況,貸款人可要求借款人立即償還全部借款及相應利息,可依法行使對本合同項下抵押房產(chǎn)的抵押權;
2、借款人在還款期限屆滿時,未能足額償還清借款本息的,視為嚴重違約,借款人應另行向貸款人(含全部貸款本金和未付利息)按每日千分之三支付違約金,并承擔貸款人為實現(xiàn)債權支付的全部費用;
3、貸款人不能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向借款人發(fā)放貸款的,視為嚴重違約,應承擔其他方所付出的直接費用,并向借款人另行支付全部貸款本金1%的違約金;
4、因貸款人的以下行為,致使不能根據(jù)本合同的約定辦理抵押注銷手續(xù)的,貸款人應當向抵押人支付全部貸款本金1%的違約金:
(1)貸款人無正當理由在借款方全部償還本金和利息三日內(nèi)(如遇法定節(jié)假日順延)拒絕辦理抵押注銷手續(xù)的;
(2)因貸款人保管不善,造成他項權利證明丟失、損壞,不能及時辦理抵押注銷手續(xù)的;
(3)其他足以影響抵押注銷手續(xù)的行為。
5、抵押人因隱瞞抵押物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已抵押或者已出租等情況,而給貸款人造成損失的,應當向貸款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七條 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fā)生的爭議,由當事人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八條 生效、變更、解除、終止:
1、在簽訂本合同前,合同各方已完全理解并接受本合同的內(nèi)容,在本合同項下全部意思表示均真實有效,合同自各方當事人簽字后生效;
2、本合同項下借款本息和相關費用全部清償完畢后,本合同終止;
3、本合同如需要變更或解除,應由合同各方共同達成書面協(xié)議。
第十九條 本合同一式3份,合同各方各執(zhí)一份。
借款人(債務人)(簽字或蓋章): 貸款人(抵押權人)(簽字或蓋章):
聯(lián)系地址: 聯(lián)系地址:
聯(lián)系電話: 聯(lián)系電話:
抵押人(簽字或蓋章):
聯(lián)系地址:
聯(lián)系電話:
抵押合同 篇10
已經(jīng)出租的房屋能否抵押?已經(jīng)抵押的房屋能否出租?抵押權的實現(xiàn)與承租權的行使有無沖突?如何解決?這些都是房屋租賃、抵押中常見的問題。抵押權與出租權是房屋所有權人的權利,房屋所有權人將已抵押房屋出租的,租賃合同有效,但租賃權不能對抗抵押權。
《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六十六條規(guī)定:“抵押人將已抵押的財產(chǎn)出租的,抵押權實現(xiàn)后,租賃合同對受讓人不具有約束力。抵押人將已抵押的財產(chǎn)出租時,如果抵押人未書面告知承租人該財產(chǎn)已抵押,抵押人,第三人因此可能不知道所購房屋上存在租賃關系,而與出租人建立買賣關系,該第三人是善意第三人。在此情況下,承租人的優(yōu)先購買權不能對抗善意第三人。另一種觀點認為,只有在動產(chǎn)取得問題上存在善意取得制度,不動產(chǎn)取得不存在善意取得問題,承租人優(yōu)先購買權是法定的權利,可以對抗任何第三人。
高級人民法院傾向第一種觀點。這樣處理有利于保護第三人的交易安全,在當前房價上漲形勢下,也可防止部分出賣人為反悔賣房,惡意與他人串通假造租賃合同關系,達到悔約的目的。承租人的優(yōu)先購買權因此不能實現(xiàn)的,可以請求出租人進行賠償。
一、租賃的房屋能否進行抵押?如何實現(xiàn)抵押物的優(yōu)先受償權?
出租人可以將出租的房屋進行抵押,房屋租賃不影響抵押權人實現(xiàn)其優(yōu)先受償權。同時,抵押權的實現(xiàn)亦不影響房屋租賃合同的繼續(xù)履行,也就是說,房屋租賃合同的效力及于買受人。房屋租賃關系直接針對的是房屋使用、收益的權利,而抵押權針對的是房屋的交換價值,二者并無本質(zhì)沖突,出租人可以對房屋行使充分的處分權。抵押權人對已出租的房屋同意抵押的,該風險由其自行承擔,抵押權人不能以該權利對抗房屋房屋租賃承租權。抵押權實現(xiàn)后,也不影響房屋租賃合同的履行。為此,《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六十五條規(guī)定:“抵押人將已出租的財產(chǎn)抵押的,抵押權實現(xiàn)后,房屋租賃合同在有效期內(nèi)對抵押物的受讓人繼續(xù)有效”。
二、抵押的房屋能否進行房屋租賃?房屋租賃合同是否有效?
抵押權與出租權是房屋所有權人的權利,房屋所有權人將已抵押房屋出租的,房屋租賃合同有效,但房屋租賃權不能對抗抵押權。《關于適用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六十六條規(guī)定:“抵押人將已抵押的財產(chǎn)出租的,抵押權實現(xiàn)后,房屋租賃合同對受讓人不具有約束力。”。抵押人將已抵押的財產(chǎn)出租時,如果抵押人未書面告知房屋租賃承租人該財產(chǎn)已抵押,抵押人,第三人因此可能不知道所購房屋上存在房屋租賃關系,而與出租人建立買賣關系,該第三人是善意第三人。在此情況下,房屋租賃承租人的優(yōu)先購買權不能對抗善意第三人。
另一種觀點認為,只有在動產(chǎn)取得問題上存在善意取得制度,不動產(chǎn)取得不存在善意取得問題,房屋租賃承租人優(yōu)先購買權是法定的權利,可以對抗任何第三人。筆者傾向第一種觀點。這樣處理有利于保護第三人的交易安全,在當前房價上漲形勢下,也可防止部分出賣人為反悔賣房,惡意與他人串通假造房屋租賃合同關系,達到悔約的目的。房屋租賃承租人的優(yōu)先購買權因此不能實現(xiàn)的,可以請求出租人進行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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