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yè)文化規(guī)章制度
在當今社會生活中,接觸到制度的地方越來越多,制度是一種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規(guī)章或準則。你所接觸過的制度都是什么樣子的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企業(yè)文化規(guī)章制度,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企業(yè)文化規(guī)章制度1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保證順利完成公司下達各項生產任務、經營目標、管理目標而制定本規(guī)章制度。
第二條:規(guī)章制度包括生產制度、衛(wèi)生制度、考勤制度、獎懲制度、安全制度等。
第三條:本規(guī)章制度適用本公司的各部門的每一個員工。
第二章行政辦公制度
第四條:根據(jù)公司實際運作情況,定期召開生產計劃、產品質量、人員培訓會議。
第五條:公司每一位員工必須按公司要求參加會議。
第六條:衛(wèi)生管理制度
1、生產操作人員必須按照公司要求每日做好各自崗位的衛(wèi)生清掃工作,保持清潔整齊。
2、各類原材料的堆放必須有各自直接使用者負責堆放整齊、安全、衛(wèi)生、清潔。
3、每臺設備由直接操作者負責保養(yǎng)、基本維修、清掃工作。
4、必須服從公司統(tǒng)一安排,做好公司環(huán)境衛(wèi)生工作,保證廠容廠貌的整潔。
5、食堂衛(wèi)生、飲食的清潔工作由食堂炊事人員直接負責,預防食物中毒。
第七條:工作期間,公司內嚴禁個人電話的使用。
第八條:公司的辦公用品嚴禁使用與本公司無關的事宜。
第九條:生產場所嚴禁吸煙。
第十條:任何員工不能泄露公司的商業(yè)秘密和技術秘密。
第十一條:不說任何不利于公司和有損公司形象的話。
第十二條:不做任何有害公司的事。
第十三條:工作期間,嚴禁串崗、離崗,出入廠物品人員必須填寫出入廠證,同意核準方可進出。
第十四條:宿舍里嚴禁大聲喧嘩,以免影響他人休息,嚴禁打架斗毆、聚眾賭博。
第十五條:必須按公司值日規(guī)定和要求清掃宿舍,保持其清潔衛(wèi)生。
第三章考勤制度
第十六條:嚴格遵守公司時間,不準遲到、早退,發(fā)現(xiàn)遲到、早退,視時間長短作相應處罰。
第十七條:有事請假者,必須填寫請假申請單,批準同意后休假,未辦理請假手續(xù)者作曠工處理。
第十八條:任何請假以不影響公司生產為前提,由所在部門負責人批準,得到公司認可后方可休假,不可強行要假。
第十九條:公益事業(yè)活動等休假可享受工資待遇補貼。
第二十條:新招員工有試用期,試用期間不勝任工作而自行離開者,扣發(fā)當月工資,辭職者須提前一個月打辭職報告,同意后方可辭職,自行離職者扣發(fā)當月工資。
第四章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第二十一條:嚴格按照操作規(guī)程操作,任何崗位都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違反操作規(guī)程造成后果者,責任自負。
第二十二條:未經允許,不得擅自操作他人崗位,擅自操作他人崗位造成后果者,責任自負。
第二十三條:各自崗位操作人員有責任報告潛在的不安全因素,以便及時發(fā)現(xiàn)、排除。
第二十四條:如遇臺風、洪水、自然災害等緊急狀況下,公司任何人員有責任和義務服從公司的緊急調配,保衛(wèi)公司的財產不受損失。
第五章員工的權利
第二十五條:平等就業(yè)的權利。
第二十六條:參加企業(yè)民主管理的權利。
第二十七條:按勞取酬、多勞多得、獎勤罰懶。
第二十八條:按公司規(guī)定休息和休假
第二十九條:享受勞動安全、衛(wèi)生和保護。
第三十條:請求勞動爭議處理的權利。
第六章員工的義務
第三十一條:保質保量完成工作的任務和各項生產指標的義務。
第三十二條: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公司規(guī)章制度的義務。
第三十三條:執(zhí)行勞動規(guī)程,按規(guī)定操作的義務。
第三十四條:在工作中不斷提高勞動技能的義務。
第七章獎罰制度
第三十五條:按民主選舉獲“優(yōu)秀職工”者公司予以嘉獎,獎金:300-500元。
第三十六條:違反公司規(guī)章制度的職工,公司予以處罰,罰金5-500元。
企業(yè)文化規(guī)章制度2
員工管理制度
一.工作態(tài)度
1.按公司及各酒店操作規(guī)程,準確及時地完成各項工作。
2.工作認真,待客熱情,說話和氣,謙虛謹慎,舉止穩(wěn)重。
3.對待顧客的投訴和批評時應冷靜傾聽,耐心解釋,任何情況下都不得與客人爭論。
4.員工應在規(guī)定上班時間的基礎上適當提前到達崗位作好準備工作。工作時間不得擅離職守或早退。
5.上班時嚴禁串崗.閑聊.吃零食。禁止在餐廳.廚房.更衣室等公共場所吸煙,不做與本職工作無關的。
6.熱情待客,站立服務,使用禮貌語言。
二.儀表.儀容.儀態(tài)及個人衛(wèi)生
1.員工的精神面貌應表情自然,面帶微笑,端莊穩(wěn)重。
2.員工的工作衣應隨時保持干凈.整潔。
3.男員工應修面,頭發(fā)不能過耳和衣領。
4.女員工應梳理好頭發(fā),使用發(fā)夾網(wǎng)罩。
5.工作時間內,不剪指甲.摳鼻.剔牙,打哈欠.噴嚏應用手遮掩。
6.工作時間內保持安靜,禁止大聲喧嘩。做到說話輕.走路輕.操作輕。
三.拾遺
1.在任何場所拾到錢或遺留物品應立即上繳主管作好詳細的記錄。
2.拾遺不報將被視為從偷竊處理。
四.公司及其所工作酒店財產
公司及各個酒店物品(包括發(fā)給員工使用的物品)均為公司及各個酒店財產,無論疏忽或有意損壞,當事人都必須酌情賠償。員工如犯有盜竊行為,我公司將立即予以開除,并視情節(jié)輕重交由公安部門處理。
公司出勤制度
一.公司員工必須自覺遵守勞動紀律,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工作時間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外出辦理業(yè)務前,須經本部門負責人同意。
1.遲到:在列隊或集合后點名開始時未到者記遲到,遲到一次罰款50元并記紀律單一張
2.早退:在未通知下班或可以自由安排活動之前離開,不經直接上司批準,在集合點到時不在者既早退,早退一次罰款50元并紀律單一張。
3.曠工:月累計兩次以上遲到或早退,既算曠工一天。未經直接上司批準沒來上班曠工一天,扣除當天工資的三倍,月累計兩次或連續(xù)曠工兩天計自動離職。
二.員工必須依照部門主管安排的班次上班,需要變更班次,須先征得部門主管允許。
1.病假
2.確因某種原因不能上班的員工,應事先請假,如有特殊情況,應設法于當日通知部門主管,并得到許可,否則視為曠工。
員工宿舍管理制度
一.員工宿舍應輪流負責清掃,保持良好.清潔.整齊的環(huán)境,以保證員工在工作之余得到充分的。
二.不得在宿舍內酗酒.斗毆.賭博.或從事其他不健康活動,宿舍不得留宿親友。
三.貴重物品應避免攜帶,違反規(guī)定帶入室內而致丟失者責任自負。
四.就寢后不得影響他人睡眠,如有在外留宿,請事先通知部門主管。由于在外留宿發(fā)生何意外,公司拒不負責任。
五.室內不得使用或存放危險及違禁物品;員工不得將宿舍轉租或借給他人使用,一經發(fā)現(xiàn),立即停止其居住權利。
公司工資管理制度
一.工資結構
工資包括:基本工資.崗位工資.業(yè)績工資。
二.工資計算方法
1.實發(fā)工資=應發(fā)工資-扣除項目
2.業(yè)績工資=應發(fā)工資-扣除項目
三.辭退離職工資計算
1.辭退:公司有權辭退任務不符合公司發(fā)展需要的人員,人員辭退后其工資按標準發(fā)放,有保證金給予退還。
2.自動離職:不按照程序辭工或月累計曠工兩次,連續(xù)兩天曠工按自動離職處理,公司不發(fā)房任務補償.工資和保證金。
公司獎罰制度
一.獎金結構
1.模范員工獎金每月由各個項目主管人員依工作敬業(yè)態(tài)度及考核成績中,挑選一至兩名工作表現(xiàn)優(yōu)異的從業(yè)人員進行評核(評核內容包括:工作勤奮,能適時完成重大或特殊任務,服務熱情,為公司樹立良好形象)于每月月初朝會中表揚并頒發(fā)100元,以激勵員工士氣。
2.考勤獎勤務滿一年以上者,則支付半個月的本薪作為當期績效獎金勤務半年以上者,獎勵300元,以鼓勵員工。
3.年終獎由各部門主管人員視整年各人勤務的表現(xiàn),包括工作效率.服務態(tài)度.敬業(yè)精神.出勤率.突出成績.貢獻度等多項評核,并依據(jù)考核成績核發(fā)年終獎。支付一個月的本薪作為嘉獎!
二.員工罰款結構
缺勤:經常遲到.早退.曠工.消極怠工,沒有完成生產任務或工作任務;罰款100元。
企業(yè)文化規(guī)章制度3
第一章、適用范圍
1、本制度所稱員工,系指本公司、各項目部聘用的全體從業(yè)人員。
2、本公司員工的管理,除遵照國家和地方有關法令外,都應依據(jù)本制度辦理。
第二章、錄用
1、公司各部門、項目部如因工作需要,必須增加人員時,應先提出申請,經人事辦審核、總(副總)經理批準后,由人事辦統(tǒng)一納入聘用計劃并辦理招聘事宜。
2、員工的甄選,以學識、能力、品德、體格及適合工作所需要條件為準。采用考核和面試兩種,依實際需要選擇其中一種實施或兩種并用。
3、新進人員經考核或面試合格和審查批準后,由人事辦辦理試用手續(xù)。一般員工試用期一個月,主管員工試用期三個月,期滿合格后,方能正式錄用;但成績優(yōu)秀者,可適當縮短其試用時間。
4、試用人員報到時,應向人事辦送交以下證件:
(1)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2)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3)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4)一寸半身免冠照片二張;
(5)員工服務承諾書;
(6)其它必要的證件。
5、凡有下列情形者,不得錄用。
(1)剝奪權利尚未恢復者;
(2)被判有期徒刑或被通緝,尚未結案者;
(3)有它嚴重不良嗜好者;
(4)拖欠公款,有記錄在案者;
(5)患有精神病或傳染病者;
(6)因品行惡劣,曾被政府行政機關懲罰者;
(7)身體條件不適合所從事的崗位者,經總經理特許者不在此列;
(8)其它經公司認定不適合者。
6、試用人員如因品行不良,工作欠佳或無故曠職者,可隨時停止試用,予以辭退。
7、員工錄用分派工作后,應立即到所分配的地方工作,不得無故拖延推諉。
第三章、福利待遇
1、公司依照企業(yè)的發(fā)展和兼顧工作人員生活安定及逐步改善的原則,以貢獻定報酬、憑責任定待遇,給予員工合理的報酬和待遇。
2、員工的基本待遇有基本工資、業(yè)務提成和餐費補貼,按月計發(fā),出勤天數(shù)未足月的,按日(實際出勤天數(shù)*基本工資/30天)計發(fā)。月薪工資在次月初發(fā)放,如遇工程回款未及時到位,工資發(fā)放適當順延。
3、新進人員從報到之日起計薪,離職人員自離職之日停薪,按日計發(fā)。
4、公司依據(jù)有關國家規(guī)定,發(fā)放員工年終獎金,年終獎金的評定方法及額度由公司根據(jù)經營情況確定。
第四章員工探親假管理制度
享受探親假待遇的范圍
(一)享受探親假的條件
1、主體條件,在公司工作的員工可以享受探親假待遇。
2、時間條件。工作滿一周年(外聘技術人員工作滿半年)。
3、事由條件。一是與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團聚的,可以享受探望配偶的待遇;二是與父母親(不含岳父母、公婆)不居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團聚的,可以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新婚員工與配偶分居兩地的,從第二年開始享受探親假!安荒茉诠菁偃請F聚”是指不能利用公休假日在家居住一夜和休息半個白天。
(二)不能享受探親假待遇的員工范圍
1、新招聘的試用期員工、見習期員工、以及在公司工作時間不滿一周年的員工。
2、脫產學習時間達半年以上的員工。
3、當年因病假、事假、利用出差或其他機會已經與配偶或父母團聚累計時間達探親規(guī)定天數(shù)的員工(包括配偶或父母來到本公司)。但可報銷一次往返交通費。
四、審批與管理
(一)各部門要有計劃地合理安排員工探親假期,不能因探親妨礙正常生產和工作,不得因探親而增加人員編制。
(二)一般員工探親提前15天申請,由所在部門領導審核、分管副總審批;車間副主任、部門副部長(副經理)以上員工探親由分管副總審核、報總經理審批;公司副總經理以上員工探親由董事長審批。
(三)經批準后的探親審批表統(tǒng)一報送總經理辦公室存檔備查。員工探親結束后,應到總經理辦公室報到,及時銷假。
第五章、休假及請假
1、按國家規(guī)定,員工享有以下帶薪假日(有基本工資,無績效工資):元旦:1天;春節(jié):7天;清明節(jié):1天;勞動節(jié):1天;端午節(jié):1天;中秋節(jié):1天;國慶節(jié):7天;婚假:3天+晚婚7天;喪假:3天;產假:90天+晚育15天。
2、由于業(yè)務需要,公司可臨時安排員工于法定的公休日、休假日照常上班,公司發(fā)送適當補貼或安排調休(調休不另計補貼)。
3、員工請假須提前提出申請,2天以內的須經所屬部門主管、行政辦主任批準;3-5天的,須經副總經理批準;5天以上的須經總經理批準。未經準假離崗者,以曠工論處。
第六章、培訓
1、為提高員工業(yè)務、知識技能及發(fā)揮其潛在智能,使公司人力資源能適應公司日益迅速發(fā)展的需要,公司將舉行各種教育培訓活動,被指定員工,不得無故缺席,確有特殊原因,應按有關請假制度執(zhí)行。
2、新員工入職后,須接受公司概況與發(fā)展的培訓以及不同層次、不同類別的崗前專業(yè)培訓,培訓時間應不少于20小時,合格者方可上崗。新員工培訓由公司根據(jù)人員錄用的情況安排,在新員工入職的前三個月內進行,考核不合格者不再繼續(xù)留用。
3、員工調職前,必須接受將要調往崗位的崗前專業(yè)性培訓,直到能滿足該崗位的上崗要求。特殊情況經將調往部門的主管同意,可在適當?shù)臅r間另行安排培訓。
4、公司對員工在業(yè)余時間(不影響本職工作和任務的完成)內,在公司外接受教育和培訓予以鼓勵,并視不同情況可給予適當報銷培訓費。由公司報銷培訓費的員工,如在此一年內離職(含辭退),須向公司退返該報銷的費用。
5、公司所有員工的培訓情況均應登記,由人事辦保存在相應的員工檔案內。
第七章、調職
1、公司基于業(yè)務上的需要,可隨時調動員工的職務或工作地點,被調員工不得借故拖延或拒不到職。
2、公司或項目部之間人員的調動,須經雙方部門主管、人事辦主任的書面批準。
3、公司、項目部調動員工時,應充分考慮其個性、學識、能力,使其“人盡其才,才盡其用”。
4、員工接到調動通知書后,限在2天內辦完移交手續(xù),前往新職單位報到。
第八章、辭職及辭退
1、員工因故不能繼續(xù)工作時,應填寫書面離職申請,一般員工經部門主管、人事辦主任核準;主管以上員工須經副總經理、總經理批準后,方可辦理手續(xù)。并視需要,由人事辦開具《離職證明》。
2、一般員工辭職,需提前1個月提出申請;部門主管辭職,需提前2個月提出申請。
3、違反國家法令、公司制度而被辭退者,在賠償公司的損失及辦理完交接手續(xù)后,限當天內撤離。
第九章、保密
1、不得泄露業(yè)務或職務上的`機密,員工所掌握的有關公司、項目部的信息、資料和成果,應對上級領導全部公開。未經上級領導許可,不得向其它任何人公開或透露。
2、明確職責,對于非本人工作職權范圍內的機密,做到不打聽、不猜測,不參與小道消息的傳播。
3、非經發(fā)放部門或文件管理部門允許,員工不得私自復印和拷貝有關文件。
4、樹立保密意識,涉及公司機密的書籍、資料、信息和成果,員工應妥善保管,若有遺失或偷竊,應立即向上級主管匯報。
第十章、內部回避制度
1、通過對公司全體員工做出限制性規(guī)定,從而減少因親屬關系等人為因素對工作的干擾,以保證公司員工的公正廉潔。
2、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全體員工。
3、親屬任職回避。公司員工有四種親屬關系的不得在同一公司擔任雙方直接隸屬于同一領導人的職務,或者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職務,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擔任領導職務的部門從事人力資源、審計和財務工作,財務部的會計和出納不能存在任何關系(包括同學和朋友等)。
4、四種親屬關系是:夫妻關系;直系親屬關系(即本人的父母及子女);三代以內旁系親屬及其配偶關系(包括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叔、伯、姑、舅、姨、侄子女、外甥子女以及他們的配偶);近姻親關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
5、新任用或新調入的人員在任職或調入該企業(yè)前,應如實報告應回避的關系。人力資源部對新進入公司的人員要按本規(guī)定嚴格審查把關,對原已形成的應回避的關系,要制訂計劃,逐步調整;對因婚姻、職務變化等新形成的應回避關系,要及時予以調整。
6、在公司內討論業(yè)績考核、人事變動、查處違法違紀等敏感問題時,與被考評/審計對象具有上述親屬關系的相關人員必須回避;乇苡腥N情形:一是涉及員工本人利害關系的(親屬、同學、朋友等);二是涉及與員工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近姻親關系的親屬的厲害關系;三是有可能影響公正辦理業(yè)務的。
7、如果員工本人主動提出書面不回避申請,各單位負責人可根據(jù)員工本人實際情況,批準同意的,可以不回避;如不主動回避的,一經查出將對其及其親屬、同學、朋友一并進行處罰。
8、在本制度執(zhí)行之日起一個月內,回避措施落實到位。
9、符合上述回避范圍的親屬,如確因工作需要不宜回避者(如骨干人員等),必須報管理總部人力資源管理中心審查、批準。
第十一章、考核
1、試用考核:員工試用期間由試用部門主管負責考核,期滿考核合格者,填寫《試用人員考核表》經總(副總)經理批準后正式錄用。
2、平時考核:由各部門、項目部依照《績效工資考核管理辦法》,具體執(zhí)行。
3、部門主管以下人員的考核結果由各部門保存,作為確定薪酬、培養(yǎng)晉升的重要依據(jù)。部門主管以上人員的考核結果由總(副總)經理室保存,作為確定部門業(yè)績、獎勵的依據(jù)。
第十二章、獎懲
1、每月獎勵:員工的獎勵參照《績效工資考核管理辦法》執(zhí)行,對于在當月工作突出、表現(xiàn)優(yōu)異的員工在下月的績效工資中給予適當獎勵。
2、年終獎勵:每年年終評定優(yōu)秀員工獎,由部門主管書面提出備選優(yōu)先員工名單,經公司相關部門主管評議后,總(副總)經理批準。獎予員工一定的獎金及頒發(fā)由公司總(副總)經理簽署的表彰證書。
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罰款或批評:
(1)上班時間,躺臥休息,擅離崗位,怠慢工作者;
(2)因個人過失致發(fā)生錯誤,情節(jié)輕微者;
(3)妨害工作或團體秩序,情節(jié)輕微者;
(4)不服從主管人員合理指導,情節(jié)輕微者;
(5)對上級指示或有期限的命令,無故未能如期完成。
4、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記過或降級(薪):
(1)擅離職守,致使公司受較大損失者;
(2)損毀公司財物,造成較大損失者;
(3)怠慢工作擅自變更作業(yè)方法,使公司蒙受較大損失者;
(4)一個月內受到批評超過三次者;一個月內曠工累計達二日者;
(5)道德行為不合社會規(guī)范,影響公司聲譽者;
(6)散播不利于公司謠言或挑撥公司與員工的感情,實際影響較輕者;
5、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辭退:
(1)對同事暴力威脅、恐嚇,影響團體秩序者;毆打同仁,或相互斗毆者;
(2)偷竊公司或同事財物經查屬實者;受法院判決的刑事處分者;
(3)無故損毀公司財物,損失重大,或毀、涂改公司重要文件者;偽造或盜用公司印章者;
(4)有其它嚴重不良嗜好者;煽動怠工者;參加非法組織者;
(5)營私舞弊,挪用公款,賄賂者;
(6)連續(xù)曠工3天或全年累計15天的;
(7)故意泄露公司營業(yè)上的機密,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損失者。
(8)利用公司名義在外招搖撞騙,使公司名譽受損害者。
(9)有不良行為,道德敗壞,嚴重影響公司聲譽或在公司內造成嚴重不良影響者。
(10)其它違反法令、制度情節(jié)嚴重者。
第十三章、附則
1、本制度解釋權、修改權歸公司人事辦,自頒布之日起生效。
2、本制度附表:《員工入職申請表》、《員工辭職(退)申請表》、《物品交接清單》、《工作交接清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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