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護士請假制度例文規(guī)范版(通用6篇)
在不斷進步的時代,我們每個人都可能會接觸到制度,制度是維護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們做事的底線要求。到底應如何擬定制度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護士請假制度例文規(guī)范版,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護士請假制度規(guī)范版 1
1.病假憑我院的疾病證明書、請假條請假;事假應由本人提出書面申請。護士長有審批1天病事假的權利,1-3天者,經護理同意后報人力資源部備案方可請假。超過3天者,經護理部同意、院長審批后報人力資源部備案方可請假。如果因急癥在院外看急診,應盡早通知所在科室,其急診病假條我院只認定1-3天,病休后回院就醫(yī)或上班。有病或有事,須本人親自來醫(yī)院請假,經護士長同意后可按補休處理,電話請假須接受相應處罰。
2.應上夜班,但因疾病不能上夜班者,必須當日下午4時前交假條,以免影響工作和人員安排。
3.因病來院看病,當日不能上班者,必須按上班時間到病房向護士長請假,然后去看病交假條,超過上班時間半小時未來請假者按曠工處理。
4.凡節(jié)假日、周六、周日及夜班,因病因事須請假者,必須經護士長批準,一律按病、事假處理,不能用補休代替。
5.原則上個人進行業(yè)務學習,學歷教育,不能占用工作時間,護士長根據(jù)工作情況適當安排休息時間(個人的休息或補休),安排不開時,以工作為重,不能因學習影響工作。
6.上班時間堅守工作崗位,遵守勞動紀律,禁止干私活、扎堆聊天、看電影、看電視、看非業(yè)務性期刊書籍、穿白大衣上街、脫崗和長時間打私人電話等違反勞動紀律的'行為。
7.護士長休假或外出需事先向科護士長請假,科護士長休假或外出需事先向護理部主任請假。
護士請假制度規(guī)范版 2
1、護理人員患病不能正常上班,需向護士長請假,并開具病假條。
2、護理人員需休公休假、探親假時,需提前向護士長請假,并由護士長到人事科辦理相應手續(xù)。
3、護理人員上班時間需離開工作崗位,需向護士長請假,告知去向并登記外出時間。
4、護理人員外出開會、學習需提前向護士長請假,并告知會議時間及行程。
5、如無緊急情況或不可預知的特殊原因,不接受電話請假。
護士請假制度規(guī)范版 3
一、請假原則上采取逐級上報的形式。
二、病假需憑本院“疾病證明”。
三、護士長請事假應由本人提出書面申請,經科主任同意簽字,上報護理部主任批準后方可休假。護士長休假之前做好護士長管理相關交接工作,確保工作連續(xù)性。
四、護士有病或有事,須本人親自來醫(yī)院請假,請假超過3天者,經科主任、護士長同意,報護理部主任批準后,按病事假處理。
五、因疾病等原因不能上夜班者,應于接班之前請假,經護士長同意后方可休假。
護士請假制度規(guī)范版 4
1、任何人不得無故請假。
2、請假必須到院辦公室填寫請假條,交上級主管批準后交財務處備案。
3、請假必須提前2個工作日填寫請假條,以便院部安排人員替班,或自己安排人員調班。
4、未經批準擅自離崗的除扣除請假當天工資外,額外扣除2天工資,在院部公示欄公布。
5、當班人員外出必須填寫外出登記表,如查出不在崗,而且沒有登記者,扣除當天工資。
6、指定登記地點和請假地點是院辦公室。
7、部門領導包括院長外出也必須到院辦公室進行登記。
8、員工請假由上級部門領導批準,但是上級領導必須做好替班安排工作,如有問題向院長請示。
9、部門領導請假由院長批準,院長不在必須電話告知,院長必須安排好替班工作。
護士請假制度規(guī)范版 5
一、目的
為了規(guī)范公司考勤管理,嚴肅工作紀律,有效提升員工的敬業(yè)精神,并使員工的工資核算做到有法可依,結合我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規(guī)定。
二、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除總經理副總經理外)本公司所有員工。
三、工作制度
1、工作時間:
上午8:00---12:00
下午13:00—17:00
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員工,在保證完成甲方工作任務情況下,經公司同意,可自行安排工作和休息時間。
2、打卡制度
公司實行上、下班指紋錄入打卡制度。全體員工都必須自覺遵守。
打卡次數(shù):一日兩次,即早上上班打卡一次,下午下班打卡一次。
因公外出不能打卡:因公外出不能打卡應填寫《外勤登記表》,注明外出日期、事由、外勤起止時間。
3、懲罰制度:
遲到10分鐘以內扣5元、10-25分鐘扣15元、25-60分鐘扣30元、1小時以上按曠工處理(如有特殊情況須經許總同意)
四、休息與請假制度
每月定期休息2天,休息修提前至少一天向許總申請(同一天不能有兩人以上同時休息)
請假需提前向許總申請,扣當月工資的1/30。如沒有提前申請按曠工處理罰款150元
五、加班管理
加班是指員工在節(jié)假日或公司規(guī)定的休息日仍照常工作的情況。
加點是指員工在正常班次內已保質保量完成額定工作之后,為完成領導安排的額外工作或超前性工作而延長工作時間的情況。本規(guī)定中所指的“加班”,包括以上加班、加點兩種情況。員工在完成計劃工作目標過程中,因個人原因而產生的加班加點不作為加班,因增加非計劃內工作且必須在限定時間內完成時,可申請加班,加班的最終審批權為公司總經理,否則為無效加班。
加班申報及補償規(guī)定按小時計算每小時10元。
護士請假制度規(guī)范版 6
一、請假種類和時間
。ㄒ唬┨接H假:根據(jù)《國務院職工探親待遇的規(guī)定》,享受探親假必須具備以下條件:工作滿一年后從第二年起,已婚職工與配偶或未婚職工與父母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內團聚的,其假期規(guī)定如下:
1、探望配偶,每年給予一方探親假一次,假期30天(不含路程)。
2、未婚職工探父母每年一次,假期20天(不含路程)。
3、已婚職工探父母,每4年給假一次,假期20天(不含路程)。
(二)婚假:根據(jù)《計劃生育條例》的規(guī)定:法定結婚年齡(女20周歲,男22周歲)結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符合晚婚年齡(女23周歲,男25周歲)的,可享受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結婚時男女雙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視路程遠近,另給予路程假。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ㄈ﹩始伲焊鶕(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五十一條規(guī)定,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請喪假的,假期3天(不含路程)。
(四)產假:國務院常務會議通過的《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guī)定(草案)》規(guī)定:
。1)產假由90天增至98天。難產者,增加產假15天;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2)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不少于2周的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不少于6周的產假。
。3)符合晚育條件的男方享受5~7天的護理假。
。4)哺乳假:凡符合計劃生育規(guī)定的.女職工、產假期滿后,撫育嬰兒有困難的,在領取獨生子女證后,經本人申請,領導批準方可請哺乳假,哺乳假原則上不執(zhí)行。
(五)年休(工休假)假:根據(jù)《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514號),職工工作滿一年以上者,可享受年休假。醫(yī)院職工休工休假由科室根據(jù)工作情況合理安排。工休假當年享受,不能累加到次年享受。
1、休假對象:本院在崗職工。
2、假期標準:參加工作滿1年不滿10年,休假5天,工作滿10年至20年者,休假10天,工作滿21年以上者休假15天。
3、下列情況之一的當年不享受年休假:
。1)當年病假累計超過45天的;
。2)當年請事假累計超過20天的;
。3)當年病假、事假相加超過45天的;
。4)當年產假98天的。
4、符合享受年休假條件的工作人員,如當年已享受探親假或4年一次探望父母假期的,其年休假時間減半。
。┎〖伲河杀救藢懗稣埣偕暾埥豢剖翌I導簽意見報相應職能部門審核,再轉報分管副院長審批同意(急診例外)。
。ㄆ撸┦录伲赫埵录僖圆挥绊懝ぷ鳛樵瓌t,本人申請。事假三天以內由科主任或護士長審批,三天以上由科主任或護士長簽署意見后報所屬職能部門審核,再轉報分管副院長審批。
二、請假的手續(xù)及審批權限除法定節(jié)假日和星期天以外的各類請假,必須本人(或親屬)寫出申請交科室簽意見,報相應職能部門、分管副院長審核后再報分管勞動紀律的領導審批。假條交人事管理部門備案。
三、此制度最終解釋權歸分管副院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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