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祭鱷魚文原文
祭鱷魚文原文1
祭鱷魚文(韓愈) ◇原文 維年月日,潮州刺史韓愈使軍事衙推秦濟,以羊一、豬一,投惡溪之潭水,以與鱷魚食,而告之曰①:
昔先王既有天下,列山澤,罔繩擉刃,以除蟲蛇惡物為民害者,驅(qū)而出之四海之外②。及后王德薄,不能遠有,則江、漢之間,尚皆棄之以與蠻夷、楚越,況潮、嶺海之間,去京師萬里哉③?鱷魚之涵淹卵育于此,亦固其所④。
今天子嗣唐位,神圣慈武,四海之外,六合之內(nèi),皆撫而有之,況禹跡所揜,揚州之近地,刺史、縣令之所治,出貢賦以供天地宗廟百神之祀之壤者哉⑤!鱷魚其不可與刺史雜處此土也。刺史受天子命,守此土,治此民,而鱷魚睅然不安溪潭,據(jù)處食民、畜、熊、豕、鹿、獐,以肥其身,以種其子孫,與刺史亢拒,爭為長雄⑥。刺史雖駑弱,亦安肯為鱷魚低首下心,伈伈□□,為民吏羞,以偷活于此邪⑦?且承天子命以來為吏,固其勢不得不與鱷魚辨。
鱷魚有知,其聽刺史言:潮之州,大海在其南。鯨、鵬之大,蝦、蟹之細,無不容歸,以生以食。鱷魚朝發(fā)而夕至也。今與鱷魚約:盡三日,其率丑類南徙于海,以避天子之命吏⑧;三日不能,至五日;五日不能,至七日;七日不能,是終不肯徙也,是不有刺史聽從其言也。不然,則是鱷魚冥頑不靈,刺史雖有言,不聞不知也。夫傲天子之命吏,不聽其言,不徙以避之,與冥頑不靈而為民物害者,皆可殺。刺史則選材技吏民,操強弓毒矢,以與鱷魚從事,必盡殺乃止。其無悔!
◇注釋 ①潮州:唐朝一個州名,州治在今廣東海潮安縣。刺史:州的行政長官。軍事衙推:刺史的屬官。惡溪:即潮安縣內(nèi)的韓江。
、诹校和傲摇薄X瑁和熬W(wǎng)”。擉(chù):刺。
③蠻夷:古代稱邊遠地區(qū)的少數(shù)民族。嶺:五嶺,即越城、都龐、萌渚、騎田、大庾。
、芎停簼摬亍
、萁裉熳樱褐柑茟椬诶罴。六合:指天、地、四方。揜(yǎn):覆蓋。這里是踐踏之意。揚州:傳說禹分天下為九州,揚州為其一,潮州古屬揚州地域。
、薇帲╤àn):睜大眼睛,無所畏懼的樣子?壕埽杭纯咕堋
、邅瞾玻▁ǐn_xǐn):恐懼的樣子!酢酰▁iàn_xiàn):瞇著眼睛看東西,害怕而不敢正視的樣子。
⑧丑類:眾類,指大小鱷魚。
◇鑒賞 韓愈因為諫迎佛骨,被貶到潮州(今廣東。┳龃淌贰5饺尾痪,他了解到當?shù)貝合绪{魚危害很大,便命令下屬官吏祭祀鱷魚,并寫下了這篇名為祭文實為討伐檄文的文章。
在本篇中,作者歷數(shù)鱷魚的`種種罪狀,極力宣揚天子、刺史的聲威,言辭激烈,頗有氣魄,表面上是對鱷魚的痛斥,實際上卻表達了作者對一切危害百姓的惡勢力的滿腔憤慨,所以有人稱它“是一篇討賊檄文”。
祭鱷魚文原文2
祭鱷魚文
唐代·韓愈
維年月日,潮州刺史韓愈使軍事衙推秦濟,以羊一、豬一,投惡溪之潭水,以與鱷魚食,而告之曰:
昔先王既有天下,列山澤,罔繩擉刃,以除蟲蛇惡物為民害者,驅(qū)而出之四海之外。及后王德薄,不能遠有,則江漢之間,尚皆棄之以與蠻、夷、楚、越;況潮嶺海之間,去京師萬里哉!鱷魚之涵淹卵育于此,亦固其所。今天子嗣唐位,神圣慈武,四海之外,六合之內(nèi),皆撫而有之;況禹跡所揜,揚州之近地,刺史、縣令之所治,出貢賦以供天地宗廟百神之祀之壤者哉?鱷魚其不可與刺史雜處此土也。
刺史受天子命,守此土,治此民,而鱷魚睅然不安溪潭,據(jù)處食民畜、熊、豕、鹿、獐,以肥其身,以種其子孫;與刺史亢拒,爭為長雄;刺史雖駑弱,亦安肯為鱷魚低首下心,伈伈睍睍,為民吏羞,以偷活于此邪!且承天子命以來為吏,固其勢不得不與鱷魚辨。
鱷魚有知,其聽刺史言:潮之州,大海在其南,鯨、鵬之大,蝦、蟹之細,無不歸容,以生以食,鱷魚朝發(fā)而夕至也。今與鱷魚約:盡三日,其率丑類南徙于海,以避天子之命吏;三日不能,至五日;五日不能,至七日;七日不能,是終不肯徙也。是不有刺史、聽從其言也;不然,則是鱷魚冥頑不靈,刺史雖有言,不聞不知也。夫傲天子之命吏,不聽其言,不徙以避之,與冥頑不靈而為民物害者,皆可殺。刺史則選材技吏民,操強弓毒矢,以與鱷魚從事,必盡殺乃止。其無悔!
祭鱷魚文原文3
【作品介紹】
《祭鱷魚文》是韓愈的代表作品之一。韓愈被貶潮州后,因鱷魚為害,作此勸戒鱷魚搬遷。文雖短小,義正辭嚴,跌宕有力。名為“祭文”,實則“檄文”。
【原文】
祭鱷魚文
作者:[唐]韓愈
維年月日(1),潮州刺史韓愈使軍事衙推秦濟(2),以羊一、豬一,投惡溪之潭水(3),以與鱷魚食(4),而告之曰:
昔先王既有天下,列山澤(5),罔繩擉刃(6),以除蟲蛇惡物為民害者,驅(qū)而出之四海之外。及后王德薄,不能遠有,則江漢之間,尚皆棄之以與蠻、夷、楚、越(7);況潮嶺海之間(8),去京師萬里哉!鱷魚之涵淹卵育于此,亦固其所。今天子嗣唐位(9),神圣慈武,四海之外,六合之內(nèi),皆撫而有之;況禹跡所揜(10),揚州之近地(11),刺史、縣令之所治,出貢賦以供天地宗廟百神之祀之壤者哉?鱷魚其不可與刺史雜處此土也。
刺史受天子命,守此土,治此民,而鱷魚睅然不安溪潭(12),據(jù)處食民畜、熊、豕、鹿、獐,以肥其身,以種其子孫;與刺史亢拒,爭為長雄(13);刺史雖駑弱(14),亦安肯為鱷魚低首下心,伈伈睍睍(15),為民吏羞,以偷活于此邪!且承天子命以來為吏,固其勢不得不與鱷魚辨。鱷魚有知,其聽刺史言:潮之州,大海在其南,鯨、鵬之大(16),蝦、蟹之細,無不歸容,以生以食,鱷魚朝發(fā)而夕至也。今與鱷魚約:盡三日,其率丑類南徙于海,以避天子之命吏;三日不能,至五日;五日不能,至七日;七日不能,是終不肯徙也。是不有刺史、聽從其言也;不然,則是鱷魚冥頑不靈(17),刺史雖有言,不聞不知也。夫傲天子之命吏,不聽其言,不徙以避之,與冥頑不靈而為民物害者,皆可殺。刺史則選材技吏民,操強弓毒矢,以與鱷魚從事,必盡殺乃止。其無悔!
【注釋】
(1)維:在。
(2)潮州:州名,治所海陽(今廣東潮安縣),轄境相當于今廣東省平遠縣、梅縣、豐順縣、普寧縣、惠來縣以東地區(qū)。刺史:州的行政長官。軍事衙推:州刺史的屬官。
(3)惡溪:在潮安境內(nèi),又名鱷溪、意溪,韓江經(jīng)此,合流而南。
(4)食:食物。
(5)列:同“烈”。
(6)罔:同“網(wǎng)”。擉(chuò):刺。
(7)蠻:古時對南方少數(shù)民族的貶稱。夷:古時對東方少數(shù)民族的貶稱。楚、越:泛指東南方偏遠地區(qū)。
(8)嶺海:嶺,即越城、都寵、萌渚、騎田、大庾等五嶺,地處今湘、贛、桂、粵邊境。海,南海。
(9)今天子:指唐憲宗李純。
(10)禹:大禹,傳說中古代部落聯(lián)盟的領(lǐng)袖。曾奉舜之命治理洪水,足跡遍于九州。故稱九州大地為“禹跡”、“禹域”。揜:同“掩”。
(11)揚州:傳說大禹治水以后,把天下劃為九州,揚州即其一,據(jù)《尚書·禹貢》:“淮,海惟揚州!薄秱鳌罚骸氨睋(jù)淮,南距海!薄稜栄拧め尩亍罚骸敖显粨P州。”潮州古屬揚州地域。
(12)睅(hàn)然:瞪起眼睛,很兇狠的樣子。
(13)長(zhǎng):用作動詞。
(14)弩(nú):劣馬。
(15)伈(xǐn)伈:恐懼貌。睍(xiàn)睍:瞇起眼睛看,喻膽怯。
(16)鵬:傳說中的巨鳥,由鯤變化而成,也能在水中生活。見《莊子·逍遙游》。
(17)冥頑:愚昧無知。
【白話翻譯】
某年某月某日,潮州刺史韓愈派遣部下軍事衙推秦濟,把羊一頭、豬一頭,投入惡溪的潭水中,送給鱷魚吃,同時又警告它:
古時候的帝王擁有天下后,放火焚燒山嶺和澤地的草木,用繩索去網(wǎng)捉、用利刃去刺殺,以除滅蟲、蛇等那些給人民帶來危害的可惡動物,并把它們驅(qū)逐到四海之外去。到了后世,帝王的德行威望不夠,不能統(tǒng)治遠方,于是,長江、漢水之間的大片土地只得放棄給東南各族;更何況潮州地處五嶺和南海之間,離京城有萬里之遙呢!鱷魚之所以潛伏、生息在此地,也就很自然了。當今天子繼承了大唐帝位,神明圣偉,仁慈英武,四海之外,天地四方之內(nèi),都在他的安撫統(tǒng)轄之下;更何況潮州是大禹足跡所到過的`地方,是古代揚州的地域,是刺史、縣令治理的地區(qū),又是交納貢品、賦稅以供應(yīng)皇上祭天地、祭祖宗、祭神靈的地方呢?鱷魚,你是不可以同刺史一起生活在這塊土地上的。
刺史受天子之命,鎮(zhèn)守這塊土地,治理這里的民眾,而鱷魚竟敢不安分守己地呆在溪潭水中,卻占據(jù)一方吞食民眾的牲畜、熊、豬、鹿、獐、來養(yǎng)肥自己的身體、繁衍自己的后代;又膽敢與刺史抗衡,爭當統(tǒng)領(lǐng)一方的英雄;刺史雖然軟弱無能,又怎么肯向鱷魚低頭屈服,膽怯害怕,給治理百姓的官吏丟臉,并在此地茍且偷安呢!而且刺史是奉天子的命令來這里當官的,他勢必不得不與鱷魚爭辯明白。
鱷魚如果能夠知道,你就聽刺史我說:潮州這地方,大海在它的南面,大至鯨、鵬,小至蝦、蟹,沒有不在大海里歸宿藏身,生活取食的,鱷魚早上從潮州出發(fā),晚上就能到達大!,F(xiàn)在,刺史與鱷魚約定:至多三天,務(wù)必率領(lǐng)那批丑類南遷到大海去,以躲避天子任命的地方官;三天辦不到,就放寬到五天;五天辦不到,就放寬到七天;七天還辦不到,這就表明最終不肯遷移了。這就是不把刺史放在眼里,不肯聽他的話;不然的話,就是鱷魚愚蠢頑固,雖然刺史已經(jīng)有言在先,但還是聽不進,不理解。凡對天子任命的官吏傲慢無禮,不聽他的話,不肯遷移躲避,以及愚蠢頑固而又殘害民眾的牲畜,都應(yīng)該處死。刺史就要挑選有才干有技能的官吏和民眾,操起強硬的弓弩,安上有毒的箭鏃,來同鱷魚作戰(zhàn),一定要把鱷魚全部殺盡才肯罷手。你們可不要后悔啊!
【講解】
819年(元和十四年),韓愈因諫迎佛骨,觸怒了唐憲宗,幾乎被殺,幸虧裴度救援才被貶為潮州刺史。據(jù)《新唐書·韓愈傳》說,韓愈剛到潮州,就聽說境內(nèi)的惡溪中有鱷魚為害,把附近百姓的牲口都吃光了。于是寫下了這篇《祭鱷魚文》,勸戒鱷魚搬遷。不久,惡溪之水西遷六十里,潮州境內(nèi)永遠消除了鱷魚之患。這一傳說固然不可信,但這篇文章仍不失為佳作,體現(xiàn)了韓愈為民除害的思想;文章雖然短小,卻義正詞嚴,跌宕有力。又,一般祭文的內(nèi)容都是哀悼或禱祝,此文卻實為檄文,如興問罪之師,這也是韓愈為文的大膽之處。正如曾國藩所評:“文氣似司馬相如《諭巴蜀檄》,但彼以雄深勝,此以矯健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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