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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花王安石賞析

時間:2020-10-30 09:12:29 王安石 我要投稿

梅花王安石賞析

  引導語:王安石為什么要寫梅花這首詩?大家學習過這首詩的原文賞析?下文就是小編收集的鑒賞,歡迎大家閱讀學習。

梅花王安石賞析

  《梅花》

  王安石

  墻角數(shù)枝梅,凌寒獨自開。

  遙知不是雪,為有暗香來。

  賞析

  古人吟唱梅花的詩中,有一首相當著名,那就是在作者之前,北宋詩人林逋的《山園小梅》。尤其是詩中“疏影橫斜水清淺,暗香浮動月黃昏”兩句,更被贊為詠梅的絕唱。林逋這人一輩子不做官,也不娶妻生子,一個人住在西湖畔孤山山坡上種梅養(yǎng)鶴,過著隱居的生活。所以他的詠梅詩,表現(xiàn)的不過是脫離社會現(xiàn)實自命清高的思想。作者此詩則不同,他巧妙地借用了林逋的詩句,卻能推陳出新。你看他寫的梅花,潔白如雪,長在墻角但毫不自卑,遠遠地散發(fā)著清香。詩人通過對梅花不畏嚴寒的高潔品性的贊賞,用雪喻梅的冰清玉潔,又用“暗香”點出梅勝于雪,說明堅強高潔的人格所具有的偉大的魅力。作者在北宋極端復雜和艱難的局勢下,積極改革,而得不到支持,其孤獨心態(tài)和艱難處境,與梅花自然有共通的地方。這首小詩意味深遠,而語句又十分樸素自然,沒有絲毫雕琢的痕跡。

  翻譯

  墻角有幾枝梅花,正冒著嚴寒獨自開放。為什么遠看就知道潔白的梅花不是雪呢?那是因為梅花隱隱傳來陣陣的香氣。

  王安石為什么要寫梅花這首詩?

  詩人通過對梅花不畏嚴寒的高潔品性的贊賞,用雪喻梅的冰清玉潔,又用“暗香”點出梅勝于雪,說明堅強高潔的人格所具有的.偉大的魅力。作者在北宋極端復雜和艱難的局勢下,積極改革,而得不到支持,其孤獨心態(tài)和艱難處境,與梅花自然有共通的地方。這首小詩意味深遠,而語句又十分樸素自然,沒有絲毫雕琢的痕跡。

  王安石簡介

  王安石(北宋時期)在文學中具有突出成就。其詩“學杜得其瘦硬”,擅長于說理與修辭,善于用典故,風格遒(qiú)勁有力,警辟精絕,也有情韻深婉的作品。 著有《臨川先生文集》,F(xiàn)存有《王臨川集》、《臨川集拾遺》。他出生在一個小官吏家庭。父益,字損之,曾為臨江軍判官,一生在南北各地做了幾任州縣官。安石少好讀書,記憶力強,受到較好的教育。慶歷二年(1042年)登楊寘榜進士第四名,先后任淮南判官、鄞縣知縣、舒州通判、常州知州、提點江東刑獄等地方的官吏。治平四年(1067年)神宗初即位,詔安石知江寧府,旋召為翰林學士。熙寧二年(1069年)提為參知政事,從熙寧三年起,兩度任同中書門下平章事,推行新法。熙寧九年罷相后,隱居,病死于江寧(今江蘇南京市)鐘山,謚號“文”,又稱王文公。其政治變法對北宋后期社會經(jīng)濟具有很深的影響,已具備近代變革的特點,被列寧譽為是“中國十一世紀偉大的改革家”。.與“韓愈、柳宗元、歐陽修、蘇洵、蘇軾、蘇轍、曾鞏”,并稱“唐宋八大家”。

  生平

  王安石出身地方官家庭,自幼聰穎,讀書過目不忘。從小隨父宦游南北各地,更增加了社會閱歷,開闊了眼界,目睹了人民生活的艱辛,對宋王朝“積貧”、“積弱”的局面有了一定的感性認識,青年時期便立下了“矯世變俗”之志。慶歷二年(1042年)三月,考中進士,授淮南節(jié)度判官。1058年(嘉祐三年)冬,王安石改任三司度支判官。次年春,他到了京城開封,上萬言書。他指出,法度必須改革,以求其能“合于當世之變”。他認為變法的先決條件是培養(yǎng)人才,因此他主張廢除科舉制度,官吏應從基層(“鄉(xiāng)黨”)選拔。

  年調(diào)任鄞縣(今浙江寧波),為人正直,執(zhí)法嚴明,為百姓做了不少有益的事。組織民工修堤堰,挖陂塘,改善農(nóng)田水利灌溉,便利交通。在青黃不接時,將官庫中的儲糧低息貸給農(nóng)戶,解決百姓度荒困難。

  皇祐三年(1051年),任舒州通判,頗有政績。宰相文彥博推薦他為群牧判官,出任常州知州、江東刑獄提典。嘉祐三年(1058年)任度支判官時,向宋仁宗上萬言書,對官制、科舉以及奢靡無節(jié)的頹敗風氣作了深刻的揭露,請求改革政治,加強邊防,提出了“收天下之財,以供天下之費”的理財原則,但并未引起朝廷的重視。不久朝廷任命他入直集賢院,同修起居注,他不愿任此閑職,固辭不就,遂改任知制誥,替皇帝起草詔令文告,糾察在京刑獄,因言忤旨意,難以在朝為官,于八年(1063年)八月以母病為由辭官回江寧守喪。英宗即位后(1063年—1066年),屢召王安石赴京,均以服母喪和有病為由,懇辭入朝。

  1067年神宗繼位,起用王安石為江寧知府,旋即詔為翰林學士兼侍講。為擺脫宋王朝所面臨的政治、經(jīng)濟危機以及遼、西夏不斷侵擾的困境,1068年,神宗召王安石“越次入對”,即上書主張變法。次年任參知政事,主持變法。為指導變法的實施,設立三司制置條例司,物色了一批擁護變法的官員參與制訂新法。

  1070年王安石任同中書門下平章事,位同宰相,在全國范圍內(nèi)推行新法,開始大規(guī)模的改革運動。所行新法在財政方面有均輸法、青苗法、市易法、免役法、方田均稅法、農(nóng)田水利法;在軍事方面有置將法、保甲法、保馬法等。同時,改革科舉制度,為推行新法培育人才。這些措施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大地主和豪商對農(nóng)民的剝削,促進了農(nóng)田水利事業(yè)的發(fā)展,國家財政狀況有所改善,軍事力量也得到加強。王安石被列寧稱為“中國十一世紀的改革家”,毛澤東也稱贊“王安石最可貴之處在于他提出了‘人言不足恤’的思想”。(“人言不足恤”并不是由王安石等變法派人士提出來的,而是反對派對變法派的污蔑之詞,原文類似的有三句“天命不足畏,眾言不足從,祖宗之法不足用”,王安石聽到這句話之后深覺其符合自己的變法主旨,遂大加宣揚。)變法使朝廷壟斷了商品貿(mào)易,不僅是官僚、大地主、還有小商人的利益均遭侵犯,社會原有秩序遭到破壞,遭到保守派的激烈反對,特別是曹太后、高太后的頑固阻梗。加上在實施過程中過分求大求快,許多官吏借機敲詐盤剝,使農(nóng)民的利益受到損害,而上書直諫變法危害的賢良才能大臣均遭王安石罷黜或貶官或流放,導致稅吏越發(fā)恣意妄為、膽大包天,此種情況愈演愈烈,實際效果與主觀設想相差甚遠。王安石處于“眾疑群謗”之中,宋神宗迫于皇親貴戚和反對新法大臣的壓力,于1074年四月罷去王安石相位,再任江寧知府。次年雖又起用為相,但因新法派內(nèi)部分裂及保守派的挑撥離間,王安石實際上難有作為,至熙寧九年十月再次罷相,出任江南簽判,次年隱退江寧,過著閑居生活。

  1085年,哲宗即位,年僅十歲,由太皇太后高氏臨朝聽政,啟用反對變法的司馬光為相,在蘇軾的幾番上奏下,廢除了大多數(shù)為害甚巨的新法。王安石在憂憤和遺恨中于翌年四月去世,葬于江寧半山園。王安石晚年封荊國公,世稱王荊公、王文公、臨川先生。死后被追封為 “太傅”;紹圣年間,賜謚號為 “文”,配享神宗的廟庭;徽宗時,又配享文宣王廟。而欽宗時,皇帝下詔停止他文宣王廟配享。高宗采納趙鼎、呂聰?shù)囊庖,削去了?“舒王”的封號。

  王安石執(zhí)政之所以能敢作敢為,矢志改革,是受其進步的哲學思想支配,他把“新故相除”看做是自然界發(fā)展變化的規(guī)律,從而樹立了“天命不足畏,眾言不足從,祖宗之法不足用”的大無畏精神。這些進步思想在他的文學作品中也閃爍著奪目的光彩。其散文長于說理,言簡意深,筆力雄健,見識超群;詩詞則遒勁清新,豪氣縱橫,對宋初形式主義的文風是有力的沖擊,對豪放派詩詞有直接影響。其著作極為豐富,?存世的有《臨川集》、《臨川集拾遺》、《三經(jīng)新義》(殘卷)、《唐宋百家詩選》、《詩義鉤沉》等。

  王安石從小在外,為官四處奔波,但對家鄉(xiāng)有著一股摯情,幾次回鄉(xiāng)探親,對家鄉(xiāng)的親朋好友,名勝古跡,寫了許多詩文、書信、墓志,表達了他熱愛家鄉(xiāng)的思想感情。家鄉(xiāng)人民也對他有著深深的景仰和懷念。許多地名都是為紀念他而取的,家鄉(xiāng)學者著書撰文,為王安石辯誣:南宋金溪陸九淵在《荊公祠堂祀》中盛贊其人品高尚,貶斥了王安石的政敵;清代金溪蔡上翔,窮畢生精力撰寫《王荊公年譜考略》,以辯宋史之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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