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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經(jīng)體用生克篇
易經(jīng),是闡述天地世間萬象變化的古老經(jīng)典,是博大精深的辯證法哲學書。包括《連山》《歸藏》《周易》三部易書,其中《連山》《歸藏》已經(jīng)失傳,現(xiàn)存于世的只有《周易》。下面是由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易經(jīng)體用生克篇,歡迎大家閱讀,僅供大家參考,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易經(jīng)體用生克篇
三要靈應篇序
夫《易》者,性理之學也。性理,具于人心者也。當其方寸湛然,靈臺皎潔,無一毫之干,無一塵之累,斯時也,性理具在而《易》存吾心,渾然是《易》也,其先天之《易》也。乃夫慮端一起,事根忽萌,物之著心,如云之蔽室,如塵之蒙鏡,斯時也,汩沒茫昧,而向之《易》存吾心者,泯焉爾。故三要之妙,在于運耳、目、心三者之虛靈,俾應于事物也,耳之聰,目之明,吾心實總乎聰明。蓋事根于心,心該乎事,然事之未萌也,雖鬼神莫測其端,而吉兇禍福,無門可入。故先師曰:“思慮未動,鬼神不知;不由乎我,更由乎誰?”故事萌于心,鬼神知之矣。吉兇悔吝有其數(shù),然吾預知之,何道歟?必曰:“求諸吾心易之妙而已矣。”于是寂然不動,靜慮誠存,觀變玩占,運乎三要,必使視之不見,吾見之;聽之不聞者,吾聞之;如形之見視,如音之見告,吾之了然鑒之。則《易》之為卜筮之道,而《易》在吾心矣。三要不虛,而靈應之妙斯得也。是道也,寓至精至神之理,百姓日用而不知,安得圓通三昧者,與之論歟!此先師劉先生(江夏人,號湛然子)得之王屋山人高處士云巖。
寶慶四年,仲夏既望,清靈子朱虛拜首序。
三要靈應篇
三要者,運耳、目、心三者之要也。靈應者,靈妙而應驗也。夫耳之于聽,目之于視,心之于思,三者為人一身之要,而萬物之理不出于視聽之外。占決之際,寂聞澄慮,靜觀萬物,而聽其音,知吉兇,見其形,知善惡,察其理,知禍福,皆可為占卜之驗。如谷之應聲,如影之隨形,灼然可見也。其理出于《周易》“遠取諸物,近取諸身”之法。是編則出于先賢先師,采世俗之語為例用之者:鬼谷子、嚴君平、東方朔、諸葛孔明;繼而得者:邵康節(jié)、邵伯溫、劉伯溫、牛思晦、牛思繼、高處士、劉湛然、富壽子、泰然子、朱清靈子。其年代相傳不一,而不知其姓名者不與焉。
原夫天高地厚,萬物散殊,陰濁陰清,五氣順布,禍福莫逃乎數(shù),吉兇皆有其機。人為萬物之靈,心乃一身之主,目寓而為形于色,耳得而為音于聲,三要總之,萬物備矣。
此乃天地萬物之靈,而耳、目、心三者之要,故曰三要也。
是以遇吉兆而有吉,見兇識而不免乎兇。物之圓者事成,缺事敗。此理斷然,夫復何疑?
此乃占物克應,見吉則吉,遇兇則兇。
是以云開見日,事必增輝;煙霧障空,物當失色。忽顛風而飄蕩,遇震雷以虛驚。月忽當面,宜近清光。雨可沾衣,可蒙恩澤。
此乃仰觀天文,以驗人事。
重山為阻隔之際,重澤為浸潤之深。水流而事通,土積而事滯。石乃堅心始得,沙乃放手即開。浪激主波濤之驚,坡崩主田土之失。旱沼之旁,心力俱竭,枯林之下,相貌皆衰。
此來俯察地理,以驗人事。
適逢人品之來,實為事體之應。故榮宦顯官,宜見其貴;富商匠賈,可問乎財。兒童哭泣憂子孫,吏卒叫囂忌官訟。二男二女,重婚之義;一僧一道,獨處之端。婦人笑語,則陰喜相逢;女子牽連,則陰私見累。匠氏,主門庭改換;宰夫,則骨肉分離。逢獵者,得野外之財;見漁者,有水邊之利。見妊婦,則事蔭于內;遇瞽者,則慮根于心。
此乃人品之應,以驗人事。
至于搖手而莫為,或掉頭而不肯,拭目而噴嚏者方泣;搔首而彈垢者有憂。足動者有行,交臂者有失。屈指者多阻節(jié),噓氣者主悲憂。舌出掉者有是非,背相向者防閃失。偶攘臂者,爭奪乃得;偶下膝者,屈抑而求。
此乃“近取諸身”之應。
若逢童子授書,有詞訟之端;主翁笞仆,防責罰之事。講論經(jīng)史,事體徒間于虛說;語歌詞曲,謀為轉見悠揚。見博賭,主爭斗之財;遇題寫,主文書之事。偶攜物者,受人提攜;適挽手者,遇事牽連。
此乃人事之應。
及夫舟楫在水,憑其接引而行;車馬登途,藉之負戴而往。張弓挾矢者,必領薦;有箭無弓者,未可試。持刀執(zhí)刃,須求快利之方。披甲操戈,可斷剛強之柄?壗z者,事務繁冗。圍棋者,眼目眾多。妝花刻果,終非結實之因。書影描形,皆為裝點之類。絡繹將成,可以問職。筆墨俱在,可以求文。偶傾蓋者,主退權。忽臨鏡者,可赴詔。抱貴器者,有非常之用。負大木者,有不小之財。升斗宜量料而前,尺剪可裁度以用。見蹴球,有人發(fā)剔。開鎖鑰,遇事疏通。逢補器,終久難堅。值磨鏡,再成始得。頑斧磨鋼者,遲鈍得利?斓犊衬菊,利事傷財。裁衣服者,破后方成。造瓦器者,成后乃破。奕棋者,取之以計。張綱者,摸之以空;虺指徔钟袀驕靿赜x恐有飲;驌]扇者,有相招之義;蛭垡抡撸乐\害之侵。
此乃器物之應,即“遠取諸物”之意。
雖云草木之無情,亦與卜筮而有應。故芝蘭為物之瑞,松柏為壽之堅。遇椿檜,則歲久年深;遇苗菰,則朝生暮死。占產(chǎn)占病,得之即死之兆。枝葉飄零當萎謝,根核流落主牽連。奇葩端的虛花,嘉果可以結實。
此乃草木之應。
至于飛走,最有禎祥。故烏鴉報災,喜蟲報喜,鴻雁主朋友之信,蛇虺防毒害之謀。鼠嚙衣,有小口之災;雀噪檐,有遠行之至。犬斗恐招盜賊,雞斗主有喧爭。牽羊者,喜慶將臨,騎馬者,出入皆利。猿猴攀木,身心不定;鯉魚出水,變化不凡。繩拴馬,疾病難安;架陷禽,囚人末脫。
此乃禽獸之應。
酒乃忘憂之物,藥乃怯病之方。故酒樽忽破,樂極生悲;醫(yī)師道逢,難中有救。藤蘿之類堪依倚,虎豹之象可施威。耕田鋤地者,事勢必翻。破竹剖竿者,事勢必順。春花秋月,雖無實而關景,夏綿冬葛,雖有用而背時。涼扇,多主棄捐;晴傘,漸逢閑廢。泡沙電光,虛幻難信;蛛絲蠶繭,巧計方成。
此乃雜見觀物之應。
若見物形,可知字體。故石逢皮則破;人傍木為休;笠漂水畔,泣字分明。火入山林,焚形可見。三女有奸私之擾,三牛有奔走之憂。一木兩火,榮耀之光。一水四魚,鰥寡之象。人繼牛倒防失脫,人言犬中憂獄囚。一斗入空門者,斗爭。兩絲掛白木者,樂事。一人立門,諸事有閃。二人夾木,所問必來。
此為拆字之應。
復指物名,以葉音義。如見鹿可以問祿,見蜂可以言封。梨主分別,桃主逃走。見李則問訟得理,逢冠則問名得官。鞋為百事和諧,闔則諸事可合。難以詳備,在于變通。
此即物葉音之義。
及夫在我之身,實為彼事之應。故我心憂者,彼事亦憂;我心樂者,彼事亦樂。我適閑,彼當從容;我值忙,彼當窘迫。
此即自己之應,“近取諸身”之義。
欲究觀人之道,須詳系《易》之辭。將叛者,其辭慚;將疑者,其辭支。吉人之辭寡,躁人之辭多。誣善之人,其辭游;失其守者,其辭屈。
此一動一靜之應,“近取諸身”之義。
又推五行,須詳八卦。卦吉而應吉終吉,卦兇而應兇終兇。卦應一吉一兇,事體半吉半兇。明生克之理,察動靜之機,事事相關,物物相合,此五行八卦及克應動靜之理;罘ǜ婧醴酱纾䴔C又在于師傳?v萬象之紛紜,惟一理而融貫。務要相機而發(fā),須要臨事而詳。
此言占卜之理在于變通之妙。
嗟夫,方朔覆射,知事物之隱微。諸葛馬前,定吉兇于頃刻;矢ψ酥,淳風鳥覺之占,雖所用之有殊,誠此理之無異。
此言三要靈應妙處。
可以契鬼神之妙,可以會著龜之靈。然人非三世,莫能造其玄;心非七竅,莫能悟其奧。故得其說者,宜秘;非其人者,莫傳。輕泄天機,重遭陰譴。造之深,可以入道。用之久,可以通神。
此言靈應之妙,不可輕傳妄授,宜秘之一人,之以重斯道也。
易經(jīng)體用生克
十應奧論
十應固出于三要,而妙乎三要。但以耳目所得,如見吉兆而終須吉,若逢兇讖不免乎兇,理之自然也。然以此而遇吉兇,亦有未然者也。黃金白銀,為世之寶,三要得之,必以為祥。十應之決,遇金有不吉者,利刃銳兵,世謂兇器,三要得之,亦以為兇;十應之說,遇兵刃反有吉者。又若占產(chǎn)見少男,三要得之為生子之喜,十應見少男則兇。占病遇棺,三要占之必死;十應以為有生意。例多若此,是占卜物者,不可無應也。
十應目論
十應并以體卦為主,諸用卦為用。每以內分外體,用卦參觀為妙。內卦不吉而外卦又吉,可以解其不吉;內卦吉而外卦不吉,反破其吉。若內外卦全吉,則斷然吉。全兇則斷然兇。其內吉外兇,內兇外吉,又須詳理以斷吉兇,慎不可膠柱鼓瑟也。外卦十應之目,則有天時、地理及寫字等,其十一類之應,并以體卦為主,而隨其所應以為用也。
復明天時之應
如天無云翳,明朗之際,為乾之時。乾、兌為體,則比和而吉;坎為體,則逢生而大吉。坤、艮為體,則泄氣。震、巽為體,則見克而不吉矣。晴霽日中,為離之時,坤、兌為體則吉。雨雪為坎之時,震、巽為體則吉,離為體則不吉。雷風為震、巽之時,離為體則吉,坤、艮為體則不吉。此天時之應也。
復明地理之應
茂樹秀竹,為震之地。離與震、巽為體則吉,坤、艮為體則兇。江湖、河池、川澤、溪澗為坎之地,震、巽與坎為體則吉,而離為體則不吉。窯灶之地為離,坤、艮并離為體則吉,而乾、兌為體則不吉。巖穴之地為艮、乾、兌與艮為體則吉,坎為體則不吉。此地理之應也。
復明人事之應
人事有論卦象五行者,有不論卦象五行者。論卦象,則老人屬乾,老婦屬坤,艮為少男,兌為少女之類。五行生克,比和之理,與前天時、地理之卦同斷。其不分卦象五行者,則以人事之紛,了見雜出,有吉有兇,此應則隨其吉兇而為之兆也。又觀其事則亦為某人。此人事之應也。
復明時令之應
時令不必論卦象,但詳其令,月日值之五行衰旺之氣。旺者,如寅卯之月日則木旺,巳午之月日火旺,申酉之月日金旺,亥子之月日水旺,辰戌丑未之月日土旺。衰者,如木旺則土衰,土旺則水衰,水旺火衰,火旺則金衰,金旺則木衰。是故生體卦氣,宜值時之旺氣,不宜衰氣。如克體卦氣,則宜乘衰。此時令之應也。
復明方卦之應
即分方之卦。如離南、坎北、震東、兌西、巽東南、乾西北、艮東北、坤西南類也。論吉兇者,看來占之人在何卦位,而以用卦參詳。如坎為用卦,宜在坎與震、巽之位,在離則不吉。離為用卦,宜在離與坤、艮之位,在乾、兌二位則不吉矣。蓋宜在本卦之方,為用卦生之方,不宜受用卦克也。若夫氣在之卦所在之方,又當審之。如水從坎來,為坎卦氣旺。水從坤、艮來,則坎之卦氣衰;饛哪蟻恚瑸殡x卦氣旺,如從北來,則離之卦氣衰。余皆仿此。大抵本卦之方,生為旺,受克為衰。宜以體卦參之。生體卦氣,宜受旺方;克體卦氣,宜受克方。此方卦之應也。又震、巽之方,不論坤、艮。坤、艮之方不論坎?卜讲徽撾x。離方不論乾。乾、兌之方,不論震、巽。以其寓卦受方卦之克也。
復明動物之應
動物有論卦象者。乾為馬,坤為牛,震為龍,巽為雞,坎為豕,離為雉,艮為狗,兌為羊,又螺蚌龜鱉為離之象,魚類為坎之屬,此動物之卦,以體詳與。又不論卦象五行者,如烏鴉報災,靈鵲報喜,漁雁主有書信,蛇蟲防有毒害,雞唱為家音,馬嘶為動意。此動物之應也。
復明靜物之應
器物之類,有論卦象者。如水屬坎,火屬離,水之氣屬震、巽,金之氣屬乾、兌,土之氣屬坤、艮,為體卦,要參詳。其不分卦象者,但觀其器物之兆,如物之圓者,事成;器之缺者,事敗。又詳其器物是何物,如筆硯主文書之事,袍笏主官職之事,樽俎之具有宴集,枷鎖之具防官災。百端不一,審其物器。此靜物之應也。
復明言語之應
聞人言語,不論卦象,但詳其所言之事緒而占卜之。應聞吉語則吉,聞兇語則兇,若聞鬧叢言語喧集,難以決斷。若定人少之處,或言語可辨其事緒,則審其所言何事,心領而意會之。如說朝廷遷選,可以求名;論江湖州郡,主出行;言爭訟之事,主官司;言喜慶之事,利婚姻。事緒不一,隨所聞以依之。此言語之應也。
復明聲音之應
耳所聞之聲音而論卦象,則雷為震,風聲為巽,雨聲為坎,水聲為坎,鼓拍槌拆之聲出于木者,皆屬震、巽,鐘聲、鈴鐃之聲出于金者,皆屬乾、兌。此聲音之論卦象。若為體,參詳決之,如聞聲音有歡笑之聲,主有喜;悲愁之聲,主有憂;歌唱之聲,主快樂;怒號之聲,主爭喧。至若物聲,則鴉聲報災,鵲聲傳喜,鴻雁聲主遠信,雞鳧之聲為佳音。此類推聲音之應也。
復明五色之應
五色不論卦象,但以所見之色推五行。青碧綠色屬木,紅紫赤色屬火,白屬金,黑屬水,黃屬土。外應之五行,詳于內卦。體用生克、比和,吉兇可見。此五色之應也。
復明寫字之應
淡中濃墨名為淬,濃墨中間薄似云,點畫誤書名鬼筆,定知賊在暗中纏。涕為流淚防喪服,定主憂驚夢里眠。鬼筆誤書防竊盜,定知方位與通傳。此寫字之應驗也。
遺論
萬物卦數(shù),本由于《易》。今觀此書,止用五行生克之理。十應三要之訣,例不同《易》,何也?蓋未有《易》書,先有《易》理!兑住窌饔谒氖ブ,《易》理著于四圣之先。人心皆有《易》理,則于《易》也,占卜無所用卦,卦即《易》也。若得《易》卦爻,觀其爻辭,以斷吉兇悔吝,更為妙也,未嘗不用《易》。又觀寓物卦數(shù),起例之篇,止用內卦,不用外卦,何也?蓋泛泛起卦之訣,十應為傳授之訣。若觀梅例曰“今日觀梅得革,知女折花,有傷股”,明日觀梅得革,亦謂女子折花,可乎?占牡丹例曰:“今日算牡丹為馬踐毀”,異日算牡丹亦為馬所踐,可乎?是必明其理。又于地風升卦,無飲食之兆而知有人相請。此要外應訣之。
體用
凡占卜成卦,即畫成三重:本卦、互卦、變卦也。使于本卦分體用,此一體一用也。以卦五行明生克比和之理,此一用卦。最切看互卦變卦,互變亦用也。此內之體用也。又次看應卦,亦用也。此合內外之體用也。然則不止一體一用,所謂體一用百也。生克即分體用,則論生克。生體則吉,克體則兇,比和則吉,不必論矣。生體多者則愈吉,克體多者則愈兇。然此卦生體,諸卦有克此卦者,彼滅其吉。此卦克體,諸卦又有克此卦者,稍解其窮。有生此卦者吉,有克此卦者兇。此體用之生克,然卦之生克,有不論體用者。如占天時,有震則有雷,有巽則有風,逢坎則有雨,逢離則晴。此一定之理。又有不然者,如論卦中乾、兌多,則震無雷,巽亦無風,又必有此訣也,皆隱然外卦之意。如觀梅有女折花,算牡丹有馬踐,地風升有飲食兆。此又非外應之兆不能決也。
體用論
心易寓物之用,以體為主。然人如一體一用之常,不知一體百用之變。并體之變,全卦為內,卦內亦不知一用,而互變皆用也。三要十應之卦,外卦也,外亦不一,無非用也。學寓物者,得體用以為至術,十應則罕有之,后則三要以為全術。且謂體用自體用,三要自三要,遂以體用決吉兇,以三要為吉兇之兆。孰知三要、十應、體用之致?嗚乎!體用不可無三要,十應不可無體用。體用、三要、十應,理無間然也。如此者,是謂心易之全術,而可以盡占卜之道也。又如乾、兌多則巽無風;坤、艮多則坎無雨;坎多,則離亦不晴。蓋以乾、兌之金,克震、巽之木;坤、艮之土,克坎水;坎水克離火也。此又須通變而推驗之。又若占飲食,有坎則有酒,有兌則有食。如遇坤、艮,則坎亦無酒,離值則兌亦無食。余皆可以類推。故舉此二類,為心易生克之例耳。
衰旺論
既明生克,當看衰旺。旺者,如春震、巽木,夏離火,秋乾、兌金,冬坎水,四季之月坤、艮土是也。衰者,如春坤、艮,夏乾、兌,秋震、巽,冬離,四季之月坎是也。凡占卜,體卦宜盛旺。氣旺而又逢生則吉,重遇克則兇。若體衰而逢克,則其兇甚矣。體衰而有生體之卦,則衰稍解。大抵體之卦宜旺,生體之卦氣亦宜旺?梭w之卦氣宜衰。此心易論衰旺之訣也。
內外論
凡占卜,體用為內,諸應卦為外卦,此占卜之例也。諸應卦與三要之應,與十應之應,必合內外卦而斷之也。茍不知合內外卦為斷,謂體用自體用,三要十應自三要十應,如此則鮮見其有驗者。然十應罕有知者,如前“奧論”云:金銀為世寶,三要為吉者,若震、巽為體,則金克木,反為不吉。兵刃為世兇,三要為兇者,若坎為體,則金生水,反為不兇。占產(chǎn)見男子,謂有生子兆,設坎為體,少男為艮土,土克水,產(chǎn)反不吉。占疾見棺必死,若遇離體,則木生火而反吉。似此之類,則內卦不可無外卦,外卦不可無內卦。占卜之精者,無非合內外之道也。
動靜
凡占決,雖明動靜之機,然有理之常,有事之變。陽動而陰靜,一動一靜者,理之常;此靜而彼動,一靜百動者,事之變也。天下之事物,紛紛群動。我則以一靜而待之。事物之動,各有其端,我則以一靜而測之。不動不占,不因事不占。占卜之際,察其群物之事,物動而兇者,兆吾卦之兇;物動而吉者,兆吾卦之吉。然于鬧喧市纏之地,人物雜擾,群物滿前,何事拓何物為吉?吾占卜之應,此又推乎理而合其事。蓋于群動之中,或觀其身臨吾耳目之近者,可以先見者,或以群事分明者,或吾之一念所在者,此發(fā)占之所用。若求名,則于群動之中,或于官府,或有文書及袍笏儀衛(wèi)之物,則為得官之應。若占訟事,而忽逢笞杖枷鎖之具,則訟終不吉。占病而不見衰麻棺槨之物者,病當無恙。凡此,所謂事事相關,物物相應,是以驗吾占卦之切要也。至若坐則應遲,行則應速,走則愈速,臥則愈遲,此則察其動之端也。吾心本靜,人來占卜,起念以應之,即動也。以此動而測彼動,于此之念而求彼之驗,誠而神知之。知此者,可以知動靜之機矣。
向背
凡占卜求應,必須審其向背。向者,為事物之應,相向而來。背者,謂事物之應,相背而去也。如鴉報災,鴉飛適來,其災將至;鴉飛而去,則災已過去也。如鵲報喜,鵲飛適來,其喜將至;鵲飛已去,則喜已過去也。至于外應之卦皆然。其克體之卦,器物方來,其禍將至,去則禍散。其生體之卦,器物方來則吉,去則吉已過矣。其他應兆皆然。此為占卦向背至當理也。
靜占
凡占在靜室,無所聞見,則無外卦,即不論外卦。但以全卦年月日值五行衰旺之氣,以體用決之。
觀物洞玄歌
洞玄歌者,洞達玄妙之說也。此歌多為占宅氣而發(fā)。昔牛思晦嘗入人家,知其吉兇先兆,蓋此術云。是故家之興衰必有禎祥妖孽之讖,識者鑒之,不識者昧之。故此歌發(fā)其蘊奧,皆理之必然者,切勿以淺近目之也。世問萬事無非數(shù),理在其中,吉兇悔吝有其機,禍福可先知。其五行,金、木、水、火、土,生克先為主;青、黃、赤、黑、白五形辨,察要分明。
人家吉兇何堪見?只向玄中判。
入門辨察見聞時,于此察興衰。
若還宅氣如春意,家室生和氣。
若然冷落似秋時,從此漸衰微。
自然馨香如蘭室,福至無虛日。
雞豚貓犬穢薰猩,貧病至相侵。
男妝女飾皆齊整,此去門風盛。
家人垢面與蓬頭,定見有悲憂。
鬼啼婦嘆情懷悄,禍害道陰小。
老人無故泣雙垂,不日見愁悲。
門前墻壁缺,家道中漸歇。
溜漕水勢向門流,財帛永難收。
忽然屋上生奇草,益蔭人家好。
門戶幽爽絕塵埃,必定出高才。
偶懸破履當門戶,必有奴欺主。
常常破碎在邊門,斷不利家君。
遮門臨井桃花艷,內有風情染。
屋前屋后有高桐,離別主人翁。
井邊倘種高梨樹,長有離鄉(xiāng)土。
祠堂神主忽焚香,火厄恐相招。
檐前瓦片當門墮,諸事愁崩破。
若施破碗廁坑中,從此見貧窮。
白晝不宜燈在地,死者還相繼。
公然鼠向日中來,不日耗資財。
牝難司晨鳴咿啼,人眷有災厄。
清晨鵲噪連聲繼,遠行人將至。
蟒蛇偶爾入人家,人病見妖邪。
雀群爭遂當門盛,口舌紛紛定。
偶然鵬鳥叫當門,人口有災逢。
入門若見有群羊,家主病瘟黃。
舟船若安在平地,雖穩(wěn)成淹滯。
他家樹陰過墻來,多得橫來財。
階前石砌多殘折,成事多衰滅。
入門茶果應聲來,中饋主塚財。
三餐時候炊煙早,家道漸基好。
連宵宿火不成時,人散與財離。
千門萬戶難詳備,理在吾心地。
斯文引路發(fā)先天,深奧入玄玄。
此《洞玄歌》與《靈應》,同出而小異。彼篇多為占卜而訣,蓋占卜之際,隨所出所見,以為克應之兆。此歌則不特為占卜之事,一時而入人家,有此事,必有此理。蓋多寓觀察之宋也。然有數(shù)端,人家可得警戒而趨避之,或可轉禍為福。偶不知所因而宥于數(shù)中,俾吾見之,則善惡不逃乎明鑒矣。
起卦加數(shù)例
寅年十二月初一日午時,有數(shù)家起造,俱在鄰市之間。有三家以此年月日時求占于先生,若同一卦,則吉兇莫辨矣。先生以各姓而加數(shù),遂斷之而皆驗。蓋三家求占,有田姓者,王姓者,韓姓者。若寅年三數(shù)、十二與一,共十六,加王姓四畫,得二十數(shù),去八一十六,得四,震為上卦;又加午時,七數(shù),總二十七數(shù),去三八二十四,得三,離為下卦。二十七中去四六二十四,余三為初爻,得豐變震,互見兌、巽。其田姓加以田字六畫,得水風井,變升,互見離、兌;其韓姓加入二十一畫之數(shù),得益變中孚,互見艮、坤。乃以各家之姓起數(shù),隨各家之卦斷之也。不特起屋之年月日時加姓也,凡冠婚及葬事皆加一姓可矣。若婚姻,則男女大事,必加二姓可也。極北之人無姓,亦必有名,不辨其字,則數(shù)聲音。又無名,則隨所寓也。
屋宅之占訣
寅年十二月初一日午時起屋者,其家田姓,其占水風井,變地風升,互見離、兌,巽木為體,用卦坎水生也,雖兌金克木,得有離火,火雖無氣,終是制金。然有兌金,酉年月日,亦當有損失之憂。亥子水年月日,當有進益,或得水邊之財,坎生體巽也。寅卯年當大快意,比和之氣也。但家必多口舌之聒,亦為兌也。木體近春。喜逢坎水,此居必能發(fā)旺。二十九年后,此屋當毀。蓋二十九年者,全卦之成數(shù)也。若非有兌在中,雖再見二十九年,屋當無恙也。
同時王姓家起造,得雷火豐,變震,互見兌、巽。震木為體,離為用卦。兌為體之互,克體亦切。雖得離火制兌金,亦不純美。用火泄體之氣,破耗資財。每遇火年月日,主見此事,或因婦人而有損失。家中亦多女子是非。亥子寅卯之年月,卻主進益田財。蓋震木為體,雖不見坎,終是利水年。生體之氣,不見震巽,亦逢寅、卯,為體卦得局之時也。凡有震有巽,寅卯與木之氣運年月,此居必大得意。亦主得長子之力,變重震也。二十二年復為火所焚。
韓姓之居,得益變中孚。巽體,互見艮、坤,變兌克本。此居必有官訟,見于酉年月日。申酉年連見病患,所喜用卦其震與巽體比和,當見寅卯年月后。申酉年后兇。三十一年之后,遇申酉年,此居當毀。若非有兌,或有一坎,再三十一年,此居亦無恙也。
器物占
大抵占器物,并不喜見兌卦,蓋兌為毀折也。若坎為體,則見兌無傷。乾卦為體亦無害。其余卦體,逢兌不久即破。木之器物,或震巽為體,見兌為用,必不禁耐用矣。破器之日,必申酉與占卜之年月日也。又畜養(yǎng)之物,又不宜乾、兌克體。種植之物,乾、兌克體,必不成,即成,亦有斧戕之厄。種植之物,宜見坎也。
又凡見器物,欲知其成毀,亦看卦體,無克者則久長。體逢克則不久,視其器物之氣數(shù),可久者,以全卦之年數(shù)斷之;不可久者,以月數(shù)斷之;至速者,以日數(shù)斷之也。
《易經(jīng)》簡介
《易經(jīng)》是遠古文明的產(chǎn)物,是中國自然科學和社會科學融為一體的哲理性很強的著作。《易經(jīng)》分為三部,天皇氏時代《連山》、《歸藏》,秦漢時期的易書《周易》,一起稱作“三易”(另有一說三本書均作于遠古)。遠古時代人們定天象、法地儀,觀象授時,創(chuàng)制歷法與易書等,文明肇始。《春秋命歷序》:“天地開辟,萬物渾渾,無知無識;陰陽所憑,天體始于北極之野…日月五緯一輪轉;天皇出焉…定天之象,法地之儀,作干支以定日月度。”古人很早開始就探索宇宙的奧秘,并由此演繹出了一套完整深奧的觀星文化。遠古時期古人“觀象授時”,并確定天干地支及陰陽五行、八卦原理。八卦與干支時間以及方位是聯(lián)系在一起的,它們同屬一個系統(tǒng)。遠古早已有之的時空、陰陽觀念,發(fā)展成為一個系統(tǒng)的世界觀,用陰陽、乾坤、剛柔的對立統(tǒng)一來解釋宇宙萬物和人類社會的一切變化!哆B山》、《歸藏》是我國遠古時代的文化典籍,有說《連山》與《歸藏》不是失傳了,而是被改了名為先天八卦和后天八卦,又或其它名稱。也有說《連山》與《歸藏》于漢代后下落不明或被儒道吸收作經(jīng)或亡佚。此二易成為中華文化領域里的千古之謎。
釋義
《易經(jīng)》認為天地萬物都處在永不停息的發(fā)展之中,其闡述的就是這個“自然而然” 的規(guī)律。這規(guī)律揭示了整個宇宙的特性,囊括了天地間所有事物的屬性。
“易”,一是“變易”、二是“簡易”、三是“不易”。變易,指變化之道,萬事萬物時時刻刻都在變化。簡易,一陰一陽,囊括了萬種事物之理;有天就有地,有上就有下,有前就有后,都是相反相成,對立統(tǒng)一。不易,雖世間的事物錯綜復雜,變化多端,但是有一樣東西永遠不變的,那就是規(guī)律;天地運行,四季輪換,寒暑交替,冬寒夏熱,月盈則虧,日午則偏,物極必反,這便是規(guī)律。萬事萬物的發(fā)展皆有“定數(shù)”與“變數(shù)”,定數(shù)有規(guī)可循而變數(shù)無規(guī)可循;定數(shù)中含有變數(shù),變數(shù)中又含有定數(shù),無論定數(shù)還是變數(shù)其大局皆不變。易有太極,太極生二儀,二儀生四象,四象生八卦。八卦成列,象在其中矣;因而重之,爻在其中矣;剛柔相推,變在其中矣;系辭焉而命之,動在其中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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