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的定義議論文1200字
看了一篇“幸?孔约簩ふ摇钡奈恼,觸動靈感,我也來說說“幸!。
幸福是什么?《新華詞典》的解釋是:“生活、境遇愉快美滿”;這里的“愉快”是指人的心境,而“美滿”則多指人的生活實體狀態(tài)!掇o!穼π腋5慕忉屖恰霸跒槔硐電^斗過程中以及實現(xiàn)了理想時感到滿足的狀況和體驗!边@里,將幸福的主體放在“理想”上,無論是“奮斗的過程”還是已經(jīng)“實現(xiàn)了”,都達成了幸福。在倫理學(xué)上,還有一種“幸福論”,認為幸福是人生的目的與道德的標準,而且產(chǎn)生了“快樂論”與“完全論”兩種形式的爭論。
究竟什么是幸福?我認為無論詞典怎么解釋,都是抽象的、籠統(tǒng)的;因為每個個體的人,在生活的現(xiàn)實狀態(tài)中太具體了,不可能有一個標準的公式,來運算形形色色的個體幸福的得數(shù)。因此,我認為,所謂幸福,就是只有自己才能感覺的一種相對滿足的心理狀態(tài)。它不一定有“理想”,不一定有“奮斗過程”的體驗。有句俗語說,鞋子舒不舒適,只有穿著的人自己知道。一雙在別人看來很不錯的鞋,自己穿著覺得不舒服,還可能磨起很多血泡,甚至摔交;反之一雙看起來不怎么順眼甚或難看的鞋,卻穿起來十分舒坦,別人怎么能知悉你的“切膚”之感呢?這道理很簡單,在別人眼里,所有的視覺結(jié)果都是表象,君不見,時有耳聞的大腕明星、政界要員、百萬富翁的自殺,我們能說他們生活、境遇不愉快、不美滿嗎?能說他們沒有“為理想奮斗”的“過程”和“實現(xiàn)了理想時”的“滿足”嗎?
當然,我并不是說幸福是不需要理想的.,關(guān)鍵是理想與現(xiàn)實的狀態(tài)是否匹配;或者在理想達成后,其心理狀態(tài)是否滿足;也有人有理想,有奮斗的過程,但因為理想與現(xiàn)實之間未能同步,或理想的本身就不具有現(xiàn)實性,因此即便有“奮斗的過程”,也可能難有幸福的體驗。
有一個在檢察院工作的朋友說,“平淡、滿足就是幸福”,如果我們不從人生哲學(xué)的角度去思辯,我認為這也是一種樸素的、對幸福的恰當詮釋。因為平淡,便沒有了那些名利的角逐,沒有了塵世的瑣碎糾葛;因為滿足,便少卻諸多苦心孤詣的鉆營,少卻諸多爾虞我詐的明爭暗斗。這其實是一種實實在在的人生觀,是心靈上的自覺的自我放逐。如同畢淑敏在《提醒幸!分兴f,幸福并不與財富、地位、聲望、婚姻同步,這只是你心靈的感覺。畢淑敏在這里對幸福的定義,也是指人的個人感覺。但接下來,她將幸福延伸,“所以,當我們一無所有的時候,我們也能夠說:我很幸福,因為我們還有健康的身體。當我們不再享有健康的時候,那些最勇敢的人可以依然微笑著說:我很幸福,因為我還有一顆健康的心。甚至當我們連心也不再存在的時候,那些人類最優(yōu)秀的分子仍舊可以對宇宙大聲說:我很幸福,因為我曾經(jīng)生活過!边@段話說的就是一種境界,是形而上的人生觀和世界觀的產(chǎn)物,我們無需去作更多的注解。
在現(xiàn)實生活中,作為生活主體的人,在不同的狀態(tài)下,其幸福的標準當然不具有同一性。所謂不同的狀態(tài),即每個人自身所處的環(huán)境(包括社會環(huán)境、政治環(huán)境、人文環(huán)境乃至家庭環(huán)境、生活環(huán)境等),個人素質(zhì)(包括先天素質(zhì)、文化素質(zhì)以及性格、品行等)以及機遇等,在每個人身上便構(gòu)成不同的幸福標準,從而形成不同的個體的幸福狀態(tài)。然而人生漫長,每個人的人生狀態(tài)總是起伏跌宕,而幸福也不會一成不變從一而終。就如同馬斯諾在心理學(xué)的“層次需求論”的原理一樣,人的幸福的標準也會在不同的生存狀態(tài)下發(fā)生變化。層次越低時,就越是沒有什么境界可言,打個比方:一個極度饑餓的人,在四處無食可覓的情況下,假若發(fā)現(xiàn)懸崖上有食物,他一定會千方百計甚至冒死去取,盡管明知可能會摔死。因為這時候,他的第一需求或者說第一層次的需求是食物,那么取得食物的時候就是他感到幸福的時候,當然談不上什么境界。
因此,關(guān)于幸福的定義,我們可以進一步概括為:幸福是指在各自不同的條件下,達到了相對滿足的生存狀態(tài),從而產(chǎn)生的一種自覺的心理愉悅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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